法的价值断想 论文 篇一
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和行为规范的体现,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法律的存在和实施可以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平正义的实现。本文将从法律的价值和作用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首先,法律具有重要的价值。法律的价值在于其对社会秩序的维护和稳定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法律作为一种规范,可以约束和规范人们的行为,使得社会秩序得到有效的维护。法律的存在可以减少社会冲突和纠纷的发生,为社会的稳定和和谐提供了保障。此外,法律还可以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使得人们的利益得到公正的对待。法律的实施可以使得社会资源的分配更加公平,防止权力的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因此,法律具有重要的价值,不容忽视。
其次,法律的作用也是不可忽视的。法律的作用在于其对人们行为的规范和约束。法律可以明确规定人们应该如何行动,限制人们的行为范围,从而保护他人的合法权益。法律的作用还在于其对社会问题的解决和治理。法律可以通过制定相应的法规和政策来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此外,法律还可以对违法行为进行制裁和惩罚,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通过法律的实施,可以使得社会秩序得到有效的维护,人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总之,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和行为规范的体现,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法律的存在和实施可以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平正义的实现。因此,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法律的价值和作用,并积极参与法律的建设和实施,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法的价值断想 论文 篇二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法律在人们的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法律的价值不仅在于其对社会秩序的维护和稳定,还在于其对人们行为的规范和约束。本文将从法律的价值和作用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首先,法律的价值在于其对社会秩序的维护和稳定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法律作为一种规范,可以约束和规范人们的行为,使得社会秩序得到有效的维护。法律的存在可以减少社会冲突和纠纷的发生,为社会的稳定和和谐提供了保障。此外,法律还可以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使得人们的利益得到公正的对待。法律的实施可以使得社会资源的分配更加公平,防止权力的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因此,法律具有重要的价值,不容忽视。
其次,法律的作用在于其对人们行为的规范和约束。法律可以明确规定人们应该如何行动,限制人们的行为范围,从而保护他人的合法权益。法律的作用还在于其对社会问题的解决和治理。法律可以通过制定相应的法规和政策来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此外,法律还可以对违法行为进行制裁和惩罚,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通过法律的实施,可以使得社会秩序得到有效的维护,人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总之,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和行为规范的体现,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法律的存在和实施可以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平正义的实现。因此,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法律的价值和作用,并积极参与法律的建设和实施,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法的价值断想 论文 篇三
法的价值断想 论文
检察日报2000年01月06日
法的价值是一个十分古老而又新颖的法学命题。早在人类创制法
或法律的时候,就开始了关于法或法律的价值思考。人类创制法或法
律的行为,绝不是没有意义和目的的盲动,事实上,法学家和思想家
们一直在思考和探索着法的价值。
法的价值是以法与人的关系作为基础的,法对于人所具有的意义,
是法对人的需要的满足和人关于法的绝对超越指向。法的价值的探究
实际上是法的意义的探究,是以法与人的`关系为基础,并以人为归宿
的法的意义探究。
法的价值即法对人的意义的第一个方面,是法对于人的需要的满
足。这是法的价值的最直接、最基本的体现。法是怎么满足人们关于
法的需要的?我以为其方式主要有两个,一是将人的需要法律制度化,
使之具有合法的、为法律所保护的性质。这是人的需要在制度层面的
法律化。例如,刑事立法体现了秩序、正义等,并将其落实在具体的
规范之中;民事立法直接规定了效率、平等、公平等,并贯彻在整个
法律制度之中;诉讼立法和仲裁立法直接规定公正与效率等,并在具
体的制度和程序设计中将其体现出来。二是将已经法律制度化了的人的需要现实化为法律的现实。这是法的价值在社会生活意义上的法律
化。法的价值在实际生活之中对于人的需要的满足,必须需要法律实
施作为中介,并在法律实施中得以完成。这两种方式从不同的角度表
现着法的价值。
法的价值即法对人的意义的第二个方面,是人关于法的绝对超越
指向。其中的“指向”是指法的价值具有目标、导向的意义;“绝对”
是指法的价值具有永远的、不断递进的,而又不可彻底到达的性质;
“超越”是指法的价值作为人类关于法的追求而总是超越人的客观能
力和客观的现实状况。法的价值的这种“绝对超越指向”性质,为法
的价值的崇高与神圣奠定了基础,对人类关于法的行为和思想具有根
本的指导意义,甚至是人关于法的精神企求与信仰。人类之所以会为
了法的价值理想而不息奋斗和一往无前,最根本的原因,也就在于法
的价值具有绝对超越指向的性质。历代不畏权贵、执法如山的清官的
义行,无不是在一定价值精神指导下的壮举。
法的价值的两个方面的意义,经过了千百年的凝练,固化为了法
治、自由、平等、人权、正义、人的全面发展等价值目标或价值准则。
正是这些价值目标或价值准则,使历代圣哲、先贤、清官能为法的实
现献身,死而无怨、死而无憾;使许多受到制裁的人会感到罪有应得、
认罪伏法,甚至感激对其进行处罚的司法官员;使人们为法献身的意
义超出了一己之私利与歧见,而更为崇高。集中体现法的价值的价值
准则和价值目标——自由、平等、人权、公平、正义,乃至人的全面
自由发展等,为法的发展与进步设定了实在的目标与远大的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