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问题的通知 篇一
尊敬的证券业从业人员:
根据《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了提高证券业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进一步规范证券行业的发展,我公司决定组织全体员工参加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考试时间:2022年3月15日(周五)上午9:00-11:30
考试地点:公司大会议室
考试范围涵盖以下内容:
1. 证券市场基本知识:包括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证券市场基本知识和证券业务基本知识等。
2. 证券投资基金: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的基本知识、基金投资组合管理和基金销售等。
3. 证券市场分析和投资决策:包括证券市场分析方法、证券投资决策和证券投资分析等。
4. 证券市场监管:包括证券市场监管机构及其职能、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和证券市场监管制度等。
考试形式:闭卷笔试,共计100道选择题,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
为了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特别提醒各位参考人员注意以下事项:
1. 请各位参考人员务必准时到达考场,迟到者将不允许进入考场。
2. 请自备2B铅笔、橡皮擦和黑色签字笔,不得使用其他文具。
3. 考试过程中,请保持安静,不得交谈或使用任何通讯工具。
4. 请认真答题,按照要求填涂答题卡,不得在试卷上做任何标记。
5. 考试结束后,请将试卷和答题卡一并交给监考人员,离开考场时保持秩序。
考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公布,合格人员将获得由国家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委员会颁发的证书。未通过考试的人员可以在下一次考试时重新参加。
希望各位考生充分准备,认真复习,取得优异成绩。祝愿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为公司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特此通知。
证券公司人力资源部
日期:2022年2月1日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问题的通知 篇二
尊敬的证券业从业人员:
根据公司制定的人才培养计划,为了提高证券业从业人员的综合能力和专业水平,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我公司决定组织全体员工参加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考试时间:2022年3月15日(周五)上午9:00-11:30
考试地点:公司大会议室
考试内容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 证券市场基本知识:包括证券市场的基本法律法规、市场结构和交易方式等内容,以及证券公司的基本职能和服务内容。
2. 证券投资基金: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的种类和特点、基金投资组合管理和基金销售等内容,以及基金公司的运作模式和业务流程。
3. 证券市场分析和投资决策:包括证券市场分析方法、投资组合构建和证券投资决策等内容,以及投资顾问的职责和工作方式。
4. 证券市场监管:包括证券市场监管机构及其职能、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和监管制度等内容,以及公司内部合规与风控的重要性。
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共计100道选择题,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
为了保证考试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请各位参考人员遵守以下规定:
1. 考试前15分钟进入考场,迟到者不得进入考场。
2. 考试期间不得交谈或使用通讯工具,不得互相传递纸条。
3. 请自备2B铅笔、橡皮擦和黑色签字笔,不得使用其他文具。
4. 请认真答题,按照要求填涂答题卡,不得在试卷上做任何标记。
5. 考试结束后,请将试卷和答题卡一并交给监考人员,离开考场时保持秩序。
考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公布,成绩合格者将获得由国家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委员会颁发的证书。未通过考试的人员可以在下一次考试时重新参加。
希望各位考生认真备考,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取得优异成绩。祝愿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为公司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特此通知。
证券公司人力资源部
日期:2022年2月1日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问题的通知 篇三
关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在现在社会,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通知,通知具有使用范围的广泛性、文种使用的晓谕性和行文方向的不确定性等特点。那要怎么写好通知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关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各证券监管办公室、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
根据《证券、
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国证监会将于4月下旬组织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试点),为保证这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条件和范围
本次考试面向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人员,考试合格者可依据《办法》、《规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相应的资格证书。具体条件是: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品行良好、正直诚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与证券业务有关的严重行政处罚(正在接受司法机关、证券监管部门调查的涉案人员或涉案机构中的直接责任人员暂不受理);
(五)具有从事证券业务两年以上的连续从业经历,包括专职从事证券业务(证券监管部门、证券经营机构、证券交易所)的工作经历;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律师事务所的工作经历;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岗位、证券部的工作经历;专业证券研究所等专业研究机构的工作经历;从事基金、债券业务经历;证券专业报刊编辑、记者岗位的工作经历。
(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包括教育部认可的大学本科及本科以上同等学历。
可报考的`人员包括:1998年首批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机构中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1998年3月31日前成立、在地市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营业范围中含有证券类咨询业务、但尚未取得我会颁发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机构中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证券经营机构(不包括其下属分公司和证券营业部)下设证券研究部门符合报考条件的现职人员。
二、考试内容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培训及考试大纲(试行)》第一、第四部分的全部内容,和第二、第三部分中与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相关的内容。
三、报名时间及方法
报名时间定于1999年3月3日至3月11日。
由报考人员所在机构统一到所在地派出机构指定地点报名。报名时携带报名表(见附件一)、一寸正面免冠近照两张、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报考者的在职证明、从业经历证明、单位出具的以往表现证明、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提供从业经历证明时,如在现单位工作不满两年,须加盖原单位(包括证券营业部)公章。
各派出机构需在3月12日前将辖区内合格考生的情况报中国证监会考试办公室(见附件二,用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地址:
四、考试地点
中国证监会考试办公室统一安排考试地点,确定后由各派出机构向合格报考者颁发准考证。初步计划在天津(津、晋、冀、蒙)、沈阳(辽、吉、黑)、上海(沪、苏、浙)、济南(鲁、豫、皖)、武汉(鄂、湘、赣)、广州(粤、闽、桂)、深圳(深圳、琼)、成都(川、滇、贵、藏)、西安(陕、甘、宁、青、新)、北京、重庆设立考场,根据报考情况再酌情调整。具体考务工作拟委托社会机构承办,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中国证监会成立了试点考试领导小组,负责制订考试工作的方针、政策;试点考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考试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办公室设在机构监管部)。各派出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组织,认真负责地做好所辖区域内的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设立考点地区的派出机构要做好考试的协调和监督工作。各派出机构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范围和要求审查报考人员资格。
六、对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机构,各派出机构在三年内不受理该机构和人员资格申请,若已通过考试或获得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除不授予或取消有关人员的资格外,还应对该机构做出相应的处罚。对协助提供虚假材料的机构也应给予处罚。
已取得资格的咨询机构及人员的年检工作待考试工作结束后再另作布置,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人员执业资格有效期相应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