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罗马法(经典3篇)

时间:2014-07-06 06:31:14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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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罗马法 篇一

罗马法是我大学法学专业的必修课程之一,通过学习罗马法,我深入了解了古代罗马法律制度的发展与演变,也对现代法律体系的形成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在学习罗马法的过程中,我被其严谨的逻辑和系统性所吸引。罗马法是一套完整的法律体系,包括私法、公法和刑法等各个领域。它注重细致的分类和明确的规则,通过对各种情形的规范,使人们能够在社会交往中遵循一定的法律准则。罗马法中的原则和规则经过千百年的检验和发展,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和适用性,对现代法律制度的建设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除了深入了解罗马法的理论知识,我还通过对实际案例的分析,学习了如何运用罗马法的原则和规则来解决实际问题。罗马法注重实践和实用性,通过对具体案例的研究,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法律的本质和目的,培养判断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通过学习罗马法,我还学到了法律的历史和文化背景。罗马法作为古代罗马社会的法律规范,反映了当时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状况。通过研究罗马法,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古代罗马社会的组织和运作方式,对于理解当代法律制度的形成和发展有着重要的启示。

对我而言,学习罗马法是一次知识的旅行和思维的锻炼。通过与罗马法的接触,我不仅学到了知识,还培养了对法律问题的敏感性和思考能力。罗马法的学习使我更加热爱法学专业,也为我以后的法律从业之路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我与罗马法 篇二

罗马法是一门古老而又深奥的学科,它对于当代法学的发展和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学习罗马法,我深刻认识到了它的普遍性和适用性,以及对现代法律体系的启示和借鉴。

罗马法的普遍性体现在它的原则和规则是具有普遍适用性的。罗马法中的原则和规则经过千百年的发展和实践,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和适用性。无论是古代罗马社会还是当代社会,人们在社会交往中都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准则,而罗马法提供了一套完整的法律体系,为人们的社会行为提供了指导和规范。

罗马法对现代法律体系的启示和借鉴主要体现在它的科学性和实用性。罗马法注重细致的分类和明确的规则,通过对各种情形的规范,使人们能够在社会交往中遵循一定的法律准则。这种科学性和实用性使罗马法成为现代法学研究的重要对象。通过对罗马法的学习和研究,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和掌握现代法律制度的发展和演变,为法学理论的研究和法律实践的开展提供有益的思路和方法。

除了对法学发展的意义,罗马法还有着深厚的历史和文化价值。罗马法作为古代罗马社会的法律规范,反映了当时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状况。通过研究罗马法,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古代罗马社会的组织和运作方式,对于理解古代社会的发展和变革有着重要的帮助。

综上所述,我与罗马法的学习使我深刻认识到了它的普遍性和适用性,以及对现代法学的启示和借鉴。通过学习罗马法,我不仅学到了知识,还培养了对法律问题的敏感性和思考能力。罗马法的学习为我以后的法律从业之路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也使我更加热爱法学专业。

我与罗马法 篇三

我与罗马法

  目次

  一、遵命学商

  二、幸遇胡适

  三、弃商

学法

  四、回国执教

  五、重执教鞭

  六、我的期望

  一、遵命学商

  我于1908年5月出生在江苏省溧阳县歌歧中村(现为溧阳市马垫乡歌歧村)。父亲是清末秀才,体弱多病,民国后在本乡小学任教。母亲略识字,敦厚朴实,勤俭持家,为乡里所称道。父母共育4男1女我在兄弟中排行第三。父亲按当时的社会分工:士、农、工、商,使

  4子各专一业。大哥学工。二哥务农。我从商。并按家庭经济情况,安排我们3人读完中学,弟弟待诸兄毕业工作后资担进大学深造。我小学毕业后,遵从父命考入深阳县城里的“乙科商业学校”。1922年我从“乙商”毕业后考入无锡的“公益工商中学”商科。

  “公益工商中学”创办于1919年,是荣毅仁的伯父荣宗敬和父亲荣德生为他的企业开办的职业中专。该校学制4年,分工、商两科。后开工科停办,学校改为“工商中学”。校内各科均设学监一人,又取严格的管理制度。14岁的我只身来到无锡求学。进校初期,因溧阳的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水平远不及无锡的高,我学习基础差,无锡籍的同学都瞧不起我。我十分不服,暗下决心,刻苦学习,努力上进,学习成绩逐年不断提高,到毕业时名列全班第一。在3年级时,新来的级任老师蔡虎臣先生对我特别喜爱,常在班上表扬我聪慧、好学。我毕业那年,荣氏企业不景气,毕业后不能进入企业就职,前途成了问题。既然就职无望,我就产生了继续上大学深、z的`想法。蔡老师知道后就为我做了周到的安排:在帮我找了个小学教员职位的同时,又为我补习英文和几何,准备考大学;当时,因我大哥已毕业工作,家中经济状况也有所改善,我便有了升学的可能。蔡老师竭力推荐我报考上海的中国公学。我抓紧一切时间,奋力苦读,于1926年考入中国公学大学部商科。

  二、幸遇胡适

  中国公学是清末留日学生因愤恨反对日本人歧视、侮辱我国,毅然返国兴学,在孙中山先生等一批革命先驱的大力支持和赞助下,于1906年创办的。最初只是一所中学,后来增设了大学部。1927年学校改组领导班子,校董事会推举胡适先生来校担任校长。

  我在“中公”大学部学的是银行会计。那时,大学实行学分制,读满120学分(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即可毕业。其时,正值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期间,我和大多数同学一样参加了许多轰轰烈烈的政治活动,出席群众大会,赴苏州、无锡等地为北伐军募捐等。此外,便挤出时间躲在图书馆或宿舍里学习,尽可能地读取学分,取得好成绩,争取早日毕业。在校期间,我选修了商法,学习了“时效制度”和“共同海损”规则。这是我第一次接触到罗马法的内容,但当时我还不知道这是罗马法中的两个制度。用了两年的时间到1928年7月,我已修完了毕业课程所需的学分,欣喜地认为可以提前拿到毕业证书。但举行毕业典礼时,竞没有发给我毕业文凭。为此,我专门找校长胡适先生询问原委。胡校长告诉我:现在学校已改为学分与学年相结合的制度,除读满学分外,学生还需在校3-4年才可毕业。你的学分虽已读满,但住校年限不够,所以不能发给毕业文凭。我申辨道:我入学时学校执行的是学分制,现在实行的新办法按理只能对新人学的学生使用。况且,毕业应以学习成绩为主,我的各种成绩与应届毕业生相比,毫无逊色,不准毕业,有失公允。加之我父亲已去世,家庭经济困难,恳请学校准许我提前毕业。胡校长听完后便拿起电话和教务长林舒漠教授商谈。不久林先生便带了注册科科长及成绩册来到校长办公室。胡校长看到我两年的成绩多数是叨分以上,少数是80多分后,面露喜色关心地对我说:“我们这样办吧!学校留你在校内工作。这样,你既可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又可利用时间再学一些你感兴趣的课程。l年后等住满了在校年限,再领取毕业文凭。”我感谢胡校长的美意,但没有接受他的建议,说:“我已找到厂一个出国留学的机会,盼望能早日毕业后去国外深造。”胡校长听了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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