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论文范文大全【最新6篇】

时间:2019-09-02 03:45:16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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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论文范文大全 篇一:如何写一篇优秀的论文

一篇优秀的论文不仅需要内容充实,观点清晰,还需要在结构、语言、参考文献等方面做到精益求精。本文将从准备、写作和修改三个方面介绍如何写一篇优秀的论文。

首先,准备是写作成功的关键。在开始写作之前,你需要对所要研究的主题进行充分的调研和阅读。这样可以帮助你明确自己的研究方向,了解前人的研究情况,并为自己的论文提供足够的参考文献。在准备阶段,你还需要制定一个明确的论文大纲,将自己的观点和论证思路有条不紊地展示出来。

接下来,是写作阶段。在写作过程中,要注意语言表达的准确性和流畅性。使用简洁明了的语言,避免使用过多的修辞手法和废话。同时,要确保自己的观点和论证过程清晰明了,不要让读者产生困惑。在写作过程中,你还需要注重引用他人的观点和研究成果,避免抄袭,并正确标注参考文献。

最后,是修改阶段。写完论文后,要进行仔细的审查和修改。首先,检查论文的结构是否合理,段落是否连贯,逻辑是否清晰。其次,要检查语法和拼写错误,确保论文没有明显的语言问题。最后,要再次核对参考文献,确保引用格式正确,避免遗漏。

综上所述,写一篇优秀的论文需要准备、写作和修改三个阶段的努力。只有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才能写出内容充实、观点清晰的论文。同时,要注意语言的准确性和流畅性,避免抄袭和语言问题。最后,要进行仔细的审查和修改,确保论文的结构、语法和引用格式都符合要求。只有这样,才能写出一篇真正优秀的论文。

制作论文范文大全 篇二:如何选择合适的论文范文

选择合适的论文范文对于写作一篇优秀的论文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好的论文范文可以帮助你了解论文的结构、语言和参考文献的使用,提供一个写作的参考模板。在选择论文范文时,有几个要点需要注意。

首先,要选择与自己研究方向相关的论文范文。不同学科领域的论文结构和写作方式可能有所不同,因此选择与自己研究方向相关的论文范文可以更好地理解和应用。可以通过学术数据库、学术期刊等渠道搜索相关的论文,然后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合适的范文。

其次,要选择经典或优秀的论文范文。经典的论文范文往往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和影响力,它们的结构和语言使用经过了广泛的验证和认可。选择这样的范文可以帮助你学习和借鉴优秀的写作技巧和思路。可以通过查阅学术期刊、学术著作、导师推荐等途径找到这些经典或优秀的范文。

最后,要选择与自己研究水平相符的论文范文。如果你是一个初学者,选择过于复杂或高级的范文可能会让你无法理解和应用。因此,要选择与自己研究水平相符的范文,逐步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可以从阅读教材、参加学术研讨会、请教导师等途径提升自己的研究水平,然后选择相应的范文。

总之,选择合适的论文范文是写作一篇优秀论文的重要步骤。要选择与自己研究方向相关、经典或优秀、与自己研究水平相符的范文。只有选择合适的范文,才能更好地了解论文的结构、语言和参考文献的使用,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

制作论文范文大全 篇三

1、确立现代化管理的理念

要实现水利工程的现代化管理,首先必须确立现代化的管理理念,认识到现代化管理对于水利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把现代化管理放在水利工程工作的重要位置,促进水利工程管理实现现代化。水利工程管理者在现代化管理时,不能只注重经济利益的实现,要明确可持续的发展理念,对水资源进行有效地开发利用,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强化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水利工程建设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开发和治理江河,使人民的生活、生产得到保障,维护人民的切身利益,所以水利工程管理者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处理好人、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

2、建立完善的水利工程管理制度

建立完善的水利工程管理制度,确保水利工程现代化管理的实现。应结合水利工程发展中所存在的问题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制度的建立不仅要满足时代发展的需求,还要与水利工程管理的实际情况相一致,使内部管理与外部发展相结合,实现水利工程管理的现代化。水利工程管理制度的建立,要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基础,对水利工程管理企业进行全面的了解和调查,保证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建立高效的管理机制,将管理责任落实到每个人身上,保证水利工程安全运行,从而获取更大的经济效益。

3、明确管理目标

水利工程实现现代化管理的首要目标就是保证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行,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安全,使水利工程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实现更长远的发展。水利工程现代化管理要不断完善和创新管理模式,使其符合水利工程发展的现状,并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求,从而使水利工程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此外,要保证水利工程能够长久的安全运行,最大限度的发挥水利工程的作用,为人民提供最优质的水服务。

4、管理方式现代化

5、努力提高水利工程管理人员的素质能力

水利工程是否能够实现现代化,一个很重要的影响因素就是管理人员的素质能力问题。实现水利工程现代化就必须培养一批高素质、具有现代化管理技术的人才。加强管理人才的引进和教育培训,全面提高水利工程管理人员的素质能力,使其更好地适应水利工程现代化管理的需求。强化人才的教育和培训力度,指导管理人员学习和吸收先进的管理技术和经验,并把科学的管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从而更好地促进水利工程的现代化管理。强化激励机制,鼓励管理人员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术,更好地适应现代化管理的需要。此外,还应努力提高管理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使其能够全心全意的投入到工作中,促进水利工程管理效果的实现。

6、结语

水利工程的现代化管理符合时代发展的要求,也满足人民的实际需求,所以应努力完善现代化的管理制度,树立现代化的管理理念,不断强化管理技术和手段,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能力,促进水利工程实现现代化管理,也促进社会经济以及生态效益的发展。

制作论文范文大全 篇四

【摘要】在铁路运行过程中,要想提高铁路运行的安全性,就要对铁轨的磨损程度进行及时检查,并保证铁轨的整体质量满足实际运行需要。

从铁路钢轨的实际使用情况来看,通过对钢轨进行有效打磨,能够达到提高钢轨使用寿命的目的,同时也能提高铁路的运行安全性及稳定性。

基于这一认识,我们应认真分析钢轨打磨的目的和具体措施,结合铁路运行实际,合理选择钢轨打磨的方法,实现的对钢轨的有效打磨,保证钢轨的整体质量,有效延长钢轨的使用寿命,为铁路安全稳定运行提供有力的支持。

【关键词】铁路运行;钢轨;有效打磨

一、前言

铁路运行中,钢轨作为重要的基础部件,是保证铁路正常运行的关键。

考虑到列车运行实际以及对钢轨的磨损,要想提高铁路运行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就要对钢轨实现有效打磨,并通过有效打磨钢轨,达到提升钢轨使用寿命的目的。

基于这一认识,在钢轨打磨过程中,我们要明确钢轨打磨的目的,并重点分析钢轨打磨的方式和策略,认真分析国外钢轨打磨技术的发展历程,对我国钢轨打磨形成有力的启发,保证钢轨打磨的整体效果。

所以,我们应从多角度对钢轨打磨进行分析,达到提高钢轨打磨效果的目的。

二、钢轨打磨的主要目的分析

钢轨打磨技术的最初应用是为了控制波磨的发展,以及改善钢轨头部断面形状,满足轮/轨接触特性(即所谓的最佳断面),从而减少钢轨及车轮的磨耗率。

随着钢轨打磨技术的发展和推广,越来越多的高速铁路、重载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都采用该项技术来延长钢轨寿命。

总的来说,钢轨打磨的目的如下:

1、对钢轨进行打磨,其主要目的是改变钢轨与列车轮子的接触面,使接触面能够达到列车实际运行要求。

2、对钢轨打磨,主要是为了处理好钢轨接触头之间的磨损和噪音问题,减少钢轨接头的磨损,提高列车运行的安全性,满足列车运行需要。

3、对钢轨进行打磨,目的在于减少钢轨的凹坑缺陷,提高列车运行的安全性,减少钢轨的损伤风险。

4、对钢轨的打磨,除了上述目的之外,还能够有效杜绝铁轨裂缝滚伤等产生的危险。

5、考虑到铁轨的使用寿命和磨损程度,对钢轨打磨可以有效消除磨损面,达到延长钢轨使用寿命的目的。

6、钢轨在使用一段时间以后,会产生较大的噪音和震动,为了减少不必要的噪音和震动,对钢轨进行及时的打磨是十分必要的。

7、在钢轨使用过程中,重型列车会对钢轨产生严重的影响,极易产生裂纹或凹陷,对钢轨进行及时打磨能够达到消除钢轨缺陷的目的。

8、为了提高列车运行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减少列车运行时的横向摆动,应及时对钢轨进行打磨,保证钢轨的安全使用。

三、钢轨打磨的主要方式分析

1)矫正性打磨(缺陷打磨)

该打磨策略的主要目的是消除或减少在线钢轨的缺陷,一般采用积极打磨的工序,预先设计好打磨量(到4-6mm之间),并且,作业间隔相对较长,通常由缺陷的严重程度来决定。

2)过渡性打磨

该打磨策略是钢轨长期使用策略(3~6年),目的是将矫正性打磨制度转变成预防性或者周期性的打磨制度。

这种策略需要经历数次打磨周期,特别是钢轨不是很规范地养护的时候。

然而,从预防性打磨或周期性打磨策略的成本效果来看,过渡性打磨是一个较好的选择,可以保证有限资源的合理利用。

3)预防性打磨或周期性打磨

由于主要的钢轨表面缺陷已经被矫正性打磨或过渡性打磨所消除,接下来,就可以执行预防性打磨。

这种打磨策略的目的是消除或控制钢轨表面缺陷、保证钢轨表面状态和良好的外形。

通常需要移除少量金属(~),且打磨时期更为频繁或可控。

4)特殊性打磨

这种打磨策略是为实现上述三种目的之外的某种特殊目的而进行的打磨。

例如:

实现特殊的钢轨断面形状,通过打磨量超过钢轨头部允许磨耗限度,从而延长钢轨短期使用寿命。

例如,当轮/轨接触区接近20~30mm宽时,接触区过于集中,可以采用这种打磨策略移除车轮和钢轨的相应金属量,并打磨钢轨轨距内侧面。

钢轨打磨量必须与通过线路的主要列车车轮断面相配合。

四、国外钢轨打磨技术的发展状况

考虑到钢轨打磨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在铁路运行过程中对钢轨打磨已经成为了提高铁路安全稳定运行的

主要手段。

基于这一了解,世界各国都在钢轨打磨技术方面有所发展,目前来看,在钢轨打磨技术方面最具代表性的主要有三个国家,分别为日本、印度和澳大利亚,其钢轨打磨技术发展状况主要表现为以下特点:

1、日本的钢轨打磨技术发展状况分析

在日本国内,铁路是主要的交通出行方式,铁路技术的发展也相对发达。

由于日本国内的铁路路况环境相对复杂,钢轨打磨成为了提高钢轨使用寿命的主要手段。

基于这一现实需求,日本的铁路公司在钢轨打磨技术方面投入了大量精力,重点发展了铁路钢轨打磨技术,钢轨打磨技术相比其他国家更加成熟。

2、印度的钢轨打磨技术发展状况分析

和日本一样,印度也是铁路使用大国,其钢轨受到多重因素的影响,其使用寿命和安全状况成为了关系到铁路发展的重要指标。

基于这一现实需求,印度铁路在钢轨打磨方面倾注了大量心血,研发出了适合本国铁路需要的钢轨打磨车,实现对特殊路段钢轨的有效打磨,满足了铁路运行的实际需要。

3、澳大利亚的钢轨打磨技术发展状况分析

在澳大利亚境内,铁路线的长度要占到其国内交通里程的一半以上,为了提高铁路的运行效率和安全性,钢轨打磨成为了保证铁路安全稳定运行的主要方式之一。

基于这一现实需要,澳大利亚的钢轨打磨技术发展时间较长,也取得了积极的效果,实效了对钢轨的有效打磨,提高了钢轨打磨的整体效果。

五、结论

通过本文的分析可知,在铁路运行过程中,对钢轨打磨是十分必要的。

对钢轨打磨不但是提高铁路安全性稳定性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促进铁路发展的重要方式。

为此,我们应对矫正性打磨、过渡性打磨、预防性打磨或周期性打磨及特殊性打磨有足够的了解,并从这几个方面积极做好钢轨打磨,保证铁路的有效运行。

参考文献

[1]王璐颖,罗世辉,马卫华,李国.一系定位刚度对钢轨打磨车动力学性能的影响[J].重庆理工大学学报(自然科学),2012年08期

[2]朱建华.高铁钢轨预打磨工艺的探讨[J].企业技术开发,2012年34期

[3]王璐颖.钢轨打磨车抗脱轨稳定性研究[D];西南交通大学,2012年

[4]崔大宾,李立,金学松,周亮节.铁路钢轨打磨目标型面研究[J].工程力学,2011年04期

[5]金学松,杜星,郭俊,崔大宾.钢轨打磨技术研究进展[J].西南交通大学学报,2010年01期

[6]郭战伟.基于轮轨蠕滑最小化的钢轨打磨研究[J].中国铁道科学,2011年06期

制作论文范文大全 篇五

浅议旅游合同效力

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旅游已成为人们的消费热点。

旅游合同作为规范当事人在旅游活动中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更是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本文结合旅游合同的现状,从旅游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方面,对旅游合同进行初步探讨。

关键词:旅游合同;权利;义务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旅游业得到了迅速发展。如今,旅游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

由于旅游规模和范围的不断扩大,旅游内容的增加,不同旅游方式的改变,产生了一系列错综复杂的旅游合同,而旅游合同在我国《合同法》中未将其作为有名合同进行调整,为了调整旅游合同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解决旅游合同产生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有必要运用法律手段来规范旅游合同,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本文主要针对旅游合同中旅行社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旅游者的权利和义务进行初步探讨。

一、旅游合同的特征

旅游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所产生的一种社会文化现象。

各国专家学者及国际组织对旅游的定义很多,但其科学含义至今仍无一公认的说法。

按照世界旅游组织和联合国统计委员会的定义,旅游是“人们为了休闲、商务或其他目的,离开他们惯常的环境,到某些地方去以及在那些地方停留的活动。”虽然还有其它的表述,上述概念还是为较多学者所接受。

旅游是一项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涉及面广的社会现象,具有休闲性、异地性、大众普及性、季节变动性和地理集中性等特征。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我国合同法中规定,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在旅游过程中,旅游经营者在向旅游者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双方必须订立合同明确彼此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旅游合同。

旅游合同是当事人之间为实现旅行游览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是规范旅游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最基本的法律文件,一般情况下,旅游合同订立时,当事人应该处于平等地位进行谈判和协商,确定合同内容,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合同订立必须完全出于当事人自愿,一方不能强制另一方缔约,也不能在缔约时,强制对方接受某一条款。这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法律地位的表现,是合同的最基本的特征。

除此之外,旅游合同具有以下几个主要的法律特征:

(一)旅游合同主体的特定性

旅游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一方是提供旅游服务的旅行社,另一方是旅游者。

在我国,旅游业是一个特许经营的行业,从事旅游业务的单位必须经过一定的审批程序才能设立。

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的规定,在我国能够经营旅游业务的只能是旅行社,即以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

我国现行旅游行政法规规定,旅游行政管理机关负责向旅行社核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持有该许可证并办理了相应的工商登记手续的企业,才能成为法律意义上的旅行社。

只要符合旅行社的法律特征,才能成为旅游合同的当事人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而对于一般合同当事人,法律没有这样的规定。

(二)旅游合同的标的是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服务

标的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它是指在一定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旅游合同的全部内容都是围绕旅游服务展开的,旅游服务是旅游者和旅行社之间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旅游服务是旅游合同的标的。

旅行社所经营的旅游服务,一般包括为旅游者代办出境、入境手续、招徕、接待旅游者、安排旅游者食宿等有偿服务,具有综合性、有形和无形相结合以及跨地域的特征,有别于一般的服务行为。

(三)旅游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双务合同是合同当事人互负对等给付义务的合同。

就是作为合同当事人的旅游者和旅行社互负有义务,旅行社要向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旅游者应当向旅行社支付合同约定的费用;有偿是指这种服务的提供和接受不是没有代价的,而是要旅游者支付费用的,是有偿的。

(四)旅游合同是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法规对合同的成立、生效有特定形式要求的合同。

我国旅游行政法规明确规定,旅行社组织旅游者旅游,应当与旅游者订立书面形式的旅游合同。

实践中,旅游合同多采用格式合同的形式且通常是采用国家旅游行政部门推荐的合同范本,格式合同不像普通合同那样,要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确定合同条款时,即可签约。

格式合同的另一个特点是重复使用,旅行社和诸多旅游者之间的合同都是一个样本。

旅游合同的这些特点说明其具有团体性。

但这种格式合同,笔者认为会导致旅游者权益的侵犯,目前许多地方都在不断调整合同条款,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旅游合同对保护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旅游秩序、提高旅游经济效益和处理旅游纠纷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二、旅游合同的效力

旅游合同成立以后,便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一定的权利义务,即旅游合同的效力。

一般来说,合同的效力主要表现为合同依法成立以后,合同主体依据合同所能行使的权利与所应承担的义务。

因此,旅游合同的效力就表现为旅游合同生效后,旅行社与旅游者各自的权利、义务。

(一)旅行社的权利

1、收费权

旅行社在合同中的权利主要集中体现在向旅游者收取旅游费。

按惯例,旅行社有权在旅游开始前收取旅游费。

实践中旅游合同多为格式合同,旅游费的数额实际上是由旅行社一方确定的,旅游者没有选择的余地,为确保旅游者的利益,有人主张政府部门应制定限价制度。

笔者认为,旅游费应由市场调节而不应当由政府行政干预,因为旅游市场竞争激烈,同一旅游线路往往多家旅行社在竞争,旅行社很难有暴利,特别是近几年旅行社的大量增加,旅行社已进入微利时代。

2、求偿权

在旅游过程中旅游者未按旅游合同约定参加旅游活动的,旅行社有权向旅游者收取违约金,有权向因旅游者自身行为造成旅行社损失的旅游者提出赔偿要求;旅游者报名后要求更改行程或出发日期,旅行社有权收取由此而产生的额外费用和业务损失费。

3、合同签订权

旅行社有权与任何旅游团体和个人签订旅游合同,约定旅游服务项目。

旅行社与旅游者双方应本着公平、自愿、合情、合理、合法的原则,共同协商并签订旅游合同。

旅游合同一经签订,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旅行社要按照双方签订旅游合同所约定的项目为旅游者提供相应的服务。

4、行程安排权

旅行社有权按照双方签订的旅游合同安排旅游活动,确定旅游时间、旅游线路及游览方式等。

5、旅游者随团资格取消权

旅游者出现故意不守纪律,严重影响旅游团的正常活动,对不听劝从劝诫者,旅行社有权取消其随团资格,并扣除已发生的费用和损失费。

6、紧急处理权

如发生天灾、**、交通堵塞等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旅游行程变更、提前结束、延误、滞留时,旅行社有权就当时的情况作全权处理,但需征得旅游者的同意。

7、宣传权

旅行社有进行旅游广告宣传促销和组织旅游招徕活动的权利。

旅行社可根据特许经营的业务范围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进行旅游广告宣传和开展旅游业务促销活动,组织招徕和接待旅游者,但所有这些旅游信息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做虚假旅游广告,不能以任何欺诈手段骗取旅游者。

(二)旅行社的义务

1、提供合同约定服务义务

旅行社有义务按照旅游合同的约定向旅游者提供相应的服务。

按照法律的规定,旅游合同对旅行社的服务项目、标准、费用应当作出明确的约定,旅行社提供的服务应当严格按照约定履行,以保证旅游者利益的实现。

2、保障旅游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义务

人身和财产安全是旅游者最为关注的事情,是旅游活动的首要问题。

旅行社所提供的旅游产品和服务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安全标准,有责任和义务在旅游活动期间保护旅游者的人身、财产不受侵犯,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服务项目,应当向旅游者给予充分说明、提醒、劝诫或警告,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3、亲自向旅游者提供旅游合同中已承诺的旅游服务的义务,而不能委托他人履行义务

因为旅游服务属于一项专门服务,对旅行社的经营能力有专门的要求,否则无法保证旅游合同的切实履行。

同时,旅行社作为旅游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旅游者未同意其转移合同义务时,无权委托他人履行合同义务,否则会出现旅行社有偿出让合同牟利的现象,严重损害旅游者一方的利益。

4、可应准许第三人参加或顶替旅游

作为旅游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的旅行社是不能随意变更的,但作为另一方当事人的旅游者却是可变更的。

这是因为旅行社的变更对旅游合同目的的实现有重大影响,服务由何人提供对于旅游者来说是不同的,所以对作为支付了旅游费用的旅游者来说,未经其同意,旅行社的变更不对旅游者发生效力。

但旅游者的变更则基本上不会影响旅游合同目的的实现,因为由何人来接受旅行社的服务,对于旅行社并无多少影响。

从更深层次来说,接受服务是一种权利,既然是权利当然不必强求哪一个来享受,按合同法的规定,债权的让与仅需通知债务人即可;而提供服务却是一项重要的义务,当然不能随意更换。

当然,因第三人的参加或顶替而支出的额外费用应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5、委派合格导游的义务

导游在旅游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导游工作质量的高低直接决定了旅游服务的质量。

根据旅游行业管理的要求,旅游团的随团人员――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的资格考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才能从事导游和领队工作。

如果委派的导游、领队人员不符合要求,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相关的费用。

6、代办旅游手续,出国旅游应提供境外担保

旅行社应当为旅游者代办旅游(主要是出国旅游业务)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申请护照、办理外国使领馆之签证以及提供境外担保等。

因旅行社违反此义务导致旅游者不能进入旅游国国境或者发生旅游者被驱逐出境、遣返等后果的,应由旅游业者承担违约责任。

7、附随义务

旅游合同中当事人除合同约定的主、从给付义务之外,还包括附随义务。

具体有:第一,照顾义务,如旅游者参加旅行时,如有疾病不适,若双方在旅游中并未约定如何处理的,应解释为旅行社有照顾旅游者身体健康的附随义务;第二,告知义务,在旅游开始之前,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告知旅游地的风俗习惯、特殊法律规定、气候状况等。

(三)旅游者的权利义务

1、旅游者的权利

旅游者首先是一个消费者,旅游者享有一个消费者所享有的全部权利。

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下列权利:安全权、知悉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获得赔偿权、受尊重权和监督权。

由于各国国情不同,法律对旅游者可以享有的权利自然会有不同规定。但总的来说,旅游者依法主要享有以下权利:

(1)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权利。

(2)享受旅游服务的权利。

享受旅游服务是旅游者合法权益的核心内容。

旅游者有权对旅游服务进行自主选择,旅行社不得强行指定;旅游者有权获得真实信息,各旅行社所做的旅游广告要真实可信,如果以虚假情况误导旅游者或言过其实、以次充好,则构成对旅游者合法权益的侵犯;旅游者有权按合理的价格接受旅游服务。

(3)医疗权。

旅游者在旅游期间如果发生疾病、受伤等事件,有权享受所在地的医疗服务。

这里特别需要注意的问题是旅游者和当地居民,外国旅游者和本国旅游者在享受医疗服务方面,不应有任何不合理的区别,即不能存在歧视待遇,只要他能对所享受的医疗服务支付规定的费用。

(4)要求旅游经营者亲自提供服务的权利。

(5)选择旅游服务内容的权利。

旅游者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和需要,自主地选择旅游线路、旅游项目、旅行社服务及在旅游过程中选购商品。

(6)寻求法律救济的权利。

在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旅游者有权寻求各种可行的法律救济,如依照法律或合同向社会监督部门或向政府的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7)求偿权。

在国外立法中,对于旅行社提供的旅游产品有瑕疵时,规定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加以纠正或自行纠正并要求旅行社支付相关费用,旅游者并有权提出其他要求。

在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他们有权依据法律或合同规定向旅行社或保险公司索赔。

(8)解除权。

旅游者首先是消费者,旅游者可以于旅游开始前任何时间解除合同,但应向旅行社赔偿损失。

2、旅游者的义务

(1)交付旅游费用。

交付旅游费用是旅客的主要义务,旅游费用的种类、数额及支付日期,均由当事人自由约定,在实践中一般以缔约时预付为基本原则。

旅游费用包括旅游业者代办交通、膳宿、导游等必要费用以及旅行社应收的报酬以及合理的利润等内容。

(2)附随义务。

依照诚信原则以及旅游合同的特征,旅客还负有以下附随义务:第一,协助义务;第二,提交旅游所需之必要证件的义务;第三,守时、守法的义务。

参考文献:

[1]宋才发.杨富斌.旅游法教程[M].知识产权出版社,.

[2]张严方.消费者保护法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

[3]杜军.旅游合同研究[J].西南民族学院学报,,(05).

[4]孙森焱.旅游契约之研究[J].东吴大学法律学报,2001,(01).

[5]刘劲柳.旅游合同[M].北京:法律出版社,.

[6]宁红丽.旅游合同研究[J].民商法论丛,,(01).

[7]韩寿祥.旅游法规教程[M].中国商业出版社,2003.

[8]张嵩、宋会勇.试论旅游合同立法[J].法学,,(04).

制作论文范文大全 篇六

中文论文题目

论文题目 黑体三号,居中。下面空一行。

中文摘要

“摘要:“顶头,黑体四号,后面内容采用宋体小四号,摘要应简要说明毕业论文(设计)所研究的内容、目的、实验方法、主要成果和特色,一般为150-300字。下面空一行

中文关键词

“关键词:“顶头,黑体四号,后面内容采用宋体小四号,关键词一般3-5个,以”,“号隔开,最后一个关键词尾不加标点符号,下面空两行。

英文论文题目

所有英文采用“Times New roman”字体,黑体三号,加粗,居中。下面空一行。

英文摘要和关键词

英文摘要和关键词除字体外同中文摘要和关键词的格式要求,但“Abstract:”和“Key words:”要加粗。内容翻译要准确,英文摘要的词汇和语法必须准确。

注意:如果内容教多,可以将英文题目、摘要、关键词放到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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