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工地空调租赁合同范本【推荐6篇】

时间:2015-03-06 06:31:18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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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工地空调租赁合同范本 篇一

在东莞市,由于气候炎热,许多工地都需要安装空调设备来保持工作人员的舒适。然而,购买并维护这些设备是一项繁琐的任务,尤其对于一些小型工程公司来说,这可能是一项负担过重的费用。因此,许多公司选择租赁工地空调设备,以满足他们的需求。

下面是一份东莞工地空调租赁合同的范本,希望对需要租赁工地空调设备的公司有所帮助:

合同编号:【填写合同编号】

租赁方:【填写租赁方名称】

承租方:【填写承租方名称】

租赁期限:【填写租赁期限,包括起始日期和结束日期】

租赁设备:【填写租赁的具体设备信息,包括数量、型号等】

租赁费用:【填写租赁费用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

押金:【填写押金金额和退还方式】

维护责任:【填写设备维护责任的具体规定,包括租赁方和承租方的责任和义务】

损坏与修复:【填写设备损坏和修复的具体规定,包括责任分担和修复费用等】

违约责任:【填写双方违约责任的具体规定,包括违约金和赔偿等】

其他条款:【填写其他需要约定的条款,如保险责任、合同解除等】

以上仅为合同范本的基本内容,具体合同条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双方在签署合同之前,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合同的各项条款,并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

通过租赁工地空调设备,工程公司可以降低购买和维护设备的成本,同时能够灵活地根据需求调整设备的数量和型号。此外,租赁方通常会提供设备的安装和维护服务,进一步减轻了承租方的负担。

然而,承租方也需要注意合同中的细节,例如设备的保养和使用规范、违约责任等。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使用设备,并及时报告任何设备故障或损坏,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总之,租赁工地空调设备是一种灵活和经济的选择,适用于那些需要短期或临时使用空调设备的工程公司。通过签订合同,双方可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

东莞工地空调租赁合同范本 篇二

在东莞市,由于气候炎热,许多工地需要在建筑过程中安装空调设备来保持工作人员的舒适。然而,购买空调设备对于一些小型工程公司来说是一项昂贵的投资,而且维护和保养这些设备也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因此,许多公司选择租赁工地空调设备来解决这些问题。

以下是一份东莞工地空调租赁合同的范本,希望对需要租赁工地空调设备的公司有所帮助:

合同编号:【填写合同编号】

租赁方:【填写租赁方名称】

承租方:【填写承租方名称】

租赁期限:【填写租赁期限,包括起始日期和结束日期】

租赁设备:【填写租赁的具体设备信息,包括数量、型号等】

租赁费用:【填写租赁费用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

押金:【填写押金金额和退还方式】

维护责任:【填写设备维护责任的具体规定,包括租赁方和承租方的责任和义务】

损坏与修复:【填写设备损坏和修复的具体规定,包括责任分担和修复费用等】

违约责任:【填写双方违约责任的具体规定,包括违约金和赔偿等】

其他条款:【填写其他需要约定的条款,如保险责任、合同解除等】

以上仅为合同范本的基本内容,具体合同条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双方在签署合同之前,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合同的各项条款,并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

通过租赁工地空调设备,工程公司可以节省大量的资金和时间,并且能够根据实际需求调整设备的数量和型号。此外,租赁方通常会提供设备的安装和维护服务,进一步减轻了承租方的负担。

然而,承租方也需要注意合同中的细节,例如设备的保养和使用规范、违约责任等。在使用过程中,应遵守合同约定并及时报告任何设备故障或损坏,以避免产生额外的费用和纠纷。

总而言之,租赁工地空调设备是一种经济且灵活的选择,适用于那些需要短期或临时使用空调设备的工程公司。通过签订合同,双方可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同时,租赁方也可以提供设备的维护和支持,确保承租方的工作环境舒适和高效。

东莞工地空调租赁合同范本 篇三

在东莞市的建设工地上,为了确保工人们在施工过程中能够在舒适的环境中工作,空调设备的租赁成为一个常见的选择。在租赁空调设备之前,双方需要签订一份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下是一份适用于东莞工地空调租赁的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甲方(出租方):[甲方名称]

地址:[甲方地址]

联系人:[甲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租赁方):[乙方名称]

地址:[乙方地址]

联系人:[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

一、租赁设备

1. 甲方同意将以下设备租赁给乙方:

a. 设备名称:空调设备

b. 型号:[设备型号]

c. 数量:[设备数量]

d. 技术参数:[设备技术参数]

e. 其他附件:[设备附件]

2. 乙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使用租赁设备:

a. 使用期限:[使用期限]

b. 使用地点:[使用地点]

c. 使用方式:[使用方式]

二、租金支付

1. 乙方同意支付租金:

a. 租金总额:[租金总额]

b. 支付方式:[支付方式]

c. 租金支付周期:[支付周期]

d. 租金支付时间:[支付时间]

2. 甲方同意乙方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时间支付租金。如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设备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三、设备保养与维修

1.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提供的操作手册正确使用租赁设备,并保持设备的整洁和良好的工作环境。

2. 如发生设备故障或损坏,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由甲方负责修理或更换租赁设备。

四、设备归还

1. 租赁期满后,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归还租赁设备。

2. 如乙方未按时归还租赁设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五、保密条款

双方同意在合作期间和合作结束后对彼此的商业秘密保密,并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使用。

六、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七、其他约定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合同有效期]。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租方): 乙方(租赁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东莞工地空调租赁合同范本 篇四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与职责,经双方协商定以下内容:

一、租赁空调品牌、型号

_______________

二、租赁期限

出租时间为:_____年_____月至_____年_____月

三、租金数额

1、___空调,每台租金_____元,押金_____元。

2、___空调,每台租金_____元,押金_____元。

3、___空调,每台租金_____元,押金_____元。

四、租赁空调的维修保养

租赁的空调与保养由甲方负责,在空调使用期间甲方接到乙方维修问题,甲方须____小时内解决,特殊情况除外。甲方务必修好空调否则将承担乙方自行维修的费用。

在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合同,随意废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东莞工地空调租赁合同范本 篇五

合同编号:(-------)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地址:

证件号码: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地址:

证件号码: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甲乙双方经协商,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订立本合同,并就以下各条款达成协议:

第一条:租赁范围及用途

1、甲方同意将上海市路弄号室的房屋及其设施租赁给乙方,计租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甲方《房屋产权证》(产权证编号:____________)

2、乙方租用上述房屋作______之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另作他用或转租。

第二条:提供设备

1、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房内设备另立清单合同,清单合同与本合同同时生效等设施。

2、乙方使用上述设备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1、租赁期自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租赁期满后乙方若需续租,须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在同等租约条件下,及在本合同租赁期内,乙方诚实履行本合同各项责任的前提下,则乙方有优先续租权,但须重新确定租金和签订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

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如租期不满一个月,可按当月实际天数计算。

第五条:支付方法

1、租金须预付,乙方以每_____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乙方每_____个月支付一次,甲方在相关月份前十五天通知乙方付款,乙方收到甲方付款通知后,即在十五天内支付下____个月的租金,以此类推。

2、乙方须将租金付给甲方抬头的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账号:

抬头:

3、乙方也可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物业管理费及其它费用

1、物业管理费由方按照物业管理公司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支付。

2、租赁场所内的清洁由乙方自行负责。

3、其他因使用该房屋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负担,如: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费等。

第七条:押金

1、为保证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支付给甲方____个月租金的押金,押金不计利息,合同终止时,退还乙方。若乙方不履行合同,则押金不予返还;若甲方不履行合同,则应将押金全额返还并赔偿乙方壹个月的租金费用作为因租房造成的损失。但因市容整顿和市政动迁而无法续租的房屋除外,甲方可不作任何损失赔偿,此合同即可终止。

2、租借期内,无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不得私自随意加减租金和更改终止合同租借期。

3、甲方有权向乙方查阅支付国际长途的费用,或乙方使用国际长途电话,可由甲方代买_国际长途电话使用卡_,费用由乙方支付(根据卡上密码可在室内电话机上直拨)。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第八条:禁止租赁权的转让及转借

乙方不得发生下列行为:

1、租赁权转让或用作担保。

2、将租赁场所的全部或一部分转借给第三者或让第三者使用。

3、未经甲方同意,在租赁场所内与第三者共同使用。

第九条:维修保养

1、租赁场所内属于甲方所有的内装修及各种设备需要维修保养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或物业公司,甲方并及时安排维修保养。重要设备需要进行大修理时,应通知甲方。

2、上述维修保养费用由甲方承担,但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修理,则费用由乙方承担。

3、属乙方所有的内装修及各种设备需要保养时,由乙方自行进行并承担费用。

第十条:变更原状

1、乙方如对所租的房屋重新装修或变动设备及结构时,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实施上述工程时,须与甲方及时联系,工程完毕后应通知甲方检查。

3、乙方违反本合同上述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第十一条:损害赔偿

由于乙方及其使用人或有关人员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而对甲方、其他租户或者第三者造成损害时,一切赔偿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甲方免责:

1、因地震、水灾、或非甲方故意造成,或非甲方过失造成的火灾、盗窃、各种设备故障而引起的损害,甲方概不负责,但甲方有过错或重大过失的情况除外。

2、乙方因被其他客户牵连而蒙受损害时,甲方概不负责。

第十三条:乙方责任

1、必须遵守本大楼的物业管理制度。

2、必须妥善使用租赁场所及公用部分。

3、不得在大楼内发生下列行为:

(1)将超重、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物品带入楼内或实施其他有害于大楼安全的行为;

(2)给甲方或其他租户(业主)带来损害的行为,以及对整个建筑物造成损害的一切行为;

(3)违反社会治安、国家安全和违法行为。

第十四条:通知义务

1、甲乙双方所发生的通知均采用书面形式。

2、任一方的姓名、商号、地址及总公司所在地、代表者若发生变更时,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第十五条:合同终止

因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事件,使大楼的全部或一部分损坏、破损而导致乙方租赁场所不能使用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六条:合同解除

乙方如发生以下行为之一时,甲方可不通知乙方而解除本合同,如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

1、租金及其他债务超过半个月以上未付;

2、租赁场所的使用违反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

3、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的;

4、违反本合同第八、第十四条规定的;

5、给其他租户(业主)生活造成严重妨碍,租户(业主)反映强烈的;

6、触犯法律、法规、被拘留或成为刑事诉讼(公诉)被告的,以及本人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等情况发生的;

7、有明显失信或欺诈行为的事实的;

8、甲方出现前述第3、4或第7项行为的,乙方有权不通知甲方而解除合同,如对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乙方遭受的损失。

第十七条:特别说明

1、除第十六条和第二十条所述原因外,租赁期内,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若遇特殊情况须解除时,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但不得收回押金。

2、合同签订后,租赁期开始前,由于乙方原因须解除合同时,乙方须把已缴的押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第十八条:租赁场所的归还

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租赁场所内属于乙方所有的一切物品,包括内装修各类设备、材料全部撤除,使租赁场所恢复原状,并经甲方检查认可后由甲方收回,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九条:纠纷解决

对本合同的权力、义务发生争议时,如调解不成,可向有关管辖的房屋所在地的中国法院提出诉讼。

第二十条:补充条款

中介方: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注: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成都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加强房屋租赁管理,规范租赁市场秩序,保障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_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租赁及其管理,适用本办法。

国有直管公房的租赁、职工与本单位的住宅租赁和廉租住房的租赁,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术语含义)

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承包给他人经营,或者以合作、联营的名义,不直接参与经营、不参与盈余分配的,视为房屋租赁。

第四条(管理原则)

政府各部门应依法加强对房屋租赁的监督检查和协调、配合,建立信息交流制度,实现管理资源共享。

第五条(管理职责)

市房产管理部门主管本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市房产管理部门所属的市房地产经营管理处具体负责全市房屋租赁管理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

公安机关负责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消防管理及房屋承租人的户籍管理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查处利用租赁房屋进行无照经营等违法经营行为,查处非法房产中介服务机构。

税务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租赁房屋的税收征收管理。

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承租人和居住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

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负责违法建设的查处。

第六条(管理权限)

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含高新区,以下统称五城区)范围内,市属以上(含市属)单位的非住宅房屋租赁,由市房产管理部门委托市房地产经营管理处负责租赁登记备案。区属以下(含区属)单位和个人的非住宅房屋租赁以及住宅房屋的租赁,由市房产管理部门委托房屋所在地的区房产管理部门负责登记备案。

五城区以外的其他区(市)县的房屋租赁管理及登记备案,由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负责。

第七条(登记规定)

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自签订或变更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房屋租赁双方解除、终止租赁合同的,应当自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终止之日起五日内,书面告知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备案手续。

第八条(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租赁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载明以下主要内容:

(一)租赁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有效身份证明;

(二)房屋的坐落、四界、面积、结构、装修及设施状况;

(三)租赁期限、用途;

(四)租金和支付方式;

(五)房屋修缮责任;

(六)租赁当事人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七)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式;

(八)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租赁合同格式文本由市房产管理部门拟订。

第九条(登记手续)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持下列文件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一)当事人的身份证件;

(二)租赁合同;

(三)房屋权属证明文件;

出租共有房屋,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出租委托代管的房屋,应提交房屋所有权人授权出租的证明。

转租房屋的,转租人应提交出租人同意转租的证明。

第十条(房屋转租)

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房屋转租应当订立转租合同。转租合同须征得房屋所有权人书面同意,并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第十一条(登记确认)

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产管理部门应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房产管理部门审核合格后发给出租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禁止伪造、涂改、转借、转让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第十二条(信息交流)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是承租人依法租用房屋的凭证。

房产管理部门为出租房屋办理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后,应定期将有关情况通报给公安、工商、税务、人口与计划生育等部门。

工商部门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_门在办理暂住户口登记及暂住证时,对于生产、经营、居住场所为出租房屋的,应查验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对发现没有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应将有关情况定期通报给房产管理部门。

第十三条(禁止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明或未经房屋所有权人授权出租的;

(二)被依法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全体共有人同意的;

(四)不符合房屋安全标准的;

(五)不符合公安、消防、环保、卫生等部门有关规定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能出租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改变用途或结构)

租赁房屋改变用途或房屋结构的,由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五条(定价规定)

房屋租赁的政府指导价,由物价部门会同房产管理部门制定后定期公布。

第十六条(违规行为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或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按照管理权限给予行政处罚:

(一)未按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办理租赁登记备案而出租房屋的,责令限期补办登记备案手续,逾期不改正的对住宅出租人处以5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的罚款;对非住宅出租人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当事人伪造、涂改、转借、转让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的,收缴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并可对住宅出租人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非住宅出租人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七条(义务规定)

房屋租赁当事人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等违法犯罪活动,并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消防、治安、计划生育及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管理工作。

房屋出租人应当按规定依法纳税。

当事人偷税抗税的,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八条(违法行为的责任)

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罚。

第十九条(民事纠纷规定)

房屋租赁发生民事纠纷,当事人可申请房产管理部门调解,也可按合同约定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责任追究)

房屋租赁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复议诉讼)

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二条(例外规定)

涉外房屋租赁,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三条(解释机关)

本办法由成都市人民政府_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施行日期)

本办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1996年11月13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成都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东莞工地空调租赁合同范本 篇六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通讯地址: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通讯地址:

依据《_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 市 区(县) 街道办事处(乡镇),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三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人民币(大写)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 , , , , , 。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四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东莞工地空调租赁合同范本【推荐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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