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回租协议范文最新 篇一
车辆回租协议范文
甲方:(出租方)
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
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鉴于甲方是一家拥有车辆出租业务的公司,乙方有意向租赁甲方的车辆,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车辆
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以下车辆出租给乙方:
1. 车辆品牌:
2. 车辆型号:
3. 车牌号码:
4. 车辆颜色:
第二条 租赁期限
本次租赁期限为________年/月/日至________年/月/日。
第三条 租金及付款方式
1. 租赁期内,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
2. 乙方应在每月的第一个工作日前将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第四条 车辆保养和维修
1. 甲方应确保租赁车辆的正常运行,保证车辆在出租期间的正常使用。
2. 如车辆在租赁期间出现故障或需要维修,甲方应及时进行处理。
3. 乙方应按时将车辆送至甲方指定的维修店进行定期保养和维修。
第五条 车辆保险
1. 甲方在车辆出租之前将车辆进行保险投保,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
2. 乙方在租赁期间应负责车辆的正常使用和保养,如有车辆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若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立即归还车辆。
2. 若乙方未按照约定进行车辆保养和维修,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解释和执行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在发生争议时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八条 附则
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租赁期满或双方达成解除协议。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
车辆回租协议范文最新 篇二
车辆回租协议范文
甲方:(出租方)
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
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鉴于甲方是一家拥有车辆出租业务的公司,乙方有意向租赁甲方的车辆,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车辆
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以下车辆出租给乙方:
1. 车辆品牌:
2. 车辆型号:
3. 车牌号码:
4. 车辆颜色:
第二条 租赁期限
本次租赁期限为________年/月/日至________年/月/日。
第三条 租金及付款方式
1. 租赁期内,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
2. 乙方应在每月的第一个工作日前将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第四条 车辆保养和维修
1. 甲方应确保租赁车辆的正常运行,保证车辆在出租期间的正常使用。
2. 如车辆在租赁期间出现故障或需要维修,甲方应及时进行处理。
3. 乙方应按时将车辆送至甲方指定的维修店进行定期保养和维修。
第五条 车辆保险
1. 甲方在车辆出租之前将车辆进行保险投保,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
2. 乙方在租赁期间应负责车辆的正常使用和保养,如有车辆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若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立即归还车辆。
2. 若乙方未按照约定进行车辆保养和维修,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解释和执行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在发生争议时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八条 附则
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租赁期满或双方达成解除协议。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
车辆回租协议范文最新 篇三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甲方将______公司出租车分公司承包给甲方一辆______出租车,车号为:______承租给乙方晚上营运,承租日期:从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日;乙方每日营运时间为当日_______点至次日_______点。为保障双方权利和履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交付甲方汽车承租押金_______元整(¥_______元),待合同终止时,由甲方立即如数一次性退回给乙方,但乙方应留余_______元给甲方作为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有无违章违法记录的押金。在_______个月后乙方无违章违法记录,甲方应立即退还给乙方。
2、乙方承租金额为每晚人民币_______元整(¥_______元),每天结算一次。
3、双方在合同期内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双方必须提前_______个月告诉对方,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整(¥_______元)作补偿。届时在终止合同(包括半期合同)后,乙方如无违法违章记录,甲方必须立即如数一次性退回承包押金给乙方,(但违法违章押金除外),在合同终止后,如乙方愿继续合作,则重新签订合同。
4、乙方在经营期间,如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人为原因致车辆损坏时,应报有关部门处理和通知甲方,所有损失赞用除保险公司理赔外,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
5、因乙方原因维修汽车期间所造成误工,乙方应为甲方承担每日人民币_______元的误工费。
6、车辆的所有灯光(灯泡)的自然损坏由乙方负全责更换。
7、乙方要每晚的营运公司数应在_______金里以内,如超过_______公里,乙方应加_______元的车辆磨损费给甲方。以下每超_______公里加_______元,以此推类。
8、乙方在征用甲方车子时,如是说_门行政处罚的款项,应由乙方全部负责承担。
9、在经营期间,车辆的自然损坏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坏,由甲方来选定修理厂进行维修。
10、乙方在经营期间不能擅自给他人驾驶该车辆,如有发现每次扣款人民币_______元(特殊情况除外)。
11、乙方租用车辆期间若遭到打劫或被盗等,经_门处理后,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车辆损坏、随车工具、备用轮胎、灭火器)。
12、乙方在违反或不遵守合同条例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如不按合同条例承担时,甲方可以扣除双方的全部押金,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13、在开车合作过程中,双方必须守协议内容,如遇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协商解决。双方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法律法规,一方违约按公司规定处罚。
1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本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5、燃油补助_______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车辆回租协议范文最新 篇四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原则,就车辆租赁及服务事项达成如下合同内容:
第一条:甲方根据乙方要求,将车辆租给乙方。 该车的牌照号为: .
第二条:租赁期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甲方应自合同生效起当日内向乙方交付租赁车辆,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四条:总租金共计人民币 元 。
乙方未按期支付租金的,经甲方催告后在一月内仍不按期支付租金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车辆。
第五条:乙方取得租赁车辆后,租赁车辆的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应妥善保管、使用该租赁车辆。
第六条:租赁期内,乙方应负责租赁车辆的维修义务。
第七条:租赁期内,乙方占用、使用租赁车辆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害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因经营车辆需雇佣的人员(驾驶员、押运员等)在雇佣期间,如发生交通肇事,工伤事故,造成雇佣人员伤、残、死亡等,一切经济赔偿均由乙方全额负担,甲方不付任何经济赔偿责任。
第八条: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买卖、转让、抵押、出租租赁车辆,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租赁期内,如乙方买卖、转让、出租租赁车辆,必须经甲方同意,如果转让出租租赁车辆,乙方必须向甲方足额缴纳三年服务管理费。
第九条:甲方代为乙方办理各种税费手续等,代为办理车辆二级维护等服务,甲方可以派员协助乙方处理交通事故或其它纠纷案件,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总租金及甲方代为垫付的税费,在乙方还完后,租赁车辆的所有权归乙方。 第十一条:乙方不得避开甲方私自办理行车证、照以及各种车规费手续,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其它危害后果者,其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十二条:乙方人员及车辆必须遵章守法,依法经营,否则,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产生争议的,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车辆回租协议范文最新 篇五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深化改革,增强企业活力,进一步发挥企业管理,个人自主经营的优势,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及车辆经营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现就客运车辆的租赁经营事宜订立本合同,以共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甲方将 牌 座 型客车一辆,牌照号川M ,自编号 ,租赁给乙方经营,经营线路: 至 (以下简称租赁车辆)。
第二条 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在租赁经营期间租赁车辆所有权属甲方,乙方只享有经营使用权。本合同终止后,线路经营权由甲方收回,租赁车辆归乙方所有。如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合同,未续签合同的,乙方必须立即将租赁车辆户籍转出公司或报废。车籍过户或报废所产生的税费由乙方全额负担。
第三条 甲方有责任对乙方及其从业人员进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管理规定等的宣传、教育及督促执行责任,同时有对乙方所聘驾驶人员进行审核、培训、考试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 在经营过程中,乙方实行自主经营单车核算,乙方对单车经营的盈亏、债务和安全事故承担责任,该车经营中的一切成本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乙方每月向甲方缴纳租赁费 元(大写: ),上述租赁费不含税费、保险费及各职能部门收取的费用。
第六条 租赁费及相关费用支付办法:乙方须在每月24日——25日前向甲方缴纳次月租赁费及各职能部门收取的费用,逾期不交清,甲方按拖延一天收滞纳金50元,拖延二天收100元,拖延三天收200元处理。超过四天不交清者,除每天交滞纳金200元外,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租赁经营合同,收回租赁车辆,并以变卖、拍卖租赁车辆所得价款抵扣乙方应交费用和滞纳金,乙方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该经营线路停运的经济损失,和其它经济损失。
第七条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客运管理规定,并按甲方指定的路线依法运行。严禁中途调头、串线经营,违者按脱班处理;严禁在车站抢班、压点、争揽旅客,乱停乱放,扰乱运输市场;严禁“三超”“三违”,严格执行“三不进站、七不出站”规定,服从客站管理。不得擅自提高票价、坑客、宰客,甩客,违者甲方有权停运该班线租赁车辆,并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造成对开站点取消该班次的,乙方须承担甲方所有的经济损失。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及旅客服务质量投诉曝光的,造成罢运、群体闹事,干扰政府及主管部门正常工作,严重影响甲方形象和声誉的(如:罢运、堵站等),甲方除按公司管理规定处罚外有权解除本租赁经营合同。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因违规被有关部门处罚、停运、注销经营权,所产生的风险、损失等,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并承担由此涉及到甲方经营权被注销,以及影响企业形象、声誉的经济损失赔偿。
第八条 乙方在租赁期内,必须接受甲方及甲方各职能部门的管理,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种学习,不断提高思想素质,技术素质,安全意识。必须无条件接受交通、公安、物价、稽查和公司等部门的管理和检查。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 乙方在经营前必须与甲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一次_纳四项(安全保证金、驾驶员安全保证金、经营保证金、驾驶员学习保证金)保证金(不计息)合计: 元(大写: ),在本合同终止,乙方已结清与甲方的债务、处理完安全事故、将该车报废或将车籍转出公司后,(在经营期内无重大遗留问题)甲方将安全保证金退还乙方。
第十条 乙方自聘驾、售人员,凡受聘驾驶人员必须具备三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和无吸毒史证明,具备所开行班线资质条件及良好的职业道德,经公司相关部门资质审核、操作技能和交通法规考试合格后,由乙方与聘用驾驶员签订聘用合同,交由甲方备案。驾驶员、售票人员应经学习培训后方可上车服务。
第十一条 乙方与甲方只是租赁经营关系,不存在劳务关系;乙方聘用的人员只与乙方存在劳动或劳务关系(不论该聘用人员是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还是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与甲方不存在任何劳动、劳务、雇佣等关系,甲方不支付乙方及乙方聘用的任何劳动报酬或社会保险等;乙方及乙方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工伤保险、社会保险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若该聘用人员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乙方应与其聘用人员在所签订合同中约定,聘用人员在履行聘用合
同过程中,因事故或意外死亡的,所涉及的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二条 租赁经营车辆必须保险。甲方根据相关部门要求,结合公司实际负责办理租赁经营车辆交强险、三者险、承运人责任险的保险业务(其它险种自愿投保并写出书面申请),保险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当按规定时间、办法及时足额缴纳保险费,逾期不交者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若发生索赔事故,保险公司拒赔部分和其它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事故的任何经济方面的责任。
第十三条 乙方发生交通事故,应自行处理一切善后事宜,甲方可协助乙方处理事故,但不垫支任何医药费、赔偿费。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乙方应交纳的各种费用不能因事故而减少、拖欠。因乙方的租赁经营行为,致甲方因国家规定、政府机关的要求或有权机关的裁决应向交通事故当事人或其他权利人先行代为承担赔偿或支付责任,或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或导致甲方承担其它经济责任(如被处罚)的,甲方在承担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承担责任后,乙方应在五日内全额支付甲方已代为承担责任的金额,否则乙方应以应付未付金额为基数,按每日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第十四条 乙方在租赁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债务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 乙方在租赁期内,因伤、残、亡或因违反国家政策、法规受到法律制裁而不能履行合同,可由乙方或乙方的法定继承人申请终止本合同,但账目应由乙方或乙方的法定继承人结清,甲方所收取费用及四项保证金不退。
第十六条 在租赁经营期内,国家各职能部门收取的税费、结算票款所产生的全部费用,以及租赁车辆进客运站管理所产生的各种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须每月按规定的标准支付给甲方,由甲方代收代缴。乙方参营各站的票款解缴差额部分,由乙方承担补足。
第十七条 租赁车辆的营运证、行驶证、线路经营权(路牌)属甲方所有,甲乙双方租赁关系终止后,乙方应在三日内退还甲方营运证和线路牌,逾期未退还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每日500元的违约金,直到退还为止。乙方在使用期内因违规造成营运证、线路牌被扣或注销的,乙方应按该线路车辆的市场价值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第十八条 租赁车辆在租赁期内,严格按公司规定时间进行定期二级维护和各类检查保养,以确保该车技术性能良好,其所耗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未按时保养和安全例检的,按甲方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凡国家对租赁车辆实施的各种审验、检测、换发证照、学习等,乙方必须按时参加,自行承担费用,逾期不参加者,后果自负。
第二十条 在租赁经营期内车身的广告经营权属甲方所有,并由甲方统一管理,甲方在租赁车辆上发布广告时,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否则按违约处理。
第二十一条 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私自买卖和转让租赁车辆,若有违反,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经营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及四项保证金不退,并按违约处理。在租赁期内,如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缴纳解除合同违约金10000 元(大写:壹万元人民币 )解除合同后,乙方应先结清所欠甲方的债务和费用。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在下列情形出现时终止:
(一)租赁期满。
(二)租赁期限到期前,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第八、第九条、第十三条、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约定,甲方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通知乙方的方式,可采用电话通知、书面通知、或在简阳、资阳范围内的媒体公告通知的方式。采用电话通知、书面通知的,本合同在通知到达乙方时解除,采用媒体公告通知的,本合同在媒体刊登出公告时解除。
(三)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通知甲方的方式同本条(二)。
(四)乙方或乙方的法定继承人根据本合同第
十五条的约定申请终止的。
(五)租赁期内,租赁车辆技术检测不合乎要求的。
(六)租赁期内,因客运班线的行政许可到期,相关部门不再重新审批的。
第二十三条 违约责任。合同生效后,双方应自觉履行,若一方违约,应向对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为5000元/次。
第二十四条 该租赁车原值为 元人民币,经营期已达 . 年,按车辆经营期限计算,该车现值为 元人民币。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项下的通知,乙方指定的联系方式为:
车辆回租协议范文最新 篇六
甲方(经营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合同法》和_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比例,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本市区域内的租赁车辆救援。
4、非承租方原因,导致租赁车辆不符合第一条第1款标准时,提供同等档次替换车或减免租金。
5、承租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4、8款内容时或可能造成更大损失时,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终止履行合同并要求赔偿。
6、出租方不承担由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7、承租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出租方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8、出租方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第二条 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
2、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______________元/天;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出租方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
4、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赔偿。
5、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合同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7、承担由于违反本条2至6款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8、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租赁车辆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承担因不当使用租赁车辆或过失造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
第三条 保证金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起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保证金___________________元。
2、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退还承租方。
3、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
第四条 意外风险及交通事故处理
1、出租方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意外风险。具体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的80%.
2、出租方可以向保险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担意外风险。
3、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4、在租赁期间若发生租赁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方应负担租赁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的租金,但最多为三个月。未投保车辆不得要求租金赔偿。
5、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承租方应立即向交管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因承租方原因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全部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6、意外风险分担办法、比例等如双方另有约定,按约定办理。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
2、承租方如不能按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逾期不足一日,按小时计收超时费。每提前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3、承租方未能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的1%交纳滞纳金。
4、出租方不能履行第一条第3、4款,承租方可终止合同,要求出租方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及违约金。
第六条 其它
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5日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接续租。
1、以上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其它有违约行为的,违约一方负有赔偿对方损失的责任。
2、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方、乙方、担保方 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的纠纷诉讼归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管辖。
术语解释
1、出租方:获________________交通局颁发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的为承租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的企业。
2、承租方:与出租方订立汽车租赁合同,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
3、担保人:当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车租赁双方签定的合同时,代为承担相应责任的第三方。
4、租赁车辆:依照汽车租赁合同及附件约定,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车辆,包括附属设施、部件和牌证。
5、租金:承租方为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及其功能,按照合同规定向出租方支付的费用。租金单位为 元/月、 元/天、 元/小时。
6、超时费:超过合同规定租期且不足一个收费周期,以合同规定租金标准,计收超时部分的租金。
7、超程费:超出合同规定的行驶里程部分,按元/公里记收费用。
8、保证金:为保证承租方履行合同义务,由承租方提供的资金形式的担保。
附: 汽车租赁登记表
出租方经办人:
(签章)
日期:承租方经办人:
(签章)
日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