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篇一
在《乡土中国》一书中,作者费孝通深入挖掘了中国乡村社会的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揭示了乡土中国的独特魅力和特点。书中详细描述了中国传统村落的组织形式、社会关系和文化传统,展现了中国乡村社会的丰富多彩和深厚底蕴。
首先,费孝通在书中指出,中国乡村社会的组织形式主要是以家庭和村落为单位,形成了一个紧密相连的社会网络。在这个社会网络中,家庭是最基本的单位,而村落则是家庭之间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家庭和村落之间的关系是相互依存、相互支持的,构成了中国乡村社会的基本组织模式。
其次,费孝通还探讨了中国乡村社会的社会关系和文化传统。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封建礼教、家族观念和乡邻情谊是乡村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传统文化观念影响着乡村社会的人际关系和社会秩序,使得乡土中国具有独特的社会结构和文化特征。
最后,费孝通在书中还讨论了中国乡村社会的发展和变迁。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中国乡村社会正在经历着巨大的变革和转型。传统的家族观念和乡邻情谊正在逐渐被现代化的价值观所取代,乡村社会的组织形式和社会关系也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
综上所述,《乡土中国》一书揭示了中国乡村社会的丰富内涵和独特魅力,为我们深入了解中国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和启示。通过阅读这本书,我们不仅可以了解乡土中国的历史和现状,还可以深入思考中国乡村社会的发展方向和未来走向。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篇二
《乡土中国》一书从多个维度深入探讨了中国乡村社会的特点和发展趋势,揭示了乡土中国的独特魅力和文化底蕴。作者费孝通通过对中国传统村落的考察和分析,勾勒出了一个丰富多彩、充满活力的乡村社会图景。
首先,费孝通在书中对中国乡村社会的组织形式进行了深入剖析。他指出,中国传统村落的组织方式主要是以家庭和村落为单位,形成了一个紧密相连的社会网络。在这个社会网络中,家庭是基本单位,而村落则是家庭之间联系的桥梁和纽带。这种组织模式保持了乡村社会的稳定性和和谐性。
其次,费孝通还探讨了中国乡村社会的社会关系和文化传统。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封建礼教、家族观念和乡邻情谊是乡村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传统文化观念影响着乡村社会的人际关系和社会秩序,构成了乡土中国独特的文化底蕴。
最后,费孝通还对中国乡村社会的发展和变迁进行了分析。随着现代化进程的推进,中国乡村社会正在经历着巨大的变革和转型。传统的家族观念和乡邻情谊正在逐渐被现代化的价值观所取代,乡村社会的组织形式和社会关系也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
总的来说,《乡土中国》一书深刻揭示了中国乡村社会的特点和发展趋势,为我们深入了解乡土中国的历史和现状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和启示。通过阅读这本书,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中国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思考乡村社会的发展方向和未来走向。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篇三
关于中国的社会结构,我们从何而来?又将归往何处?
“生于斯,长于斯,终老是吾乡”乃是中国社会的乡土本色。似乎我们都生活在一个所谓的“熟悉”社会中:生活在为土地所囿,在一个先我而在的生活环境。正如“学而时习之,不亦悦乎”,所描述的就是这样因熟悉而得到的随心所欲不逾矩的“自由”。而这种因熟悉而得到的信任,并非是契约精神的重视,而是对行为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这样的礼俗社会,是一种没有具体目的,因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称之为“有机的团结”。与之相对应的是法理社会,“机械的团结”,是为了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
常说乡下人愚,究其原委,并非是智力不如城里人,而是缺少适应城里社会需要的知识。为什么会这样呢?在乡土社会,空间阻隔小,面对面的群组并不必要求助于文字。
那么除了空间阻隔,还有就是时间阻隔了,比如个人的今昔之隔,社会的世代之隔。
在一个依本能而活动的动物不会发生时间上的阻隔问题。它的寿命是一连串的“当前”。谁也不能剪断时间,像是一条水,没有刀割得断。但是在人却不然,人的当前时整个靠记忆所保留下来的“过去”的累积。
差序格局:
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多动用的圈子也不一定是相同的。我们儒家最考究的是人伦。伦是什么呢?我的解释就是从自己推出去的和自己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里所发生的一轮轮波纹的差序。
在差序格局中,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推出去的,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死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因此,我们的传统社会里所有的社会道德也只在私人联系中发生意义。
在差序格局中,社会范围能收能放,比如,我们如何来定义“家”的大小?与之相对应的团体格局,所谓“西洋社会像捆柴”,团体之间是有界限的。
在差序格局下,在以自己为中心的社会关系网中,每个人都“克己复礼”。而在团体格局下,尤其是宗教观念,每个人在神前平等,神对每个人都公道。
家时一个绵续性的事业群,它的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在婆媳之间,是纵的而不是横的。
关于礼治与法治:礼治是”教化“,修身克己,其维持力量不在外部权利而是身内良心。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的改革以适应法治的推行,防止法治的好处未得而又破坏了礼治。
权利的分类。横暴权利和同意权利。横暴权利时指社会冲突,上下之别。而同意权利是源于社会分工和社会合作。
教化性权利乃是以稳定的文化传统作为前提。凡是被社会不成问题的嫁衣接受的规范,是文化性的,当一个社会还没有共同接受一套规范,各种意见纷呈,求取临时解决办法的活动是政治。文化的基础必须是同意的,但文化对于社会的新分子来说又是强制的,是一种教化的过程。
长幼之序时教化权利所发生的效力。当文化不稳定时,传统办法不足以应付当前的问题时,教化权利必然跟着缩小。
“在我们客套中互问年龄并不是偶然的,这礼貌正反映出我们社会里相互对待的态度是长幼之序。”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篇四
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城里人可以用土气来藐视乡下人,但是乡下,“土”是他们的命根。在数量上占着最高地位的神,无疑的是“土地”。“土地”这位最近于人性的神,老夫老妻白首偕老的一对,管着乡间一切的闲事。他们象征着可贵的泥土。我初次出国时,我的奶奶偷偷的把一包用红纸裹着的东西,塞在我箱子底下。后来,她又避了人和我说,假如水土不服,老是想家时,可以把红纸包裹着的东西煮一点汤吃。这是一包灶上的泥土。——我在《一曲难忘》的电影里看到了东欧农业国家的波兰也有这类似的风俗,使我更领略了“土”在我们这种文化里所占和所应当占的地位了。
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
一,每家所耕的面积小,所谓小农经营,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和农场不会距离得过分远。
二,需要水利的地方,他们有合作的需要,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
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
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在一个地方一代一代的积起来,成为相当大的村落。
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常态的生活是终老是乡。假如在一个村子里的人都是这样的话,在人和人的关系上也就发生了一种特色,每个孩子都是在人家眼中看着长大的,在孩子眼里周围的人也是从小就看惯的。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我们大家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么?”——这一类的话已经成了我们现代社会的阻碍。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各人不知道各人的底细,所以得讲个明白;还要怕口说无凭,画个押,签个字。这样才发生法律。在乡土社会中法律是无从发生的。
人的生活和其他动物所不同的,是在他富于学习的能力。他的行为方式并不固执地受着不学而能的生理反应所支配。所谓学就是在出生之后以一套人为的行为方式做模型,把本能的那一套方式加以改造的过程。学的方法是“习”。习是指反复地做,靠时间中的磨练,使一个人惯于一种新的做法。
在我看来却表示了我们的社会结构本身和西洋的格局不相同的,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是不一定相同的。
社会结构格局的差别引起了不同的道德观念。道德观念是在社会里生活的人自觉应当遵守社会行为规范的信念。它包括着行为规范,行为者的信念和社会的制裁。它的内容是人和人关系的行为规范,是依着该社会的格局而决定的。从社会观点说,道德是社会对个人的制裁力,使他们合于规定下的形式行事,用以维持该社会的生存和延续。
在我们的乡土社会中,家的性质在这方面有着显著的差别。我们的家既是个棉续性的事业社群,它的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在婆媳之间,是纵的,不是横的。夫妇成了配轴。配轴虽然和主轴一样不是临时性的,但是这两轴都被事业的需要而排斥了普通的感情······不但在大户人家,书香门第,男女有着阃内阃外的隔离,就是在乡村里,夫妇之间感情的淡漠也是日常可见的现象。我在乡间调查时特别注意过这问题,后来我又因疏散下乡,和农家住在一所房子里很久,更使我认识了这事实。我所知道的乡下夫妇大多是“用不着多说话的”,“实在没有什么话可说的”。一早起各人忙着各人的事,没有功夫说闲话。出了门,各做各的。妇人家如果不下田,留在家里带孩子。工做完了,男子们也不常留在家里,男子汉如果守着老婆,没出息。有事在外,没事也在外。茶馆,烟铺,甚至街头巷口,是男子们找感情上安慰的消遣场所。在那些地方,大家有说有笑,热热闹闹。
通常有以“人治”和“法治”相对称,而且认为西洋是法治的社会,我们是“人治”的社会。其实这个对称的说法并不很清楚的。法治的意思并不是说法律本身能统治,能维持社会秩序。法律还得靠权力来支持,还得靠人来执行,法治其实是“人依法而治”,并非没有人的因素。
礼治社会并不是指文质彬彬,像镜花缘里所描写的君子国一般的社会。礼并不带有“文明”,或是“慈善”,或是“见了人点个头”,不穷凶极恶的意思。礼也可以杀人,可以很“野蛮”。譬如在印度有些地方,丈夫死了,妻子得在葬礼里被别人用火烧死,这是礼。又好像在缅甸有些地方,一个人成年时,一定要去杀几个人头回来,才能完成为成年礼而举行的仪式。我们在旧小说里也常读到杀了人来祭奠,那是军礼。
亲密社群的团结性就依赖于各分子间都互相的拖欠着未了的人情。在我们社会里看得最清楚,朋友之间抢着回帐,意思就是要对方欠自己一笔人情,像是投一笔资。欠了别人的人情就得找一个机会加重一些去回个礼,加重一些就在使对方反欠了自己一笔人情。来来往往,维持着人和人之间的互助合作。亲密社群中既无法不互欠人情,也最怕“算账”。
儒家所注重的“孝”道,其实是维持社会安定的手段,孝的解释是“无违”,那就是承认长老权力。长老代表传统,遵守传统也就可以无违于父之教。但是传统的代表是要死亡的,而且自己在时间过程中也会进入长老的地位。如果社会变迁的速率慢到可以和世代交替的速率相等,亲子之间,或是两代之间,不致发生冲突,传统自身慢慢变,还是可以保持长老的领导权。这种社会也就不需要“革命”了。
爱情,好吃,是欲望,那是自觉的。直接决定我们行为的确是这些欲望。这些欲望所引导出来的行为是不是总和人类生存的条件相合的呢?这问题曾引起过很多学者的研究。我们如果从上面这段话看去,不免觉得人类的欲望确乎有点微妙,他们尽管要这个要那个,结果却常常正合与他生存的条件。欲望是什么?食色性也,那是深入生物基础的特性。这里似乎有一种巧妙的安排,为了种族延续,人会有两性之爱;为了营养,人会有五味之好。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篇五
近期热播电视剧《白鹿原》大受欢迎,描绘了20世纪初在渭河平原这片土地上,中国农村波澜壮阔的历史画卷。这部剧让笔者不由得想起由中国著名学者费孝通教授作的《乡土中国》一书,是研究中国乡土社会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理论研究的代表作。
本书最初出版于1947年,许多内容和观点或许已经过时,但其中仍有许多有价值的内容。
乡土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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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基层看上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而那些“土头土脑”的乡下人构成了中国社会的基层。
对“土”这个略带藐视性的字进行了解释,称为泥土。乡下人以土地谋生活,“土”是他们的命根。又因为庄稼人是黏在土地上生活的,因此他们的“土气”也是因不流动才产生的。
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但乡村人口并不是固定的,当人口到达饱和点后,过剩的人口则会宣泄出外。
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而村与村的关系是孤立、隔膜的。
中国聚村而居的原因
:
一、每家耕地面积小(小农经营);
二、需要水利的地方,有合作的需要;
三、为了安全,人多容易保卫;
四、土地平等继承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遗业,使人口在一个地方一代代积累起来,成为大村落。
这种生于斯、死于斯的乡土社会中,人与人的关系就形成了“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在熟悉的社会中,所得到的是随心所欲、不逾规矩的自由,这种自由也不是法律所保障的那种自由;这里的规矩也不是法律,而是“习”出来的礼俗。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也即,乡土社会里从熟悉得到信任。乡土社会通过形成对人、对物的熟悉为人处事,这种相处模式或风俗在现代的陌生人社会中是无法应用的。毋庸置疑,今天中国的7亿农民、4万多乡镇仍然构成中国社会的基层,国家也不断推出惠农、扶贫等政策建设新农村,农村问题是中国的基本问题。但另一方面,土地不再成为农民的唯一谋生土壤,他们不必再将半个身子扎在土地上生存,一些农村的青壮年劳力进城打工成为常态。
《白鹿原》中,石头等人的出走在当时会使聚村而居的白鹿原丧失青壮年劳力,这种情况也不会出现在人口频繁流动的现代社会。更多的农村人进城买房,给后代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原先农村的熟人社会或许更多地存在于偏远闭塞的地区,或存在于留守老人的记忆中。城市化进程下,具有乡土气息的熟人社会或许正在逐步瓦解。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篇六
本书的作者费孝通是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奠基人之一,他的一生都致力于实地调查中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写下了诸多在学界极具影响力的学术著作,除了《乡土中国》外,他还有《皇权与绅权》《江村经济》《中国士绅》等著作,曾获英国皇家人类学会颁发的赫胥黎奖章,日本亚洲文化奖等。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赵旭东曾评价说,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吸引的不仅是社会学和人类学家们对于中国乡村的理解,它的影响范围可以说包括了整个中国社会科学界。
全书一共由十四篇论文组成,是费孝通先生经过长期在乡村地区的社会调研和考察整理出来的详实资料。从解释什么是真正的“乡土”开始,他将乡土社会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以及这些关系对我们今天的日常生活有哪些影响等,用浅显风趣的例子和语言生动得表达出来,并且纠正了我们对“乡下人”的一些偏见认识。
本书并不是一个具体的社会描写,而是从现实生活的社会中提炼出来的一些概念,让我们搞清楚“乡土”究竟是什么意思,从而帮助我们更好的去理解中国社会。中国社会是具有乡土性的,在农耕文明长期作为发展主流的中国,许多乡土社会中形成的人际交往和社会关系,都对今天的中国有着深刻的影响,甚至可以说,这些沿袭下来的乡土特色是中国社会的根基。
费孝通先生自己在书中说:“这本书并不是一个具体的社会描写,而是从现实生活的社会中提炼出来的一些概念。搞清楚“乡土”究竟是什么意思,就能帮助我们更好的去理解中国社会。”
从字面意思看,乡土就是家乡、故土,是哺育我们成长的地方。那怎么哺育呢?在以农耕作为传统文明的中国,农民辛勤劳作,就是我们吃饱穿暖的基础。因此,费孝通先生主要想研究的是农民和农村。他为什么想要研究农民和农村呢?因为他认为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换句话说,中国许多的阶层都是从农村分离出去的。那么,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农民逐步形成的一些行为习惯和人际关系,以及农村社会具有的一些特色,就构成了许多阶层,乃至中国社会的根基。
费孝通先生,他出生在清朝末年,一个极其重视教育的知识分子家庭,曾经是中国本土最早拿到社会人类学硕士学位的青年学者。上世纪四十年代,费孝通先生在西南联大任职,教授“乡村社会学”这门课程。但是他不愿意“照本宣科”地为学生授课,而是希望能够和学生一起探索,做一些有意义的内容。他进行了大量的实践性研究和社会调查,甚至为了掌握更详实的第一手数据,多次不辞辛劳的奔赴乡间进行考察。最终这些内容经过整理,就成为了我们今天所看到的,由十四篇论文集结而成的《乡土中国》这本书。费孝通先生从看似人尽皆知的事情中深挖出背后所蕴含的道理,可谓是字字珠玑,真知灼见。直到今天,这本书依然是社会学家们研究社会结构时所必须参考的材料之一。
《乡土中国》中谈到的“乡土”其实是一种社会关系,这种关系在中国广大乡村非常常见,但却极少被人认真的谈起或者论证。费孝通先生通过自己大量的社会调查,附加上生动的例子,将乡土社会中所包含的“熟人的社会”“差序格局”“维持乡土社会正常运行的四种权力”等,较为普遍的社会关系一一进行解释。
相互熟悉的耕作模式是中国乡村传统的生活模式,构成这种生活模式的每一个角色,彼此之间都是互相熟悉的。在这种熟悉的环境里,有一种叫做“差序格局”的社会关系产生了,一个人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来建立自己的社会关系网,其中最为普遍的,就是通过婚姻,来建立并且扩大自己的关系网。想要维持这些社会关系的运转,必须要依靠各种各样的权力,有四种权力是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根深蒂固的,横暴权力、同意权力、长老权力、时势权力,而“同意权力”直到今天还没有过时。
由此可见,《乡土中国》虽然是费孝通先生考察当时乡村的社会生活、生产状况所总结出来的内容,但是书中的内容并没有因为时代前进而失去意义,相反,在今天,国家大力改革农村运行模式,新政策与旧传统相互碰撞的背景下,而变得更具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