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语弃市
拼音
[ǒu yǔ qì shì]
繁体
[偶語棄市]
年代
[古代成语]
近义词
[暂无内容]
反义词
[暂无内容]
感情色彩
[贬义成语]
基本解释
偶语:相对私语;弃市:在闹市执行死刑。指在暴政下,二人相对私语也会遭到杀身之祸
成语出处
西汉 司马迁《史记 秦始皇本纪》:“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
使用方法
作宾语、定语;用于书面语
例子
陶菊隐《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史话》第80章注8:“这一时期,新疆变成了一个偶语弃市、到处监狱的恐怖世界。”
翻译(英语)
Those who dare to talk together will be executed.
故事
秦始皇34年,秦始皇采用丞相李斯的意见,把上书分封的淳于越看成私家学诽谤朝政,下令将《秦纪》以外的史书全部上交焚毁,禁止人们谈论《诗经》《尚书》等,如果偶尔有人谈论的话,就立即处死并暴尸示众,制造焚书坑儒的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