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近体诗格律的正与变

时间:2013-06-01 09:30:48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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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近体诗格律的正与变

《唐代文学研究年鉴·1983年卷》的“唐代文学研究笔谈”一栏中,发表过我的一篇短文,题为《“断代”的研究内容与“非断代”的研究方法》。其中说:

  “断代”的研究内容不宜用“断代”的研究方法。就研究唐诗说,不应割断它与唐以前、唐以后诗歌发展的联系,尤其不应忽视唐诗与今诗的联系。具体地说,研究唐诗的人也应该研究“五四”以来的诗歌发展史,研究新时期诗歌创作的成败得失及发展前途。

  王充说过:“知古不知今,谓之陆沉。”(《论衡·谢短篇》)这里的“陆沉”,指泥古而不合时宜。只研究唐诗而不同时了解并且关心当前诗歌创作的状况,其泥古而不合时宜,就很难避免。我国古代的杰出学者评论前代诗歌,都既了解当时诗歌创作的实际,又着眼于当时诗歌创作水平的提高。例如钟嵘,他在《诗品》里论述了自汉至梁一百多位诗人及其诗作的优劣,阐明了重“风力”、重自然而不轻视词采的正面主张;而对“理过其辞,淡乎寡味”的玄言诗及当时堆砌典故、片面追求声律的诗风,则给予中肯的批评,切中时弊。(注:《唐代文学研究年鉴·1983年卷》,陕西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22-23页。)

  改革开放以来,不仅“五四”以来的新诗创作标新领异,热闹非凡;而且被冷落多年的传统诗词也焕发出勃勃生机,诗会、诗社、诗刊、诗报有如雨后春笋,不断破土而出,遍及神州大地。近几年逐渐由社会延伸到各类学校,许多大学、中学也纷纷建诗社、出诗刊;而《青年诗词选》、《大学生诗词选》、《中学生诗词选》一类的出版物,也层出不穷,方兴未艾。这种十分可喜的现状,研究唐诗和历代诗歌的专家们,无疑应给予热情的关注。

  从当前诗坛的实际情况看,如果说新诗创作的偏向是过分脱离传统;那么传统诗歌创作的局限,则是过分拘守格律,知正而不知变。近十多年来,传统诗、词、曲各体尽管都被运用,但比较而言,普遍运用的还是五、七言律、绝,也就是唐人所谓的“近体诗”。因此,本文以《简论近体诗格律的正与变》为题,试图为当前的近体诗创作提供借鉴。

  律诗、绝句定型于初唐(当然个别合律的诗唐以前就出现了),故唐人把这一套诗体叫“近体”,而把旧有各体叫“古体”。从“永明体”肇始,经过无数诗人的创造而建立起来、完备起来的近体诗,是汉语优点的充分发扬,也是诗歌传统经验的总结和提高。“四声”虽然是南齐永明时期的沈约等人提出来的,但一字一音而音有平仄,却是方块汉字固有的特点。因此,早在三千年前的《诗经》中,就往往出现声调和谐的句子,即后人所谓的`“律句”。就第一篇《关雎》看,如“参差荇菜,左右流之;窈窕淑女,寤寐求之”,如果把“窕”换成平声字,则四句诗完全“合律”。《楚辞》也如此,如《离骚》开头的“帝高阳之苗裔兮,朕皇考曰伯庸”,其中的“高阳”、“苗裔”和“皇考”、“伯庸”,正好是平仄相对的四个节,也“合律”。到了汉魏五言诗,如曹植的“驱马过西京”、王粲的“回首望长安”等完全合律的句子更多,无烦详举。构成律绝的要素之一“平仄律”,就这样逐渐形成了。单音节的汉字每一个字都有形有音有义。就字义说,“天”与“地”,“高”与“下”,“多”与“少”,“贫”与“富”,“红”与“绿”,“男”与“女”,以此类推,每一个字都可以找到一个乃至好多个字与他对偶,更妙的是其平仄也往往是相对的。构成律诗的另一要素“对偶律”,就这样逐渐形成了。律绝之所以或为五言、或为七言,是因为五言诗、七言诗的创作已有悠久历史,取得了丰富的成功经验。经验证明:五、七言句最适于汉语单音节、双音节的词灵活组合,也最适于体现一句之中平(扬)仄(抑)音节相间的抑扬律。而且,五、七言句既不局促,又不冗长,因字数有限而迫使作者炼字、炼句、炼意,力求做到“以少总多”,“词约意丰”。绝句定型为四句,是由于四句诗恰恰可以体现章法上的起承转合,六朝以来的四句小诗已开先河。律、绝的平仄律不外三个要点:一、本句之中平仄音节相间;二、两句(一联)之间平仄音节相对;三、两联之间平仄音节相粘。而由四句两联构成的绝句,恰恰体现了这三条规律,从而组合成完整的声律单位。律诗每首八句,从声律上说

,是两首绝句的衔接,前首末句与后首起句“相粘”,从而粘合为一个完整单位;从章法上说,每首四联,也适于体现起承转合、抑扬顿挫的变化;首尾两联对偶与否不限,中间两联对偶,体现了骈散结合的优势,视觉上的对仗工丽与听觉上的平仄调谐强化了审美因素;偶句一般押平声韵(绝句有押仄韵的),首句可押可不押。总之,五、七言律、绝充分体现了汉语独有的许多优点,兼备多种审美因素,是最精美的诗体。初唐以来的杰出诗人运用这一套诗体创作了无数声情并茂的佳作,由于篇幅简短,篇有定句,句有定字,字有定声以及对偶、粘对的规范,一读便能记诵,因而流传最广,影响深远。

  近体诗定型,人们都那么作,清代以前,未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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