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孙的其他诗文
唐代的其他诗人
冯伉
冯伉,原为魏州元城(今河北大名)人,父亲冯玠迁居,改籍贯为京兆(治今陕西西安)。元和4年逝,享年六十六岁,获追赠礼部尚书。《全唐诗·卷330》录有他两首诗:《和权载之离合诗(时为给事中)》、《享文恭太子庙乐章二首》。
林藻
林藻,生卒不详,字纬乾,莆田人。唐贞元七年(791)应试《珠还合浦赋》,辞彩过人,受到主考官杜黄裳的赏识,认为他“有神助”,终得进士及第,官至岭南节度副使。林藻与其胞弟林蕴都以善书闻名,成为唐德宗贞元时期名书法家和文学家。林藻的书法学颜真卿,尤擅长于行书,极得智永遗法,笔意萧疏古淡,意韵深古,其书作杂于魏晋书法艺林之中;难辨真伪。
纪唐夫
[唐](约公元八三五年前后在世)字、里、生卒年均不详,约唐文宗太和末前后在世。工诗。开成中,(公元八三八年左右)官中书舍人。温庭筠谪方城尉,唐夫赠诗,有“凤凰诏下虽沾命,鹦鹉才高却累身”句,时以为知言。
崔郾
崔郾(768—836),字广略。举进士,平判入等,授集贤殿校书郎。三命升朝,为监察御史、刑部员外郎。资质秀伟,神情重雅,人望而爱之,终不可舍,不知者以为事高简,拘静默耳。居内忧,释服为吏部员外。奸吏不敢欺,孤寒无援者未尝留滞,铨叙之美,为时所称。再迁左司郎中。
任要
任要,[唐]德宗时人。工书,尝于贞元十四年(七九八)两祭泰山,因于岱岳观题名。《金石文字》
武翊黄
武翊黄,[唐]字坤舆,河南缑氏(今河南偃师南)人。官大理卿。工正书,长庆元年(八二一)白居易所撰唐张诚碑,为其所画。 唐宪宗元和元年(806)丙戌科状元及第。该科进士二十三人,考官:礼部侍郎崔邠。试题为《山出云诗》等。武翊黄为宰相武元衡之子,才学惊人。曾三试独占鳌头。人称"武三头"。入仕后于大和年间官至大理卿。晚年为美色所惑,为美妾而虐待发妻卢氏,犯众怒。虽然宰相李绅为其辩解,然仕途政敌甚多,不容于朝,流落他乡至终。武翊黄善书法,尤工楷书。长庆元年(821),白居易所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