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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弘靖张弘靖(760—824)字元理,唐代大臣,书法家,中书令张嘉贞之孙,尚书左仆射张延赏之子。画家张彦远祖父。以荫为河南参军。元和(806至820年)中拜刑部尚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封高平县侯,出为河东卢龙节度使,迁太子少师。工书法。幼学元常(锺繇)。自镇蒲陕,迹类子敬(王献之),及处台司,乃同逸少(王羲之)。书体三变,为时所称。元和六年(811年)裴琯所撰唐魏博田绪遗爱碑,为其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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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
高祖父:张俊兴,官至相国府检校郎将。
曾祖父:张思义,官至成纪县丞。
叔祖父:张嘉祐,官至左金吾将军、相州刺史。
祖父:张嘉贞,河东侯,官至中书令(宰相)。
父亲:张延赏,魏国公,官至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姑父:韦皋,南康郡王,官至剑南西川节度使。
兄弟:张谂,官至主客员外郎。
长子:张文规,官至吏部员外郎,官终桂管观察使。工书法。少躭墨妙,备尽楷模。
次子:张景初,官至殿中侍御史。
三子:张嗣庆,官至河南少尹。
四子:张次宗,官至礼部员外郎、国子博士兼史馆修撰,官终舒州刺史。
侄子:张师质,张谂之子,官至郴州刺史。
孙子:张彦远,张文规之子,著名画家、绘画理论家。曾任舒州刺史、左仆射补阙、祠部员外郎、大理寺卿。
孙子:张茂枢,张次宗之子,字休府,官至右省补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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