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淲的其他诗文
宋代的其他诗人
王柏
王柏(1197-1274),字会之,婺州金华人。生于宋宁宗庆元三年,卒于度宗咸淳十年,年七十八岁。少慕诸葛亮为人,自号长啸,三十岁后以为“长啸非圣门持敬之道”,遂改号鲁斋。金华(今属浙江)人。从何基学,以教授为业,曾受聘主丽泽、上蔡等书院。度宗咸淳十年卒,年七十八,谥文宪。柏著述繁富,有《诗疑》、《书疑》等,大多已佚。其诗文集《甲寅稿》亦已佚,明正统间六世孙王迪裒集为《王文宪公文集》二十卷,由义乌县正刘同于正统八年(一四四三)刊行。事见《续金华丛书》本卷末附《王文宪公圹志》,《宋史》卷四三八有传。
冯去非
冯去非(1192~1272以后),字可迁,号深居,南康都昌(今江西省都昌县)人。淳祐元年(1241)进士。尝为淮东转运司干办。宝祐四年(1256),召为宗学谕。丁大全为左谏议大夫,三学诸生叩阍言不可,理宗下诏禁戒,且立石三学,去非独不肯书名。宝祐五年(1257),罢归庐山,不复仕。景定三年,为范晞文《对床夜语》作序,并有书信一首,自署“深居之人”。论诗以气节自尚。年八十余卒。去非与丞相程元凤、参知政事蔡抗善。吴文英有词与之唱酬。《全宋词》从《阳春白雪》中辑其词三首。《宋史》有传。
赵希蓬
赵希逢(生卒年不详)一作希蓬,宋宗室,太祖四子秦王德芳八世孙,太祖九世孙(《宋史·宗室世系表》八)。与华岳诗词酬唱往来,有《华赵二先生南征录》今不传。词见《诗渊》第二十五册。理宗淳祐元年(一二四一)为汀州司理参军(明嘉靖《汀州府志》卷一一)。开禧初华岳因上书请诛韩侂胄、苏师旦编管建宁时,希逢与华交往甚密,差不多尽和华《翠微南征录》中诗。《南征录》中亦有《贺赵法曹》《答赵法曹》等诗,当即其人。原诗题注中介绍其生平为字可久(一作可父),“以词赋明经屡首监曹,初尉赣之石城,……次任建安法曹。明
赵令畤
赵令畤(1061~1134)初字景贶,苏轼为之改字德麟,自号聊复翁。太祖次子燕王德昭﹝赵德昭﹞玄孙。元祐中签书颍州公事,时苏轼为知州,荐其才于朝。后坐元祐党籍,被废十年。绍兴初,袭封安定郡王,迁宁远军承宣使。四年卒,赠开府仪同三司。著有《侯鲭录》八卷,赵万里为辑《聊复集》词一卷。
辛弃疾
辛弃疾(1140-1207),南宋词人。原字坦夫,改字幼安,别号稼轩,汉族,历城(今山东济南)人。出生时,中原已为金兵所占。21岁参加抗金义军,不久归南宋。历任湖北、江西、湖南、福建、浙东安抚使等职。一生力主抗金。曾上《美芹十论》与《九议》,条陈战守之策。其词抒写力图恢复国家统一的爱国热情,倾诉壮志难酬的悲愤,对当时执政者的屈辱求和颇多谴责;也有不少吟咏祖国河山的作品。题材广阔又善化用前人典故入词,风格沉雄豪迈又不乏细腻柔媚之处。由于辛弃疾的抗金主张与当政的主和派政见不合,后被弹劾落职,退隐江西带湖。
王居安
王居安(约1167~1232),字简卿、资道,原籍方岩(今属温岭),定居黄岩县城岩魁坊(今郏家巷)。南宋淳熙十四年(1187)进士,甲科第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