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庆馀的其他诗文
唐代的其他诗人
南诏骠信
唐代南诏王称号:意为“君主”,南诏王閤劝(808-809年在位)自称。
黄崇嘏
黄崇嘏,临邛(今四川邛崃)人,父亲曾在蜀中任使君,她自幼受到良好教育,工诗善文,琴棋书画,无一不精。12岁父母亡故后,家境清寒,与老保姆相依为生。成年后常女扮男装,四处游历。公元888年,因故被诬为纵火人,写诗向知州周庠辩冤,得其赏识。获释后,经周庠推举,代理司户参军一职。周庠又欲将其女嫁予黄崇嘏为妻。黄无奈修书一封,表明“女身”,并向周庠辞职。归乡后,守贫而终。关于黄崇嘏身世,又有其曾代兄考中状元一说,故其素有“女状元”之美称,为黄梅戏《女驸马》之原型。
李郢
李郢,字楚望,长安人。大中十年,第进士,官终侍御史。诗作多写景状物,风格以老练沉郁为主。代表作有《南池》、《阳羡春歌》、《茶山贡焙歌》、《园居》、《中元夜》、《晚泊松江驿》、《七夕》、《江亭晚望》、《孔雀》、《画鼓》、《晓井》等,其中以《南池》流传最广。
金真德
唐朝贞观21年,金真德被封为柱国、乐浪郡王、新罗王。(武德7年,唐高祖册封金其平为柱国、乐浪郡王、新罗王;贞观9年,唐太宗封金善德为柱国、乐浪郡王、新罗王,)她送其弟妹到长安留学,唐太宗赐《晋书》给他们。永徽元年,金真德作五言诗,并织于锦上送于唐高宗。永徽三年金真德死亡,唐朝设灵堂致哀。事迹据《旧唐书·新罗传》。《全唐诗》存诗1首。
丘为
丘为,苏州嘉兴人。事继母孝,常有灵芝生堂下。累官太子右庶子。致仕,给俸禄之半以终身。年八十馀,母尚无恙。及居忧,观察使韩滉以致仕官给禄,所以惠养老臣,不可在丧而异,惟罢春秋羊酒。卒年九十六。与刘长卿善,其赴上都也,长卿有诗送之,亦与王维为友。诗十三首。
窦常
窦常(746~825),字中行,平陵(今陕西咸阳西北)人,郡望扶风(今陕西兴平东南)。大历十四年,登进士第。贞元十四年,为淮南节度使杜佑节度参谋,后历泉州府从事,由协律郎迁监察御史里行。元和中,佐薛苹、李众湖南幕,为团练判官、副使。入朝为侍御史、水部员外郎。八年出为朗州刺史,转夔、江、抚三州刺史,后除国子祭酒致仕。诗入《窦氏联珠集》,《全唐诗》存诗26首。与其兄弟牟、群、庠和巩并称“五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