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缙的其他诗文
唐代的其他诗人
阎朝隐
阎朝隐,字友倩,赵州栾城人。连中进士、孝弟廉让科。性滑稽,属辞奇诡,为武后所赏。累迁给事中,预修《三教珠英》。圣历中,转麟台少监,坐附张易之徙岭外。景龙时,还为著作郎。先天中,除秘书少监,后贬通州别驾。诗十三首。
张松龄
张松龄,唐人张志和(《渔歌子》)之兄,一名“张鹤龄”,官居浦阳尉(今浙江萧山境内)。他的弟弟张志和,本名龟龄,字子同,浙江金华人,擢明经(按:擢,提拔;明经,即明经科,为唐代科举制中的一种考试形式,与进士科同为唐时最重要的科举考试科目),被唐肃宗赏识,命“待诏翰林”。后来,因政坛上的斗争牵连,被贬为南浦尉。后获赦,不复仕,居江湖,自称“烟波钓徒”,又号“元真子”。其本人作有《渔父》词。该词的背景:时志和隐居山林,松龄作此词以招其归,志和以《渔歌子》回应之,以明其心志。
卢延让
[约公元九o二年前后在世]字子善,范阳人。生卒年均不详,约唐昭宗天复中前后在世。天才卓绝,为诗师薛能,词意入僻,不尚织巧,多壮健语,为人所嗤。
韦皋
韦皋(746年—805年9月13日),字城武。京兆万年(陕西西安)人。唐代中期名臣,韦元礼七世孙,韦贲之子,出身京兆韦氏,排行第二十三。代宗广德元年(763年)为建陵挽郎。大历初任华州参军,后历佐使府。德宗建中四年(783年)以功擢陇州节度使,兴元元年(784年)入为左金吾卫大将军。贞元元年(785年),韦皋出任剑南节度使,在蜀二十一年,和南诏,拒吐蕃,累加至中书令、检校太尉,封南康郡王。顺宗永贞元年(805年)卒,年六十,赠太师,谥忠武。《全唐诗》存其诗三首。
窦常
窦常(746~825),字中行,平陵(今陕西咸阳西北)人,郡望扶风(今陕西兴平东南)。大历十四年,登进士第。贞元十四年,为淮南节度使杜佑节度参谋,后历泉州府从事,由协律郎迁监察御史里行。元和中,佐薛苹、李众湖南幕,为团练判官、副使。入朝为侍御史、水部员外郎。八年出为朗州刺史,转夔、江、抚三州刺史,后除国子祭酒致仕。诗入《窦氏联珠集》,《全唐诗》存诗26首。与其兄弟牟、群、庠和巩并称“五窦”。
许康佐
许康佐,父审。康佐登进士第,又登宏词科。以家贫母老,求为知院官,人或怪之,笑而不答。及母亡,服除,不就侯府之辟,君子始知其不择禄养亲之志也,故名益重。迁侍御史,转职方员外郎,累迁至驾部郎中,充翰林侍讲学士,仍赐金紫。历谏议大夫、中书舍人,皆在内庭。为户部侍郎,以疾解职。除兵部侍郎,转礼部尚。卒,年七十二,赠吏部尚书。撰《九鼎记》四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