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的其他诗文
唐代的其他诗人
孙逖
孙逖(696~761)唐朝大臣、史学家,今东昌府区沙镇人。自幼能文,才思敏捷。曾任刑部侍郎、太子左庶子、少詹事等职。有作品《宿云门寺阁》《赠尚书右仆射》《晦日湖塘》等传世。
蔡京
蔡京,初为僧。令狐楚镇滑台,劝之学。后以进士举上第,官御史,谪澧州刺史,迁抚州。诗三首。
李昪
李昪(888年-943年),字正伦,小字彭奴,徐州人,五代十国时期南唐建立者。李昪原名徐知诰,是南吴大将徐温养子,曾任升州刺史、润州团练使,后掌握南吴朝政,累加至太师、大元帅,封齐王。937年(天祚三年),李昪称帝,国号齐。939年(升元三年),又改国号为唐,史称南唐。他在位期间,勤于政事,变更旧法;又与吴越和解,保境安民,与民休息。943年(升元七年),李昪因丹药中毒而死,是为南唐先主,庙号烈祖,谥号光文肃武孝高皇帝,葬于永陵。
陆弘休
字里不详。武宗、宣宗时任桂管从事。曾作诗题訾家洲。事迹见《桂林风土记》。《全唐诗》存诗1首。
崔禹锡
崔禹锡,唐朝人,字洪范,融之子。登显庆三年进士第。开元中为中书舍人。卒赠定州刺史。其作品有《奉和圣制送张说巡边》。
虞刚简
虞刚简(1163—1226),字仲易,一字子韶,学者称沧江先生,仁寿县(今属四川省眉山市)人。虞允文孙。尝与魏了翁辈讲学蜀东门外,得程朱微旨。以郊恩任官,再举礼部,监郫县犀浦镇酒税。历知华阳县,通判绵州。宁宗嘉定八年(1215)由知万州任罢。十一年,起知简州。十五年,擢夔州路提点刑狱,改利州路。理宗宝庆二年卒,年六十四。事见《鹤山集》卷七六《利州路提点刑狱主管冲佑观虞公墓志铭》,《宋元学案》卷七二有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