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昧恋人现代散文 篇一
他们之间的关系,像是一杯刚泡好的清茶,散发出淡淡的清香。没有明确的定义,却又难以割舍。他们是暖昧的恋人,不敢走得太近,又舍不得走得太远。
在这个喧嚣的城市里,他们是彼此安静的港湾。每当疲惫的时候,他们会相约在一个角落,静静地聊着天,或者只是默默地坐着,享受彼此的存在。他们不需要太多的言语,只要能够感受到对方的陪伴,就足以让彼此心安。
他们之间没有过多的承诺,只是在需要的时候,会默默地为对方做些事情。或许是一个温暖的拥抱,或许是一杯热腾腾的咖啡,又或许只是一个简单的微笑。这些微小的举动,凝聚成了他们之间的默契和情谊。
在外人看来,他们的关系或许有些模糊,有些曖昧。但只有他们自己明白,这种暖昧的感情,比任何承诺都更真实。他们不需要拥有对方,也不需要让对方成为自己的全部,只要在彼此需要的时候,能够给予对方一丝温暖和安慰,就足以让他们感到满足。
或许有一天,他们会走到彼此的生命中某个转角,或者擦肩而过,或者选择停留。但无论如何,他们都会珍惜这段暖昧的感情,让它成为彼此心中永远的一抹温暖。
暖昧恋人现代散文 篇二
她们之间的关系,像是一首旋律优美的音乐,时而激扬奔放,时而柔情蜜意。他们是暖昧的恋人,用心灵交流,用情感沟通。
在这个多姿多彩的世界里,她们是彼此的知己。每当遇到困难或迷茫的时候,她们会互相倾诉,互相支持。有时候,她们会一起分享欢笑,有时候,她们会一起擦干眼泪。无论是喜是悲,她们都愿意与对方分享。
她们之间没有过多的承诺,只是在需要的时候,会默默地为对方付出。或许是一个耐心的倾听,或许是一个真诚的建议,又或许只是一个无声的拥抱。这些微小的举动,成就了她们之间的默契和情感。
在外人看来,她们的关系或许有些暧昧,有些难以捉摸。但只有她们自己明白,这种暖昧的感情,比世俗的承诺更加珍贵。她们不需要过多的言语,只要能够感受到对方的陪伴,就足以让彼此心生安慰。
或许有一天,她们会各自追寻自己的梦想,或者选择共同前行。但无论如何,她们都会将这段暖昧的感情珍藏在心底,让它成为彼此生命中永恒的一道风景。
暖昧恋人现代散文 篇三
暖昧恋人现代散文
(一)暖昧
暖昧,不是暧昧。
暧昧,透着一点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有一点点的私密,也有一点点的迷乱。而暖昧不是。
暖昧,是清醒状态下深深掩埋的迷乱,是希望深处喷薄欲出的绝望,是刀尖上的疯狂舞蹈,是人鱼般的疼痛微笑,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壮怀激烈,是风平浪静波澜伫下的暗潮涌动。
暖昧是一种情致,透着几许温和,掩着某种伤感,藏着一些欲望,掖着微茫未来,是千言万语尽在不言,是万种风情难与人说。
(二)牵手
在物欲纷乱的世纪,牵手就如同《相约星期六》里的拥抱那样随意,那些古典文字里的一唱三叹、千回百转,被快餐式的娱乐所侵噬,渐行渐远。不知怎么的,忽然想起大学时的表演课,与一女生分饰恋人,她和我说到时坐一起时牵她的手,但我却始终没有。又想起了中学时代,和女生扳手腕,那时已是高中,却要隔着一条手帕相角力,这般的'情形,放在如今的学校,怕是再也见不着了吧。
《读者》上曾经有篇名为《给爱一个容器》的文章,全文是记不得了,但它的开头,我却记得很牢——对爱人有一种诗意盎然的称呼,叫做“牵手”。
牵手,道尽了世间的浪漫,也洗净了所有的铅华,朴素得令人不敢相信,却也浸透了我们最初关于爱情的描绘或梦想。
(三)倾心·倾情·倾城
倾心,太难。
暧昧,成了最安全的方式。
因为害怕拒绝而怯于表白,因为害怕受伤而怯于靠近。
明明有了心动的悸痛,却不敢大声言爱。明明有了慌张的迷乱,却不敢主动承认。
于是,恋人未满——
空留下一腔幽幽的怨,诉说着一段迷离的情。
喜欢与爱之间,永远隔着一个转身的距离。
也许此处错过,便是永远的失之交臂。
欲语还休,眉目传情,心旌荡漾……
就是不愿倾心,就是不愿倾情。
不遭遇倾城,永难成一场厮守。
(四)欢喜
爱,在上海话里被称为“欢喜”。我喜欢这样的表述。
“欢喜”,从字面上来看,就是为了让彼此欢愉,感受到在一起的喜悦;而喜欢,从字面上来看,更接近于一种来自心理本能的欣赏或者接受。
欢喜表达的是爱情,而喜欢表达的是友情,最多亦不过是朦胧的感情。
在欢喜里,第一位的是让对方幸福,第二位的才是考虑自己幸福。
在喜欢里,第一位的是让自己幸福,第二位的才是考虑对方幸福。
欢喜,是一个郑重的词语,它往往带有了想要共度一生的意味。
而“爱”这个词,在上海人表达爱情时,反倒是很少有说的。
爱,在上海话里听起来特别得不舒服和别扭,甚至带有一点点的做作。
欢喜,是一个上海男人所能表达的最温柔慎重的誓言。
即使有一天,两人错失。不能在一起,这两个字,也是一份来自内心的赤诚。
说过了欢喜,就算离开了,也是应当记挂着彼此的好的。
也许想念只是短短一瞬,但彼时所燃起的——
便是留给彼此在这动荡世间的一簇小小的温暖火焰。
(五)恋人
一直很喜欢“恋人”这个词,尤其是“人”前的定语“恋”字,贴切之极,妙不可言。
从字形上看,“恋”的上半部分恰似一对牵手相依的情侣,纵是行走于热闹的街市,仍不忘耳鬓厮磨着缠绵的言语,其亲昵之态,溢于形表;
而“恋”的下半部分正是一个“心”字,两个牵手相依的人彼此有着同样的心意,自然是倾心相爱的人了。
恋人,拆字而解,为“亦”字和“心”字。
从字义上看,“亦”,是“也”的意思;亦心,不就是“君心似我心”之意吗?而心心相印,从来都是爱人间可遇而不可求的默契:“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的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这般动人的契合与感应,该是对爱情最洁质明晰的阐述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