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头文件标准格式【精彩3篇】

时间:2014-04-02 05:22:37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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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头文件标准格式 篇一

红头文件是一种具有特定格式和标志的文件,通常由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或团体发布,用于传达重要的政策、通知或指示。红头文件的格式要求严格,包括标题、正文、署名、日期等内容。

首先,红头文件的标题通常采用粗体黑色字体,突出显示,以便读者能够快速了解文件的主题和重要性。标题一般采用简洁明了的语言,避免过长过复杂的词汇,以确保读者能够迅速理解文件的内容。

其次,红头文件的正文部分应该分段清晰,内容简洁明了。正文一般采用宋体字体,行间距适中,段落之间空行明显,以便读者阅读时易于分辨。正文内容要准确、清晰,避免使用含糊不清或歧义的词语,确保读者能够准确理解文件的意图。

再者,红头文件的署名部分必须清晰明了,包括作者单位名称、职务、联系方式等信息。署名一般位于文件的末尾,以示作者的身份和权威性。署名部分一般采用宋体字体,与正文内容有明显区分,以便读者识别。

最后,红头文件的日期部分是非常重要的,标明文件发布的日期和生效时间。日期一般位于文件的左上角或右上角,采用宋体字体,以突出显示。日期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对于文件的有效传达至关重要,读者可以根据日期了解文件的时效性和相关性。

总的来说,红头文件的标准格式对于确保文件的有效传达至关重要,作者在撰写红头文件时应该严格遵循相关格式要求,确保文件的标题、正文、署名和日期等内容清晰明了,以便读者能够准确理解文件的意图和要求。

红头文件标准格式 篇二

红头文件作为一种重要的传达政策和指示的文件形式,其标准格式在实际应用中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和要求进行调整。在撰写红头文件时,作者应该灵活运用标准格式,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变化。

首先,红头文件的标题部分可以根据内容的重要性和紧急程度进行调整。如果文件的内容比较紧急或重要,可以适当增加标题的字体大小,突出显示,以引起读者的重视和注意。标题的语言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使之更贴近读者的实际需求和理解。

其次,红头文件的正文部分可以根据内容的复杂性和重要性进行调整。如果文件内容较为复杂,可以适当增加段落分隔和标点符号的使用,以方便读者理解。正文内容也可以适当增加解释性的语言,以确保读者能够准确理解文件的要求和意图。

再者,红头文件的署名部分可以根据作者的身份和权威性进行调整。如果作者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专业性,可以适当增加署名部分的内容,以提高文件的可信度和可读性。署名部分的语言也可以根据作者的身份进行调整,使之更贴近读者的期望和需求。

最后,红头文件的日期部分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调整。如果文件的内容涉及时间敏感性或紧急性,可以适当调整日期的显示位置和格式,以确保读者能够准确了解文件的时效性和相关性。日期部分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对于文件的有效传达至关重要。

总的来说,红头文件的标准格式在实际应用中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作者在撰写红头文件时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和要求进行调整和变化,确保文件的标题、正文、署名和日期等内容符合实际需求和读者期望,以提高文件的传达效果和可读性。

红头文件标准格式 篇三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年12月27日发布,2000年1月l日实施)

前言

本标准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GB/T 9704-1988进行修订。本标准相对GB/T 9704-1988作如下修订:

(l)将原标准名称《国家机关公文格式》改为《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

(2)删去原标准中的引言部分;

(3)删去原标准中与公文格式规定无关的一些叙述性解释;

(4)对公文用纸的幅面尺寸作了较大调整,将国际标准A4型纸作为公文用纸纸型;删去国内16开型纸张的相应说明;

(5)对公文用

纸的页边尺寸作了较大的调整;

(6)不设各标识域,而按公文眉首、主体和版记三部分各要素的顺序依次进行说明;

(7)增加了公文用纸的主要技术指标;

(8)增加了印刷和装订要求;

(9)增加了每页正文行数和每行字数以及各种要素标识的字体和字号;

(10)增加了主要公文式样。

本标准中所用公文用语与《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的'用语一致。

本标准为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由国务院办公厅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研究中心、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孟辛卯、房庆、李志祥、刘碧松、范一乔、张荣静、李颖。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9704-1999

代替GB/T 9704-1988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

Layout key for official document of administration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通用的纸张要求、印制要求、公文中各要素排列顺序和标识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制发的公文。其他

机关公文可参照执行。

使用少数民族文字印制的公文,其格式可参照本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48-1997 印刷、书写和绘图纸幅面尺寸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l 字 word

标识公文中横向距离的长度单位。一个字指一个汉字所占空间。

3.2 行 line

标识公文中纵向距离的长度单位。本标准以3号字高度加3号字高度7/8倍的距离为一基准行;公文标题以2号字高度加2号字高度7/8倍的距离为一基准行。

4 公文用纸主要技术指标

公文用纸一般使用纸张定量为60g/㎡-80g/㎡的胶版印刷纸或复印纸。纸张白度为85%-90%,横向耐折度≥15次,不透明度≥85%,pH值为7.5-9.5。

5 公文用纸幅面及版面尺寸

5.l 公文用纸幅面尺寸

公文用纸采用GB/T 148中规定的A4型纸,其成品幅面尺寸为:210mm×297mm,尺寸的允许偏差见GB/T 148。

5.2 公文页边与版心尺寸

公文用纸天头(上白边)为:37mm±1mm

公文用纸订口(左自边)为:28mm±1mm

版心尺寸为:156mm×225mm(不含页码)

6 公文中图文的颜色

未作特殊说明公文中图文的颜色均为黑色。

7 排版规格与印制装订要求

7.1 排版规格

正文用3号仿宋体字,文中如有小标题可用3号小标宋体字或黑体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

7.2 制版要求

版面干净无底灰,字迹清楚无断划,尺寸标准,版心不斜,误差不超过1mm。

7.3

双面印刷;页码套正,两面误差不得超过2mm。黑色油墨应达到色谱所标BL100%,红色油墨应达到色谱所标Y80%,M80%。印品着墨实、均匀;字面不花、不白、无断划。

7.4 装订要求

公文应左侧装订,不掉页。包本公文的封面与书芯不脱落,后背平整、不空。两页页码之间误差不超过4mrn。骑马订或平订的订位为两钉钉锯外订眼距书芯上下各1/4处,允许误差±4mm。平订钉锯与书脊间的距离为3mm-5mm;无坏钉、漏钉、重钉,钉脚平伏牢固;后背不可散页明订。裁切成品尺寸误差±1mm,四角成90°,无毛茬或缺损。

8 公文中各要素标识规则

本标准将组成公文的各要素划分为眉首、主体、版记三部分。置于公文首页红色反线(宽度同版心,即156mm)以上的各要素统称眉首;置于红色反线(不含)以下至主题词(不含)之间的各要素统称主体;置于主题词以下的各要素统称版记。

8.1 眉首

8.1.1 公文份数序号

公文份数序号是将同一文稿印制若干份时每份公文的顺序编号。如需标识公文份数序号,用阿拉伯数码顶格标识在版心左上角第1行。

8.1.2 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

如需标识秘密等级,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两字之间空1字;如需同时标识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之间用“★”隔开。

8.1.3 紧急程度

如需标识紧急程度,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两字之间空1字;如需同时标识秘密等级与紧急程度,秘密等级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紧急程度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2行。

8.1.4 发文机关标识

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后加“文件”组成;对一些特定的公文可只标识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25mm。对于上报的公文,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80mm。如需标识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以及紧急程度,见图3。

发文机关标识推荐使用小标宋体字,用红色标识。字号由发文机关以醒目美观为原则酌定,但一般应小于22mm×15mm(高×宽)。

联合行文时应使主办机关名称在前,“文件”二字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上下居中排布;如联合行文机关过多,必须保证公文首页显示正文。

8.1.5 发文字号

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发文机关标识下空2行,用3号仿宋体字,居中排布;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序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01),不加“第”字。

发文字号之下4mm处印一条与版心等宽的红色反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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