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自愿设置的有效性
摘要:
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普遍选择设置较多的专门委员会,委员会是否通过专业化分工解决了董事会运行中的问题决定着委员会的有效性。研究结果显示,我国上市公司的委员会是缓解独立董事沟通、协作成本和弥补董事会制度内生缺陷的有效工具,并为企业的多元化经营提供了帮助。进一步的研究表明,监督类委员会的设立与运行主要解决董事会的效率问题,而建议类委员会主要为企业经营提供服务与帮助,因此委员会的有效性总体上得到了证实。但委员会对董事会中的搭便车等问题作用有限,委员会的有效性仍待加强。因此应强制推行委员会制度,并完善委员会的功能。
关键词: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有效性;公司治理
文章编号:2095-5960(2013)04-0080-07
;中图分类号:F271
;文献标识码:A
在现代企业中,董事会通过决策和监督职能同时解决了剩余控制权分配和经理人道德风险两大难题,在公司治理中居于核心地位。但董事会运行中的搭便车、沟通与协作成本以及制度性缺陷等问题也会降低公司治理的效率。有效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能够通过专业化分工弥补这些问题[1],因此各国的公司治理准则纷纷要求上市公司设置委员会。如:美国在2002年出台的Sarbanes-Oxley法案要求上市公司必须建立审计委员会,随后在2003年底明确要求上市公司必须设置提名、薪酬、审计委员会;日本2002年商法特例法中规定大公司应实行“美国模式公司治理”,该模式的重要特征为必须设置委员会。
与上述监管法规不同,我国2002年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规定董事会可以根据股东大会有关决议,自愿设置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随后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也仅要求上市公司在2009年7月1日后必须设置审计委员会,可见我国对上市公司委员会设置主要进行任意性规定。但监管法规对我国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构成、职责、工作程序以及信息披露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将委员会的运行目标定位于提升董事会的工作质量和降低董事会的运行成本。在这种背景下,我国目前有近76%的上市公司选择设置3种及以上的委员会。那么,上市公司自愿设置较多的委员会是否有效是我们要研究的问题。
由于公司治理并不存在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标准,因此对治理机制有效性的研究需要间接进行,目前常见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通过公司绩效改进衡量治理机制的有效性,但导致公司绩效提升的因素很多且交互影响,在无法有效分离治理因素与非治理因素的前提下,这种方法容易带来结论的偏误。另一种途径则从公司治理的本质出发,考察公司治理机制的选择是否基于提高治理效率出发,如董事会设置(规模、独立性)是否取决于企业内部信息不对称程度、委托代理矛盾大小等影响治理效率的因素,从而间接检验企业治理机制选择对治理效率提高的作用。运用第二种途径的研究如Coles et al.(2008)、Linck et al.(2008)、于一和何维达(2012)等都证明了不同类别企业的治理机制选择能够提高公司治理效率[2][3][4],因此本文的研究中也将通过考察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是否基于提升董事会的工作质量和降低董事会的运行成本的目标来间接测度委员会设置的有效性。从即有研究来看,目前学者更多关注设置委员会是否能够为公司带来治理溢价[5],或研究设置与不设置委员会公司的区别[6],或仅研究审计委员会设置[7],对委员会设置有效性的研究尚属鲜见。
通过10余年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我国上市公司已基本建立了符合监管要求的公司治理框架。但世界各国上市公司治理失效的事件频发,并非因为违反了监管法规要求,而恰恰由于仅被动遵守监管要求,没有有效发挥公司治理作用。遵守监管准则的被动合规式公司治理只是“形似”,而在此基础上主动实现公司治理的有效性才能做到“神似”,这也是我国推动上市公司进行治理改革的终极目标。在这一方面,本文的研究为完善上市公司治理、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提供了有益的经验证据。
一、研究假设
有效的委员会设置应当弥补董事会运行中的各种低效率问题,这表现在委员会设置与那些影响董事会运行效率的因素紧密相关上,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有效的委员会设置要考虑董事会结构的结构缺陷
董事会结构存在降低自身效率的两难选择。一方面,董事会的独立性存在两难选择。众所周知,内部董事主导的董事会容易陷入内部人控制、侵占等问题。相对于内部董事,独立董事出于对自身声誉的考虑以及所具有的专业知识被认为能够更独立客观的完成决策和监督任务[8],因此高独立性成为了“好”董事会的重要标准之一。然而,随着现代企业经营活动的日益复杂,独立董事的专业知识向具体企业部门转化存在困难[9],独立董事在企业中工作时间有限,内外部董事之间的沟通存在障碍加剧了信息不对称[10],因此独立董事也会加重董事会运作的成本,降低董事会运作的效率。另一方面,董事会规模同样存在两难局面。一般认为,小规模的董事会无法适应现代企业复杂的经营活动,也不利于董事会职能的发挥,而大的董事会能够提供更全面的决策信息和更强的监督,但董事之间的社会惰性、搭便车行为也更加严重[2][11],又降低了董事会的运行效率。
委员会设立和运行有效性的重要体现之一就是提高董事会的治理效率。为保证委员会工作的客观公正,一个有效的委员会应该由内外部董事共同组成,这有助于促进双方沟通和协作从而缓解董事会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专门委员会规模相对较小,使命更加明确[12],通过清晰的赋予每位成员明确特定的任务来解决组织中的社会惰性问题[13]。可见,委员会的运用能够减少沟通、协作的障碍,增强董事个人贡献的可测性,有利于解决大规模、高独立性董事会的缺陷。因此对于董事会结构,我们提出如下假设:
H1a:为提高委员会的客观性,委员会数目应与董事会独立性正相关; H1b:为解决大董事会的搭便车行为,委员会数目应与董事会规模正相关。
(二)有效的委员会设置能弥补董事会的会议体缺陷
董事会作为一种会议体机关,自身也存在缺陷。[1]董事会的决策职能集中体现在对已有议案的表决,而议案的形成需要前期广泛深入的调研;董事会的监督职能需要对被监督者的日常工作进行考察评估,仅靠每年数次的董事会议显然难以实现。因此,解决上述缺陷是确保董事会运作效率的重要问题。作为董事会会议体机关的有效补充,委员会作为常设机构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草拟和提出供会议表决的议案,并对管理层日常活动进行考察评估并向会议报告,因此更勤勉与繁忙的董事会应该需要更多委员会配合。可见,勤勉的董事会需要更多的委员会为其工作提供支持以提高工作效率,因此提出如下假设:
H2:作为董事会的日常工作机构,委员会数目应与董事会勤勉程度正相关。
(三)有效的委员会对董事会其他缺陷的弥补
在解决董事会结构和制度方面问题的同时,有效的委员会设置还应有助于董事会运行中面临的其他问题。与董事会的基本职能对应,委员会肩负建议与监督两方面职责,在业务活动复杂性强的企业中,专业化的经营建议对管理层更为宝贵[14],董事会监督活动也面临更多的障碍,需要更全面的委员会来配合,即企业复杂多元的业务活动需要更全面的委员会提供支持。在股权方面,尽管大股东既有监督管理者的激励,也有影响与撤换无效率管理者的能力[17],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所有者与经理之间的代理问题,但高股权集中度会带来大股东对小股东及债权人利益的侵占[18]和对董事会经营决策的干预[19],因此需要更多的委员会加以平衡。此外,随着公司治理理论进一步强调对利益相关者权利的保护,有效的委员会设置也应体现出对债权人等主要利益相关者的关注。对于这类因素,提出如下假设:
H3a:作为专业建议机构,委员会数目应与企业经营复杂水平正相关;
H3b:为避免大股东侵占,委员会数目应与股权集中度负相关;
H3c:委员会数目与利益相关者显著相关。
二、数据、变量和模型
(一)样本选择
由于监管法规在2010年之后强制要求上市公司设置某些委员会,削弱了委员会设置的自愿特点,因此本文选取我国2006—2009年沪深两市上市公司为样本。数据主要来源于CCER数据库和国泰安经济金融数据库。在筛选样本时,我们按以下标准进行:剔除资料不可获得、财务数据不完全和数据仅有一年的公司;剔除被ST、*ST和PT处理的公司;剔除中小板上市公司;剔除同时发行B股和H股的公司;考虑到金融行业的特殊性,剔除金融类和包含有金融类经营单元的上市公司。最终样本包括4288家公司,其中2006年为978家,2007年为1095家,2008年为1132家,2009年为1083家。
(二)变量定义
1.被解释变量:我们使用委员会设置总数(SC)考察上市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委员会的设置情况,除上述四大类委员会外,部分上市公司还设有其他名目的委员会。对于这类公司,我们根据其年报中披露的相应委员会职责,将其归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大类中去。设置虚拟变量对应每一个委员会的设立情况,如果公司当年设置该委员会则取1,否则取0。SC变量为4个虚拟变量之和,因此取值范围为{0,1,2,3,4}。根据委员会设置的目的,我们进一步将上述4个委员会区分为建议类委员会和咨询类,其中监督类委员会(MC)包括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类委员会(AC)包括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取值范围都为{0,1,2}。
2.解释变量:我们使用董事会总人数(BS)衡量董事会的规模,董事会中独立董事的比例(IDP)衡量董事会的独立性。对于董事会的勤勉程度,我们参照Brick和Chidambaran(2010)的研究,使用年度会议频次与董事会规模的乘积项(BMF)度量。[15]为避免BMF与BS变量可能的共线性,我们在回归模型中使用大董事会虚拟变量(H_BS)代替BS变量,当某企业的董事会规模超过BS变量样本均值时取1,否则取0。
对于企业的复杂水平,参考Coles et al.(2008)、Linck et al.(2008)的研究,我们通过企业多元化水平(DT)衡量。[2][3]计算方法为Jacquemin-Berry熵值法:假设企业在m个产业大类中经营,每个产业下又涉及j个小类,则多元化计算公式为DT=DR+DU,其中DR为在同一大类下的相关多元化经营水平,计算公式为:
DR=∑mj=1PjDRj,DRj=∑i∈jln〖SX(〗1〖〗Pij〖SX)〗,j=1,2,…,m
Pij为第j产业大类中第i小类的业务占该大类收入的比重;DU为跨不同产业大类的不相关多元化水平,DU=∑mj=1Pjln〖SX(〗1〖〗Pj〖SX)〗,Pj为产业大类j在公司总收入中的比重。此外,使用公司前5大股东的HHI(记为HHI5)衡量股权集中度,使用企业的资产权益比(Lev)、债务资本比率(DE)衡量企业债务情况。
3.控制变量。为控制企业个体层面可能影响委员会有效性的其他因素,我们使用企业总资产对数(LnTA)控制企业规模,总资产收益率(ROA)控制企业的绩效、以及企业经营效率(Effi,以管理费用与净利润之比表示)。另外考虑国有上市公司可能的特殊性,使用虚拟变量SO_d(公司为国有控股时取1,否则为0)控制国有属性,还包括两职兼任虚拟变量Dual(如果董事长与总经理兼任时取1,否则取0)。
(三)变量描述性统计分析
表1变量描述性统计
〖JZ)〗〖JY〗
〖HT6SS〗〖BG(!〗〖BHDFG1*2,WK11,K15ZQ,K11。2,KW〗 变量名称〖〗变量含义〖〗均值〖〗中位数〖〗标准差〖BHD〗SC〖〗委员会设置总数目〖〗3.17〖〗4〖〗1.32〖BH〗MC〖〗监督类委员会数目〖〗1.75〖〗2〖〗0.63〖BH〗AC〖〗建议类委员会数目〖〗1.42〖〗2〖〗0.84〖BH〗DT〖〗熵值法多元化指数〖〗6.51〖〗6〖〗4.23〖BH〗BS〖〗董事会规模〖〗6.16〖〗6〖〗1.67〖BH〗BMF〖〗董事会勤勉程度〖〗56.22〖〗49.50〖〗30.02〖BH〗IDP〖〗董事会独立性〖〗0.59〖〗5〖〗0.22〖BH〗HHI5〖〗股权集中度〖〗0.13〖〗0.14〖〗2.10〖BH〗DE〖〗债务资本比率〖〗1.51〖〗1.09〖〗6.04〖BH〗Lev〖〗资产权益比〖〗0.49〖〗0.47〖〗1.79〖BH〗LnTA〖〗总资产自然对数〖〗21.78〖〗21.65〖〗1.18〖BH〗Effi〖〗企业经营效率〖〗2.78〖〗2.75〖〗0.89〖BH〗SO_d〖〗国有控股虚拟变量〖〗0.71〖〗1〖〗0.45〖BH〗ROA〖〗总资产收益率〖〗-0.78〖〗0.03〖〗8.85〖BH〗Dual〖〗两职兼任虚拟变量〖〗0.08〖〗0〖〗0.28〖BG)F〗〖HT〗
表1给出了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委员会设置总数均值达到3.17,显示上市公司倾向设置较多的委员会。两类委员会数目均值的大小显示了监督类委员会的设置更为普遍。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规模均值为6.16,独立性为59%,这一数值在同类美国企业样本中为约为7-8人和78.8%[2][12],显示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较小、独立性较低。分年度描述性统计显示(限于篇幅未报告),2006—2009年间,样本企业委员会规模、董事会独立性逐年上升,股权集中度逐年下降。但董事会规模、董事会会议频次和多元化指数都呈先增后减的趋势,在2008年达到最大值,可能的原因是金融危机带来的负面影响。此外,样本企业设置委员会的比例逐年提高,其中设置监督类委员会企业的比例(约为87%)高于建议类委员会(约为71%)。
表2样本配对检验
〖JZ)〗〖JY〗
〖HT6SS〗〖BG(!〗〖BHDFG1*2,WK95mm,KW〗
董事会规模BS〖〗董事会独立性IDP
〖BHDG1*2,WK19mm,K19mm。7,KW〗〖〗小〖〗大〖〗t-检验〖〗Wilcoxon〖〗小〖〗大〖〗t-检验〖〗Wilcoxon〖〗〖BH〗SC〖〗3.17〖〗3.17〖〗0.00〖〗0.45〖〗3.10〖〗3.31〖〗0.21***〖〗5.14***〖〗〖BH〗MC〖〗2.43〖〗2.45〖〗0.01〖〗0.44〖〗2.39〖〗2.55〖〗0.16***〖〗4.12***〖〗〖BH〗AC〖〗0.74〖〗0.72〖〗-0.01〖〗0.51〖〗0.71〖〗0.77〖〗0.05***〖〗4.87***〖BHDG1*2,WK95mm,KW〗董事会勤勉BMF〖〗企业多元化DT〖BHDG1*2,WK19mm,K19mm。7,KW〗〖〗小〖〗大〖〗t-检验〖〗Wilcoxon〖〗小〖〗大〖〗t-检验〖〗Wilcoxon〖〗〖BH〗SC〖〗3.07〖〗3.33〖〗0.26***〖〗4.77***〖〗3.04〖〗3.38〖〗0.35***〖〗7.57***〖〗〖BH〗MC〖〗2.37〖〗2.56〖〗0.19***〖〗6.63***〖〗2.34〖〗2.60〖〗0.27***〖〗9.12***〖〗〖BH〗AC〖〗0.71〖〗0.77〖〗0.06***〖〗4.26***〖〗0.70〖〗0.78〖〗0.08***〖〗6.59***〖BHDG1*2,WK95mm,KW〗股权集中度HHI5〖〗债务比例DE〖BHDG1*2,WK19mm,K19mm。7,KW〗〖〗小〖〗大〖〗t-检验〖〗Wilcoxon〖〗小〖〗大〖〗t-检验〖〗Wilcoxon〖〗〖BH〗SC〖〗3.15〖〗3.21〖〗1.18*〖〗1.87*〖〗3.15〖〗3.21〖〗1.42〖〗1.20〖〗〖BH〗MC〖〗1.74〖〗1.75〖〗0.12〖〗0.14〖〗1.74〖〗1.77〖〗1.34〖〗1.41〖〗〖BH〗AC〖〗1.40〖〗1.45〖〗1.78**〖〗2.08**〖〗1.41〖〗1.44〖〗1.25〖〗1.44〖〗〖BG)F〗
注:*、**、***分别表示在10%、5%和1%的水平上显著。T检验通过大组均值减小组均值进行。〖HT〗
表2给出了样本t-检验和Wilcoxon秩和检验的结果。由于我们假设有效的委员会的设置情况应受到董事会规模、独立性、勤勉程度以及企业多元化、股权集中度和债务等因素影响,因此我们依据这6个变量的均值将样本分为高低两组,对委员会设置总数(SC)、监督类委员会总数(MC)和建议类委员会总数(AC)分别进行了t-检验和Wilcoxon秩和检验,结果显示,董事会规模和企业债务比例对委员会数目没有显著影响,股权集中度对委员会影响不明确,独立性高、更加勤勉和多元化程度高的企业都会选择设置更多的委员会,初步检验了我们的假设。
(四)模型与方法
本文旨在研究上市公司委员会设置的有效性,因此依据前文的分析,建立模型如下:
委员会数目=α1+α2董事会规模+α3董事会独立性+α4董事会勤勉程度+α5其他影响因素+α6控制变量+ε
本文的因变量取值为离散的非负整数,呈明显的偏态分布,因此不可以作为常规回归的因变量。此外,我们的研究样本为非平衡面板数据,企业之间的不可观测的异质性会造成回归结果的偏误。为解决这两方面问题,基准回归使用面板泊松固定效应模型(fixed-effects poisson regression)进行,泊松回归是处理离散偏态因变量的常用方法,固定效应模型能够有效控制异质性问题。
三、实证检验与结果分析 (一)基准回归
使用Stata11.0软件,回归结果如表3所示。我们对委员会总体设置、监督类委员会设置和建议类委员会设置的有效性分别进行了回归,Wald检验显示系数整体显著,Hausman检验证明了固定效应模型的适用性。
表3委员会有效性回归结果(poisson)
〖JZ)〗〖JY〗
〖HT6SS〗〖BG(!SDFXDF〗〖BHDFG1*2,WK15,K15。2,KW〗
变量名〖〗(1)SC〖〗(2)MC〖〗(3)AC〖BHDG3〗DT〖〗0.025***
(7.82)〖〗0.023***
(536)〖〗0.028***
(5.76)〖BH〗H_BS〖〗-0.018
(-0.70)〖〗-0.038
(-0.45)〖〗0.006
(0.11)〖BH〗BMF〖〗0.002***
(3.27)〖〗0.002***
(2.90)〖〗0.001*
(1.66)〖BH〗IDP〖〗0.117**
(2.11)〖〗0.113*
(1.92)〖〗0.120
(1.46)〖BH〗HHI5〖〗-0.856***
(-2.96)〖〗-0.799**
(-2.02)〖〗-0.923**
(-2.17)〖BH〗LnTA〖〗0.332***
(8.26)〖〗0.298***
(5.50)〖〗0.373***
(6.22)〖BH〗Effi〖〗0.002
(0.13)〖〗0.013
(0.52)〖〗-0.010
(-0.34)〖BH〗SO_d〖〗-0.041
(-0.48)〖〗-0.027
(-0.24)〖〗-0.062
(-0.48)〖BH〗ROA〖〗0.002**
(1.80)〖〗0.002
(0.95)〖〗0.004*
(1.66)〖BH〗DE〖〗-0.001
(-9.58)〖〗-0.001
(-0.39)〖〗-0.001
(-0.43)〖BH〗Lev〖〗0.164
(1.19)〖〗0.117
(0.63)〖〗0.220
(1.07)〖BH〗Dual〖〗0.042
(0.66)〖〗0.050
(0.59)〖〗0.032
(0.735)〖BHDG2〗Wald test〖〗229.1***〖〗109.71***〖〗122.54***〖BH〗Hausman〖〗160.24***〖〗71.78***〖〗87.96***〖BH〗Obs〖〗4263〖〗4263〖〗3870〖BG)F〗
注:*表示在10%水平上显著,**表示在5%水平上显著,***表示在1%水平上显著。〖HT〗
表4分委员会有效性回归结果(Logit)
〖JZ)〗〖JY〗
〖HT6SS〗〖BG(!〗〖BHDFG2,WK12,K12。3,KW〗
变量名〖〗审计〖〗薪考〖〗战略〖〗提名〖BHDG3〗DT〖〗0.273***
(9.45)〖〗0.289***
(9.19)〖〗0.306***
(9.27)〖〗0.298***
(9.45)〖BH〗H_BS〖〗0.470*
(1.68)〖〗0.529*
(1.71)〖〗0.229
(0.73)〖〗0.094
(0.32)〖BH〗BMF〖〗0.033***
(6.24)〖〗0.027***
(4.84)〖〗0.015***
(2.77)〖〗0.017***
(3.27)〖BH〗IDP〖〗1.585***
(2.89)〖〗1.576***
(2.77)〖〗2.061
(1.32)〖〗2.189
(1.62)〖BH〗HHI5〖〗-11.286***
(-3.56)〖〗-7.629***
(-2.23)〖〗-14.082***
(-3.91)〖〗-14.22***
(-4.38)〖BH〗LnTA〖〗5.814***
(10.86)〖〗6.458***
(10.13)〖〗6.645***
(10.61)〖〗5.951***
(10.42)〖BH〗Effi〖〗-0.013
(-0.06)〖〗0.149
(0.71)〖〗-0.383
(-1.54)〖〗-0.507**
(-1.96)〖BH〗SO_d〖〗-0.211
(-0.37)〖〗-0.789
(-1.22)〖〗-0.832
(-1.40)〖〗-0.234
(-0.39)〖BH〗ROA〖〗0.063
(0.93)〖〗0.051
(0.72)〖〗0.076*
(1.75)〖〗0.070
(1.03)〖BH〗DE〖〗-0.018
(-0.75)〖〗-0.019
(-0.72)〖〗-0.020 (-0.68)〖〗-0.024
(-0.57)〖BH〗Lev〖〗2.681
(1.22)〖〗2.710
(1.02)〖〗4.737**
(2.32)〖〗3.411
(1.53)〖BH〗Dual〖〗0.657
(1.44)〖〗0.749
(1.45)〖〗0.421
(0.84)〖〗0.708
(1.49)〖BHDG2〗LR test〖〗603.93***〖〗539.02***〖〗549.92***〖〗543.00***〖BH〗Hausman〖〗144.77***〖〗116.62***〖〗101.61***〖〗96.05***〖BH〗Obs〖〗1715〖〗1479〖〗1417〖〗1468〖BG)F〗
注:表示方法同表3。
模型1的结果显示,独立董事比例高(IDP)、董事会勤勉度高(BMF)和多元化程度高(DT)的企业会设置更多的委员会,假设H1a、H2、H3a得到了验证,说明委员会的运用可以有效地解决内外部董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部分弥补了董事会制度自身的缺陷并为企业的多元化经营提供支持,总体上验证了上市公司自愿设置委员会的有效性。但董事会规模对委员会设置不存在显著影响,即委员会对董事中的搭便车行为作用有限,假说H1b没有得到验证。这一结论与Reeb和Upadhyay(2010)对美国上市公司的研究结论不同[16],可能的解释是:一方面美国企业的董事会规模均值约为10人,权力也比较分散,社会惰性问题往往比较严重,而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的规模均值约为6人,比较符合Jensen(1993)董事会由7人左右组成时效率最高的结论[20],同时董事会中权力分配不均,这些因素有效地弱化了社会惰性问题。另一方面,受限于较小的董事会规模,我国上市公司普遍存在同一名董事在多个委员会中任职的现象,这显然削弱了Klein(1998)提出的委员会通过促进董事各司其职缓解搭便车问题的效果[12]。
其他解释变量的回归结果显示,HHI5与委员会变量显著负相关,即股权集中度高的企业较少的使用委员会,说明现阶段上市公司委员会的设置并不能有效限制大股东的权力,反而是大股东有能力避开委员会直接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此外,反映公司负债情况(DE)、财务杠杆(Lev)的变量与委员会设置不相关,说明尽管现代公司治理的主旨已由对经理层的监督制衡过渡到利益相关者保护,但作为重要的利益相关者,我国上市公司债务人的利益仍未在委员会设置上得到应有的重视。这样假设H3b和H3c都没有得到证实。
控制变量中,企业规模(LnTA)和收益率(ROA)的回归结果显示规模大、绩效好的企业设置委员会的积极性更高,而已有研究证明有效的委员会运用又能够提升企业绩效[20],从而会形成一种“委员会—绩效”的良性循环。但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循环的对立面,由于我国相关法规对委员会设置的任意性规定,规模小、绩效差的企业设置委员会的积极性差,进一步加大这类公司披露虚假信息、财务舞弊等行为的可能性,不利于资本市场发展。
尽管模型1的回归结果基本验证了我们的假设,但由于企业设置委员会能够实现监督与建议两大功能,仅对委员会设置总数的回归不能对此区分,因此我们分别对监督类委员会和建议类委员会进行了模型1的回归,结果如模型2和3所示。董事会勤勉程度(BMF)、多元化水平(DT)和股权集中度(HHI5)变量与模型1的回归系数的方向一致,但回归系数的大小说明:勤勉度高的董事会选择更多的监督类委员会,即委员会主要通过增强监督弥补董事会的制度缺陷;多元化程度高的企业更倾向于使用建议类委员会,说明当企业多元化经营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时,委员会主要通过提供更多的专业化建议来提供帮助。而董事会独立性(IDP)只与监督类委员会显著正相关而对建议类委员会没有显著影响,说明独立董事面临的沟通与信息障碍主要通过进入并主导监督类委员会解决,同时显示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建议的职能有限。总体来看,董事会结构类变量多与监督类委员会相关,公司特征类变量多与建议类委员会相关,说明监督类委员会的设立与运行更有助于解决董事会的效率问题,而建议类委员会主要为公司经营提供服务与帮助。
(二)稳健性检验
为检验上述结论的稳健性,我们进行了如下处理:(1)将每一个委员会的设立与否作为二分虚拟变量进行Logit回归,回归结果(见表4)整体上支持了基准回归的结论。值得注意的是,在表3的回归中,委员会的设置不能缓解大董事会的搭便车问题,但表4结果显示大董事会虚拟变量(H_BS)与审计、薪酬考核委员会设立正相关,尽管显著程度不高,仍暗示这两类委员会的设立仅在大董事会中有助于抑制搭便车现象。股权集中度变量(HHI5)与提名委员会的回归系数最大,解释是设置提名委员会能增加董事选聘的透明度,有效降低大股东与董事或经理层合谋操纵董事会,损害小股东利益的可能性,因此最容易受到大股东的抵制。此外,战略委员会更多的出现在债务水平低(Lev)的企业中,说明企业对自有资产更为关心。(2)考虑变量之间可能的共线性(如董事会规模大则独立性也会较高),我们将多元化水平(DT)、董事会勤勉程度(BMF)、独立董事比例(IDP)和债务变量(DE,Lev)都以虚拟变量代替(当变量取值超过该变量样本均值时取1,否则取0),然后重新进行上述回归,结果不改变我们的结论。(3)考虑到上市公司所在行业的差异可能会影响企业委员会设置,我们按照《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的行业划分将样本分为12个子样本(本文的样本剔除了金融保险业),逐一进行了表3中模型1的回归,多数行业的回归结果不改变我们的结论。其中采掘业(B)和社会服务业(K)仅有多元化水平和资产规模,房地产业(J)仅有资产规模,传播文化(L)仅有多元化水平变量的回归结果显著,一方面董事会相关变量不显著显示了委员会设置的治理收益在这些行业中有限;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产业自身特点:采掘业、房地产业和社会服务业规模经济效应显著,传播文化企业普遍多元化水平较高。以上结果证明我们的研究结论是基本稳健的。 四、研究结论及启示
本文采用泊松回归固定效应模型及logit回归模型,对我国2006—2009年上市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自愿设置的有效性进行了研究,主要结论如下:
在监管部门任意性规定的背景下,我国上市公司普遍设置较多的委员会。有效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通过专业化分工解决董事会运行中的多种问题,本文的研究显示:我国上市公司的委员会能够有效缓解独立董事的沟通、协作成本和董事会制度的内生缺陷,并为企业的多元化经营提供帮助,委员会的有效性总体上得到了支持。但委员会对董事会中的搭便车现象作用有限,同时也缺乏对主要利益相关者的关注,且未能对大股东形成有效的制约,这些因素削弱了委员会的有效性。分类别的委员会回归结果显示,监督类委员会的设置与运行更有助于解决董事会的效率问题,而建议类委员会主要为公司经营提供服务与帮助,验证了委员会的有效性。分委员会Logit回归的结果进一步支持了上述结论。
本文的研究结论具有如下政策含义:委员会是调和董事会运行面临多种问题的重要工具,其有效性已经初步显现。但目前我国监管规章对委员会设置的任意性规定无法防止部分公司通过少设或不设委员会放松自我约束,从而陷入一种恶性循环,因此应强制推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此外,要进一步规范委员会的职能、结构和任职要求,更全面的发挥委员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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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Determination of Voluntary Formatted Subordinate Board Committees
- Empirical Evidence from Chinese Listed Companies
YU Yi1,HE Weida2
(1.Civil Aviation Institute of China,Beijing,100102,China;2.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Beijing,Beijing,100083,China)
Abstract:
Chinese listed companies wildly set committees by themselves. An effectively sub-committees set can mitigating the communication, co-ordination, and freeriding problems that can occur in boards of directors. We found that the setting up of subcommittees is a good remedy to communication, coordination and institution problems to boards of director in listed companies , board independence, and beneficial to persified producing. Further study found that monitoring committees show a complementary to boards’ efficiency and advice committees provide necessary business help and support, while freeride problem can only partly mitigated by committee. The set of subcommittees should be a compel settlement and the function of subcommittees should be improved.
Key words:
Board committees; Governance Innovation; Corporate governance
责任编辑:萧敏娜
收稿日期:2013-04-16
基金项目:本文是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中国产业安全研究”(批准号:10zd&029)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于 一 ,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讲师,博士,研究方向为公司治理;何维达,北京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公司治理与产业安全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