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苗族原始宗教文化研究
摘 要:贵州原生态苗族生存在崇山峻岭之中,封闭的社会环境,生存史的艰辛,使种族意识更为凝聚,原始宗教文化体系表现更为显性传统。其主体结构由原始宗教与巫觋文化两大版块构成。自然崇拜、鬼神崇拜、图腾崇拜、英雄崇拜是原始宗教发展的轨迹,苗族的巫术支撑是“多魂说”与“多神崇拜”,祈愿“神”服务于人。我们只有理性认识苗族宗教文化的内核,因势利导民族文化发展。
关键词:贵州苗族;原始宗教;巫觋文化
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04-0268-02
贵州民族宗教文化主体是原始宗教与巫觋文化的混融体系,原始宗教主要表现形式为,自然崇拜、动植物崇拜、祖先崇拜、鬼魂崇拜、图腾崇拜、灵物崇拜、偶像崇拜等,巫觋是巫术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巫觋,《说文解字》的巫字,释谓:“巫,巫祝也,女能示无形,也舞降神者也……觋,能齐肃事神明者,在男曰觋,在女曰巫。”[1] 巫术,它产生于原始宗教之前,是一种假造的自然规律体系,根据人的自信,只要知道方法,就能控制自然,是一种准宗教文化现象。
一、苗族原始宗教
苗族总体社会经济文化发展迟缓,各区域呈现不平衡态势,反响在宗教信仰文化上存在差异,黔东北苗族在信奉原始宗教的同时,也信奉由汉人带去的宗教称为“客教”,黔东南苗族信奉古老的原始宗教,黔西北苗族,大部分信奉原始宗教,极少部分信奉西方的基督教或天主教,可见,原始宗教信仰是贵州苗族的主流宗教文化。
1.自然崇拜:自然崇拜是人类社会进化过程中比较普遍的文化现象,它是建立在“万物有灵论”观念基础之上。原始人类相信自然界一切事物都有灵魂,而这些“精灵影响并控制着物质世界中的事件和人的现实生活和来世生活,而且精灵控制着与人的接触,并且对人的行动感到高兴和不高兴”[2]。从而对人实施奖惩,在这种意识影响下,人们把生存世界中所有的不幸和灾祸、所有的平安和幸福归结于自然神灵的发怒和恩赐,所以必须对自然神灵进行祈祷和祭祀,以求庇佑。久而久之,便形成自然崇拜。
在《苗族史诗》[3]五大篇章,《金银歌》、《古枫歌》、《蝴蝶歌》、《洪水涛天》、《溯河西迁》中均有段落反映原始的神灵观念,到了近现代遗风散播,黔东南一带的苗族所崇信的鬼约有六、七十种之多,地鬼(苗语“西打”)、树鬼(西斗)、火鬼(西兜)、路鬼(西给)、石头鬼(西耶)、水鬼(西奥)等等,数不尽数。
树崇拜,尤其敬奉枫树和大树。苗族认为枫木树是祖先的痕迹,房屋中拄是祖先安身之处,必须选枫木作中拄,以保佑子孙兴旺发达;迁新居,屋前屋后先载枫数,枫树活了,此是吉祥之地,就定居,倘若死了,就举家迁移。“吃鼓藏”祭祀祖先,最早用枫木做成,以示敲击枫木鼓,唤醒祖宗魂;家人生病,要给枫木树烧香、叩头、挂红;田间坎边,载满枫木,以求五谷丰登;村寨四周种植枫木树,以求寨子安宁。枫木树成苗族图腾崇拜之一。
蝴蝶崇拜,《苗族史诗》中叙述了“蝴蝶妈妈”生苗族祖先姜央的传说,在黔东南苗族中广为流传,苗族地区有“扫寨”的风俗,即每年村寨里杀猪一头,由理老念巫词,大家分得一份猪肉,拿到村寨外吃,家家户户熄火一天,象征这年无灾祸,扫寨祭祀的就是“蝴蝶妈妈”,与流传下来苗族《焚巾曲》中唱到“杀猪扫村寨,祭祖祭先老人,祭祖祭蝶妈”相契合,蝴蝶也成为苗族图腾崇拜之一。
2.鬼神崇拜:“万物有灵”观念确立后,在苗族思想上就导出“灵魂不灭”的观念,认为灵魂和肉体是可以相分离的,灵魂有它自己生活独立于人世的世界,但又可以与人世发生关系,要联系鬼魂必须通过一定的中介或仪式。相信自己的始祖和列祖列宗灵魂都是不灭的,它们生存在另一个世界,只要虔诚的崇拜和殷勤的祭祀,就会庇佑子孙后代,祛邪避灾,使他们幸福美满,再加上亲情血缘纽带,使后人把他们的神灵尊崇。黔东南地区的`苗族祭祖,最初祭蝴蝶妈妈,然后祭姜央,再到列祖列宗。“吃鼓藏”是最盛大的祭典仪,其基本程序是公推鼓头、准备祭祖水牛、醒鼓、接鼓、制鼓、杀牛杀猪祭祀祖宗。黔东北表现祭祖是对“傩公”和“傩母”的崇拜,又称“腊祭”,一般在秋后举行,清陆次云《洞溪纤志》载:“苗人腊祭曰报草,祭用巫,设伏羲女娲像。”祭祀时,唱傩歌、跳傩舞、演傩戏,表示对始祖虔诚的崇拜和敬仰。
3.图腾崇拜: 图腾崇拜是苗族们在鬼魂崇拜中别出了亲疏,而把更崇拜赋予自己的灵魂—灵魂入体便有了生命—便使自己的灵魂终有归属,从而灵魂不死,可在肉身之后长存,而且是长存在其族人、亲属、祖先等熟灵魂都在一起这种灵魂之源,就是图腾崇拜的来源。苗族始祖的图腾就是“盘瓠”,是原
生图腾,其后派生出衍生图腾及再衍生图腾。如“龙图腾”、“枫树图腾”、“蝴蝶图腾”、“牛图腾”、“鸟图腾”等等,图腾作为物的标志,既是区别他族人以定亲疏,团结族中成员的旗号,也是其氏族传统精神形成与发展的象征。4.英雄崇拜:英雄偶像崇拜,此时期的英雄,已经不再是完全的神,而成了神味更少一些的半人半神;而伴之以英雄崇拜的是多神崇拜,实质上是各种各样的英雄神话化,是半人半神英雄诸功能的分化。苗族是一个历史悠久,文化厚重的民族,澳大利亚著名学者格迪斯在《山地移民》中载:“世界上有两个苦难深重而又顽强不屈的民族,他们就是中国的苗族和分布在世界各地的犹太族。”苦难的历史造就了苗族层出不穷的英雄,也使苗族的英雄崇拜成了有源之水。在苗族民间口头文学的神话传说中得以集中、广泛的体现,苗族文学中塑造了四类英雄,第一类是以自然作拼搏,帮助族人从艰难困境中摆脱出来的英雄人物偶像,代表作有《开天辟地歌》、《跋山涉水》、《杨亚射日》、《铸日造月》、《谷佛补天》、《古老话》、《顶洛》、《打杀蜈蚣》等,塑造了一百多位有名有姓的充满浪漫主义和理想主义的创世英雄人物形象。第二类是不畏艰辛,敢于奉献自我,为本民族作出重大贡献的英雄人物,代表作有《药王大仙采药记》、《谷佛尝百草》、《建造房屋》、《起房造屋》等,充分展现了苗族英雄大无畏精神。第三类是捍卫本民族利益的抗争悲壮英雄,代表作有《告纲》、《吴八月》、《格洛格桑》、《张秀眉之歌》、《石柳邓》、《造反歌》、《议榔起义》、《起义者的歌》,充分表现了苗族为了自我生存而愤起拼搏勇敢战斗的英雄形象。第四类是为了自由爱情,而突破氏族陈旧观念和邪恶势力的阻饶,进行抗争的爱情英雄,代表作有《娘阿莎》、《阿荣与略刚》等。苗族的英雄崇拜反映了人已经完成对自然力量的乞福到冀望自身力量的转变,体现了苗族历经艰辛,但坚忍不拔、求生存的大无畏英雄精神境界,同时也说明了氏族意识不断增强、人的主动性有了明显的提高。 5.原始宗教轨迹:整个原始宗教的发展轨迹,一般是由自然魔力、鬼神崇拜到图腾崇拜,再到英雄与多神崇拜,是一个逻辑依次递进的关系,但在贵州苗族地区这四个阶段同时并存,或者是其中几个同时阶段并存。从哲学层面而论,自然崇拜和祖先崇拜滋生了人类最早知行观的萌芽,是对人和自然的矛盾以及人与社会矛盾的认识和解决,图腾崇拜萌生了人与自然界关系理性思考的萌芽,在这种好奇与寻根、恐惧与敬畏、迷惑与探索中产生了宗教和唯心主义萌芽,同时也孕育了无神论和唯物主义萌芽。
二、苗族巫教
贵州苗族巫教源远流长,它承接了古三苗巫文化和荆楚巫文化,其演变种类繁多,支流错综盘结,在苗族心里根深叶茂,是整个苗族文化中的准宗教现象,巫术的法力,来自于心理信念,“所谓心诚自然法灵”。巫师通过巫技进行巫术行为,从不需要验证,而只需要信念,当现实中人力所不及时候,运用虚幻的想象,配合一定程式化的行为方式,企图达到不可能实现的目的。巫术是直接向自然界或人施放控制力,不需要神灵作中介,有时还能调动派遣神灵,而宗教是是通过对神灵的祈祷,以达到某种目的。首先认识作为巫教文化主体的“巫觋”,苗族巫觋主要类别有:通神巫师(故相商)——鬼神附体巫师;祭司(故相牢)——是比较高级巫师,文化水平较高者,懂经书,掌握苗族历史文化;专业巫师——指阴阳先生、风水先生、巫医、相面师、占卜师等;通师——巫师的助手,苗族的巫觋有多种社会功能,其中类别不同,社会分工也就不同。主要社会功能有;进行消灾避祸,预测未来,祈求神灵保佑,从事医疗治病,解释世界和解决纠纷,死人安葬,传承文化,协助治理,维护统治等等。在行使职能(做法事)时,要用各种工具叫法器,主要法器有:面饰(蒙面的流苏或假面具)、木鼓、笆茅杆、竹片、摇铃、神剑、神杖、弓箭、刀等等,巫觋通过歌舞讨鬼神欢心,通过歌舞表达神的旨意,形成歌舞通鬼神,通过祭祀牺牲通鬼神,利用工具役使鬼神,以达到所愿目的。
贵州苗族的巫教是氏族制度的伴生物,它是一种巫觋通鬼事神的巫术活动来满足人禳灾祈福生存需要为核心的宗教文化表现形式。其观念支撑是“多魂说”与“多神崇拜”,苗族的巫教经历原生巫教、次生巫教和再生巫教三阶段,一直延续到近现代。有黑巫术,有白巫术,有巫有傩,是巫术和祭祀的混融,是一种假造的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体系。但在近现代也有其积极意义,它强化凝固了苗族社会的稳定和团结,它通过歌舞陶冶了族民们的艺术性情,丰富了苗族群众生活内容,它是我们今天学术研究苗族文化最好的素材之一,苗医的精神治疗和药物治疗给我们更多的医学启示,它是民族文化传承的渠道与桥梁,在整个人类历史都是巫术与科学并行,但这里确认我们并不是提倡巫术,只是辨证科学的认识巫教文化,摒弃其落后性、盲目性伪科学观,为弘扬社会主义科学观做一反面教材。
参考文献:
[1] 许慎,撰,段玉裁,注.说文解字注[M].南京: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 1997:2003-2004.
[2] [英]泰勒.原始文化[M].连树声,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201.
[3] 田兵,编选.苗族史诗[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 ,1979.
[责任编辑 王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