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医学的定义
急诊医学的定义
急诊医学的定义:以现代医学科学的发展为基础,以临床医学的救治措施为手段,在机体整体的角度上研究和从事急性病症的及时、快速、有效救治及其科学管理体系的综合性临床学科。
急诊医学的产生与发展是医学科学进步和社会需要两个重要因素促成的。尽管作为一个学科,急诊医学存在时间并不很长,但急诊作为一种医疗现象却是和临床医学与生共存的。生存的本能使人们一开始就认识到,在患了急性病或受了意外创伤时,需要立刻找医师诊治,以减少病情和阻止病情的进一步发展。
随着医学科学的发展,急诊医学已成为一门独立的新型综合性医学学科,其重要性,正被人们进一步认识和关注,在美国等发达国家急诊医学是目前发展最为迅速的临床学科之一。
迄今对“急诊医学”尚未有统一确切的定义。以致目前在一些医院科室名称的称谓和医学刊物中,急诊、急症、急救、危重等名词经常与急诊医学相混淆,造成了一些思想和概念上的混乱。因此,进一步发展急诊医学,首先要
十分明确地阐明急诊医学及其相关概念,弄清急诊医学与急诊、急症、急救、危重病的关系。明白急诊医学的任务与体制,急诊科的作用,急救模式究竟是什么十分必要。本讲座就急诊医学及其在我国发展的意义、未来发展的趋势和面临的任务进行探讨和展望,以期宣传急诊医学,对急诊医学的发展有所裨益。急诊医学及其相关概念
急诊医学与急诊、急症、急救、危重病的关系虽然已有共识,急诊医学是在临床急诊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门新的临床医学专业,但迄今尚未见有统一确切的定义。以致目前在一些医院科室名称的称谓和医学刊物中,急诊、急症、急救、危重等名词经常与急诊医学相混淆,造成了一些思想和概念上的混乱。
因此,进一步发展急诊医学,首先要十分明确地阐明急诊医学及其相关概念,弄清急诊医学与急诊、急症、急救、危重病的关系。
急症 是急性病症的简称。指急性发病、慢性病急性发
作、急性中毒或急性意外损伤等需要立即就医进行紧急处理的病症。
急诊 是指紧急地或急速地对急症病人进行诊断、评估、鉴别诊断、抢救和治疗的医疗过程,就是紧急的求诊医治。 急救 是指为抢救生命,挽救肢体、脏器功能,改善危重病况时所采取的紧急医疗救护措施,可以说是紧急救命的简称。
危重病 是指某些直接威胁病人生命的严重病症,包括急性病症和慢性病症及以及复杂大手术后处于调理时期的重症患者等生命器官或多器官功能严重损害病情。如:休克、严重复合伤、急性心肌梗死、各种脏器衰竭等。
显然,急诊是一个较大的概念,它既包含了对急症的及时诊治,也包含了对急症中危重症的抢救和处置。急诊病人中有危重症患者需要给予急救,但不是所有急诊患者均需要急救,急救也存在于其他所有的医疗行为之中,如在内外妇儿科、手术室、麻醉中,甚至包括在患者家中、意外发生现场等。
其次,需弄清急诊医学的构成和研究范围。急诊不等于急诊医学。急诊医学是一个由多种医学专业知识为基础、具有自身鲜明专业特点的医疗体系。从构成上看,急诊医学包括院前现场急救、急诊、院内急诊单元内的急救,以及急性中毒处理、急诊医疗体系管理学等部分;,急诊医学几乎囊括了对临床各科急症的诊断、鉴别诊断和紧急处置的内容,但与临床各专科不同的是,急诊医学不再满足于局部的处理,而是更多的从急症病人全身情况的把握上,以挽救生命和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种致命性并发症为从诊治手段上看目标,实施及时、快速、有效的诊治。此外,急诊医学还与灾害医学、交通医学、老年医学以及近年来发展起来的全科医学等具有密切关系,但是急诊医学不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全科医学,是一个新兴的处理全部急性病症的横跨多种医学专业领域的综合性学科。
“急诊医学”作为一个新的专用名词,它包括急诊、危重病急救、灾害救援、院前急救医疗体系组织和管理学等。极大多数的急诊或急伤都无需“急救”,但如处理不当,显然其中有部分病例可发展成为重症,就变成需要“急救”。 急诊医学的范畴
急诊医学可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院前急救
院前急救也称初步急救,包括现场急救和途中急救。现场的最初日击者首先给病人进行必要的初步急救,如徒手心肺复苏,清除呼吸道异物等等,然后通过急救电话向急救中心(站)呼救,在进行不间断现场急救的同时等待急救医护人员到达。院前医疗急救包括急救医疗技师所进行的现场急救和途中救护,是由经过专业训练的人员进行的医疗活动,其目的是维持病人的主要生命体征并尽可能快速平稳地将病人送往医院急诊室。
(二)复苏学
复苏学是针对心搏呼吸骤停的抢救。复苏学可大致分为三个阶段:①基础生命支持(BLS),包括气道控制(A)、人工给氧与呼吸(B)、心脏复苏(C);②进一部生命支持(ALS),其目的是恢复自主循环,包括复苏药物与液体使用(D)、心电图诊断与治疗心律失常(E)、电除颤(F);③延长生命支持(PLS),主要为脑复苏。具体来说主要研究如何在心跳骤停后,及时恢复自主循环、促进心脏复跳;及时建立呼吸通道;合理使用肾上腺素;早期、正确使用电除颤;勿早应用呼吸兴奋剂:“宁酸勿碱”,正确使用碳酸氢钠;积极防治“再灌注损伤”;和加强脑复苏等等。
(三)危重病医学
危重病医学 作为急诊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定义是受过专门培训的医护人员,在配备有先进监护设备和急救设备的重症监护病房(ICU)中对继发于多种严重疾病或创伤的复杂并发症(如急性器官损害)进行全面监护及治疗。
(四)灾害医学
灾难是突然发生的,在造成生态环境的破坏的同时,也使得大批人员受到伤害。如何有效地、迅速地组织抢救,减少人员伤亡,防止急性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即研究人群受灾后的医疗急救以及灾害预防等有关的医学,叫灾害医学。灾害医学涉及所有临床医学及预防医学。
(五)创伤学
创伤是青年人(小于44岁)中的第一位死亡原因。严重创伤救治的原则是早期处理,先“救”后“查”。创伤学的研究范围除了对创伤本身如何治疗和康复外,也越来越多地着重于如何预防创伤的发生。
(六)毒理学和急性中毒
研究和诊治各类急性中毒是急诊医学的重要内容。如何诊断、治疗和预防急性中毒是这门学科的重要内容,它往往涉及职业病学、毒理学、法医学等多学科内容,是一门新兴的发展迅速的临床学科
(七)急诊医疗管理学
如何组织急救网络,建立有效的现代化的急救呼救和通讯系
统,研究和配备各种救护伤病员的抢救设备和交通工具,规范化培训急诊急救专业人员等等都是急诊医疗管理学的内容。
急诊医疗服务体系模式
急诊医疗服务体系
概念 急诊医疗服务体系并非一个特定的机构,而是一个包括要求急救机构、医院急诊科(室)和急诊重症监护病房(EICU)或专科病房三个基本机构在内的有机联系起来的完整的现代化医疗系统,这三部分既各具独立职责和任务,又相互紧密联系,构成一个科学、高效、严密的组织和统一指挥的急救网络。其包括完善的通讯指挥系统、现场急救组织、有监护和急救装置的运输工具、高水平的医院内急诊服务机构、重症监护病房。
院前急救的发展模式
1、院前急救发展模式:独立型急救中心、依托型急救中心、指挥调度型急救中心、院前急救型急救中心。
2、院前院内急救链(急救—一体化):急救中心收到在急、危、重症患者发出的呼救时,将医疗急救措施及时送到患者身边,立即进行迅速有效的医疗处理,然后将患者安全、迅速地转送到合适的接受急救中心(站)或医院急诊科进行进一步诊治,包括根据病情再作出立即手术、转送EICU或专科病房的决定,以便使患者尽可能地脱离危险、恢复健康的
整个急救过程。上述过程需要由不同部门或单位组成的急诊医疗服务体系(EMSS)协同完成,并像生产流水线一样顺序接替,环环衔接良好,故称为急救一体化或院前院内急救链。 灾害医学概念 也称灾害救援医学,是研究灾害条件下进行医学救援的科学规律、方式、方法、组织的一门科学,涉及灾害救援的各个方面、各个阶段,是灾害救援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
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向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自治区、直辖报告:
(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二)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三)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
(四)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 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事件,应当立即向国务院报告。
突发事件监测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有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同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