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 篇一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规划设计在城市发展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而城市规划设计的计费问题也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难题。在进行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时,需要考虑到各种因素,确保计费合理、公平、透明。以下是一些建议和指导意见,希望能够对城市规划设计计费工作提供一些参考。
首先,要明确城市规划设计的计费范围。城市规划设计的计费应当包括规划编制、设计方案编制以及规划设计报批等环节的费用。在确定计费范围时,需要充分考虑到规划设计的复杂程度、规模大小以及项目的具体要求,确保计费范围全面准确。
其次,要合理确定计费标准。计费标准应当根据城市规划设计的实际情况和市场行情来确定,不能过高也不能过低。合理的计费标准可以保障规划设计机构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防止过高的计费对项目方造成不必要的负担。
另外,要建立完善的计费管理制度。在城市规划设计计费过程中,需要建立起科学的管理制度,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流程,确保计费过程的规范和透明。同时,还需要建立起规范的计费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因计费问题引发的纠纷和纠纷。
最后,要加强对城市规划设计计费的监督和检查。市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城市规划设计计费的监督和检查力度,确保计费过程的合法合规。同时,也要及时处理计费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总的来说,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是一个复杂而又重要的工作,需要各方共同努力,确保计费合理、公平、透明。希望以上指导意见能够为城市规划设计计费工作提供一些帮助和参考,推动城市规划设计事业的健康发展。
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 篇二
在城市规划设计中,计费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合理的计费既可以保障规划设计机构的合法权益,也可以确保项目方不承担过高的费用压力。因此,城市规划设计计费需要一套科学、合理的指导意见来指导和规范。
首先,要明确城市规划设计计费的原则和要求。城市规划设计计费应当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计费过程公开透明、合理合法。同时,还要考虑到规划设计机构的实际情况和市场行情,确保计费标准合理、科学。
其次,要加强对城市规划设计计费的管理和监督。市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城市规划设计计费的管理和监督,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确保计费过程的规范和透明。同时,还要加强对计费标准的调研和研究,及时调整和完善计费标准,确保其与市场行情相适应。
另外,要建立健全的计费合同制度。城市规划设计计费过程中,需要建立起健全的计费合同制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防止因计费问题引发的纠纷和纠纷。同时,还要建立起完善的计费登记和备案制度,确保计费过程的合法合规。
最后,要加强对城市规划设计计费的宣传和培训。市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城市规划设计计费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广大规划设计从业人员和项目方对计费的认识和理解,确保计费过程的规范和透明。
综上所述,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是一个重要而又复杂的工作,需要各方共同努力,确保计费合理、公平、透明。希望以上指导意见能够为城市规划设计计费工作提供一些帮助和参考,推动城市规划设计事业的健康发展。
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 篇三
(2010中规协秘字第022号)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关于发布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的通知》(2010中规协秘字第022号)
一、收费依据: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关于发布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的通知》(2010中规协秘字第022号)(全文附后)。
二、区综合经济园区项目比照上述文件标准减半计收。 附件: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会员单位:
为加强城市规划设计行业的管理,约束不合理收费和制止不公平价格竞争,促进城市规划设计水平的提高,中国城市规划协会研究制定了《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现发至各会员单位,作为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计算和收取规划设计费的参考依据。
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 篇四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
二O一O年六月一日
一、2001年国家计委《关于放开和下放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的通知》(计价格[2001]1218号)中取消了1993年由建设部、国家物价局联合颁布的《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放开了规划设计市场。为了规范规划设计市场计费,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在全
国范围内进行调查研究,制定了《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本《意见可作为城市规划设计单位收取规划设计费的参考依据。
二、参照本《意见》计算规划设计费时,可根据项目难易程度、地区差异、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等级等情况,乘以0.8—1.5的调整系数。
三、外资和中外合资建设项目也可参照国际城市规划计费方法或标准,由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协商确定。
四、本《意见》所提出的各项计费基于建设部颁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相关规定对规划设计内容、深度的要求而制定,如果委托方要求增加或减少内容、深度,计费标准应相应增减。
五、规划设计所需要的基础资料及地形图(含电子文件),应由委托方提供。如需要由规划设计单位承担调查收集基础资料,委托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六、规划设计单位应向委托方提供初步方案
(含论证材料)15套,规划文本
6套,彩色图纸一套。如委托方要求增加份数,则应另行支付成本费。
七、规划文本电子文件及版权归规划设计单位所有。如委托方要求规划设计单位提供电子文件或版权,应支付相应费用。
八、委托方应按进度分期支付城市规划设计费。在规划设计委托合同签定后3日内,支付规划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定金;规划设计方案确定后3日内,支付40%的规划设计费,提交全部
成果时,结清全部费用。
九、本《意见》由中国城市规划协会负责解释。
一、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规模 计费单价 备注 (万人) (万元/平方千米)
1 小城市(20以下) 3.5 包括县城 2 中等城市(20-50) 3.0
3 大城市(50-100) 2.5
4 特大城市(100以上) 2.0
注:1、本计费中的城市分类,按照《城市规划法》所规定的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的标准区分,不含乡镇规划。
2、表中人口规模以规划期末人口为准。
3、城市总体规划按人口规模分档,并按实际规划用地面积计算规划费。
4、本计费不含单独编制的城镇体系规划。
5、单独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按总体规划设计费的50%计费
6、城市总体规划计费基价为35万元。
7、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中,如需进行相关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计费为:特大城市30万元/每个,大城市20万元/每个,中等城市15万元/每个,小城市10万元/每个。
8、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30%,方案阶段40%,成果制作阶段30%。
9、总体规划调研和考察费用由双方商定,委托单位组织的,费用由委托单位承担;规划设计单位自行组织的,费用由规划设计单位自行解决。 序号
二、分区规划
计费单价 序号 项目类别 备注 (万元/平方千米)
1 新区 3.0
2 旧城区 3.5
注:1、城市建成区按照旧区计费,城市新区按照新区计费。
2、有些地区在城市建设中进行的`某些类似于分区规划深度的规划,按照城市新区计费。
3、分区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5万元。
4、编制分区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20%,方案阶段50%,成果制作阶段30%。
三、详细规划
1、控制性详细规划 序号
1
2
3 项目类别 城市新区、开发区 城市一般地段 城市重点地段 计费单价 (元/公顷) 2500 3000 3500 备注
注:1、表中计费单价不含分图则,如增加分图则,计费单价分别增加500元/公顷。
2、如增加建筑形体方案示意,则计费单价分别增加2000元/公顷。
3、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0万元。
4、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1)建成区:现状调研阶段30%,方案阶段40%,成果阶段30%;如果增加分图则,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25%,方案阶段40%,成果制作阶段35%。(2)新区:现状调研阶段15%,方案阶段50%,成果制作35%;如果增加分图则,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15%,方案阶段45%,成果制作阶段40%。
2、修建性详细规划
(1)居住区 序号
1
2
3
4
5
6 用地规模 (公顷) 3 3-10 10-20 20-30 30-50 50以上 计费单价 (元/公顷) 20000 15000 12000 10000 9000 8000 备注
注:1、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5万元。
2、建筑单体为选型方案。如做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则建筑方案费用另计。
3、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
4、规划总平面方案每增加一个,委托方应增加30%的规划费用。
5、委托单位如第一文库网果需要进行修建性总平面设计,则增加50%的规划费用。
(2)城市一般阶段 用地规模 计费单价 序号 备注 (公顷) (元/公顷)
1 3 20000
2 3-10 18000
3 10-20 15000
4 20-30 12000 5 30-50 10000
6 50以上 9000
注:1、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5万元。
2、建筑单体为选型方案。如做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则建筑方案费用另计。
3、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
4、委托单位如果需要进行修建性总平面设计,则增加50%的规划费用。
(3)城市重点地段、大型公建及周围地段
计费单价
序号
1
2
3 项目类别 (元/公顷)城市重点地段 大型公建 主要公建及周围地段 16000 18000 18000 备注
注:1、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6万元;
2、大专院校、单位大院等按城市主要公建地段计费。
3、建筑单体为选型方案。如做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则按建筑方案费用另计。
4、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
5、委托单位如果需要进行修建性总平面设计,则增加50%的规划费用。
(4)公园、游乐场及其它园林规划
序号
1
2
3
4
5 用地面积 (公顷) 1-10 10-20 20-30 30-50 50以上 计费单价 (元/公顷) 12000 9000 8000 7000 6000 备注
注:1、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5万元。
2、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
四、风景区规划
(一)、风景区规划大纲 规模 计费单价 序号 (平方千米) (元/平方千米)
1 小于50 5000
2 50-100 4000
3 100-200 3500
4 200-500 2500
5 500以上 1500
注:1、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5万元。
2、本计费为单独编制风景区规划大纲计费。 备注
(二)、风景区总体规划 规模 计费单价 序号 备注 (平方千米) (万元/平方千米)
1 小于10 1.6
2 10-20 1.4
3 20-50 1.2
4 50-100 1.0
5 100以上 0.8
注:1、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5万元。
2、风景区总体规划计费已包括风景区规划大纲的工作量。
3、风景区总体规划的面积,应按实际规划用地面积计算。水面应按实际规划利用范围计算。
(三)、风景区详细规划 序号 规模 计费单价
(公顷) (万元/公顷)
1 小于20 1.1
2 20-50 1.0
3 50-100 0.9
4 100-200 0.8
5 200以上 0.6
注: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5万元。 备注
五、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1、单独编制城市近期建设规划,计费按城市总体规划计费的40%收取;如与城市总体规划同时编制,则按城市总体规划设计费的30%计取。
2、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规划费用小于20万元时,则按20万元计费。
六、城市体系规划 规模 计费单价 备注
(万人) (万元/万人)
1 30-50 1.1
2 50-60 1.0
3 60-70 0.95
4 70-80 0.9
5 80-90 0.85
6 90-100 0.8
7 100-200 0.75
8 200以上 0.7
注:1、表中人口规模以规划期末区域总人口为准。
2、都市圈、城镇群等类似规划,参照城镇体系规划的深度和计费意见进行。
3、在编制城镇体系规划中,如果需要进行相关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计费为:省域和区域为30万元/每个,特大城市为25万元/每个,大城市为20万元/每个,中等城市为15万元/每个,小城市为10万元/每个。
4、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20万元。 序号
七、环境景观规划
1、环境景观规划指居住小区、城市街景景观、校园规划等城市各类景观专项规划。
2、环境景观规划相应项目类别规划计费的30%-40%收取规划设计费。
3、景观规划设计详细规划,按公园、游乐场及其它园林详细规划计费单价执行。
4、景观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8万元。
八、城市设计
1、单独编制城市设计,其计费为:总体规划、分区规划阶段按其规划设计计费的40%-50%收取;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按其规划设计计费的50%-80%收取。
2、不同规划阶段基础上增加城市设计内容,应在相应阶段的规划设计计费的基础上,增加30%-50%的规划设计费。
九、小城镇总体规划(指县城以下的建制镇)
1、编制小城镇总体规划时,应同时编制镇域村镇体系规划。
2、计费按规划建设用地4万元/平方千米计取。
3、本计费含镇区总体规划和镇域村镇体系规划。
4、规划设计计费按规划期末的实际规划建成区用地面积计算。
5、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5万元。
6、如果进行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计费为5万元/每个。
十、城市单项专业规划
专业规划特指给水、排水、供热、燃气、防洪、消防、电力、电信、环卫、抗震、人防、环境保护、绿地系统、道路工程、轨道交通、城市竖向、地下空间利用等规划。 计费单价 序号 备注 (万元/万人)
1 1.0
2 1.0-0.8
3 0.8-0.6
以60万元为基数,
4 特大城市(100以上) 每增加10万人增 加5万元
注:1、专项规划深度为国家相关专业规划编制办法所规定的深度。
2、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5万元。
3、城市规模为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人口规模。
4、城市人口规模介于中间规模的城市,可采用插入法计算。
5、委托单位对单项专业规划有特殊要求时,应根据其规划深度和工作量增加情况,乘以1.1-1.3的系数。
6、专业规划根据本表计费,结合各专业的具体情况乘以如下专业系数:排水、防洪为1.1;抗震、人防为0.8;电力、电信、地下空间为0.9;排水、道路工程为1.2;环境保护为1.0(如做生态环境保护内容为1.5);其它为1.0。
7、城市综合防灾规划,在该计费单项的基础上乘以1.5的系数。 ?城市规模 (万人) 小城市(20以上) 中等城市(20-50) 大城市(5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