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篇一
在我国的高等学校中,学生资助政策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旨在帮助有需要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这些政策涵盖了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多种形式,为学生提供了多样化的资助渠道。
首先,奖学金是学校对优秀学生的一种资助形式。根据学生的学业表现和综合素质,学校会设立不同级别的奖学金,以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奖学金的发放通常有学校自行设立的条件和标准,学生可以通过各种途径申请。
其次,助学贷款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的一种重要方式。学生可以向政府或银行等机构申请助学贷款,用于支付学费、生活费等相关费用。在毕业后,学生需要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还款,但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获得还款优惠。
此外,勤工助学是一种让学生通过自己劳动赚取一部分学费的方式。学校会提供一些临时性的工作机会,供有需要的学生选择,以减轻家庭负担。通过自己的劳动赚取学费不仅能够提高学生的自立能力,还能培养学生的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
总的来说,高等学校的学生资助政策是为了让每个学生都有机会接受优质的教育,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通过不同形式的资助,学生可以更好地专注于学业,充分发挥自己的潜力。希望更多的学生能够了解和利用学生资助政策,为自己的未来奠定坚实的基础。
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篇二
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是高等教育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帮助有需要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这些政策的实施不仅有助于提高教育公平,还可以促进学生的个人发展和社会进步。
首先,奖学金是学生资助政策中的一大亮点。通过评选出表现优秀的学生,学校可以向他们提供奖学金,以鼓励他们在学业上继续努力。奖学金的设置不仅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还可以提高学校整体的教学水平和声誉。
其次,助学贷款是一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在我国,政府和银行等机构都设立了助学贷款项目,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资金支持。这种方式不仅可以减轻学生的经济压力,还可以鼓励他们坚持学业,顺利完成学业。
此外,勤工助学也是学生资助政策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学校会提供一些临时性的工作机会,供有需要的学生选择,以帮助他们赚取一部分学费和生活费用。通过自己的劳动赚取学费,不仅可以提高学生的自立能力,还可以培养他们的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
总的来说,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的实施对于提高教育公平、促进学生个人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希木通过不断完善和落实这些政策,更多有需要的学生可以获得资助,实现自己的学业梦想。相信在政府、学校和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学生资助政策将发挥更大的作用,造福更多的学生和家庭。
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篇三
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教科文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财务司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一二年六月)一、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入学和完成学业,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优化教育结构,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的有效手段;是切实履行公共财政职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必然要求。
1.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主要内容
目前,国家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首先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此外,国家还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面向高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共同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2.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必须提交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见本简介插页附表),证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
3.高校资助政策实施范围
公办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享受国家的资助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办学、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6%的经费用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也可享受国家资助政策,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订。
二、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
1. 资助标准
全国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具体标准,中央高校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2.基本申请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3.申请、评审和发放
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各高校于当年11月15日前完成评审。国家助学金各年按10个月发放,高校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4. 相关事项
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
1.奖励标准
每人每年5000元。
2.基本申请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3.申请、评审和发放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各高校于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高校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4.相关事项
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四、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
1.奖励标准
每人每年8000元。
2.基本申请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3.评审和发放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各高校于每学年开学初启动评审工作,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高校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4.相关事项
学生无论家庭经济是否困难,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均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获得国家奖学金。
五、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这里特指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学生通过学校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和住宿费的银行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学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可向学校咨询具体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
国家助学贷款的主要规定如下:
1.申请条件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2.申请材料
学生在新学年开学后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
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3. 申请金额
原则上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4.贷款审批
学校学生资助等部门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核查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
5. 贷款发放
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分期发放的方式,即学生可以与银行一次签订多个学年的贷款合同,但银行要分年发放。一个学年内的学费、住宿费贷款,银行应一次性发放。
6.贷款利息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学生本人全额支付。
7.还款期限
学生根据个人毕业后的就业和收入情况,在毕业后的1-2年内选择开始偿还本金的时间,六年内还清贷款本息。
8.违约后果
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如未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经办银行将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
经办银行将违约情况录入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供全国各金融机构依法查询。对恶意拖欠贷款的违约借款人采取限制措施,不予提供住房贷款、汽车贷款等金融服务;
对于连续拖欠还款行为严重的借款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银行将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严重违约的贷款人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