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法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山东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于2007年3月份经教育部批准改建为山东政法学院。为了适应学院发展的需要,充分利用学院多种教育资源,进一步扩大继续教育规模,提高教育层次、质量和办学效益,经学院研究决定,于2007年5月成立山东政法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院对继续教育工作非常重视,党委书记张士昌同志召开了专门的党委会议,对继续教育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李玉福院长专门主持召开了继续教育工作协调会,对继续教育学院与教务处有关工作的交接进行了安排和调度,现已交接完毕并正常运行。
继续教育学院是在原干部进修部(业余教育部)的基础上建立的.,主要职责为:
1、全面负责全院学历继续教育的招生、教学、学生管理、学籍管理、进修培训、成人毕业生的学位考试和授予等工作;
2、负责编制继续教育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研究制定继续教育各类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4、组织继续教育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大纲编写等工作;
5、聘请继续教育所需教师的工作;
6、负
责全院成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