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烈士传记资料范文(优质6篇)

时间:2011-06-01 01:23:33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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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烈士传记资料范文 篇一

李强:永远的红色传奇

李强,一位为国家独立和人民幸福而英勇献身的革命烈士。他出生在河南省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从小就受到父母的良好教育,培养了坚强的意志和热爱祖国的情怀。他的一生是充满坎坷和挫折的,但他始终坚守信仰,为了自己的信念不懈奋斗,成为了一位永远的红色传奇。

李强年轻时就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他深知只有革命才能拯救国家和人民,于是毅然决然地走上了革命道路。他积极参与地下党的组织工作,为党的事业默默奉献。不幸的是,他的身份被敌人识破,被捕入狱。在狱中,他遭受了无数的折磨和苦难,但他从未屈服,始终坚守自己的信仰。最终,他成功逃脱了敌人的追捕,重新回到了革命队伍中。

李强参加了许多重要的革命战斗,为了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他不惜付出生命的代价。他带领队伍在艰苦的山区进行游击战争,与敌人进行顽强的斗争,为了保护人民的利益,他义无反顾地冲向敌人的枪口。在一次战斗中,他为了掩护战友的撤退,英勇牺牲,年仅28岁。

李强的牺牲给革命事业带来了巨大的伤痛,但他的精神将永远活在人们的心中。他的事迹被广为传颂,成为了激励人们前进的力量。他的故事被写入了革命史册,他的形象被铭刻在人民的记忆中。李强是一个充满信念和坚毅的英雄,他用自己的生命谱写了一曲永远的赞歌。

李强的精神将激励后人继续奋斗,他的事迹将一代代传承下去。他是一位值得敬仰和纪念的革命先烈,他的名字将永远镌刻在革命烈士的纪念碑上。革命事业需要像李强这样的英雄,他们用自己的血肉之躯为国家和人民的幸福奉献一切。让我们永远怀念这些英勇的烈士,将他们的事迹传承下去,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革命烈士传记资料范文 篇二

王秀华:革命的光辉之星

王秀华,中国共产党一位伟大的烈士,她的一生充满了传奇和光辉。她出生在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从小就体会到了生活的艰辛和不公平。她立志要为人民争取幸福和自由,为此付出了自己的一切,成为了一颗闪耀着革命光芒的明星。

王秀华年轻时就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她深知只有通过革命才能改变社会的不公和不平等。她积极参与党的组织工作,为党的事业默默奉献。在她的带领下,当地农民积极参与土地革命,为农民争取到了属于自己的土地和权益。

王秀华的事迹引起了敌人的注意,她被敌人追捕并囚禁。在囚禁期间,她面对敌人的折磨和酷刑从未低头,她始终坚守自己的信仰,为了人民的利益而奋斗。最终,她成功逃脱了敌人的追捕,重新回到了革命队伍中。

王秀华参加了许多重要的革命战斗,为了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她勇往直前,不畏艰险。她带领队伍与敌人进行顽强的斗争,为了保护人民的利益,她英勇地冲向敌人的枪口。在一次战斗中,她用自己的身体挡住了敌人的子弹,为战友争取了宝贵的时间。她年仅30岁,为了革命事业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王秀华的英勇事迹感动了无数人,她成为了一颗革命的光辉之星。她的名字被镌刻在革命烈士的纪念碑上,她的形象永远活在人们的心中。王秀华是一个值得敬仰和纪念的英雄,她用自己的生命谱写了一曲永远的赞歌。

王秀华的精神将激励后人继续前进,她的事迹将一代代传承下去。她是一位伟大的革命先烈,她的名字将永远被人们铭记。让我们铭记这位光辉的烈士,将她的事迹传承下去,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革命烈士传记资料范文 篇三

马保三(1888-1964),原名马鉴堂.曾化名张炳炎,现寿光市牛头镇村人。1924年8月加入中国_,1964年2月在济南病逝,享年77岁。

马保三在40年的革命生涯中,曾任_寿光县委宣传委员,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鲁东游击第八支队司令员,山东省临时参议会副参议长、青岛市市长,山东省政协副主席,_山东省委第一、二届委员会委员,省委_部部长等职。他“一贯忠于党的事业,勇于坚持原则,在对敌斗争中顽强不屈,为党为人民的事业贡献了毕生精力。”这是_山东省委对他所作的评价,也是马保三革命一生的真实写照。

马保三在本村上了七年私挚,因家庭困难而辍学。此后,他种过地,开过布店,挑过锢漏子扁担。曲折的生活道路和广泛的社会阅历,使他了解群众的疾苦。帝国主义列强的侵略,清政认的腐败,国家的悲惨情景,人民的贫穷潦倒,都深深地铭记在他的心中。

马保三勤于自学,善于健谈,主持正义,勇于斗争。当时牛头镇的村正,是封建阶级的代理人,倚仗本村封建势力,在村里称王称霸。马保三看不过眼,主动找他说理,把村正说得理屈词穷。马保三写得一手好字,村里常找他写春联、喜贴之类东西。有一次,村里有人找他写婚柬,他一听男9岁,女17岁,就哈哈大笑说:“这太不合适,年龄相差太大,不是给他造福,而是给他们造罪,我不干这伤天害理的事情。”经他反复说明,那人被说服了,改变了原来的主张。由于他敢说、善斗,所以青年时代的马保三,在群众中就有较高的声望。

1922年夏,邻村张家庄的进步青年、寿光党组织创始人张玉山从济南师范辍学回乡,他对马保三的正义之举十分钦佩,俩人在反帝反封建方面志同道合,谈话投机,结交深厚。1924年张玉山入党之后,就教育培养他加入了中国_。1926年_寿光地执委成立,马保三就担任了执委委员,负责寿光的农运、宣传等工作。他为了党组织更好的开展隐蔽斗争,在自家的芦苇地内,盖起了两间房子,名义上说是为了看苇草,实际是党组织的活动场所。他凭借自己能言善辩和善于接近农民群众的有利条件,在各村发动组织农会,积极开展反对封建军阀和反对苛捐杂税的斗争。

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马保三为躲避敌人的搜捕,出走东北,后辗转到朝鲜仁川。在那里与中国同志组织了“中华劳动组合会”,开展抗日活动,数年后返回家乡。

1933年秋天,马保三因叛徒出卖而被捕。_县党部头子辛景章,因在_时曾与马保三在一起开过会,他就打着老相识的牌子前来劝降,要马保三识时务顺潮流,不必为共产主义冒风险。马保三听后十分气愤地说:“干革命就顺应历史潮流,干革命就不怕风险……”驳得辛景章哑口无言。不久,马保三被解往济南,送进_省府_,在那里敌人先对他软化利诱,劝他坦白自首,他严词拒绝。敌人又对他严刑拷打,他则坚贞不屈。1934年春,通过党组织营救,加之敌人无可靠证据,终于保释出狱。

马保三出狱后回到家乡,听群众反应,时任湖东乡长的原牛头镇村

正马秉修,横行乡里,贪污自肥,民愤极大。于是他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在掌握初步材料的基础上,于1934年底,他带领群众干余人,突然包围了乡公所。通过查帐,搞清了马秉修的贪污行为,在铁证面前群众要求撤销马秉修的乡长职务,_寿光县长宋宪章怕众怒难犯,被迫撤掉了马秉修的乡长职务,并令其交出赃款。在群众强烈的要求下,让马保三担任了湖东乡乡长。经过这场斗争,马保三的声望更高了。

1936年秋,经_山东省委批准,寿光县委正式恢复建立。经县委一年多的艰苦工作,到七七事变爆发时,全县已恢复和建立了20多个党支部,100余名党员。在县委的领导下,全县掀起了抗日救亡运动。此时省委指示各地党组织以支部为基础,筹集武器,建立武装随时迎击日寇的进犯。这时年过半百的马保三便以湖东乡乡长的合法身份,以举办抗日民众训练班的名义,搜集民间大刀、长矛及各种枪支,组织了几十人的“抗日后援队”,积极投入了组织抗日武装的准备工作。他利用集市等群众集体场合,宣传党的抗日主张,揭露日寇的烧杀抢掠暴行。号召大家组织起来,抗击日寇,拯民族于危亡,群情激奋,斗志昂扬。

为了组织抗日武装,马保三把自己家庭当成接待站、会议室、印刷所;贡献自己家中多年积蓄的粮食以作公用给养;动员自己一家的男女老少,当了后勤兵。一个多月的时间,跑了八个乡,串了几十个村庄,组织了七八十人的队伍,为武装起义打下了基础,培训了骨干。

1937年11月,马保三参加了在他家召开的_寿光县委扩大会。会上,张文通传达了省委关于分地区发动武装起义的指示。会议鉴于牛头镇是寿光县有名的大村镇,这里地广人稀,濒临千顷芦荡的巨淀湖,进可以打击敌人,退便于保存自己,又有马保三任乡长的声望和号召力,决定以牛头镇为起义中心,会议决定起义后部队番号为“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鲁东游击第八支队”,马保三被推为总指挥和八支队军政委员会成员。

12月29日,八支队正式举行起义,马保三以总指挥名义发表了《告同胞书》,号召全县人民“有人出人,有钱出钱,有粮出粮,有枪出枪”,积极支援抗日斗争;同时向_寿光县长宋宪章发出通告,要他“以_大局为重,共赴国难。”在他的号召带动下,许多抗日群众纷纷献粮、捐款,踊跃参军参战。

1938年1月,长征干部韩明柱和鲁东工委宣传委员杨涤生来到八支队,分别担任了副指挥和政治部主任,加强了八支队的领导力量,协助马保三整训部队,并在城南三里庄的公路上伏击了日寇汽车,打响了鲁东抗日的第一枪。八支队声威大振,“马司令”之名随之也声震鲁东大地,大大增强了寿光全县人民的抗日信心。

三里庄大捷之后,马保三与韩明柱等率部又在三合庄传奇般地迫使过路的伪军“韩营”68人缴械投降。2月中旬,朱家庄子朱子芹的地方武装阻挠抗日,与八支队为敌。马保三只身冒险进入敌营,以探亲为名,向他们宣传抗日政策,不费一枪一弹,收缴枪支50余支,使部队很快发展到2000多人。

1938年3月,八支队奉命东进昌潍,与七支队会合,开往胶东进行抗日斗争。这对于这支年轻的抗日武装,是一次严峻考验,因为战士多系农民出身,乡土观念较强,不愿远离家乡。马保三与部队领导成员,一面深入部队进行思想教育,一面带头动员家人参军东征。马保三让其四子马秀山和年仅12岁的孙子马家祥随军东征。祖孙三代一同抗日的事迹,深深教育了部队和群众。

1938年4月,八支队到达潍北与七支队合编,组成“鲁东游击队指挥部”,马保三仍任指挥,韩明柱任副指挥,鹿省三任政委。合编后,马保三率部继续东进,又与胶东抗日游击队会师于黄县。在黄县,他率部帮助胶东特委所属武装,分别消灭、击溃了一些地方反动武装,巩固、扩大了那里党领导的抗日根据地,同时改善了部队的装备和供给。在龙口,他通过李梅生争取了龙口水上警察局长纪永芳率部起义,占领了胶东重要港口——龙口。

1938年7月,马保三又奉命率部回师邹长地区,与三支队共同创建铁路以北抗日根据地。在长山蒙家庄与日伪军千余人遭遇,战斗中韩明柱冲锋在前,为夺取敌人的重机枪,韩明住不幸壮烈牺牲。马保三强忍极大悲痛,率领部队按照省委指示,越过胶济铁路到达鲁南山区。之后,部队改编为山东纵队第八支队,后改称第一支队,马保三任支队司令员。他率部历经临朐五井战役,粉碎了日寇多次扫荡,度过了天旱灾荒,弛聘在鲁中南的抗日战场上。

1940年7月26日到8月26日,_山东分局在临沂县青驼寺召开联合大会,选举成立了山东省临时参议会和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马保三当选为临参会副参议长和战工会委员以及山东省出席“国大”代表。1941年4月,马保三继任了山东省政府工作委员会委员。从此,他便离开部队从事政府行政工作。

1949年,青岛解放后,60岁的马保三出任青岛市市长,在欢庆青岛解放的大会上,亲手升起了第一面五星红旗。

1950年春,马保三奉命到济南筹备成立山东省各界_,会上他被选为山东省各届人民代表会议副主席。之后,他又连任省政协第二、三届委员会副主席。1956年5月起任_山东省委_部部长。

马保三无论在军队还是在地方工作,他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总是认真学习,坚决贯彻,对不符合实际、违反政策的情况勇于批评,不计个人得失。特别是在对_、反右倾等左的错误斗争日寸,他直言不讳、旗帜鲜明。曾承受着以右倾和“地方主义”批判的压力,顽强斗争,坚持原则,表现了一个_人无私无艮、光明磊落的革命品德。

1964年2月15日,马保三积劳成疾,不幸病逝于济南,安葬于英雄山烈士公墓。

革命烈士传记资料范文 篇四

石宝芹,1932年11月生,江苏响水县陈家港南林人。1947年1月_反动派队伍再次占领陈家港后,严密封锁,大镇区内生活资料严重匮乏。石宝芹为谋生计,经常用火油,火柴等到王集(今南河)头甲一带去换些玉米,面粉,山芋干等,回去充饥度日,在频繁的往来中。她们与南河区民主政府逐渐取得了联系。1947年秋,开始将南河区民主政府的油印宣传品带进被敌人侵占的陈家港,宣传土地改革,全国解放战争形式等提高群众觉悟。

农历腊月末的一天拂晓前,在新民街巷内挨户地把传单塞进门。天亮后,_反动派队伍发现了_的传单,立即进行追查。由于叛徒告密,当天晚上,石宝芹等四人落入敌手。在牢中,敌人威逼利诱,但她们众口一词;“不晓得”,“不知道什么传单、小报”。面对敌人的严刑拷打,她们坚贞不屈。翌年2月16日,四个姑娘被国民队伍押往南潮河闸堤内,反动军x对她们说:“还有最后机会,谁交待了谁就可以回家。”而四个姑娘齐声说说“你们要杀就动手吧,没有什么可讲的。”最后国民队伍残忍地将她们四人全部杀害。石宝芹英勇就义年仅16岁。

革命烈士传记资料范文 篇五

1945年,在党的“七大”上,吉鸿昌被定为全党褒扬的革命烈士。_在1971年指出:“吉鸿昌同志由旧军人出身,后来参加_,牺牲时很英勇,从容就义,很有必要把他的事迹出书。”

1984年,在吉鸿昌烈士牺牲50周年前夕,扶沟人民在烈士陵园吉鸿昌烈士陈列馆前,为烈士塑了铜像。_为河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吉鸿昌将军牺牲五十周年纪念辑》题写了书名。_亲笔题词:“民族英雄吉鸿昌烈士永垂不朽!”

1995年,在吉鸿昌烈士诞辰100周年之际,_、_、_、_、张爱萍、_、程思远等党和_分别为吉鸿昌烈士题了词。

9月14日,他被评为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之一。

革命烈士传记资料范文 篇六

施锦兰,女,海门县海洪乡徐窑村人。

1942年,她父亲施石郎、哥哥施汉高都参加了民兵组织,时施锦兰才14岁,在她哥哥的启发教育下参加了本村的“二五”减租工作队,积极宣传减租减息政策,面对面与地主进行说理斗争。

1943年,日伪军开始全面“清乡”,占领江家镇,建立据点。施锦兰在党的领导下积极投入反“清乡”斗争。她加入了文工队,经常在江家镇附近农村演出文艺节目,宣传抗日;发动青少年,设立盘查哨,她自己也站岗放哨,盘查过往行人。

1944年1月,施锦兰加入了中国_,担任富中乡妇抗会主任。1946年下半年,为适应解放战争形势的需要,实行小乡并大乡,原富中、洽康、博爱及民主乡一部合并建立江中乡。施锦兰担任江中乡妇联会主任。她工作积极,发动全乡妇女投入了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和大参军运动。

1947年2月5日(元宵节)晚上,江中乡游击队和基干民兵突然贴近江家镇敌据点,发动政治攻势,使据点内的还乡团吓破了胆。第二天(正月十六)上午,江家镇之敌全部撤逃到三阳镇据点;待是日下午敌人重新窜回江家镇时,游击队早已撤离。施锦兰随游击队进入江家镇据点时,把敌人下乡抢劫到的财物搜查出来退还了原主。

施锦兰心明眼亮,时刻注视着敌人的动向。徐窑村有个地主,在土改中被贫雇农分去了土地和房屋,心怀不满,与还乡团勾结,妄图复辟,反攻倒算。施锦兰查明事实真相后,汇报区乡政府,将这个地主逮捕,就地镇压掉。还有一次,她和女乡长杨凤兰,乔装打扮进入江家镇据点,假意向敌七乡联合办事处交纳人头税,把事先准备好的“警告还乡团”的传单塞进办事处的后院。还乡团发觉后惊慌失措,而施、杨两同志早已离开据点,安全转移。

施锦兰在江中乡与乡亲们结下了深厚情谊,都当她象亲生女一样对待,她怀孕分娩时隐藏在老贫农陈文亮家里,生下了一个小女孩,邻居都主动关心,给她送吃的用的。

1947年5月9日(农历三月十九日),施锦兰生下孩子后不几天,被坏人告密,几个穿黄军装的顽军突然闯进陈家将施锦兰逮捕,把她的亲生女婴从怀中抢去,甩死在麦田里。她被敌人押解到江家镇囚禁起来,受尽折磨。但她坚贞不屈,始终没有吐露党组织的任何秘密。敌人残暴无耻,于5月13日将施锦兰杀害于江家镇南市梢木行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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