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约集约用地办法 篇一
节约集约用地是指在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过程中,通过科学合理的手段,最大限度地减少土地资源的浪费,实现土地的有效利用和节约利用。目前,我国城市化进程快速推进,土地资源日益紧张,因此节约集约用地办法变得尤为重要。本文将介绍几种常见的节约集约用地办法。
首先,合理规划城市布局。城市规划是实现节约集约用地的基础,通过科学规划城市的功能布局和空间布局,可以最大限度地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合理规划城市布局可以避免过度扩张和不必要的土地消耗,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
其次,加强土地利用的科学管理。科学管理土地利用包括严格控制城市扩展的速度和规模,合理安排城市内部空间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例如,限制城市的外扩规模,鼓励城市内部的密集型发展,提高土地使用强度。此外,还可以采取土地节约措施,如鼓励土地多功能利用、推广土地集约利用技术等。
再次,推动土地资源的再开发利用。在城市建设过程中,有很多闲置土地或废弃工地,这些土地资源可以通过再开发和再利用,实现节约集约用地的目标。例如,可以将废弃的厂房改造为商业用地,将废弃的工地改造为住宅用地等。通过有效的再开发利用,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新土地的需求。
最后,加强土地保护与监管。土地资源是有限的,必须加强对土地的保护与监管,防止滥用和浪费。加强土地的保护与监管,可以通过建立健全的土地管理制度、加强对土地使用权的监管等手段来实现。同时,还可以加大对违法用地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违法用地成本,形成有效的约束机制。
综上所述,节约集约用地办法是实现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节约利用的重要手段。通过合理规划城市布局、加强土地利用的科学管理、推动土地资源的再开发利用以及加强土地保护与监管等措施,可以实现节约集约用地的目标,推动可持续城市发展。
节约集约用地办法 篇二
随着人口的增长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土地资源日益紧张。为了实现土地的有效利用和节约利用,我们需要采取节约集约用地的办法。本文将介绍几种常见的节约集约用地办法,以供参考。
首先,合理规划城市布局是实现节约集约用地的基础。通过科学规划城市的功能布局和空间布局,可以最大限度地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合理规划城市布局可以避免城市过度扩张和不必要的土地消耗,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例如,在城市规划中,可以合理划定城市发展边界,控制城市扩张的规模和速度,同时鼓励城市内部的密集型发展,提高土地使用强度。
其次,加强土地利用的科学管理是实现节约集约用地的关键。科学管理土地利用包括严格控制城市扩展的速度和规模,合理安排城市内部空间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例如,可以制定土地利用总量控制政策,限制土地开发的总量,促使土地使用者在有限的土地资源上进行集约利用。此外,还可以采取土地节约措施,如鼓励土地多功能利用、推广土地集约利用技术等。
再次,推动土地资源的再开发利用是实现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途径。在城市建设过程中,有很多闲置土地或废弃工地,这些土地资源可以通过再开发和再利用,实现节约集约用地的目标。例如,可以将废弃的厂房改造为商业用地,将废弃的工地改造为住宅用地等。通过有效的再开发利用,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新土地的需求,实现土地资源的循环利用。
最后,加强土地保护与监管是实现节约集约用地的必要手段。土地资源是有限的,必须加强对土地的保护与监管,防止滥用和浪费。加强土地的保护与监管,可以通过建立健全的土地管理制度、加强对土地使用权的监管等手段来实现。同时,还可以加大对违法用地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违法用地成本,形成有效的约束机制。
综上所述,节约集约用地办法是实现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节约利用的重要手段。通过合理规划城市布局、加强土地利用的科学管理、推动土地资源的再开发利用以及加强土地保护与监管等措施,可以实现节约集约用地的目标,推动可持续城市发展。
节约集约用地办法 篇三
今年4月1日,省政府第343号令《浙江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这也是全国首个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方面的政府规章。这一《办法》如何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呢?记者对省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进行了采访。
“摊大饼”模式告终结
长久以来,在土地利用、城镇发展方面,“摊大饼”模式一向为人诟病。“这种模式主要体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交通、水利等专项规划不统一,开发边界无限制,粗放外延,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非常不利。”省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说。
《办法》规定,要建立共管体制,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则负责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具体管理工作,发展和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依照法定职责,共同做好相关具体管理工作。
《办法》规定了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城镇开发边界和禁止建设边界,严格实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等制度,这些给开发“划界”的制度设计是这一《办法》的亮点之一。
“土地规划是土地管理的龙头,应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理念融入规划编制和实施全过程。”省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说,《办法》强化了对建设用地规模实行总量控制,统筹管控各类建设用地规模、布局、结构和时序,明确要求“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控制新增建设用地,保障生活用地,增加生态用地,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
向空中、地下要空间
《办法》提出了立体空间资源的概念,鼓励从土地的平面开发向立体开发转变,明确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地上或者地下空间分别设立。
为此,《办法》规定,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满足消防、城市防洪、环境保护和建筑物(构筑物)安全要求的,鼓励开发利用城市公共设施、公共广场(绿地)、学校操场等的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库)和商业服务、物流仓储以及人防与避灾等设施;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既消除城市上空的“蜘蛛网”,也为土地利用向空中发展腾地。
除了向空中和地下要空间外,我省还存在大量的存量土地:低效、闲置的厂房,一些“僵尸企业”占用了不少土地。
《办法》要求建设使用土地应当优先开发利用空闲、废弃、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土地;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推进产业空间的整合与集聚,加大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的.改造,引导工业用地合理置换。还要通过企业盘活、协议置换、低效用地再开发、未利用地开发、村庄改造、宅基地有偿退出等不同方式和途径盘活土地。
“无形之手”更要起作用
要实现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必须发挥市场的作用。《办法》规定,要逐步扩大土地有偿使用范围,明确各类有偿使用的土地供应应当充分反映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通过运用价格杠杆,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并对地价确定、基准地价调整、政府收购储备和协商收购及补偿作了规范。
在以往,建设用地往往采用50年期限出让,这也是目前常用的做法。《办法》打破了这种“常规”,赋予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企业情况和产业政策等,在工业用地法定最高年期内,确定不同产业建设用地使用权年限。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难免会涉及到土地收回程序。如何规范土地收回程序,如何保障用地者合法权益,这也是企业、群众比较关心的问题。《办法》对此作了规范,明确因公共利益需要而收回以划拨方式或者提前收回以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可以采取协商收回的办法,对土地使用权人予以合理补偿后由市、县人民政府收回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