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集团内部创业管理办法全文 篇一
万科集团内部创业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推动万科集团内部创业活动,激发员工的创新创业意识,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万科集团内部创业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创新、业务创新、产品创新等。
第三条 内部创业是指在万科集团内部,员工以个人或团队的形式,依托企业资源和平台,开展创新创业活动,追求商业成功和价值实现的行为。
第四条 内部创业的目标是培养和发现具备创业能力和潜力的员工,促进创新创业文化在企业内部的传播和融入,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创新动力。
第五条 内部创业的原则是鼓励创新、激励创业,提供支持、保障权益,强化管理、规范流程,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第二章 内部创业申报与评审
第六条 内部创业项目的申报由员工自愿提出,需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并填写内部创业项目申请表。
第七条 内部创业项目的评审由内部创业管理委员会负责,委员会由集团高层领导和专家组成,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第八条 评审标准包括项目的创新性、可行性、市场潜力、商业价值等方面的考量。
第九条 评审结果分为通过、待完善和不通过三种,通过的项目将得到内部创业基金的支持,待完善的项目将得到指导和培训,不通过的项目将给予合理解释和鼓励。
第三章 内部创业支持与保障
第十条 内部创业项目通过评审后,将获得内部创业基金的支持,包括项目启动资金、市场推广费用、研发设备等。
第十一条 内部创业项目可以申请使用企业资源和平台,包括但不限于人力资源、物力资源、技术支持、市场渠道等。
第十二条 内部创业项目的团队成员享有与创始人相同的权益和待遇,包括股权激励、薪酬福利、晋升机会等。
第四章 内部创业管理与监督
第十三条 内部创业项目需设立专门的管理团队,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度管理、风险控制等工作。
第十四条 内部创业项目需定期向内部创业管理委员会进行汇报,委员会将对项目的进展和效果进行评估。
第十五条 内部创业项目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严禁违反商业道德和伦理规范的行为。
第五章 内部创业成果的认定与分享
第十六条 内部创业项目的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利润、技术专利、品牌价值等,由项目团队享有所有权。
第十七条 内部创业项目的成果将在集团内部进行推广和应用,对于取得显著成果的项目,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 内部创业项目的成果可以进行股权转让、合作交流等形式的转化,实现价值最大化。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万科集团总部制定,所属子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如需继续实施,需进行修订和重新审议。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万科集团总部所有。
万科集团内部创业管理办法全文 篇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万科集团内部创业活动,激发员工的创新创业热情,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万科集团内部创业项目,旨在鼓励员工利用企业资源和平台,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活动。
第三条 内部创业是指在万科集团内部,员工以个人或团队的形式,依托企业资源和平台,开展创业活动,追求商业成功和价值实现的行为。
第四条 内部创业的目标是培养和发现具备创业能力和潜力的员工,促进创新创业文化在企业内部的传播和融入,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创新动力。
第五条 内部创业的原则是鼓励创新、激励创业,提供支持、保障权益,强化管理、规范流程,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第二章 内部创业申报与评审
第六条 内部创业项目的申报由员工自愿提出,需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并填写内部创业项目申请表。
第七条 内部创业项目的评审由内部创业管理委员会负责,委员会由集团高层领导和专家组成,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第八条 评审标准包括项目的创新性、可行性、市场潜力、商业价值等方面的考量。
第九条 评审结果分为通过、待完善和不通过三种,通过的项目将得到内部创业基金的支持,待完善的项目将得到指导和培训,不通过的项目将给予合理解释和鼓励。
第三章 内部创业支持与保障
第十条 内部创业项目通过评审后,将获得内部创业基金的支持,包括项目启动资金、市场推广费用、研发设备等。
第十一条 内部创业项目可以申请使用企业资源和平台,包括但不限于人力资源、物力资源、技术支持、市场渠道等。
第十二条 内部创业项目的团队成员享有与创始人相同的权益和待遇,包括股权激励、薪酬福利、晋升机会等。
第四章 内部创业管理与监督
第十三条 内部创业项目需设立专门的管理团队,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度管理、风险控制等工作。
第十四条 内部创业项目需定期向内部创业管理委员会进行汇报,委员会将对项目的进展和效果进行评估。
第十五条 内部创业项目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严禁违反商业道德和伦理规范的行为。
第五章 内部创业成果的认定与分享
第十六条 内部创业项目的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利润、技术专利、品牌价值等,由项目团队享有所有权。
第十七条 内部创业项目的成果将在集团内部进行推广和应用,对于取得显著成果的项目,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 内部创业项目的成果可以进行股权转让、合作交流等形式的转化,实现价值最大化。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万科集团总部制定,所属子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如需继续实施,需进行修订和重新审议。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万科集团总部所有。
万科集团内部创业管理办法全文 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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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集团内部创业管理办法全文2017
一、业务约法
1、原则
(1)业务开展必须符合“城市配套服务商导向”;
(2)项目有益于万科生态系统建设;
(3)业务可复制,并具备形成规模的可能性;
(4)坚持市场化竞争原则,不损害万科利益。
2、资源边界
(1)仅限于支持司领超过2年的内部员工创业;
(2)创业员工需辞职创业。参与经集团试错会批准创业项目的离职员工,可保留离职前的EP积分。两年内创业员工可选择回归万科。
(3)内部创业不使用万科品牌;
(4)在市场化原则的前提下,对创业团队给予一定的资源支持和倾斜。
3、投资标准
(1)单项目万科出资额不超过3000万,
万科累计出资额不超过3亿元;(2)原则上创业员工出资额不应低于万科出资额;
(3)万科可能通过股权、债权、可转债等形式出资。
(4)轻资产、服务类、技术类业务优先。
二、管控流程
(1)由创业者准备《商业计划书》报送至集团投资对接人;
(2)《商业计划书》由集团试错会决策;
(3)根据项目投资规模及经营属性一事一议;
(4)对规模较大项目保留审计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