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设想 篇一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创新的推动,高新技术创业已经成为了当今社会的一个重要趋势。为了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创业的发展,建设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成为了迫切需要的一个举措。本文将探讨建设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的设想,并分析其可能的影响和效果。
首先,建设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可以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服务,从而帮助创业者更好地开展创业活动。服务中心可以提供创业培训和指导,帮助创业者了解创业流程、市场分析以及商业模式等方面的知识。此外,服务中心还可以提供创业项目评估和孵化服务,帮助创业者筛选和培育有潜力的创业项目。同时,服务中心还可以提供创业资源对接和融资服务,帮助创业者与投资方和合作伙伴进行对接,解决创业过程中的资金问题。
其次,建设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可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和壮大。服务中心可以成为高新技术企业的集聚地,吸引更多的创新型企业入驻,形成创新氛围和创业生态系统。通过服务中心的支持和帮助,高新技术企业可以更好地发展和壮大,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此外,服务中心还可以提供技术交流和合作平台,促进高新技术企业之间的合作和共享,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互利共赢。
最后,建设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可以促进就业和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可以提供创业就业的机会和平台,吸引更多的人才投身于高新技术创业。通过创新创业的发展,可以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促进就业稳定和经济增长。同时,服务中心还可以提供创业者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创业者的创业成功率,减少创业失败的风险,促进创业者的创业动力和创新能力。
总之,建设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是一个重要的举措,可以为高新技术创业者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服务,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和壮大,推动就业和经济发展。但是,建设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也面临一些挑战,如如何确保服务的质量和效果,如何吸引和留住高素质的创业人才等。因此,在建设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这些问题,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确保服务中心的顺利运行和发展。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的作用,促进高新技术创业的持续发展。
建设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设想 篇三
建设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设想
一项技术是关于某一领域有效的科学(理论和研究方法)的全部,以及在该领域为实现公共或个体目标而解决设计问题的规则的全部。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建设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设想,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市科技局按照国家科技部的定义,科技企业孵化器是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为宗旨的科技创业服务机构,又称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实际上它就是由各级政府创办的公益性创业创新机构,通过国家和省级认定后,享受相应的税收、土地使用和科技项目立项等方面政策支持,是地方政府对外招商引智的重要载体,也是一个地方培养高新技术产业和积蓄发展后劲的核心平台。成立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地方政府要先期注入一定的启动资金,无偿划拨土地,建设厂房和配套设施,制定优惠的创业创新政策措施,吸引科技人员携带具有很好成长性的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或具有广阔市场前景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进入孵化器孵化。
在孵化期内(2—3年),对入孵企业和转化项目免费提供场地和办公设施,对发展前景好的项目在研究开发新产品、产品中间试验、生产定型和产业化等方面进行风险投资。一定程度上免费为企业开展政策、管理、法律、财务、融资、市场推广和培训等方面的咨询和服务。通过全方位培养和积极的扶持,使企业在低成本低风险的环境里得以成活和成功,毕业后的企业进入当地工业园区实施产业化。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通常是由地方政府设立的公益性全民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机构精简高效,人员专业,配套服务设施完备。负责引智引项和产学研结合,负责为企业入孵提供有效综合服务,负责提供企业孵化所需的投融资、项目申报和政策措施等服务,负责企业产业化所需的各项服务。现在,国家和江苏省将建设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列入发展重点,尤其鼓励创办专业技术型创业中心。明确了创业中心是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核心内容,加强了地方创办创业中心的认定工作,凡经认定的创业中心自认定之日起免征营业税、所得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创业中心内的在孵企业,除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外,还可以享受专项扶持。认定为江苏省级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其主要条件:一是地方政府重视创业中心建设,已制订扶持创业中心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对创业中心建设有专项资金投入;二是创业中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机构设置合理,配有专门的招商人员、项目管理人员以及技术专家且服务配套设施齐备,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三是创业中心拥有种子资金;四是创业中心孵化面积超过8000平方米(专业孵化器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拥有一定面积的共享区间和公共服务设施,并已有一定数量的企业入驻孵化,且入驻企业的实际孵化面积已占总孵化面积的2/3以上。其中,要求入驻企业的注册地及办公经营场所须在创业中心的孵化场地内,以自主开发创新为主,在我省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内从事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活动。根据国家和省建设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的要求和我市科技创新事业发展的内在需求,结合我市实际产业结构和发展方向,现设想了以下3种建设方案:
一、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规划(方案一)
(一)组织机构
1、机构名称:××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创业中心);
2、机构建制:全民事业编制(5—7人),财政全额拨款;
3、内设机构:中心为主任负责制,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下设三个部。即综合管理部、招商引智部、企业发展部。
(二)孵化重点重点孵化光机电一体化和新材料类科技型中小企业(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下),重点引进对应的研发机构和中试基地。
(三)地址选择创业中心设在××工业园(租用)。富达工业园占地面积100亩,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其中,孵化器和项目产业化面积8万平方米,综合配套设施3万平方米。
(四)运作方式
1、由××管理委员会租用富达工业园,用于提供孵化、办公和培训等固定场所,牵头成立并负责管理创业中心和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开发区每年投入一定的资金给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风险投资;
3、创业中心负责承担入孵企业发生的厂房和研发办公场地租赁费与物业管理费。
(五)投资方式
1、创业中心种子资金:由市开发区注资300万元作为创业中心种子资金,三年内按30%幅度增加注资。该资金主要用于与大学和科研院所的交流、招商引智、产学研联盟建设等攻关工作;
2、成立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寻求2—3家公司注资,成立由创业中心控股的.句容高新技术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金400万元。其中,××区投资公司注资200万元占50%股份,其他公司注资不超过注册资金的30%。股份制公司成立董事会,由创业中心法人任董事长。根据省政府《关于鼓励和促进科技创新创业若干政策的通知》(苏政发〔2006〕53号)第七条要求,由市政府协调金融机构给予一定额度的贷款;
3、创业中心和××高新技术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为一个班子两块牌子;
4、××高新技术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孵化器建设、中试基地建设、培育成长性好的项目、扶持产业化前景广阔的项目等领域进行风险投资;
5、××高新技术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风险投资所取得的利润按股分红,创业中心的利润全额用于自身发展。
(六)建设进度
1、2007年12月前:成立创业中心和××高新技术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做到机构、人员、资金、注册全面到位;
2、2008年12月前:组织申报省级创业中心,争取一次成功,使入园企业享受到优惠政策;
3、2009年10月前:增加孵化器面积达到11000平方米,积极完善中试设施建设,在孵企业100家以上,累计毕业企业达到30家以上;
4、2009年12月前:组织申报国家级创业中心,创成国家级创业中心。
(七)利弊分析该方案的有利之处:一是可以利用开发区在资金管理和设施等方面的资源;二是可以更好地解决孵化与产业化的衔接;三是企业与产业集中度较高,辐射与带动力较强,符合我市整体发展战略。但存在着专业特色不够凸显,建设周期相对较长,管理经验缺乏,探索性实践影响效率等不利因素。
二、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规划(方案二)
(一)组织机构
1、机构名称:××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创业中心);
2、机构建制:全民事业编制(5—7人),财政全额拨款;
3、内设机构:中心为主任负责制,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下设三个部。即综合管理部、招商引智部、企业发展部。
(二)孵化重点重点孵化软件相关产业的研发和生产(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下),是专业技术型科技企业孵化器。
(三)地址选择创业中心设在××镇××软件园(租用)。该园区占地面积158亩,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其中,孵化面积4000平方米,综合配套设施1000平方米。
(四)运作方式
1、由市科技局牵头成立并负责管理创业中心和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软件有限公司先行承担孵化、办公和培训等固定场所的改扩建费用;
3、市财政每年投入一定的资金给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风险投资;
4、创业中心负责承担入孵企业发生的厂房和研发办公场地租赁费用;
5、××软件有限公司负责承担物业管理费用;
6、入孵企业产生的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全部返还创业中心,用于补偿孵化、办公和培训等固定场所的改扩建费用和创业中心的发展。
(五)投资方式
1、创业中心种子资金:由市财政一次注入资金200万元,作为创业中心种子资金。
2、创业中心和××高新技术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为两块牌子一套班子;
3、××高新技术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设备采购、培育成长性好的项目、扶持产业化前景广阔的项目等领域进行风险投资;
4、××高新技术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风险投资所取得的利润按股分红,创业中心的利润全额用于自身发展。
(六)建设进度
1、2007年12月前:成立创业中心和××高新技术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做到机构、人员、资金、注册全面到位;
2、2007年12月前:建设孵化器4000平方米,综合配套设施1000平方米。建立中心网站,招商引智,孵化企业达到10家以上;
3、2008年12月前:组织申报省级创业中心,争取一次成功,使入园企业享受到优惠政策;
4、2009年12月前:组织申报国家级创业中心,创成国家级创业中心。
(七)利弊分析该方案的有利之处:一是专业特色凸显,符合我省孵化器建设重点,有利于申报认定;二是建设周期相对较短,有利于集聚同类企业,快速形成气候,做强一个产业。但存在着管理体系难运作,资产运营很难理清,毕业企业就地产业化困难,无法与孵化器建设一体化,难以形成大规模的专业园区等不利因素。
三、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规划(方案三)
(一)组织机构
1、机构名称:××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创业中心);
2、机构建制:全民事业编制(5—7人),财政全额拨款;
3、内设机构:中心为主任负责制,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下设三个部。即综合管理部、招商引智部、企业发展部。
(二)孵化重点重点孵化光机电一体化科技型中小企业(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下),重点投入对应的研发机构和中试基地建设。是专业技术型科技企业孵化器。
(三)地址选择
1、创业中心设在××工业园(租用)。××工业园占地面积100亩,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其中,孵化器和项目产业化面积8万平方米,综合配套设施3万平方米;
2、创业中心设在××机电工业园(租用)或周边地块。该园占地400亩,目前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可用孵化面积1万平方米,综合配套设施待建。
(四)运作方式
1、由市科技局牵头成立并负责管理创业中心和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负责建设孵化器、中试基地、研发和办公设施2000平方米,或租用××工业园和永久机电工业园之一;
3、市财政一次投入200万元作为科技发展资金给创业中心进行风险投资;
4、创业中心与××各自负责承担入孵企业发生的厂房和研发办公场地租赁费与物业管理费的一半;
5、入孵企业产生的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全部返还创业中心,用于创业中心的发展。
(五)投资方式
1、成立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寻求2—3家公司注资,成立由创业中心控股的××高新技术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金300万元,创业中心注资200万元占66.7%股份,其他公司注资占33.3%。股份制公司成立董事会,由创业中心法人任董事长。根据省政府《关于鼓励和促进科技创新创业若干政策的通知》(苏政发〔2006〕53号)第七条要求,由市政府协调金融机构给予一定额度的贷款;
2、创业中心和××高新技术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为一个班子两块牌子;
3、××高新技术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中试基地建设、培育成长性好的项目、扶持产业化前景广阔的项目等领域进行风险投资;
4、××高新技术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风险投资所取得的利润按股分红,创业中心的利润全额用于自身发展。
(六)建设进度
1、2007年12月前:成立创业中心和××高新技术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做到机构、人员、资金、注册全面到位;
2、2007年12月前:建设孵化器4000平方米,综合配套设施1000平方米。建立中心网站,招商引智,孵化企业达到10家以上;
3、2008年12月前:组织申报省级创业中心,争取一次成功,使入园企业享受到优惠政策;
4、2009年12月前:组织申报国家级创业中心,创成国家级创业中心。
(七)利弊分析此方案的利弊之处:除类同方案一之外,还存在协调相对困难,孵化器和中试基地建设需要时间等不利因素。四、××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优惠政策凡入驻××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创业中心)的企业,在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优惠政策和省级开发区的全部优惠政策的基础上,还可享受更优惠的政策。
1、进驻企业可优先申请各级科研计划项目和各项基金,优先申报各级高新技术产品和高新技术企业;
2、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科技企业和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以科技成果投资创办科技型企业,其科技成果作价出资额,可占到企业注册资本的35%以上;
3、留学人员可持外国护照或国外长期居留证,直接注册登记外商投资企业,其注册资本金最低标准为1万美元。
4、企业注册资本(限200万元以内)可分期到位,各投资人其首期出资额达到认缴额10%以上(但首期总的出资额最低不少于3万元),一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以上,其余部分可在三年内到位;
5、进驻企业研发办公用房在200平方米以内,孵化期内(3年,下同)免收房租,期满按50%收取租金;200平方米以上的研发办公用房,扣除200平方米基数,按50%收取租金;
6、海内外院校、科研院所、国内上市公司来中心建立研发中心、试验基地,三年内创业中心无偿提供200—500平方米以内研发办公用房,期满后租金按50%收取;实际需要超过500平方米的,超出部分按50%收取租金;
7、由海内外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创办的高技术企业,三年内创业中心无偿提供200—400平方米的研发办公用房,期满后租金按50%收取;实际需要超过400平方米的,超出部分按50%收取租金;
8、企业从营业之日起三年内:营业税先征后通过财政渠道补助;增值税中地方所得部分年终通过财政渠道补助;企业获利年度起,所得税由财政渠道全部补助;各种行政事业规费中本市部分全免;期满后三年减半收取;
9、对国家鼓励发展的高新技术转化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进口设备,可根据国家规定免征引进设备的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
10、企业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收入,经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税务机关批准,免征营业税。年净利润在30万元以下的,同时免征所得税;
11、企业当年实际发生技术开发费用,经市科技主管部门认定后,计入管理费用;技术开发费年增长幅度在10%以上的,可再按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应纳所得税;
12、企业用于研究开发的软硬件设备,可一次或分次摊入管理费,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单独管理,不提取折旧;企业购置软件,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最短可为2年;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生产性设备,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年限最短可为3年;
13、对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享受本市人才的各项优惠政策;租房租金3年免收,期满后5年内减半收取;若购买自用住房,由市科技发展基金补贴每平方米350元;
14、经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或中高级科技人员本人申请,可准予其本人和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免费落户本市,并可随迁亲属2-3人,暂不迁户口的,子女入学入托享受本市市民待遇;
15、企业从孵化器毕业后,在省级开发区内批租土地自行建造厂房,地价按保护价(每年公布一次)优惠12%;在省级开发区内实施产业化,从获利年度起,享受所得税“二免三减半”的优惠;
16、对特别优秀的项目,实行一事一办的政策,创业中心给予更加优惠的入驻和项目扶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