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篇一
档案资料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及实施方案
档案资料是一个组织或机构的重要财产,对于保证组织运作的顺利进行和历史记载的完整性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建立健全的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是每个组织或机构都应该重视的事项。
首先,档案资料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实施有助于保证档案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在一个完善的档案资料管理制度下,会有明确的规定和流程来确保档案资料的存储、保管和使用。只有合格的人员经过授权才能够接触和处理档案资料,这样可以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滥用或篡改档案资料。此外,制度还会规定档案资料的备份和防灾措施,以确保即使在灾难发生时,档案资料也能够得到有效的保护和恢复。
其次,档案资料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实施有助于提高组织的运作效率。在一个良好的档案资料管理制度下,档案资料的存储和检索将变得更加有序和高效。通过规范的流程和工具,可以很快地找到需要的档案资料,提高了工作效率。此外,制度还会规定档案资料的归档标准和分类体系,以便于日后的查找和利用。
最后,档案资料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实施有助于保证组织的合规性。在现代社会,很多组织都面临着法规和法律的监管。建立健全的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可以确保组织的档案资料符合相关的法规和法律要求。通过制度的规定和流程,可以保证档案资料的保存期限和销毁规则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避免因此带来的法律风险和责任。
综上所述,建立健全的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对于组织或机构来说是至关重要的。通过规范的制度和流程,可以保证档案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提高组织的运作效率,并确保组织的合规性。因此,每个组织或机构都应该高度重视档案资料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实施。
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篇二
档案资料管理制度的优化与创新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应用,档案资料管理制度也需要不断进行优化与创新,以适应时代的变化和需求的发展。
首先,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可以借助信息技术来实现电子化管理。传统的档案资料管理方式往往需要大量的纸质文件,不仅占据空间,还不便于存储和检索。而通过电子化管理,档案资料可以以数字化的形式存储和管理,不仅节省了空间,还可以方便地进行检索和共享。此外,电子化管理还可以实现档案资料的备份和恢复,提高了档案资料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其次,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可以借助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来实现智能化管理。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可以将档案资料管理系统与其他系统进行集成,实现数据的共享和交互。通过分析和挖掘大数据,可以获取更多有价值的信息和知识,为组织的决策和发展提供支持。此外,智能化管理还可以通过自动化和智能化的手段来提高档案资料管理的效率和精确度,减少人力和时间成本。
最后,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可以借助区块链技术来实现安全和透明的管理。区块链技术可以确保档案资料的不可篡改性和可追溯性,防止档案资料被篡改或篡改过程被篡改。通过区块链技术,可以建立信任机制和数字身份认证,确保只有授权的人员才能够接触和处理档案资料。此外,区块链技术还可以实现档案资料的共享和交易,促进档案资料的流通和利用。
综上所述,档案资料管理制度的优化与创新是必然的趋势。借助信息技术的发展,可以实现档案资料的电子化、智能化和安全化管理,提高档案资料管理的效率和质量。因此,组织或机构应该积极探索和应用新技术,不断优化和创新档案资料管理制度,以适应时代的变化和需求的发展。
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篇三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档案资料管理制度(通用18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篇四
第一条为便于县委编办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使所保存的档案既能反映机关主要职能活动情况,维护其历史面貌,又便于保管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机关文件材料是指机关在其工作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
(一)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机关工作、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二)机关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在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权益等方面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
(三)本机关需要贯彻执行的上级机关、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
(四)其他对本机关工作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机关文件材料不归档范围是:
(一)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普发性不需本机关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机关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
(二)本机关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人民来信、电话记录,机关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
(三)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不需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不需办理的抄送文件材料;
(四)下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供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抄报或越级抄报的文件材料。
第五条凡属机关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向本机关负责档案工作的部门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第六条机关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20年、10年、5年。
第七条永久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
(一)本机关制定的法规政策性文件材料;
(二)本机关召开重要会议、举办重大活动等形成的主要文件材料;
(三)本机关职能活动中形成的重要业务文件材料;
(四)本机关关于重要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重要的报告、总结、综合统计报表等;
(五)本机关机构演变、人事任免等文件材料;
(六)本机关房屋买卖、土地征用,重要的合同协议、资产登记等凭证性文件材料;
(七)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重要文件材料;
(八)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关于重要业务问题的来函、请示与本机关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
第八条定期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
(一)本机关职能活动中形成的一般性业务文件材料;
(二)本机关召开会议、举办活动等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三)本机关人事管理工作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四)本机关一般性事务管理文件材料;
(五)本机关关于一般性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一般性工作报告、总结、统计报表等;
(六)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七)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制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
(八)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关于一般性业务问题的来函、请示与本机关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
(九)下级机关报送的年度或年度以上计划、总结、统计、重要专题报告等文件材料。
第九条机关形成的人事、基建、会计及其他专门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机关对应归档电子文件的元数据、背景信息等要进行相应归档。
机关应归档纸质文件材料中,有文件发文稿纸、文件处理单的,应与文件正本、定稿一并归档。
机关联合召开会议、联合行文所形成的文件材料原件由主办机关归档,其他机关将相应的复制件或其他形式的副本归档。
第十一条档案管理员工作职责:
(一)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为本单位的文明建设服务。
(二)加强与各科室的沟通,做好本单位需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保证其完整、及时归档。
(三)坚持原则,保守机密,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查阅制度,提高警惕,防止失密、泄密等事故发生。
(四)积极开展档案利用,及时、准确、迅速地提供各种档案,为本单位各项工作和领导决策服务。
(五)做好档案统计工作和利用效果反馈记录。
(六)切实做好档案室的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光、防霉、防尘、防鼠咬的“八防”工作,达到档案无丢失、无霉变、无差错。
第十二条档案室管理制度:
(一)档案室是存入各类档案的重地,档案室钥匙由专人保管,非档案室人员不得入内。
(二)档案室要坚固,有防火、防盗、防高温、防潮湿、防光、防尘、防鼠、防虫等设施,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和设置必要设备,确保档案的安全。
(三)档案室内经常保持整齐、整洁,每天下班前要认真检查档案室,关好门窗,注意电源,清理废纸等易燃物品。在档案室内严禁吸烟,确保档案室安全。
(四)档案室内档案分类存放,排列要整齐有序,便于查找。不得在档案室内存放个人物品或堆放杂物。
(五)要定期进行档案的清理校对工作,做到帐、物相符。对破损、变质的档案要及时进行修补复制。
(六)档案管理员调动工作时,应在离职前办好档案室的交接手续。
第十三条档案借(查)阅制度:
(一)明确分管领导和档案管理员职责,实行专人专管。
(二)管理员做好借阅登记簿的登记记录(借阅时间、借阅人、借阅内容、归还时间)。
(三)本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可以直接与管理员借(查)阅,只可在本单位范围内借(查)阅。
(四)本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或帮助外单位借阅并带走,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和外单位的介绍信(证明)方可带走。
(五)外单位工作人员借(查)阅档案要持介绍信(证明),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借阅或带走,管理员登记借阅人员情况,借阅目的和范围。
(六)没有特殊情况,档案材料一般只准在档案室内借阅,未经分管领导批准不得带走。
(七)借阅期限不超过一周,确需延期,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并另行办理借阅手续。
(八)借阅者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只能查阅相关内容,不得随意传播和扩散档案内容。借出的档案不得转借他人,不准带到公共场所查阅。
(九)借阅者需摘抄(复制)档案内容,须经档案管理人员同意,所摘抄(复制)的内容经管理人员校对并加盖我办公章后方为有效。
(十)借阅者带走的档案复制件,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全文公布或复制。
(十一)借阅者要爱护档案,不准擅自摘录、复印,更不得拆开、调换、污损、涂改、圈点、做任何记号、勾线、折角、添字、抽页和损坏档案等,查阅时严禁吸烟。
(十二)归还档案时,档案管理人员必须详细检查,核对无误后,且借阅双方交接清楚,并在借阅登记簿上进行注销。
(十三)归还档案时,如有发现档案缺页、损坏、丢失等情况,要严厉查处并且在登记簿上对借阅者或借阅单位做不良记录。
(十四)借阅者如果不按时归还,经请示分管领导后,不再安排下一次的借阅。
第十四条档案保密制度:
(一)档案管理员要增强保密观念,严格遵守国家《档案法》和《保密法》所规定的保密纪律,不得泄露所藏档案的内容,不准出卖、盗窃档案机密,违者按情节依法惩处。
(二)定有密级文件、资料,统一由专人收拆登记,发送时不得以普通邮件寄发。
(三)已归档的机密、秘密文件、资料,只限于直接需要的部门和人员使用,查阅时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四)各科室暂时保存的机密、秘密文件、资料,应妥善保管,不要让外来人员随便翻阅,用后立即归档。
(五)对定有密级的文件、资料,未经密级审批单位批准,一般不准翻印和摘抄。
(六)不得擅自扩大文件、资料的阅读范围,确因工作需要携带秘密以上文件、资料外出,须经领导批准。
(七)不归档的秘密及内部(重复或多印)文件、资料,均应登记造册,经主管领导批准,按规定统一销毁,不准擅自处理和当废纸出售。
(八)数字档案要求配备专门工作人员负责计算机系统的管理工作,设置计算机操作系统用户口令,安装杀毒软件,并及时更新,严禁在计算机上运行各种来历不明的软件、游戏等。
(九)保密的电子档案数据信息不得直接或间接与互联网或其他公共信息网络连接,必须实行物理隔离。
(十)严格注意口头保密,做到守口如瓶,执行保密纪律,在公共场所、投稿、通讯、通电中,不得泄漏及涉及机密事项。
第十五条在编制本机关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时,全面分析和鉴别本机关或本系统文件材料的现实作用和历史作用,准确界定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划分档案保管期限。
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篇五
一、为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增强公司档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归档范围
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财务审计、会计档案、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定、委托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三、公司的档案管理由总经理办公室档案室档案管理员负责。
四、档案管理员的职责:保证公司及各部门的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
五、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1.公司的归档资料实行“季度归档”及“年度归档”制度,即:每年的四、七、十和次年的一月和每年二月份为公司档案资料归档期。
2.在档案资料归档期,由档案管理员分别向各主管部门收集应该归档的原始资料。各主管部门经理应积极配合与支持。
3.凡应该及时归档的资料,由档案管理员负责及时归档。
4.各部门专用的收、发文件资料,按文件的密级确定是否归档。凡机密以上级的文件必须把原件放入档案室。
5.档案管理员根据公司的《文书立卷归档管理制度》实施档案归档整理。
六、资料的分类与归档
1.公司档案资料的分类依据《文书立卷归档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2.公司档案资料的归档每年一次,属于平时立卷归档的不在此规定范围内。
七、档案的借阅
1.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借阅非密级档案可直接通过档案管理员办理借阅手续。
2.因工作需要,公司的其他人员需借阅非密级档案时,由部门经理办理《借阅档案申请表》送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核批。
3.公司档案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级别,绝密级档案禁止调阅,机密级档案只能在档案室阅览,不准外借;秘密级档案经审批可以借阅。
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篇六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及保密性,理顺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杜绝资料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档案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1.公司档案工作实行二级管理,一级管理是指公司综合管理部的统筹管理;二级管理是指各部门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2.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负责公司所有档案资料的统一收集管理,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档案资料的使用管理。
3.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档案管理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档案保管以及利用工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作用。
4.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有责任对二级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每年对二级档案管理进行一次检查验收。
第三条归档制度
1.凡是反映公司战略发展、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及工程建设等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资料均属归档范围。
2.凡属归档范围的文件资料,均由公司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擅自留存。
3.归档的文件资料,原则上必须是原件,原件用于报批不能归档或相关部门保留的,综合部保存复印件。
4.凡公司业务活动中收到的文件、函件承办后均要及时归档;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函件要留底稿及正文备查。
5、业务活动中涉及金融财税方面的资料,由财务部保存原件;属于人事方面的资料,由人力资源部保存原件;属于工程建设方面的,由规划建设部保存原件。以上部门应将涉外事务的复印件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6、由公司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应保留三份原件,综合管理部保存一份,财务部及合同执行(或签订)部门各保存一份。特殊情况只有一份原件时,由综合部保存原件。
7、在归档范围内的其他资料,由经办人整理后连同有关资料移交综合管理部档案室。部门需要使用的可复印或复制,归档范围外的由各部门自行保管。
第四条档案保管制度
1.公司综合管理部设存放档案的专门库房,各部门应根据保存档案数量,设置存放档案的箱柜,并具备防火、防潮、防虫等安全条件。
2.归档资料要进行登记,编制归档目录。
3.档案管理员要科学地编制分类法,根据分类法,编制分类目录;根据需要编制专题目录,完善检索工具,以便于查找。
4.档案要分类、分卷装订成册,保管要有条理,主次分明,存放科学。
5、库存档案必须图物相符,帐物相符。
6、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所管理的档案资料,了解利用者的需求,掌握利用规律。
7、根据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确定档案保存期限,每年年终据此进行整理、剔除。
8、经确定需销毁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编造销毁清册,经公司领导及有关人员会审批准后销毁。销毁的档案清单由档案员永久保存。
9、严格遵守档案安全保密制度,做好档案流失的防护工作。
10、凡公司工作人员调离岗位前必须做好资料移交工作,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第五条档案借阅制度
1.档案属于公司机密,未经许可不得外借、外传。外单位人员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借阅。
2.借阅档案资料,须经档案保管部门负责人批准。阅档必须在办公室指定的地方,不得携带外出。需要借出档案的,须经档案保管部门负责人批准。
3.借阅档案,必须履行登记、签收手续。
4.借出档案材料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必要时可以续借。过期由档案管理员催还。需要长期借出的,须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5、借出档案时,应在借出的档案位置上,放一代替卡,标明卷号、借阅时间、借阅单位或借阅人,以便查阅和催还。
6、借阅档案资料者必须妥善保管档案资料,不得任意转借或复印、不得拆封、损污文件,归还时保证档案材料完整无损,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7、借出档案材料,因保管不慎丢失时,要及时追查,并报告主管部门及时处理。
8、重要档案、机密档案不得借阅,必须借阅的要经分管副总经理同意,必须外借的,由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二级档案应根据资料的性质和部门需要,每三年移交一次,必须保留的尽量留复印件,其余资料交综合管理部统一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