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评价制度
一、制度的特点有哪些
1、指导性和约束性。
制度对相关人员做些什么工作、如何开展工作都有一定的提示和指导,同时也明确相关人员不得做些什么,以及违背了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因此,制度有指导性和约束性的特点。
2、鞭策性和激励性。
制度有时就张贴或悬挂在工作现场,随时鞭策和激励着人员遵守纪律、努力学习、勤奋工作。
3、规范性和程序性。
制度对实现工作程序的规范化,岗位责任的法规化,管理方法的科学化,起着重大作用。制度的制定必须以有关政策、法律、法令为依据。制度本身要有程序性,为人们的工作和活动提供可供遵循的依据。
二、考核评价制度(精选15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考核评价制度(精选1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考核评价制度1
办公室五创双推考核制度评价执行工作总结提要:同时,倡导撰稿要语言简明、文题相符、观点鲜明、事实清晰、论证扼要,确保了材料收集的质量。推动五创双推考核制度评价以考核论成绩,以实绩评先进
为进一步做好草拟有关工作计划、规划、总结、决议、通知等材料,办公室以“五创双推”活动为契机,完善基层材料报送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为领导了解情况、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
成立以办公室主任为组长,其他班子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设立专人负责材料的组织和评价,明确安全生产、改革发展、项目建设、信访稳定等九个方面的重要工作部署及进展情况作为材料收集的重点;将职工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视为上报材料的基础;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每月考评结果反馈至相关分管领导,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二是创新机制到位。
为做好煤化公司月度工作例会材料准备工作,安监处、生调处、机电处等10个单位每周上报单位工作动态1篇,每月报送总结2篇,其他单位每月报送材料不少于1篇,明确了材料报送工作基本要求、主要内容和考核任务。同时,倡导撰稿要语言简明、文题相符、观点鲜明、事实清晰、论证扼要,确保了材料收集的质量。推动五创双推考核制度评价以考核论成绩,以实绩评先进。
三是沟通协调到位。
加强与各基层单位沟通联系,对全厂信息员讲解公文特点、格式、概念、写法等方面的知识。及时与各考核对象联系,进行一对一辅导,指出信息报送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说明本月或本季度材料报送重点。由于采取措施到位,自考核制度评价实施后,各考核对象报送各类材料106篇,其中85条被办公室汇报采用,有效的提升了我办对汇报材料数据准确、内容详实等要求。
考核评价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的专业化发展,激励教师忠于职守、积极进取、钻研业务、教书育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有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依据本办法考核的结果作为教师聘任、晋升、评定职称、奖惩和进修培训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xxxx初级中学校全体教师,包括代课教师。
第二章考核内容
第四条教师考核的内容包括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效果。
第五条政治思想指教师的政治素质、思想作风、道德修养等。即是否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第六条业务水平指教师的教学水平、学术水平和工作能力。即是否有履行教育教学职责所需的专门知识和技能;是否具有教育教学的实践经验;是否具有相应的教育教学管理和科学研究能力;是否掌握和了解所任学科教育教学发展的动态。
第七条工作态度指教师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工作积极性、事业心和责任感。对教育教学工作是否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对教学业务是否勤于探索钻研并精益求精。
第八条工作效果指教师的工作实效和贡献。教师是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是否做出贡献。
第三章考核原则
第九条客观性原则。考核要以教师各方面的表现情况为考核基础,以事实为依据,以各种量化指标为凭证,坚持实事求是。
第十条公正性原则。考核教师要一视同仁,不偏不倚,坚持同一标准,不能有亲有疏,宽严不一。
第十一条准确性原则。考核工作在客观、公正的基础上,根据每位教师的具体情况,作出与其实际表现相符的评价,防止千人一面。考核工作不走过场。
第四章考核方法
第十二条教师考核是学校规范化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成立教师考核工作小组。考核小组由校长担任,成员由副校长、教学处、德育处、级组、科组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教师代表应不少于考核小组人数的30%。
第十三条教师考核前,被考核教师要进行自我总结,将年度的成绩和不足写成述职报告,交学校考核小组。
第十四条考核小组通过学生座谈、学生问卷调查、教师问卷调查、评议会等形式了解教师情况。
第十五条学生座谈会主要考察本班级教师情况,学生代表按学号任意抽调,人数不得不少于本班总人数的20%;学生问卷以班为单位进行,教师问卷在级组和科组教师中进行。
第十六条教师考核结果分为四级:90分以上为优秀,70~89分为称职,60~69分为基本称职,59分及以下为不称职。
第十七条考核小组将各方面考核情况汇总后,作出考核结论。
第十八条考核结果要与教师本人见面,并载入教师业务档案。
第十九条教师对其考核结论认为严重失实时,可以向主管单位提出申诉,主管部门根据需要组织考核小组进行调查、核实。
第二十条教师考核工作在学年结束之前进行。
第五章教师奖惩
第二十一条学校在教师聘任合同期满决定是否续聘或晋升职务时,要以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
第二十二条凡在考核中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的可按有关规定晋升工资和申报高一级职称。对不称职的可解聘或高职低聘。解聘教师包括解除岗位职务聘任合同,收回聘书,由学校安排其它工作或限期另谋职业。
第二十三条对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的教师,应限期培训、提高,培训后仍不能达到称职要求的,应调离教师岗位或另谋职业。
第二十四条经考核确认,对特别优秀、成绩特别显著的教师,每年选送部分代表出国或出境考察、进修。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解释权属于xxxx初级中学校长办公室。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试行。
考核评价制度3
一、总则
为了正确评价员工的工作情况,不断改善和提高工作质量,特制订本规定。各阶段考评结果作为升迁、调职和加薪的依据,以辨别成绩的优劣,奖罚分明,使优秀者更加勤勉,业绩不良者能及时改进自己的工作。
二、考评原则
1、考评本着公正、公平、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被评定者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进行考核、评价。
2、采取自我评价和上级考评的方式:自我考评、直接上级考评、分管领导考评所占权重比例分别为15%、45%、40%;高层管理人员自评后,由CEO评分,自评分权重比例为30%,CEO评分权重为70%。
3、所有员工都要对照考评标准对自己每月工作表现作出客观、正确的自我评价;上级对下级评价和自评结果进行复核、平衡作出公正的评价。
4、各级主管对下级考核、评价应全过程综合考察,平时要对下级加强检查、指导、追踪、改善,杜绝事后算总帐现象。
5、公司高层领导对下级主管考核结果给予审核监督。
6、各单位发到人力资源中心的考评表,各级考评分差距若有超过5分的,人力资源中心在经过调查核实情况后有权调整考评分。
7、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对各单位各级考评结果是否做到客观、公正进行审核,如发现有管理干部没有客观、公正地进行实事求是地打分,做老好人,搞小团
体主义,人力资源中心将依据事实提出处理意见报请领导批准,对该管理干部给予扣考评分10分的处理。
8、在考评过程中,各级主管要经常同员工沟通思想,使考评工作真正起到改进工作,提高效率的作用。
三、考核范围
集团内部全体人员
四、考核评分
1、考评分为普通员工和管理干部两种考评标准
基层人员:工作态度权重比例为15%,工作能力权重比例为15%,工作勤奋程度为15%,工作业绩权重比例为45%;工作方法创新10%;
管理干部:道德品质权重比例为10%;工作态度权重比例为10%,工作能力权重比为10%,工作勤奋程度权重比例为15%,工作业绩权重比例45%;
工作方法创新10%;
2、各部门因不同岗位和工作目标的侧重点不同,权重比例也相应不同。子公司的工程部、市场(企划、销售)部、开发部、设计部、生产部(生物制药公司)以及子公司的负责人(包括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的考核重点是目标完成情况,因此绩效权重比例是50%,使用的是,表;为促进总裁办(总经办)、人力资源中心(人力资源部)、财务中心(财务部)、信息中心等部门树立主动为基层单位服务的思想,考核表中设置了为基层单位服务态度,服务质量考核栏进行考核,使用的是《B>表。
3、考评分的计算:
(1)普通员工考评分的计算:
自评分×15%+直接上级评分×45%+子公司总经理(集团分管领导)评分×40%
(2)管理人员考评分的计算:
自评分×15%+直接上级评分×45%+公司CEO评分×40%
(3)高层管理人员考评分的计算:
自评分×30%+公司CEO评分×70%
4、考评分数:
A(优秀):100——90B(优良):89——80
C(良好):79——70D(合格):69——60E(较差):59以下
五、根据月度计划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评
1、集团成立管理委员会,集团董事长任管委会主任,总裁、副总裁任副主任,总裁助理、总会计师、总裁办主任、人力资源中心主任、企划中心总监、信息中心主任为成员。各子公司也要相应成立管理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子公司各部室主要负责人组成。集团规定集团各直属部门、各子公司(包括子公司的各部门)必须在每月30(31)日前做出上月工作总结和本月工作计划,用OA工作途径发给集团管理委员会成员。子公司计划内容包括重点工作、工程进度、质量、折算产值、销售额等项目,装饰公司还应增加毛利润、回款额(回款率)等(列表)。
2、每月上旬第一个周五下午召集集团管理委员成员和各子公司部门经理(集团部室主管)以上人员会议,对集团直属部门、各子公司的月工作总结和月工作计划进行评价予以审定,由总裁办发回各单位执行。每月上旬第一个周二中午12点半各子公司召开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对本公司各部门的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进行评价,
3、月度绩效考评根据集团管委会会议或子公司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对各单位月工作总结评价情况进行考评打分,对月度计划工作的饱满度及可行性提出评审意见。
(1)集团直属部门及子公司的工作目标经集团管委会会议评审确认月计划任务全部按质按时完成的,子公司管理干部在单位平均分上加3分;若超额完成,管理干部在平均分上加5分;基本完成取平均分;若重点项目未完成目标,管理干部在平均分上扣3分/项,直接责任人员扣5分,到e档管理干部扣5分,直接责任人员扣5分。
(2)如果连续两个月完不成月计划目标,除扣月考评分外,还将降一级工资。若通过努力,连续两个月按时完成月计划目标,将给予恢复。
(3)若集团整体计划目标没能按计划实现(通常子公司和主要部室重点工作计划未完成,集团也不可能全部完成目标)。管委会成员按集团及子公司的数量多少增减计算:每一个子公司或集团所属部门未达成目标的在被考核单位平均分上扣1分,依次类推最多增减不超过5分。直接责任人员扣5分;集团所属的部室及子公司全部完成目标计划,管委会成员在平均分上加3分;超额完成加5分;基本完成取平均分
4、各级管理干部平均分的计算
(1)各子公司部门经理考评分:本部门全体员工考评分相加除以全部人数即得出经理平均分;
(2)各子公司总经理考评分:本公司全体部门经理考评分相加除以人数即得出子公司总经理平均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按分管部门数加权平均)
(3)副总裁平均分按管理的子公司总经理、集团直属部室经理、主任平均分加权平均。
5、各单位计划制定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工作必须饱满。计划目标制定后
各单位要群策群力,发挥团队精神,积极努力克服困难,圆满完成。集团须树立服务意识,对子公司的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做好过程监控,深入基层,及时解决目标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6、各级主管在管委会或管理领导小组对月度工作总结评价后,须在当日内将评价结果告诉全体员工,以使员工掌握信息,能够客观、正确地做出自我考评和部门考评。
7、每月6日人力资源中心在汇总所有考评表后,负责对照管理委员会和管理领导小组评审结果按上述规定对考评表进行复核,平衡核算。
8、为了使月考评工作真正做到公正,真正起到奖勤罚懒的激励作用,人力资源中心将所有员工考评表进行复核、平衡、统计、排序后,将前三名,后三名提交管委会讨论确认。
六、考核程序
1、每月29日由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在内部局域网上发放考核表。
2、员工每月3日以前根据上月工作计划完成请况,以及集团管委会、管理领导小组评审结果对自己进行实事求是地评价后(将选中的分数图红,合计后签名),将考评表直接传至人力资源中心;
3、各部门主管每月4日前对所属员工进行客观、公正地考评后上传至子公司总经理或集团分管领导考评,子公司总经理或集团分管领导考评后传至人力资源中心汇总;
4、高层管理人员上报CEO考评(淮南公司部室主管自评后报分管副总经理考评,然后报总经理或集团分管领导考评),每月6日前返回人力资源中心;
5、人力资源中心(淮南公司总经办)根据员工自评表、上级领导对员工的考评表按权重比例系数计算出员工最终考评分(考评分值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并登记更新员工考核平衡积分卡。人力资源中心在8日前将复核过的考评分汇总表交至财务中心复核,制作工资表。
七、各级主管应在发工资后三日内将下级或员工应改善和鼓励的内容告之被评定者。
八、员工若对月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发工资后三日内向人力资源中心提出书面申诉,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协调处理。人力资源中心若是处理不了,可以汇总提交管委会研究处理。
九、最终考评结果由集团人力资源中心统一汇总,并将汇总表备份待查。淮南公司的主管以上人员考核结果用WEB/OA传递到集团人力资源部。
十、建立员工考评平衡积分卡
人力资源中心在局域网上建立员工考评积分卡,将员工每月考评结果登记在积分卡上,排出名次予以公布,至年底进行平衡累计积分,作为晋升、奖励和评选优秀员工的重要依据。
十一、考评与工资职级的关系
1、试用期员工连续二个月考评分在80分以上者,可提前一个月转正;连续两个月在75分以上者,可按期转正;考评分低于60分者,予以调整岗位或辞退;
2、正式员工连续三个月考评分在60分以下者,管理人员降级使用;普通员工给予劝退处理;
3、一年内累计有三个月考评分数在60分以下者,将在第三次考评结束后,降级或调整岗位;
4、一年内累计有四个月考评分数在60分以下者,在第四次考评结束后,给予辞退;
5、考评分在55分以下者给予辞退处理。
6、考评分连续二个月在90分以上,或全年累计有三个月考评分在90分以上,作为参加晋级或晋职、评选先进依据之一,同时也作为年终奖发放的依据之一。
7、管理人员连续三个月考评分数在60分以下者,将由集团人力资源中心进行专项培训,并根据培训结果向总裁做出免职、降职或维持原职务的建议。
十二、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将根据评估情况,与被考核评判较差的员工进行“员工绩效改进面谈”并跟踪记录至下月的工作改进。
考核评价制度4
为了更好地落实有关师资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上级有关教师专业发展的规划,特制定此评价制度。
一、考核评价目的和原则
(一)目的
用新的教育观念评价,建立符合素质教育思想的,有利于发挥教师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发展性教师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评价的导向,激励等,帮助全体教师不断提升职业道德和专业水平,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二)原则
1、发展性原则,必须关注教师发展的要求,将教师的参与、变化和发展过程作为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使评价过程成为全体教师主动、终身发展提高的过程。也成为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过程。
2、全面性原则,既重视教师业务水平的发展,也重视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和提高,既要评估教师的工作业绩,又要重视教师的工作过程;既要体现教师的群体协作,共性发展,又要尊重教师的工作环境和个体差异。
3、多元性原则,评价主体要多元化,突出教师的主体地位,建立以教师自评为准,学校领导、同事、家长、学生共同参与,多向沟通的教师评价机制;评价方法,途径多样化,建立以校为本,以教研为基础的教师岗位工作评价方式,把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不以学生的考试成绩作为评价教师的唯一标准。
4、可行性原则,既体现评价目标的共性要求,又考虑到地域环境和学校条件的差异,探索利于教师自评和他评的评价方法。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
(一)对工作人员的考核,从德、能、勤、绩四方面进行,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德:是指政治、思想、师德修养和职业道德的表现。
能:是指教育理论、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研究的水平及实际处理解决问题的能力。勤:是指工作态度,勤奋敬业及出缺勤情况。
绩:是指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
(二)考核标准以各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质量、工作任务及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为基本依据。
(三)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政策,模范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精通本职工作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教育教学工作效果显著,成绩突出。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熟悉或比较熟悉本职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合格:政治、业务素质一般,工作能力较弱,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某些不足,工作中有失误,但未造成严重后果。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三、评价内容
1、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谨教学,与时俱进;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积极上进,乐于奉献;公正、诚恳、具有健康心态和团结合作的团队精神。
2、了解和尊重学生。能全面了解、研究、评价学生;尊重学生,关注个体差异,鼓励全体学生充分参与学习,形成和谐的师生关系,赢得学生信任和尊敬。
3、教学能力。能依据新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确定教学目标,积极利用现代教育技术,选择利用校内外学习资源,设计教学方案,使之适合于学生的知识水平、理解能力和学习兴趣等;善于与学生共同创造学习环境,为学生提供讨论、质疑、探究、合作、交流的机会;引导学生创新与实践。
4、交流与反思。积极、主动与学生、家长、同事进行交流和沟通,能对自己的教育观念、教学行为进行反思,并制定改进计划。求真务实,勇于创新,严谨自律,热爱学习。
四、评价方式和途径
教师自评:应用自评量表、教学反思、阶段性工作总结、个案分析等自我反思方式,与可比对象比较,要求能经常地反思,自觉地认识自己的优势与不足,客观地分析别人的评价意见,确定自我发展目标,实际可持续性发展。
同事互评:
应用教学案例分析和研讨、说课、听课与评课、述职测评或展示成长记录等交流方式,调查问卷或互评量表等调查方式进行,要求建立教师教学个案研究制度,以教研组或年级组为单位进行互评,互评应持真诚态度,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形成团结氛围,促进共同成长。
领导评价:
应用面谈、座谈会、评课或教师述职等交流方式,日常观察、常规检查记录等调查方式进行,要求领导评价时要实事求是,注意营造和谐、民主的氛围,关注教师个体差异和工作特点,体现关怀,注重发现教师的闪光点和进步,帮助教师树立自信心,实现自我发展。
学生评价:
应用问卷调查、学生作业、学生成长册填写或个别征求意见等调查方式,师生对话等交流方式进行。要求评价前应让学生了解评价目的、内容、过程、程序适合学生年龄特征的评价工具,要信任学生,鼓励学生讲真话、实话,适当顾及学生对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的不同接纳程度,以大多数学生的意见为准。
考核评价制度5
一、目的
为了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安全责任,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
三、引用标准
《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四、职责
1、各部门及公司领导的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由公司安全科负责综合考核,考核结果报公司安委会领导小组。
2、车间班组长、各部门人员及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制考核由各车间领导负责,考核结果报部门内勤,部门内勤进行综合考核后再上报公司安委会领导小组。
五、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内容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主要是本部门是否采取有关措施控制本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以及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实现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等。安全生产责任人履行职责考核的具体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情况;
2、安全教育与培训情况;
3、安全会议情况;
4、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情况;
5、事故调查处理管理情况;
6、危险作业管理情况;
7、安全活动情况;
8、职业卫生管理情况;
9、安全生产管理考核情况等。
六、工作要求
1、各厂、部门、车间、班组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逐项做好落实工作,把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落实到位,确保不发生因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的事故。公司对《安全生产责任制》每半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每发现一项不符合责任制要求的扣10分。
2、日常安全检查中对发现的违章违纪、不安全因素等,要通过查阅文件档案,台帐等资料对职能部门尽职尽责情况进行倒查,如发现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扣10分。
3、发生安全生产故事时,按照各类事故处理标准进行处理。
4、公司对安全责任实行安全目标管理,每年年底按照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进行奖惩。
七、考核方式
1、公司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各部门、科室、车间安全责任制的综合考核。
2、安全科负责对公司年度安全目标进行考核。
3、各科室、车间负责对所属工段(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考核。
4、考核领导小组由安委会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必须尽职尽责,客观公正、遵守实事求是的原则。
八、考核频次
1、安全目标每年考核一次。
2、公司考核领导小组对各部门、车间安全责任制的.每半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
3、各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对其范围人员每季度考核一次。
4、工段长(班组长)对范围内人员每月考核一次。
九、奖惩办法
1、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考核时,应认真听取被考核单位负责人的工作陈述、现场了解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和记录进行考核。
2、考核组应与被考核单位负责人当面交换考核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并报请公司领导审阅。
3、考核小组考核结束后,应及时做好考核记录,保存。安委会应根据考核情况进行奖惩,对考核情况较好的,给予一定数额奖金,较差应进行全公司通报批评,对单位负责人进行一定数额的处罚。安全责任制考核资励资金从安全费用中列支。
考核评价制度6
为保证安全生产及目标责任的具体贯彻实施,特作以下考核规定:
一、检查考核小组:
组长:
组员:
二、考核时间:
1、项目目标:每月考核一次
2、班组目标:每十天考核一次
3、操作班组职工:每周抽查考核次数不限
三、考核内容:
具体的目标措施实施情况及实际操作能力及时间完成能力;是否完成目标并在规范、规程允许范围内;遵章守纪情况。
四、考核办法:
现场实测实量、进度完成计划及质量由小组组织人员考核测试。
五、奖罚办法:
严格按规定对完成目标的奖励每人次200元,对未完成目标计划,每项扣罚50元。
六、年度考核总评价:
对完成目标较好的班组及个人和全年奖金挂钩,奖罚分明,实行年终奖金与目标责任完成情况挂钩,以保证目标的顺利完成。
考核评价制度7
为保证安全生产,使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落实,在各自岗位上起到促进保障安全生产的作用,督促提到其自我安全意识及素质,特制定以下考核办法。
一、公司每季度对项目经理部的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一次考核评比,考核的主要内容是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安全防护设施的投入和文明卫生情况。
二、项日部每月对项目管理人员的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考核评比。
三、项目部施工员每十天对班组责任制执行情况、班组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发现不执行者进行处罚。
四、对不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50-100元
考核评价制度8
一、目的
为了将安全生产职责落到实处,贯彻公司安全生产职责制,做到奖惩分明,职责明确,构成安全生产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的管理机制,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公司各部门、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进行考核。
三、职责
3.1安保部负责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及目标考核的归口管理。
3.2各部门负责人对车间、班组及其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职责制的落实状况以及安全生产工作(或目标)完成状况进行考核。
3.3公司总经理及分管负责人对各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制的落实状况以及安全生产工作(或目标)完成状况进行考核。
3.4安全生产职责制和目标的考核状况将作为工作绩效考核的主要资料之一,纳入绩效考评范畴,并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办法执行。
3.5各车间、科室对班组长对各岗位及其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制的落实状况以及安全生产工作(或目标)完成状况进行考核。
四、考核方式
4.1实行月度考核(或季度考核)、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4.2考核分三级制,即总经理、分管负责人对部门进行考核;部门、车间对班组进行考核;班组长对岗位员工进行考核。
五、考核标准
5.1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职责制》、《安全生产目标职责书》中规定的安全职责及目标进行考核。
5.2考核采用百分制的形式,每项职责制的每一条款所占分数为100分除以条款数量,各条得分合计为总分,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89—81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
六、考核奖惩
6.1考评优秀的和不合格的由安保部核实后,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执行。
6.2对安全生产职责制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而造成事故的,除按《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理外,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考核评价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制,进一步加强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各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安全生产直接职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制状况的考核。
第三条:考核坚持原则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二)有利于安全生产职责制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落实。
(三)实事求是,奖罚分明。
(四)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
第四条: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五条:公司安委会负责组织协调安全生产职责制考核工作,研究决定有关安全生产职责制考核的重大事项,审核批准对各职责单位的奖惩等有关事宜。
第六条:安委会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考核资料
第七条:以年度安全生产职责书中规定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为主要考核资料。
第八条:市国资委等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的落实状况。
第九条:安委会履职考核的具体资料及分值(100分):
(一)落实本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明确公司所有领导的安全生产职责(15分);
(二)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本公司安全生产中出现的新问题,制定措施,并构成会议纪要(15分);
(三)建立安全生产的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督查制度,健全安全档案和记录(10分);
(四)班子成员每月至少一次深入基层调研督促检查指导安全工作,并构成安全生产状况通报(15分);
(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机构,配齐专兼职工作人员,定期对安全监管人员进行培训(10分);
(六)加强工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有计划、有安排、有记录(10分);
(七)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标志牌、标识牌、警示牌和岗位告知牌齐全(10分);
(八)配齐防护装备、完善防护设施(10分);
(九)将安全生产列入干部职工工作业绩考核资料,实行“一票否决”(10分)。
第十条: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履职考核的具体资料及分值(100分):
(一)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状况(10分);
(二)围绕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组织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规划、目标,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产职责制的状况(15分);(三)组织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规程(15分);
(四)完善安全生产装备、设备,按规定使用安全生产资金(10分);
(五)按要求督促检查本公司安全生产状况(10分);
(六)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状况(10分);
(七)工程建设、管理安全生产监管状况(10分);
(八)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状况(10分);
(九)保证信息畅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10分)。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直接职责人履职考核的具体资料及分值(100分):
(一)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进行安全检查(15分);
(二)督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和记录(15分);
(三)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职责制考核(10分);
(四)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工作(10分);
(五)督促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监测(10分);
(六)施工现场、工作场地、危险地段安全警示标识齐全(10分);
(七)特种作业人员劳动保护及管理到位(10分);
(八)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装备使用监督到位(10分);
(九)按要求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状况(10分)。
第四章:考核指标
第十二条:主要考核指标
(一)未发生特大职责事故;无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无重大职工伤亡事故;无重大食物中毒事故;无重大交通事故;无重大工程及设备事故。
(二)指标控制范围:
1、因公伤亡率:无伤亡事故,伤亡率为零;
2、防火安全:无火灾职责事故;
3、交通安全:无交通死亡事故,一般性交通事故经济损失在一万元以上的全年不得超过一宗;
4、工程设备安全:工程及设备一次职责事故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下的扣领导班子、第一职责人10分,扣直接职责人20分;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扣领导班子、第一职责人20分,扣直接职责人30分。
(三)凡安全会议、安全培训、安全检查、安全监管不到位每少一次扣领导班子5分,扣第一职责人和直接职责人10分;凡无证上岗、劳动防护措施不落实的发现一次扣领导班子5分,扣第一职责人和直接职责人10分;安全生产状况月报表,事故状况报告每少报一次扣第一职责人和直接职责人5分;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扣第一职责人和直接职责人10分。
第五章:考核程序
第十三条:对安全生产职责制考核每年进行一次。
第十四条:考核采取自评考核和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形式。
第十五条:组织考核采取100分量化评分标准,考核分四个等级,90分以上为优秀,89-80分为良好,79-70分为合格,69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职责人认真总结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状况,对照考核要求进行自评考核,提交总结报告和履职考核表。
第十七条:考核采取听取被考核人的工作陈述,现场了解,查阅资料和记录,召集相关人员座谈,走访了解群众意见等形式进行。
第十八条:考核结果反馈被考核人。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九条:实行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第二十条:凡年内考核到达优秀的对公司领导班子、安全生产职责人给予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奖。
第二十一条:凡在年内考核为不合格的,取消各项评奖资格,并和年底奖金分配挂钩。凡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职责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公司安委会负责解释。
考核评价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促进安全生产职责制的落实,防止事故发生,确保某省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各项生产经营和建设任务顺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办法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于本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及其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和直接职责人(以下简称“职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制状况的考核。
第三条考核领导机构为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委办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考核资料
第四条安全生产职责制考核的主要资料是:考核集团公司所属企业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的状况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落实状况;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安全基础工作开展状况;各项安全生产指标完成状况;所属各企业是否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其隶属范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安全生产职责人是否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第五条安全生产职责人履职考核的具体资料是:
(一)安全生产职责人是否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制,确保安全生产;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等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以及集团公司有关部署是否得力;
(三)有无制定安全生产规划、目标;
(四)有无建立安全生产激励和自我约束机制,构成人人关心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五)有无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解决本企业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对重大事故隐患,是否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并实行整改;
(六)有无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
(七)有无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做好重大危险源管理和登记工作;
(八)是否重视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
(九)对本企业发生的事故,是否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做好事故调查处理。
第三章:考核办法
第六条考核采取分级考核办法。集团公司对所属企业实施考核。
第七条企业和职责人的考核,分自评考核和组织考核,坚持自评考核与组织考核相结合。
第八条自评考核每年一次。所属企业及职责人应认真总结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状况,对照考核细则进行自评考核,填写自评考核表,于次年1月31日前,报集团公司安委办。
第九条集团公司安委办于次年2月底前,组织完成对被考核的企业和职责人自评考核表的初审工作,并报集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批。
第十条对企业及职责人的组织考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也可视状况不定期考核,但对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的考核,任期内不得少于一次。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安委办提出年度组织考核计划,报经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同意后实施。考核组由集团有关领导及部门人员组成。
第十二条考核采取听、查、访、问、抽的方式进行。即听取安全工作汇报,查阅相关文字、数据材料、会议记录等;召开座谈会或询问有关问题,或抽查基层单位。透过以上工作,对照评分细则逐项评分,提出评分意见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定。
第十三条考核实行计分制,满分100分(企业和职责人具体考核细则在年度安全生产职责制考核通知一齐下发)。考核结果分四个等级: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含80分)至89分为良好,60至79分为合格,不满60分为不合格。考核评分时,单项扣分可至零,不计负分。
第十四条安委办在组织初步考核后,经评估程序和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批准,将考核结果书面通知被考核企业和被考核职责人。
第四章:奖惩办法
第十五条集团公司发文通报考核结果,并将其作为评价所属各企业和职责人工作业绩的一项重要资料及评先的依据。
第十六条对考核获得优秀、良好的企业及职责人,集团公司予以奖励,并按《安全生产职责书》有关规定予以兑现。
第十七条对考核为不合格的企业,集团公司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各类评先资格,并责令限期达标;考核为不合格的有关职责人不得评先受奖。凡因安全生产管理不善、措施不力而连续三年安全生产不达标的企业,将追究该企业主要领导职责。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被考核的企业和负责人弄虚作假,带给假状况、假资料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或党纪处分。
第十九条考核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或党纪处分。
第二十条所属各企业应依据本办法制定其下属企业安全生产职责制考核实施办法,报集团公司安委办备案。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考核评价制度11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我省经济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省政府定期开展安全生产职责制考核。
一、考核对象
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和省政府负有安全生产职责部门(以下简称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即市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直接职责人,即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以下统称为安全生产职责人)。
二、考核资料
(一)对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安全生产职责人考核资料:
(1)本市政府辖区内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状况,包括辖区内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财产损失;辖区内亿元生产总值(GDP)死亡率、亿元工业产值死亡率、10万人死亡率、工矿企业10万人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各产煤市辖区内煤矿死亡人数、煤矿百万吨死亡率;辖区内重特大事故。
(2)安全生产职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状况:
(3)按照《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国家和省关于安全生产的职责要求,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制状况;
(4)建立事故防范体系的状况,包括:制定安全生产规划、目标,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及必需的经费;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和执法,建立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处理、监控制度,督促和组织有关部门对各类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整改;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等;
(5)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和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状况,包括:建立安全生产会议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防范重特大事故会议,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地区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组织制订重特大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提高对重特大事故的应急潜力;事故发生后及时组织救援,妥善处理善后工作,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等;
(6)建立事故报告和查处制度,严肃处理职责事故,包括:发生事故后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无瞒报、漏报事故,及时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结案等。
(二)对省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职责人考核资料:
1.本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状况(各有关部门职责附后);
2.安全生产职责人为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所采取的措施。其中,对省经贸委、教育厅、公安厅、劳动保障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交通厅、水利厅、卫生厅、国资委、环保局、工商局、林业局、海洋渔业局、质监局、安全监管局、旅游局等部门安全生产职责人的考核资料包括:
(1)是否把安全生产列入本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是否研究制定本部门(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2)是否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制和奖惩制度,明确各级领导和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并作为考核有关领导政绩的重要资料;
(3)是否定期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形势,并检查、指导、督促监管范围内的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4)是否重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并参与重要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5)是否建立和落实分管职责范围内事故报告、查处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
其余部门参照上述资料,由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会有关部门结合该部门职责状况进行相应调整。
三、组织实施
(一)安全生产职责制考核采取自评考核和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由省政府统一部署,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二)自评考核。原则上每年一次,由安全生产职责人认真总结本地区(或分管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状况,对照考核资料及各自相关职责,进行自评考核,并撰写述职报告,其中直接职责人的自评状况,需经第一职责人审核。安全生产职责人的述职报告和自评考核表,须于每年2月15日前报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由该办公室汇总后报省政府。
(三)组织考核。在自评考核的基础上,原则上两年进行一次,也可视状况不定期考核。
1.考核组织实施单位提出年度考核计划及考核方案,报省政府同意后实施。考核组由省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监察部门、人事部门和省总工会等单位组成。
2.考核组要提前2个月通知被考核单位和及其安全生产职责人。
3.考核组应认真听取被考核人的述职,现场了解状况,查阅有关资料和记录,召集有关部门人员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4.考核不合格的或辖区(分管职责范围)内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被考核人,要在1个月内制订并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状况报送考核组织实施单位。
5.考核组要与被考核人当面交流考核状况,提出整改意见,并报考核组织实施单位。
6.考核组织实施单位要在考核结束后1个月内,向省政府报告考核状况。考核报告经省政府批准后,由考核组织实施单位书面通知被考核单位和职责人,并抄送被考核人的同级党委和人大常委会。
7.考核结果优秀的,省政府予以表彰;考核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
8.考核评分标准由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另行印发。
考核评价制度12
为了更好地促进公司管理工作,完善考核机制,强化劳动纪律,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用心性,确保生产任务的完成。特制订本办法,今后将依照以此办法对员工全年工作绩效进行考核。
员工安全生产及全年出勤奖励在每年年终(按阴历)统一发放。考核办法:
1.若全年内发生1次工伤事故扣发全年奖励的50%;若发生2次以上工伤事故扣发全年奖励的100%。
2.对无故旷工者,扣发全年奖励的100%。
3.全年累计请病假或事假5天以上10天以内者(含5天),扣发当年奖励的50%;超过10天者(含10天),扣发当年全部奖励。
4.在上班时间若发现违纪现象,扣发全年奖励的100%。
上述办法从20xx年1月起执行,期望各部门认真做好考核相关记录,在每月月底报送公司人事部门,由人事部门按照本办法对员工全年绩效进行考核,对隐瞒不报,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当年奖励。
考核评价制度13
为了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和各项工作秩序,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人身和公司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
1.车间安全
1)车间安全生产是公司安全工作的重点,公司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部门是生产部,各部门是安全生产的协调和保障部门。各车间、班组务必设立安全员,并制定安全员岗位职责。
2)员工在生产中务必执行有关生产管理规定和岗位工作要求,正确操作设备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严禁违章操作。
3)各部门对生产设备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设备故障运行,以免加重故障或造成事故。
4)在使用生产设备和有毒有害化学药品、易燃易爆物品、高压气体、放射性元素等危险物品时,务必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程,严防发生职责事故。
5)劳动保护、保健及用品的管理执行公司劳动保护管理规定。
6)各部门可根据工作和生产状况制定本部门的具体管理条例并监督实施。
2.库房安全
1)库房是公司安全工作的重点部位之一,其安全管理由生产部负责。
2)库房管理要执行公司颁发的《物资管理制度》,严格出入库手续,对贵重物资要加强管理,确保公司物资和财产安全。
3)易燃易爆和危险品的存放和管理要执行公司《仓库管理制度》执行。
3.办公区安全
1)各部门、要对本部办公区的安全负责。办公区的安全管理应执行公司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各部门安全员要定期对职责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纠正违章。
2)发现设备故障后要及时修理或报告有关部门,严禁设备故障运行,以免问题扩大或引发事故。
3)注意防火和安全用电,严禁动用明火和超负荷用电,以消除事故隐患。
4)未经公司生产部或行政部同意,办公区内严禁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和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如需存放和使用上述危险物品,务必向公司行政部申报,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否则部门负责人承担相应职责。
5)要害部门及重要岗位要加强安全保卫,对现金、文件和贵重物品要妥善管理。安全员要经常检查锁具及安全报警系统,严防发生职责事故。
4.文件资料安全管理
1)公司行政文件的管理部门是行政部;技术批准、品质文件的管理部门是品管部;财务资料的管理部门是财务部;已归档技术文件资料的管理部门是公司行政部,未归档的技术文件、资料由各部门管理。
2)各部门应按有关保密制度及文件管理要求妥善管理文件资料,对有保密要求的重要文件资料的收发、批阅、借阅、移交、销毁等环节要健全登记制度,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不得随意处理或丢失。
3)属公司知识产权的发明专利、专有技术、软件、图纸资料等务必由公司资料室严格管理,严防侵权和泄密。未经许可,不得对外泄露。否则一经发现,将根据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程度对职责人进行处罚。
二、事故处理及考核
1.各单位在生产和工作中发生事故应立即逐级上报,并报公司行政部备案,同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救治伤者,保全设备,保护事故现场等候处理。严禁隐瞒事故、拖延上报或破坏现场。否则将对有关当事人严厉处罚。
2.属于员工工伤事故,需办理工伤手续的,事故部门应在24小时内将工伤事故单呈交行政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带给有关部门的诊断、鉴定材料及违章处理决定。因部门申报延误造成办理手续困难或经济损失的,由发生事故部门承担职责。
3.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执行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4.对于重大职责事故,要追究事故职责人和部门安全工作主管领导等有关人员的职责,同时公司安全工作的主管领导也要承担相应职责。
5.公司可根据事故损失的轻重及职责程度对有关职责人进行考核,考核分为口头警告、通报批评、赔偿、罚款、解除劳动关系等。
6.以上各项如有违反,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考核,无相关规定的,按情节50---200元考核。
考核评价制度14
1、目的
为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职责制度,预防、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保障和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和各岗位人员安全职责的考核。
3、职责
3.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公司的安全职责制的监督和年度考核。
3.2安监部负责公司各部门和车间安全生产职责制的月度考核。
3.3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内的安全生产职责制的落实与考核。
4、工作程序
4.1考核原则
安全生产职责考核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务必管安全”、“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4.2考核时机与频次
考核分为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形式。
4.2.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于每年初组织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对上年度各部门、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制落实状况进行检查,对不履行职责者进行处理。
4.2.2安监部对各部门、部门对班组、班组对个人的安全职责考核频次为每月一次,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时,所在部门对部门、班组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落实状况检查一次。
4.2.3各部门发生轻伤以上安全事故时,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对该部门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职责制落实状况的检查。
4.2.4安监部在日常检查过程中,对发现违反安全生产职责制的状况随时进行考核。
4.3具体办法
4.3.1安全职责考核按月度进行,年终进行总结,由安监部汇总,主管副总经理提出奖惩意见,安委会审核批准后实施。
4.3.2公司主要负责人、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之间应每年不少于一次层层签
订安全生产职责书。安全职责书应明确职责资料、预期目标和考核办法。
4.3.3每月底安监部对各部门、各部门对全体员工进行月度安全考核;安监部和各部门结合安全工作计划完成状况和日常检查状况,按4.5进行奖惩,并保存相关记录。
4.3.4年终部门和全体员工进行年度安全总结,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各部门结合《安全生产职责目标书》对各部门和全体员工进行年度安全工作考核,并按4.5进行奖惩,保存相关记录。
4.4奖惩标准
4.4.1每年初,对安全生产职责制落实较好且没有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的部门,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给予该部门10000-50000元及其负责人1000-5000元的奖励。
4.4.2部门无安全生产职责制落实考核记录的,对该部门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部门负责人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4.4.3部门没有制定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和书面具体措施的,对该部门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部门负责人处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4.4.4部门未逐级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职责书的,对该部门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部门负责人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4.4.5部门各级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或不可行的,不能够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对该部门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对部门负责人处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4.4.6对各部门发生的安全事故,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职责大小对发生事故部门负责人处100——2000元罚款,对该部门处500——3000元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相关文件
《安全生产职责书》
6、相关记录
《安全生产职责考核台帐》、《安全生产奖罚台帐》
考核评价制度15
为了考核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制的落实状况及安全工作绩效,提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规范安全管理工作秩序,促进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不断完善和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办法
1、安全职责制的考核,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每半年进行一次,由安委会主任任考核组长,安委会全体成员参加考评。
2、采取会议评议办法,对各部室安全生产职责制落实状况及安全生产进行全面评议,将评议结果填入“安全职责考核表”中,带给给主管领导,作为年终管理工作绩效考核的依据。
二、考核资料
以公司20xx年[安]字03号文件“安全生产职责制度”为主要考核依据。
三、会议管理
1、安全生产职责制的履行状况。
2、安全生产职责制适宜性评价,实施状况及需要更新和完善的资料。
3、考核资料均以文字表述形式进行评定。
四、考核范围
安全生产职责制的签订人,各职能部室的主要职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