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质管理制度 篇一
品质管理制度在企业中的重要性及实施方法
在竞争日趋激烈的市场环境中,企业要保持持续竞争优势,必须注重产品的品质管理。品质管理制度作为企业内部的一套规范和流程,对于提高产品质量、满足客户需求、提高企业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探讨品质管理制度在企业中的重要性,并介绍其实施方法。
首先,品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可忽视。一个良好的品质管理制度可以帮助企业提高产品的质量,减少产品的缺陷率,确保产品符合标准和客户需求。同时,品质管理制度可以帮助企业提高生产效率,减少资源的浪费。通过建立一套完善的品质管理制度,企业可以实现从生产过程监控到产品检测、质量控制的全过程管理,从而提高产品的质量和竞争力。
其次,品质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法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企业需要制定适合自身特点的品质管理制度,并明确各项管理要求和流程。这需要企业充分了解自身的产品特点和客户需求,结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建立一套适合企业实际情况的品质管理制度。其次,企业需要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和技能水平。员工是品质管理的关键,只有他们具备了足够的知识和技能,才能做好产品质量的管理工作。再次,企业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对产品质量进行监控和控制的方法和手段。这可以通过建立一套完善的质量检测方法和设备,加强对生产过程的监控和控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产品的质量。最后,企业需要定期进行内部和外部的质量审核,评估品质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和实施效果。通过不断地审核和改进,企业可以不断提高品质管理制度的水平和效果。
综上所述,品质管理制度在企业中的重要性不可忽视。企业要保持持续的竞争优势,必须注重产品的品质管理。通过建立一套完善的品质管理制度,企业可以提高产品的质量和竞争力。同时,企业在实施品质管理制度时,需要考虑制度的适应性、员工的培训和教育、质量控制体系的建立以及内部外部的质量审核等方面,以确保品质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和持续改进。只有如此,企业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品质管理制度 篇二
品质管理制度的优势与挑战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品质管理制度在企业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然而,品质管理制度的实施也面临着一些挑战。本文将探讨品质管理制度的优势和挑战,以期为企业实施品质管理制度提供参考。
首先,品质管理制度的优势在于提高产品的质量和竞争力。通过建立一套完善的品质管理制度,企业可以从生产过程监控到产品检测、质量控制的全过程管理,从而提高产品的质量和竞争力。其次,品质管理制度可以帮助企业减少产品的缺陷率,提高客户满意度。通过严格的质量控制和产品检测,企业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减少产品的质量问题和客户投诉。再次,品质管理制度可以帮助企业提高生产效率,减少资源的浪费。通过建立一套科学的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对生产过程的监控和控制,企业可以提高生产效率,减少资源的浪费。
然而,品质管理制度的实施也面临着一些挑战。首先,企业在制定品质管理制度时,需要考虑到自身的特点和需求,确保制度的适应性和可操作性。不同企业的产品特点和市场需求不同,因此品质管理制度也应因企业而异。其次,企业需要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和技能水平。员工是品质管理的关键,只有他们具备了足够的知识和技能,才能做好产品质量的管理工作。再次,企业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对产品质量进行监控和控制的方法和手段。这需要企业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最后,企业需要定期进行内部和外部的质量审核,评估品质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和实施效果。这需要企业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综上所述,品质管理制度在提高产品质量、竞争力和客户满意度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然而,实施品质管理制度也面临着一些挑战。企业在制定品质管理制度时,需要考虑到自身的特点和需求,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建立科学的质量控制体系,并定期进行内部和外部的质量审核。只有如此,企业才能有效实施品质管理制度,提高产品质量和竞争力。
品质管理制度 篇三
公司为了保证产品的品质制定,品质管理制度的推行,能提前发现异常、迅速处理改善,借以确保及提高产品品质符合管理及市场需要。
品质管理制度 篇四
为确保及提高产品品质符合管理及市场需要,完善产品品质管理制度,制定了品质相关管理规定,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品质管理制度(精选7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品质管理制度 篇五
为保证保健食品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各连锁门店经营保健食品必须遵守以下规章制度。
一、索证索票制度
1、严格执行保健食品购进程序,确保从合法的企业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保健食品;
2、要认真审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质量信誉,如有必要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协议书应注明购销双方的质量责任;
3、索取并留存所经营产品的保健食品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产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生产企业《营业执照》、《许可证》复印件;从经营企业购进的,还应索取经营企业《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购入进口保健食品应索取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及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复印件;
4、购进保健食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
5、严禁采购以下保健食品:无《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保健食品;无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的保健食品;无《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标签标识不符规定的保健食品;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保健食品;超过保质期限的保健食品;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健食品。
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1、凡采购的保健食品必须进行外观质量检查验收,核实产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商、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内容,并建立验收记录;
2、购进验收记录必须注明保健食品品名、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购货日期等内容,进货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3、对验收不合格的保健食品直接存入不合格区,报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才可办理退货或销毁处理并做好登记;
4、进货台帐和索证资料不得涂改、伪造。
三、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2、经营场所内不得吸烟、喝酒、进食,不得存放与保健食品存放无关的私人杂物,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
3、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
4、经营场所要定期进行防蝇、防鼠、防蟑检查和打扫卫生;
5、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
6、灭蚊灯、老鼠夹、杀虫剂等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四、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员工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保健食品经营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参与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经营工作;
3、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病愈要求上岗,必须进行健康体检,重新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重新上岗。
4、发现患传染病的职工后,相关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重新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继续留岗工作;
5、在岗员工应注意个人卫生,着装要整洁,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经营和办公区域;
6、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两年。
五、储存与养护制度
1、保管员要按照产品储存要求做好养护,保证产品不变色、不变质;
2、保管员对储存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及时上报负责人并放入不合格区;
3、保管员应在专用货架摆放产品;
4、保管员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和防污染等工作,确保保健食品质量安全。
5、库房要做到干净整洁,符合库房码放要求。
六、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
1、对质量不合格的保健食品不得采购、上架和销售;
2、不合格保健品须与合格产品分开存放,并挂有红牌警示标志,设专人、专帐管理;
3、对验收中发现质量可疑的保健食品,验收员应拒绝接收,并向负责人报告,不得擅自退货;
4、对储存中发现的不合格品,要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放入不合格区,并向负责人报告;
5、不合格保健食品的报损和销毁要有完善的手续和记录。
七、从业人员培训制度
1、按年度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目的,内容和考核要求。
2、明确专人负责培训工作,每半年培训一次。
3、执行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制度,培训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4、培训内容包括保健食品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和安全知识等。
5、培训完毕后应进行考核,确保培训效果。
6、建立培训记录,及时记录培训时间、内容、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
品质管理制度 篇六
1、目的:保证进口肉类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进出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有效控制进口肉类产品质量,防止出现不合格产品。
2、适用范围:用于我司运输、检验、贮存等环节的质量控制。
3、部门职责:业务部门负责运输、检验、贮存等各环节的产品质量检验,负责产品出入库管理,产品质量随时抽检、不合格品标识、隔离、退货。
4、进口肉类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4.1将进口肉类产品贮存在由各直属局依照《进出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26号令)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存放冷库中。未经注册的存放冷库不得存放进口肉类产品。
4.2进境肉类产品必须按《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指定的口岸入境,按规定报检。未经口岸或指定检验检疫机构依法施检并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的,不得调出指定注册存放冷库。
4.3进口产品外包装发布清洁、坚固、干燥、无毒、无霉、无异味,外包装上须有明显的中英文标识,标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温度、工厂注册号和目的地等内容,目的地必须注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封口处应当加施一次性检验检疫标识;使用的包装材料必须无毒、无害,符合食品用包装材料的卫生要求,纸箱不得使用铁钉和铁卡。内包装使用无毒无害的全新材料,并标明品名、注册厂号等。
按规定随机抽取进口肉类产品数件,打开包装检查货物是否腐败变质,是否有毛污、血污、粪污。有无出现淤血、淤血面积大小及其所占抽样的比例。有无出血、炎症、脓肿、水疱结痂、结节性病灶等疾病的病变。有无硬杆毛,每10公斤产品中的硬杆毛数量是否超出规定要求。是否夹带有禁止进境物,是否有其他动物尸体、寄生虫、生活害虫、异物及其他异常情况。
4.4检验品种规格是否与合同等单证或标准相符,包装外标记是否与内容物一致。须实验室检测的,按规定抽样送检。
根据现场检验检疫的情况,对进境肉类产品分别作如下处理:
1)货证不相符或不符合我国国家标准规定的,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2)腐败变质或受有害杂质污染的,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3)疑似受病原体污染的,应当立即采样送检,并作封存处理。
4.5存储冷库管理
1)确保冷库密封,防虫、防鼠、防霉设施良好。
2)库房温度应当达到-18℃以下,昼夜温差不超过1℃。
3)保持无污垢、无异味,环境卫生整洁,布局合理。
4.6进库管理
1)指定存储冷库对入库的进境肉类产品需要查验检验检疫机关出具的《入境货物通关单》第一联正本,并保留其复印件。
2)凡有下列情况,一律不许进库,并及时通知有关检验检疫机构:
1.货证不符、散装、拼装或者中性包装,以及包装不符合检验检疫规定要求的;
2.腐败变质、有异味的。
3)不同产品(包括不同品种、不同产地、不同进库时间、不同的货主)不得在库内的同一区域混合堆放,国内产品不能与进境产品存放于同一库内。保持过道整洁,不准放置障碍物品。
4)指定存储冷库应当建立入库登记核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进境肉类产品的入库登记(包括货物资料的登记、货主资料的登记)、卫生与防疫工作,并配合检验检疫机构的检疫监督管理。
5)指定存储冷库应当填写《进境肉类产品指定存储冷库质量监督管理手册》,以备检验检疫机构核查。
6)指定存储冷库如发现有非法进境的肉类产品,应当及时向检验检疫机构报告。
4.7出库管理
1)指定存储冷库对出库的进境肉类产品需要查验检验检疫机关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第一联正本,并保留复印件。
2)产品出库时,由专人负责做好出库登记。
3)产品出库后及时清理残留物并进行有效的消毒处理。
4.8出境冷冻肉类产品应在生产加工后6个月内、冰鲜肉类产品应在生产加工后72小时内
出境。输入国家或地区政府另有要求的,按照其要求执行。
4.9进口肉类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无异味,控温设备设施运作正常,温度记录无异常。
4.10监督管理
1)指定存储冷库应当为检验检疫人员提供必要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设施。
2)指定存储冷库的监督管理工作由直属检验检疫机构组织实施,其内容包括:定期或者不定期派员到指定存储冷库检查存储、出入库登记、质量体系的运行、遵守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等情况,包括有无存放非法进境肉类产品、发现非法进境肉类产品不如实向检验检疫机构报告以及存放期间擅自开拆或者损毁检验检疫标志、封识等情况。
3)检验检疫机构在检查时,发现有违反有关规定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警告、暂停存储进境肉类产品或者取消指定存储冷库资格。
4)指定存储冷库每月将上月出入库进境肉类产品的统计表报检验检疫机关,并接受检验检疫机关核查。
5)指定存储冷库修缮或者因其他情况需要改变结构时,应当取得检验检疫机构的同意,并在其指导下作好防疫工作。
6)进境肉类产品出入库装卸过程中的废弃物,应当按照检验检疫机构的要求,集中在指定地点作无害化处理。
7)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对指定存储冷库实施检疫监督时,冷库负责人应当密切配合,不得隐瞒情况或者拒绝接受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