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管理制度(精简6篇)

时间:2012-06-02 09:29:25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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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管理制度 篇一

成本管理是企业管理中至关重要的一部分,它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竞争力。而成本管理制度则是指企业为了有效控制和管理成本而建立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流程。下面我们将从制度的建立、执行和优化三个方面来探讨成本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首先,建立成本管理制度能够规范企业的成本核算和管理流程。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会产生各种各样的成本,如原材料采购成本、生产成本、人力资源成本等。如果没有一套完善的制度来规范成本核算的流程和方法,就很容易出现成本数据不准确、漏报或重报的情况,从而影响企业对成本的控制和决策。建立成本管理制度能够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权限,确保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其次,执行成本管理制度能够帮助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效益。成本管理制度一旦建立,企业就可以通过执行制度来查找成本的浪费点,找出成本管控的短板。例如,通过制度中规定的成本控制指标和报表,企业可以发现某个生产环节的成本偏高,进而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调整,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浪费,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同时,成本管理制度还能够指导企业进行成本预算和成本控制,帮助企业制定合理的成本标准和成本控制目标,实现成本的有效管理和控制。

最后,优化成本管理制度能够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和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企业需要不断优化和调整自身的成本管理制度,以适应市场需求和变化。通过不断优化制度,企业可以提高成本管理的效率和水平,降低成本,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和竞争力。同时,成本管理制度的优化还可以帮助企业控制风险,提前预判和应对各种潜在的成本风险,确保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成本管理制度在企业管理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建立成本管理制度可以规范企业的成本核算和管理流程,执行成本管理制度可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益,而优化成本管理制度则能够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因此,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应高度重视成本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断优化和完善成本管理制度,以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长期竞争优势。

成本管理制度 篇二

成本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竞争力有着重要影响。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企业需要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成本管理制度,以实现成本的有效控制和管理。本文将从制度的目标、要素和实施过程三个方面来介绍成本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首先,成本管理制度的目标是实现成本的有效控制和管理。成本管理制度的建立旨在通过规范成本核算和管理流程,准确掌握和分析企业的各项成本,找出成本的浪费点和管理短板,从而通过成本控制和降低成本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成本管理制度的目标是帮助企业实现成本最小化和效益最大化,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其次,成本管理制度的要素包括成本核算、成本控制和成本分析。成本核算是指根据成本管理制度的要求和方法,对企业的各项成本进行准确的核算和记录。成本控制是指通过制定成本控制目标和措施,对成本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成本分析是指对成本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找出成本的变动原因和规律,为企业的成本控制和决策提供依据。

最后,成本管理制度的实施过程包括制定制度、执行制度和监督制度三个环节。制定制度是指企业根据自身的经营特点和管理需求,制定适合自己的成本管理制度,包括成本核算的方法和流程、成本控制的目标和指标等。执行制度是指企业将制定好的成本管理制度付诸实践,通过各项具体措施和流程,将成本管理制度贯彻执行到位。监督制度是指企业对成本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执行中的问题和困难。

综上所述,成本管理制度对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竞争力具有重要影响。通过建立科学、规范的成本管理制度,企业可以实现成本的有效控制和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竞争力。因此,企业应高度重视成本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断完善和优化成本管理制度,以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长期竞争优势。

成本管理制度 篇三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成本管理制度(精选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成本管理制度 篇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成本费用管理,降低成本费用水平,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公司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成本”是指可归属于产品成本、劳务成本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其他直接费用。

  本制度所称“费用”是指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除成本之外的其他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公司应当合理划分期间费用和成本的界限。期间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成本应当计入所生产产品、提供劳务的成本。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相关单位。

  第二章、成本费用控制的目标和原则

  第四条、根据成本费用的特点和经济管理对成本费用的要求,成本费用的控制应达到以下目标:

  (一)保证成本费用业务会计核算资料准确可靠;

  (二)保证成本费用业务合规合法;

  (三)保证生产费用计价、产品成本计算准确;

  (四)保证在产品安全、完整。

  第五条、成本费用控制应遵循的原则

  (一)全面控制的原则。全面控制原则要求对以下三个方面实施控制。

  1、全过程原则,指成本的内部控制贯穿成本形成的全过程,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

  2、全方位原则,指在实施内部成本控制的过程中,一方面要精打细算、节约开支;另一方面要按照成本效益原则实现相对的成本节约。

  3、全员原则,指充分调动公司各部门和全体员工控制成本、关心成本的积极性,加强员工的成本意识,建立成本否决制。

  (二)经济效益原则,指因推行成本内部控制而发生的成本不应超过缺少

  控制而丧失的收益。

  (三)责权利相结合原则,指实施成本内部控制必须首先落实经济责任,赋予相关人员与其责任大小、控制范围一致的权利,同时在定期考核成本绩效的基础上实行奖惩制度。

  (四)目标管理原则,指按目标管理要求把公司的目标成本层层分解,落实到各成本责任中心,分级归口管理。

  (五)例外管理原则,指在日常实施内部控制的同时,有选择地分配人力、财力、物力,抓住那些重要的、不正确的、不符合常规的关键性成本差异。

  第三章、分工与授权

  第六条、公司成本费用内部控制中的不相容职务应当分离,具体包括:

  (一)成本费用定额、预算的编制与审批;

  (二)成本费用支出与审批;

  (三)成本费用支出与相关会计记录。

  第七条、公司相关业务部门设置如下岗位:

  (一)价格管理人员,负责公司产品标准成本、结算价格的制度和维护;提高产品标准成本制定的及时性、准确性和结算价格的合理性;确保成本核算和成本考核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二)成本费用管理人员,负责各责任中心成本费用支出的申请和分析,确保按预算控制成本费用。

  (三)责任中心负责人,负责按授权对责任中心的成本费用支出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负责组织责任中心成本费用控制工作,有效降低成本费用。

  (四)会计核算人员,负责各责任中心成本费用核算和预算控制。

  (五)财务管理人员,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核各责任中心成本费用年度预算;负责办理责任中心成本费用预算调整和追加手续;负责提供责任中心实际成本费用绩效指标和预算控制分析。

  第八条、公司应当指定合格人员办理成本费用核算业务。办理成本费用核算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业务知识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公司要定期通过培训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

  第四章、实施与执行

  第九条、公司各事业部应根据有关成本费用资料、料工费价格变动趋势、人力、物力资源状况,以及产品销售情况等,对事业部的成本费用水平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科学预测,考虑各种成本降低方案,从中选择最优成本费用方案。

  第十条、公司各事业部对成本费用预测方案进行决策,针对产品设计、生产工艺、生产组织、零部件自制或外购等环节,运用价值分析、生产工序、生产批量等方法,寻找降低成本费用的有效措施。

  第十一条、公司各事业部应当根据成本费用决策形成的目标建立成本费用预算制度。根据公司预算编制原则和相关管理规定及历史成本费用数据编制成本费用预算、定额和支出标准,将成本费用的指标合理分解落实至各班各组或个人,保证成本费用预算得到有效实施。

  第十二条、公司各事业部成本费用预算编制程序、审批权限等按照《预算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司各事业部应严格执行制造费用支出标准,采用弹性预算等方法加强对制造费用的控制。

  第十三条、公司各事业部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事业部成本费用业务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对成本费用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成本费用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第十四条、公司成本费用的列支必须取得合法、完整的原始凭据,避免发生“白条”入账的现象。财务部在办理成本费用支出业务时,应当根据经批准的成本费用支出申请,对发票、结算凭证等相关凭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及合规性进行严格审核。

  对不符合要求的发票或凭据,财务部不得受理。对各种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财务制度或有不真实迹象的成本费用,要坚决拒绝办理报账业务,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第十五条、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负责组织成本费用核算工作,定期总结成本费用开支情况,及时向公司提供成本费用分析报告。

  第十六条、公司财务部组织进行成本费用的目标分解,并记录差异,及时反馈有关信息。对未列入预算的成本费用项目,如确需支出,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申请追加预算。

  第十七条、公司财务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公司财务制度的规

  定,正确核算公司成本费用,登记有关成本费用的会计账簿,编制有关成本费用的会计报表。

  第十八条、公司成本费用核算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应以估计成本、计划成本、定额成本代替实际成本。公司按标准成本进行核算的,应按月调整为实际成本。不得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成本费用。具体成本费用的归集、分配应当遵循下列要求:

  (一)成本的确认和计量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的规定;

  (二)成本费用核算应当与客观经济事项一致,以实际发生的金额计价,不得人为降低或提高成本;

  (三)成本费用核算应当为公司未来决策提供有用信息;

  (四)成本费用应当分期核算;

  (五)成本费用与相应的收入应当配比;

  (六)成本费用的核算方法应当前后一致;

  (七)成本费用的归集、分配、核算应当考虑重要性原则。

  第十九条、公司财务部对公司的成本费用开支情况定期进行分析,对出现的差异或异常情况要尽快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以便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和纠正。

  第二十条、公司应当建立成本费用考核制度,对相应的成本中心进行考核和奖惩。通过成本费用考核促进各成本中心合理控制生产成本及各种耗费。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

  第二十一条、由审计部门行使对成本费用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权。

  第二十二条、成本费用开支监督检测的主要内容包括如下:

  (一)成本费用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

  (二)成本费用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成本费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四)成本费用核算制度的执行情况;

  (五)标准成本定额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六)价格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七)预算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二十三条、完善检查监督过程中发现的成本费用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发现重大问题应写出书面检查报告,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成本管理制度 篇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通过建立有效的目标成本管理体系、责任成本控制体系和动态成本管理体系,规范集团的成本管理工作。

  第二条、术语与解释

  (一)集团:除非特别指出,本制度中集团指河南伟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集团总部:指包括集团各职能部门在内的行政管理范围;

  (三)城市公司:集团下辖的各城市公司;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三条、适用于伟业集团所有开发项目的成本管理工作(合作开发项目可参考执行)。

  第三章、管理程序

  第四条、项目可研阶段

  (一)根据城市公司或储备中心提供的土地信息、市场调研报告,由营销中心确定拟(或已)取得地块的项目定位及产品建议书;且通过评审、审批。

  (二)根据营销中心确定的项目定位及产品建议书,集团项目管理中心总工办负责完成概念方案设计【含产品系列、档次(建筑、景观)】并提供《项目经济技术指标(可研)》、产品建标(或参考对象),集团储备中心或城市公司工程部负责提供周边市政配套及报批报建费用情况、提供可供参考的周边地块地勘、文勘信息及目标宗地现场情况资料,成本部负责提供主要材料价格及当地建安造价信息等;

  (三)根据项目定位、《项目经济技术指标(可研)》、周边市政配套、当地各种费用情况及产品建标(或参考对象)及建安造价信息等,成本部负责组织城市公司相关部门按照集团统一指导模板的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目标成本(可研版)各分项的编制(其中:成本部负责土地、前期、基础、建安、公建费用分项的编制,营销部负责营销费用分项的编制,财务部负责管理费用、开发间接费、财务费用及税金的编制);项目目标成本(可研版)各分项编制完成后,成本部负责完成《项目目标成本(可研版)》的整理、汇总,并提报集团进行审核;

  (四)项目管理中心成本部根据集团领导的审核意见,组织集团相关部门对《项目目标成本(可研版)》进行修订;

  (五)修订后的《项目目标成本(可研版)》,作为项目投资论证资料的一部分,和其他资料一起由城市公司提交集团组织评审,集团总裁审批;若不能满足拿地要求,由集团总裁给定一个成本限值,有关各方按此限值去重新规划和测算。

  (六)若成功获取目标宗地,《项目目标成本(可研版)》将作为项目后续阶段目标成本设定的基本依据;否则由集团项目管理中心成本部存档。

  (七)根据审批后的《项目目标成本(可研版)》,城市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项目团队成员一起研讨,最后成本部负责根据统一的模版要求,完成《方案设计阶段成本控制指导书》,集团总裁签发执行。

  (八)根据《方案设计阶段成本控制指导书》,集团项目管理中心成本部负责完成《方案设计任务书成本控制附件》,作为《方案设计任务书》的附件。

  第五条、方案设计阶段

  (一)方案设计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由城市公司总经理组织,集团项目管理中心总工办完成《项目技术经济指标(方案版)》和《项目产品配置标准(方案版)》,并经城市公司总经理及集团相关业务中心审核后,报总裁批准;根据集团确认的《项目技术经济指标(方案版)》、项目产品配置标准(方案版)》和《项目目标成本(可研版)》,集团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完成项目目标成本(方案版)各分项的编制(其中:成本部负责土地、前期、基础、建安、公建费用分项的编制,营销部负责营销费用分项的编制,财务部负责管理费用、开发间接费、财务费用及税金的编制);

  (二)根据审核意见修订后的《项目目标成本(方案版)》由城市公司总经理审核后,作为《项目开发任务书》论证文件的一部分,和其他资料一起由城市公司提交集团组织听证,集团总裁审批;若项目目标成本(方案版)超可研版,须报集团总裁审批。

  (三)根据审批后的《项目目标成本(方案版)》,集团项目管理中心总工办对方案设计阶段所做的成本控制工作进行总结,形成《方案设计阶段成本执行报告》,报集团总裁审批。

  第六条、施工图设计阶段

  (一)在施工图设计开始前10日内,根据审批后的《项目目标成本(方案版)》,由城市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召集项目团队成员、协调集团项目管理中心开会讨论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成本限额、设计要求及成本控制的初步建议,最后由成本部负责根据统一的模版要求,形成《施工图设计阶段成本控制指导书》,经城市公司总经理审核、集团总裁审批后,作为施工图设计阶段成本控制的依据,由集团项目管理中心具体实施。

  (二)施工图设计完成后35个工作日内,由项目管理中心成本部负责组织完成施工图预算;并根据集团确认的《项目目标成本(方案版)》和施工图纸,成本部负责组织城市公司相关部门按照集团统一指导模板的要求,完成项目目标成本(执行版)各分项的编制(其中:成本部负责土地、前期、基础、建安、公建费用分项的编制,营

  销部负责营销费用分项的编制,财务部负责管理费用、开发间接费、财务费用及税金的编制);项目目标成本各分项(执行版)编制完成后,成本部负责完成项目施工图阶段《项目目标成本(执行版)》的整理、汇总,并提报集团审批。

  (三)根据审核意见修订后的《项目目标成本(执行版)》,由城市公司总经理审核,集团总裁审批后执行;若项目目标成本(执行版)超方案版,须报集团总裁审批。

  (四)施工图设计完成后,项目管理中心成本部负责组织对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成本控制工作进行总结,形成《施工图设计阶段成本执行报告》,经集团总裁签批。

  第七条、工程实施阶段

  (一)成本分解及合约规划

  1、项目目标成本(执行版)》编制完成后30日内,由成本部项目对接人负责对《项目目标成本(执行版)》进行分解,形成《项目目标成本分解》;

  2、《项目目标成本分解》由城市公司总经理签发执行,作为项目目标成本责任控制的参考依据;

  (二)动态成本跟踪

  1、动态成本的跟踪由《合同台账》、《合同变更台账》、《项目动态成本表》(月度)》实现。

  2、根据签订的各类分包合同的内容确定《合同台账》项目的分类明细,合同金额应为合同价款的真实值,如签订合同为暂定金额,在规定的时间内确定真实的合同价款后,填入合同金额表内。

  3、《合同变更台账》的项目,按照《合同台账》的分类明细进行划分,同《合同台账》建立一一对应关系。

  4、合同变更(包括: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材差调整等内容)所产生的合同金额变化,按照相关制度要求进行审核及确认后7日内,由成本人员负责录入成本系统。

  5、每月5日前,由项目成本对接负责人对本项目上个月未发生合同金额进行清理、预估,对己发生合同金额调整(如合同预算调整、合同变更调整)、费用变动情况进行确认、汇总,完成《项目动态成本表(月度)》。

  6、每季度第一个月7日前,由成本部对接人负责根据《项目动态成本表(月度)》编制完成上一季度的《城市公司成本分析报告(季度)》,提报城市公司总经理审批。

  7、《城市公司成本分析报告(季度)》由集团成本部统一指定模板。

  (三)目标成本的超支处理与调整

  1、在项目开发过程中,若发生了不可预见的事项、预测条件发生改变或因管理不善,导致成本费项即将发生或很可能发生超出目标成本时,成本部应按照要求填写《项目成本费项超支预警表》,向城市公司总经理发出预警,并按照如下程序进行超支额度的审批:

  (1)在不需要突破项目目标成本总额的前提下,通过调剂项目成本的费项指标得以平衡。

  (2)必须要突破项目目标成本总额的,由城市公司负责经办,报集团总裁审批,同时,由城市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项目团队对超预设目标成本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优化建议报告,与项目目标总成本(执行版)调整申请一同上报集团,总成本追加5%以下的,集团总裁审批;总成本追加5%以上的,须报董事长审批。

  2、项目目标总成本(执行版)的调整条件及范围:

  (1)项目开发计划调整(例如:产品形式有调整、分期开发有调整等);

  (2)项目本身基本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如:土地面积增减、合作方式改变、规划定位改变、建筑面积的增减等】;

  (3)重大设计变更、政策性调整。

  第八条、工程结算

  (一)分包工程(含室外配套及零星工程)竣工验收后15日内,由城市公司工程部提供结算资料,填写《工程结算工作交接单》;成本部在收到结算资料后一个月内完成工程结算。

  (二)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后30日内,由城市公司工程部提供结算资料,填写《工程结算工作交接单》;成本部在收到结算资料后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结算。

  (三)对项目工程结算价超合同价10%或结算价减合同价不小于10万元的,应报集团分管负责人审批。

  第九条、项目决算

  (一)在项目达到清盘条件后,由成本部负责提供开发建安成本数据,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营销费用由城市公司汇总形成《项目竣工成本》。

  (二)城市公司财务部应将《项目竣工成本》与《项目目标成本(执行版)》进行对比分析,形成《项目成本总结与分析》,并同《项目竣工成本》报表一起书面提报集团总裁审批。

  第四章、附则

  第十条、本制度由项目管理中心进行起草与修订,由各职能中心负责人进行审核,总裁批准后发布。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有相关制度同时废止,相关事项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二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项目管理中心。

成本管理制度 篇六

  随着房地产市场竞争的加剧,为提高产品及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房地产企业的成本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愈来愈显著。在开发建设的整个过程中(立项、规划设计、建设、结算、销售)每一个环节的成本都要进行严格的和科学的控制和管理,尤其是在立项和规划设计阶段,所以,房地产的成本管理应该是全过程的成本管理,并且不仅仅要关注财务成本,而且要关注质量、工期等隐性成本,还要考虑消费者的消费成本。

  (一)立项环节的成本控制

  1、新项目立项时必须提交详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除应具备地块基础资料、周边环境及其发展趋势、合作方背景、合作方式及条件、初步规划设计方案、开发节奏及市场定位等基础内容外,还须包括以下内容(《可行性研究报告》详细内容详见《可行性研究报告指引》):

  1.成本费用估算和控制目标及措施;

  2.投资及效益测算、利润体现安排;

  3.税务环境及其影响;

  4.资金计划;

  5.《竞投方案》(仅限招标、拍卖项目);

  6.投资风险评估及相应的对策;

  7.项目综合评价意见;

  (二)规划设计环节的成本控制

  1、规划设计单位的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

  1)能由公司内部完成的规划设计工作,应由公司内部自行完成;

  2)需委托设计院进行的规划设计工作,应采取招标方式,择优确定。

  2、总体规划设计方案(必须包括建造成本控制总体目标,即目标成本:详见附录1-目标成本的编制与审核),应首先上报由公司领导牵头组织的“规划设计方案听证会”审查,获通过后方可进入下一设计阶段(如单体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每一阶段都必须要求设计单位出具《设计概(预)算》,并在与上一阶段的概(预)算进行认真分析、比较的基础上,编制我方的《建造成本概(预)算》,确定各成本单项的控制目标,并以此控制下一阶段的设计。

  3、施工图设计合同应具备有关钢筋、混凝土等建材用量要求的条款,并载明:设计单位的《施工图预算》原则上不得突破我方编制的《建造成本预算》。

  4、设计、工程、预算人员应会同监理人员、物业管理人员组成联合小组,对施工图的技术性、安全性、周密性、经济性(包括建成后的物业管理成本、用户使用成本)等进行会审,提出明确的书面审查意见,并督促设计单位进行修正,避免或减少设计不合理甚至失误所造成的投资损失、浪费。

  5、材料设备之品牌/标准、参数的选用应与工程项目的品质、技术要求相匹配,在满足功能的前提下,杜绝质量超标。

  6、对工程之做法应当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对规范、图集的做法进行适当调整,使之更加经济、合理。在设计规划阶段,使这种调整反映到图纸中去。

  (三)招标环节的成本控制

  1、除垄断性质的工程项目外,其它工程的施工或作业单位,不得指定。

  2、主体施工单位的选择,必须采取公开或邀请招标方式进行。

  3、应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审查单位包括工程、预算、财务、设计四大专业人员。

  4、应组织设计、工程、预算、财务四大专业人员联合组成招标工作小组,就招标范围、招标内容、招标条件等进行详细、具体的策划,拟订标书,开展招标活动;对投标单位应就其资质、经济实力、技术力量、以往施工项目和施工管理水平等进行现场考察,提出书面考察意见;对投标情况进行评估,提出书面评估意见。

  5、同等条件下,应尽量选择企业类别或工程类别高而取费较低的单位。

  6、凡一次采购量高于人民币三万元(含三万元)的材料设备、工程造价高于十万元(含十万元)的工程施工必须采用招投标方式。

  7、零星工程应当在两个以上的施工单位中,综合考察其技术力量、报价等进行选择。

  8、垄断性质的工程项目(如水、电、气等)应尽力进行公关协调,最大程度降低造价。

  9、施工合同谈判人员至少应包括工程、预算两方面的专业人员,合同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条件,合同条款及内容概念应清晰,不得因工程紧而不签合同就开工。

  10、开标后,对回标单位进行至少两轮闭门谈判,每次谈判的回复文件必须密封送达(按投标程序处理)。

  11、合同签订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详见附录2:合同审批与签订规定。

  12、应建立健全施工队伍档案,跟踪评估其资信、技术力量等。

  13、对投标人的设备报价不能指定唯一品牌,只能约定为“某某品牌或同等品牌”。也不能指定设备配件或元件,也只能约定为“某某品牌或同等品牌”。

  14、出包工程应严禁擅自转包。

  (四)施工过程的成本控制

  现场签证(洽商及设计变更)

  1.现场签证范围项目施工过程中凡是由乙方提出须经甲方现场签认的、引起工程造价变化又不属于包干合同范围的事项及合同明确需现场签证的内容均属于现场签证范围的,可以办理现场签证,包括:工程量增减、材料设备价格变化等。现场签证要反复对照合同及有关文件规定慎重处理。

  2.现场签证审批权限

  一般签证2万元以下(含2万元)项目公司工程部、预算部2—5万元(含5万元)除以上人员签字外,报项目经理或主管副总批准重大签证5—20万元(含20万元)公司分管副总审批20万元以上公司总经理审批

  2.1上述金额范围是指单笔单项变更签证的总金额,不得分笔分项拆分变更签证金额,并报公司审计以备抽审。

  2.2同一单体建筑物每个专业现场签证次数超过10次的,要由提案人写分析报告,报告应至少包含原因、责任人、后续是否还有签证以及减少费用的应对方案,并报公司批准。

  2.3为提高效率,预算部经理、项目经理、公司领导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授权。

  3.现场签证办理

  3.1对现场发生需签证的工程内容,要求提案人详细列明事发原因、签证理由及合同依据。在所需签证工程内容发生前五天内(特殊情况可在事先征得项目经理同意且在所需签证工程内容发生后的当天)一式五份(加盖单位印章)及时上报。

  3.2对涉及隐蔽工程或其它事后无法再现的签证,提案人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业主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和造价人员共同到现场勘查、核定。

  3.3对重大的签证,要求提案人应于施工前7天上报,项目部和监理工程师在接获承包人的申请后三天内就该签证的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上报公司。

  3.4每月10日前,对于截止上月末已完工程但尚未确定最终审定价的签证费用预算,甲、乙双方应进行综合性核对和价格商谈,并形成核对与商谈记录清单。

  4.现场签证的审批

  4.1项目工程部在接到经监理工程师签署处理意见的签证单后,一般工程签证必须有监理公司、项目部现场工程师、预算部经理、工程部经理签字审核、然后报项目经理签批后方可生效。对重大的签证须上报公司主管部门,并经得分管副总经理或公司总经理批准。具体按第2条审批权限执行。

  4.2承包人意见必须由现场专业工程师和项目经理签署;监理公司意见必须由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签署。

  4.3原则上现场签证按量价分离要求进行,即工程量由工程部负责,价款由预算部负责。但如发现量价有重大偏离时,发现方须立即向上一级领导报告,上一级领导作出审查意见。

  4.4项目部在接获承包人呈交的经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的签证单后,一般在5天内(重大签证为10天内)予以批复,并反馈予承包人。

  4.5现场签证没有实施或未全部实施,监理工程师、工程部现场代表应及时注销或按实重新核定该项签证单,并及时通知造价人员。

  4.6办理现场签证要填写现场签证审批单,详见附录3:现场签证审批单。

  5.附则监理工程师及项目职能部门相关人员应认真、仔细、准确、合理地对签证签署意见。尤其是要注意对于承包单位为减项的现场签证要及时办理。如项目部职能部门相关人员发生渎职行为将给予内部处分和相应的罚款,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工程质量与监理

  1、项目开工前,原则上应通过招标方式择优选择具有合法资格与有效资质等级的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与所监理工程的施工单位和供货商无利益关系。

  2、工程质量监控人员应要求监理单位密切配合,严格把关。一旦发现质量事故,必须组织有关部门详细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提交事故情况报告及防患措施,明确事故责任并督促责任单位,按照质检部门认可的书面处理方案予以落实。事故报告与处理方案应一并存档备案。

  3、应特别重视隐蔽工程的监理和验收。隐蔽工程的验收,必须由工程、预算人员联合施工单位、质检部门共同参加并办理书面手续。凡未经验收签证的,应要求施工单位不得隐蔽和进入下道工序施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按顺序进行整理,存入工程技术档案。未经预算人员参与验收的隐蔽工程,在结算时不予计价。

  工程进度款

  1、原则上不向施工单位支付备料款。确需支付者,应不超过工程造价的15%,并在工程进度款支付到工程造价50%时开始抵扣预付备料款。

  2、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应当按下列程序办理:

  1)施工单位按月报送施工进度计划和工程进度完成月报表,见附件4:工程验工计价审批表;

  2)工程、预算部门会同监理人员,对照施工合同及进度计划,审核工程进度内容和完工部位(主体结构及隐蔽工程部分须提供照片)、工程质量证明等资料;

  3)预算部门整理复核工程价值量;

  4)经财务部门审核后按有关批准程序付款并登记付款台帐。

  3、应要求施工单位在我方开户银行开具结算帐户,以便为我方融洽银企关系和监督工程款项的使用提供便利。

  4、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工程造价80%时,原则上应停止付款,预留至少15%工程尾款和5%保修款,以便掌握最终结算主动权。

  (五)工程材料及设备管理

  1、项目开工前,设计或工程管理部门应及时列出所需材料及设备清单,一般按照下列原则决定甲供、甲定乙供和乙供,并在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加以明确:

  2、甲方能找到一级建材市场的、有进口免税计划指标的、有特殊质量要求和价格浮动幅度较大的材料和设备,应实行甲供或甲定乙供,其余实行乙供;

  3、实行甲供或甲定乙供的材料和设备应尽量不支付采购保管费。

  4、应按工程实际进度合理安排采购数量和具体进货时间,防止积压或造成窝工现象。

  5、甲供材料、设备的采购必须进行广泛询价,货比三家,也可在主要设备和大宗建材采购上采用招标方式。在质量、价格、供货时间均能满足要求的前提下,应比照下列条件择优确定供货单位:

  1)能够实行赊销或定金较低的供货商;

  2)愿意以房屋抵材料款,且接受正常楼价的供货商;

  3)能够到现场安装,接受验收合格后再付款的供货商;

  4)售后服务和信誉良好的供货商。

  5)工程管理部门对到货的甲供材料和设备的数量、质量及规格,要当场检查验收并出具检验报告,办理验收手续,妥善保管。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退货并通知财务部拒绝付款。

  6)《采购合同》中必须载明:因供货商供货不及时或质量、数量等问题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造成影响和损失的,供货商必须承担索赔责任。

  7)必须建立健全材料的询价、定价、签约、进货和验收保管相分离的内部牵制制度,不得促成由一人完成材料采购全过程的行为。

  8)对于乙供材料和设备,我方必须按认定的质量及选型,在预算人员控制的价格上限范围内抽取样板,进行封样,并尽量采取我方限价的措施。同时在材料和设备进场时应要求出具检验合格证。

  9)材料的代用应由工程管理部门书面提出,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通过,审算部门同意,领导批准。

  10)甲供材料、设备的结算必须凭供货合同、供货厂家或商检部门的检验合格证和我方工程管理部门的验收检验证明以及结算清单,经审算、财务部门审核无误后,方能办理结算。

  (六)竣工交付环节的成本控制

  1、单项工程和项目竣工应经过自检、复查、验收三个环节才能移交。

  2、设计、工程、审计、预算、销售和物业管理部门必须参加工程结构验收、装修验收及总体验收等,“移交证明书”应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物业公司同时签署。

  3、凡有影响使用功能和安全及不合设计要求的结构部位、安装部位、装饰部位和设备、设施,均应限期整改直到复验合格。因施工单位原因延误工程移交,给我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要按合同追究其责任。

成本管理制度(精简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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