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建设管理制度 篇一
学校建设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与现状
学校作为培养学生的地方,其建设和管理对于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教育质量至关重要。因此,学校建设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对于学校的发展至关重要。本文将探讨学校建设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以及目前存在的问题。
首先,学校建设管理制度的制定可以确保学校的有序发展。学校拥有大量的师生人员,每个人都有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如果没有明确的管理制度,很容易出现混乱和冲突。通过制定管理制度,可以明确每个人的职责和权限,避免决策的混乱和不确定性。同时,学校建设管理制度还可以规范学校内部的各项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其次,学校建设管理制度可以保障学校的教育质量。教育质量是学校的核心竞争力,也是学生和家长选择学校的重要因素。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保证教学过程的规范和质量的提高。例如,制定教师考核和评价制度,可以激励教师积极投入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制定学生管理制度,可以规范学生的行为和学习态度,培养学生良好的素质和习惯。
然而,目前学校建设管理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首先,一些学校对于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并不重视,导致制度的效果不明显。这可能是因为学校领导对于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也可能是因为执行制度的人员素质不高。其次,一些学校的管理制度过于僵化,缺乏灵活性和适应性。学校作为一个组织,需要不断适应和应对外部环境的变化。如果制度过于僵化,就无法及时应对变化,影响学校的发展。
针对以上问题,学校应该重视建设管理制度,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首先,学校领导应该加强对于制度的重要性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全体师生对于制度的认识和执行力度。其次,学校应该建立健全的制度审查和完善制度执行的机制,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同时,学校还应该注重制度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及时进行制度的修订和完善,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
总之,学校建设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对于学校的发展至关重要。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确保学校的有序发展和提高教育质量。然而,目前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学校重视并采取相应措施解决。只有保持制度的有效执行和不断完善,学校才能实现良好的发展和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学校建设管理制度 篇二
学校建设管理制度的设计与实施
学校建设管理制度是学校保障教育质量和提高学校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本文将探讨学校建设管理制度的设计和实施过程。
首先,学校建设管理制度的设计需要明确制度的目标和内容。目标是制度的指导思想和目的,内容是制度的具体规定和要求。目标的确定应该与学校的发展目标和教育理念相一致,内容的制定应该具体明确,包括学校的各项管理工作和教育教学活动。例如,制定教师管理制度时,可以包括教师招聘、考核、培训等方面的规定;制定学生管理制度时,可以包括学生入学、行为规范、奖惩制度等方面的规定。
其次,学校建设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要加强对制度的宣传和培训。制度的实施需要全体师生的理解和支持,所以需要通过各种方式宣传制度的内容和目的,提高全体师生对于制度的认识。同时,还需要对关键岗位的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执行力度。其次,要建立健全的制度执行机制。制度的实施需要有相应的执行机构和人员,他们需要按照制度的规定进行工作,并及时反馈执行情况和问题。学校应该建立制度执行的考核和奖惩机制,激励人员积极履行职责。最后,要及时修订和完善制度。学校是一个活动的组织,需要不断适应和应对变化。如果制度不能及时修订和完善,就会影响学校的发展和管理水平。学校应该定期进行制度的评估和修订,保持制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然而,学校建设管理制度的设计和实施也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首先,学校的规模和复杂性对制度的设计和实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同规模和类型的学校需要制定不同的管理制度,而且学校内部的各个环节和岗位也需要有相应的制度。如何统一各项制度,保持制度的一致性和有效性,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其次,学校建设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长期坚持和不断完善。制度的实施不是一蹴而就的过程,需要长期坚持和监督。同时,制度的修订和完善也需要持续进行,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
综上所述,学校建设管理制度的设计和实施是学校保障教育质量和提高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设计制度需要明确目标和内容,实施制度需要加强宣传和培训,建立制度执行机制,并及时修订和完善制度。然而,制度的设计和实施也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需要学校加以解决。只有保持制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学校才能实现有序发展和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学校建设管理制度 篇三
1、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管理,规范招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水利系统工程建设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2、招标项目:凡是各基层单位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水利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必须进行招标。
3、招标范围:涉及防洪、排涝、灌溉、水力发电、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4、规模标准: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5—20万元的各类项目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
5、凡是够招标条件工程项目必须由有资质的招投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
6、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项目的招标准备工作由项目实施基层单位具体负责。
7、水利局负责管理全系统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邀请县监察、计划、财政、审计部门等全程行政监督。
8、项目的招标必须成立招标领导小组,由局一名主管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招标事宜。
9、各项目实施单位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编制招投标实施方案,报有关部门审批。并向水利局提交备案的招投标报告。
10、水利局组织人员监督开标、评标、定标等活动。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立即责令改正,必要时可做出包括暂停开标或评标以及宣布开标、评标结果无效的决定,对违法的中标结果予以否决。
11、本制度从20xx年1月5日起执行。
学校建设管理制度 篇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学校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工作程序,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学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建设项目,是指学校利用专项资金、历年结余资金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上进行改善设施功能等的改建、改造和维修工程(以下简称“建设项目”)。
第三条建设项目的管理原则:
(一)科学决策原则。建设规划、建设项目实施中的重大事项,应严格执行学校的“三重一大”制度。
(二)程序规范原则。建立完善的项目建设组织机构,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规划论证、后设计施工。
(三)合理设计原则。根据建设项目的功能需求和建设标准要求,加强设计管理,做到合理设计。
(四)计划管理原则。已确定投资计划的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计划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总投资组织实施,做好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
(五)权责一致原则。建立多层级的责任人,相关责任人承担与其决策、执行、监督行为对应一致的责任。
(六)运行公开原则。建设项目管理情况应当作为校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接受广大教职员工的监督。
(七)质量第一原则。所有参与管理的部门应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总务处应监管参建单位负责,确保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学校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度,学校主要领导对项目建设负总责,分管校领导对相关工作负领导责任,总务处、财务、党支部等相关部门对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资金管理、审计监督、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
第五条校务会是学校建设项目重大事项和重要管理制度的决策机构。根据学校有关“三重一大”制度规定,对涉及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使用功能和建设标准等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第六条学校大修等重大项目学校设立建设项目领导小组,作为建设项目“三重一大”事项的议事协调机构。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领导和总务处、财务、党支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参加,在教育局基建中心的协助下开展决策前期工作,包括审核项目建设内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等;开展决策后组织、推进工作,包括督促建立确保建设项目顺利进行的工作制度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工作机制。
第七条学校总务处主要职责为:负责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管理,承担建设工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的职责,同时负责安全、环保等的监管。操作流程如下:
1、历年结余资金建设项目的申报和前期准备;
2、编制委托设计和工程预算;
3、协调基建中心办理工程报建手续;
4、执行合同会签制度,加强合同管理;
5、办理工程验收手续、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审计和归档;
6、协助资产管理员完成房屋交付使用;
7、财务人员对资金使用的管控、核算与支付管理。
第八条学校党支部负责处理信访投诉和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其他部门按职能和需要参与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第九条建立建设项目使用部门、组室全过程参加的工作机制。使用部门、组室应委派专人参与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实施管理,具有知情权和建议权。
第三章立项与计划管理
第十条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严格按教育局规定的额度等级报送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批,获得批准后按基建中心要求方可实施。
第十一条学校建设项目应按照教育局主管部门规定流程上报项目申请、初步设计及概算。建设项目可行性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或请基建中心相关人员认证安全建设标准,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要求的前期工作质量和深度。
第十二条总务处负责编制基建年度计划,经校领导审核同意后,由总务处负责按时报教育局审核确定。教育局审定的基建年度计划应根据学校有关“三重一大”制度规定在校务会议上通报。
第十三条总务处应加强投资计划管理,严格执行基建年度投资计划。
第四章项目实施
第十四条达到教育局规定额度的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报建程序,接受地方政府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办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等前期手续,做到合法施工、规范施工。
第十五条招投标的建设项目依法实行工程监理制,依法选择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教育局基建中心和学校总务处应督促工程建设监理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相关文件及合同实施监理。
第十六条学校应严格按批准文件控制项目投资,严禁擅自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建设规模、改变建设用途。
第十七条总务处等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工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工程质量问题调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保证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同时,建设项目应当明确建设项目安全责任人,明确参建各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现场和校园安全。
第十八条总务处等管理部门应加强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加强工程变更签证的管理。
第十九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学校档案室负责校内归档资料的接收和保管。
第二十条建设项目建成后,教育局基建中心和总务处应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和交付学校使用的交接。
第二十一条在建设项目完成工程决算后,资产员负责办理固定资产入账等事项。
第五章资金管理
第二十二条财务室应遵照教育局结算中心的有关要求,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编制,负责年度预算的执行控制、基本建设资金管理与核算工作。
第二十三条建设项目的工程支出应严格按照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支付。
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完成后,基建中心与总务处共同完成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并经符合资质要求的社会中介机构审价。
第六章公开与监督
第二十五条建立健全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平台,畅通教职工知情和参与民主管理的渠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到项目管理的各个环节之中,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十六条各参与管理和监督的部门,应建立起内部控制和内部监督的长效机制,督促参与学校建设项目实施的相关单位和人员,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及部门规定,遵守有关工作纪律,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
第二十七条学校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审计规定。建设项目未经审计,不得进行工程款项的结算。
第七章责任追究
第二十八条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相关工作人员不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的有关规定。对违反学校招投标规定的;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失职渎职的;收受他人好处和贪污贿赂的;截留、挤占、挪用工程建设资金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违反规定造成较为严重的工程质量事故和重大经济损失等的有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对造成损害的,追究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对于因违反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造成较为严重的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经济损失的设计、监理、施工、造价咨询等社会参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取消其在我校承接工程的资格,并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建设项目出现较为严重的工程质量问题,经报校务会议同意成立调查小组。调查小组负责调查工程质量问题,可视性质与情节轻重,提出解决方案以及追究参建单位、校内有关部门和人员相应责任的书面建议报告,报请校务会决定,进一步采取相应措施,对责任者追究相应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校基建领导小组。
学校建设管理制度 篇五
1、为加强和改进学校基建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工作程序,保证工程质量,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2、自筹资金基建工程项目是指学校利用专项资金、年度公用经费、历年结余资金,对学校校舍与配套教育教学设施进行维修、改造的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基建项目”)。
3、基建项目的管理原则:科学决策原则。建设资金、建设项目、施工队伍应严格执行学校的“三重一大”制度;计划管理原则。已确定计划的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计划的时间、内容、投资组织实施,做好项目的安全控制;质量第一原则。参与管理的部门应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确保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
4、基建项目由法人负责制,学校主要领导对项目建设负总责,总务部门对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资金管理、审计归档负责。
5、总务处负责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管理,承担建设工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的职责,同时负责安全、环保等的监管。操作流程如下:项目资金申报;项目设计和工程预算;基建中心办理工程报建;签订合同;项目竣工验收、审计和归档;资金核算与支付管理。
6、基建项目投资总额严格按教育局规定的额度等级报送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批,获得批准后按基建中心要求方可实施。基建项目按照教育局主管部门规定流程上报项目申请、初步设计及概算。建设项目可行性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或请基建中心相关人员认证安全建设标准。
7、总务处负责编制基建年度计划后报校长室,根据学校有关“三重一大”制度规定在校务会议上通报后,报教育局相关部门审核确定。经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学校按基建计划实施。总务处应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基建年度投资预算。
8、达到教育局规定额度的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报建程序,接受基建中心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办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等前期手续,做到合法施工、规范施工。
9、总务部门严格执行工程进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保证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明确建设项目安全责任人,明确参建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现场和校园安全。加强项目的合同管理,基建项目完成及时组织验收。严格执行项目审计规定,未经审计不得进行工程款项的结算。
10、建立起内部控制和内部监督的长效机制,督促参与基建项目实施的部门和人员,认真履行职责、遵守法律法规和部门规定,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
学校建设管理制度 篇六
一、评价内容:
1、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依法执教。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先进文化,不发表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和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论。
2、爱岗敬业,把教育作为神圣的事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静下心来教书,潜下心来育人”。 工作期间不做与教育工作无关之事。
3、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每位学生,对学生教育做到严而有格、严而有度、严而有恒、严而有方。
4、严谨治学,钻研业务。以优质教育为已任,主动学习,主动发展,求真务实,勇于创新,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5、廉洁从教。不乱收费、乱办班,不擅自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及其它商品,不向家长索取钱物,自觉维护教师形象。
6、尊重家长。认真听取和采纳家长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妥善处理学校教师和学生家长之间各种关系。
7、自尊自爱,严于律己。做到言不失师风,仪不失师表,行不失师态,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
8、教师间团结合作,互相尊重,与人为善,积极营造和谐氛围。
9、心系学校,顾全大局,发扬主人翁精神,为学校可持续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与评价方法:
1、考评组由校党政领导、各部门负责人组成,校长任组长。
2、学年末每位教职工根据自己的岗位职责认真总结一年来在各方面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找出差距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3、设立师德师风举报箱,进行家长、学生评议活动。
4、考评组考核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每位教职工客观地给出评语。经认真考核后,按优秀、合格、不合格给出每位教职工的师德师风考核等次,归入个人档案。
三、教职工师德师风评价成绩的作用
1、教职工的师德师风考评结果,根据奖优罚劣原则,在教职工年终考核、职务晋升、评优评模等各方面得到体现。
2、师德师风考评结果要作为教师聘用的重要依据。师德师风考评不及格者不得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