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处罚决定(精选6篇)

时间:2012-07-08 08:38:35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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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处罚决定 篇一

近日,我公司对一名员工做出了处罚决定。经过全面调查和充分讨论,我们认为该员工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给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失和负面影响。因此,我们决定对该员工进行严厉处罚,以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营和良好形象。

首先,让我们了解一下该员工的违规行为。据调查,该员工在工作中存在多次迟到、旷工和擅离职守的情况。这不仅严重影响了工作效率和团队合作,也给其他员工树立了不好的榜样。而且,他还存在着工作态度不端正、不尊重上司和同事的问题,经常对上级指示置若罔闻,甚至公然违抗公司规定。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司的权威和管理秩序。

基于以上事实,我们决定对该员工进行一系列处罚措施。首先,他将被取消所有的奖励和加薪机会,包括年度绩效奖金和晋升机会。其次,他将被降为普通员工,并暂停一段时间的晋升和培训机会。此外,我们还将对他进行严厉的警告,并要求他进行书面检讨,对自己的错误进行深刻反思。最后,如果他在今后的工作中再次出现类似的违规行为,我们将考虑解雇他的可能性。

我们希望通过这次处罚决定,给员工们树立一个明确的榜样,告诉他们公司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的坚决态度。同时,我们也希望该员工能够从这次处罚中吸取教训,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主动改正。我们相信,只有通过这种严厉的处罚措施,才能让公司的管理更加严谨,员工的工作更加规范,从而实现公司的长期发展目标。

公司处罚决定 篇二

在公司的管理中,偶尔会出现员工违规行为的情况。为了维护公司的正常运作和员工的职业道德,我们不得不做出相应的处罚决定。然而,处罚决定不仅仅是一种惩罚,更是一种教育和警示。通过合理的处罚措施,我们希望能够引导员工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主动改正。

对于公司处罚决定的执行,我们始终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做出处罚决定之前,我们会进行全面的调查和充分的听证,确保对员工的处罚是有据可依的。同时,我们也会尊重员工的权益,给予他们合理的申诉和辩护的机会。这样,不仅可以保证处罚决定的公正性,也能够增强员工对公司管理的信任和认同。

在选择处罚措施时,我们注重的不仅仅是惩罚,更是教育和改正。我们会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和员工的表现,综合考虑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有时,我们会选择口头警告或书面通报,希望通过这种方式让员工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承诺改正。有时,我们会采取一定的经济惩罚,以警示员工不要再次违规。当然,在一些极端情况下,我们也会考虑解雇员工,以维护公司和其他员工的权益。

总之,公司处罚决定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管理工作。通过合理的处罚措施,我们可以维护公司的正常运作和良好形象,也可以引导员工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同时,我们也希望员工能够从处罚中吸取教训,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主动改正。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实现公司的长期发展目标,建立一个和谐、高效的工作环境。

公司处罚决定 篇三

  XXXX年XX月X日,公司XX制造部发生蒸镀掉锅事故,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经查,此次事故系人为失误所导致。为了规范员工生产行为,提高员工作业责任意识,根据公司《奖惩管理制度》,现决定对以下人员进行处罚,以赔偿公司所遭受的损失。

  此次事故责任人及赔偿金额如下:

  1. 事故直接责任人XXX,200元;

  2. 事故间接责任人XXX、XXX,各100元;

  3. XX经理、XX副经理对事故负有领导管理责任,各50元。 望各位同事引以为戒,特此通知。

  XXXXXX有限公司

公司处罚决定 篇四

  因近期我公司车间生产的产品,废品比率比较高,严重影响我公司产品总的合格率,极大的增加了公司成本,大大降低了公司的利润。

  原因主要是车间员工在工作过程中,职责心不够,质量意识大大缺乏,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公司决定给予车间罚款300元,以示警戒。

  期望所有员工要认真工作,个性是要提高质量意识,增强职责心,工厂有了利润,我们才会有好的生活,若再出现此类事件,公司将会严肃处理。

  部门名

  日期

公司处罚决定 篇五

  【决定书一】:建设

xx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负责监理的东方明珠二期B1号楼工程,由森源实业(随州)有限公司投资兴建,湖北三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地址位于明珠路北侧。在该项目施工过程中,你公司未按监理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理,导致一层柱砼存在严重质量缺陷的行为发生。

  20xx年12月10日,市质安站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发现一层柱存在质量问题,当即下达了责令停工整改通知书,告知你公司一层柱砼下部存在大量蜂窝、孔洞、露筋的现象,要求立即停工整改。其行为已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12月27日,我委依法立案查处。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第七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令停止执业1年;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以内不予注册”的规定,本机关责令你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你公司给予警告、对总监理工程师责令停止执业1年的行政处罚。

  如你公司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随州市人民政府或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三个月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xx年1月20日

  【决定书二】:环境

  被处罚单位:xx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建派

  地 址:xx市长寿经开区钢城大道1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50xx000xxxx46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202xx596-5

  一、环境违法事实、证据和陈述申辩(听证)意见、采纳情况及裁量理由

  经调查核实,xx股份有限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根据渝环(监)字〔20xx〕第WZD10号、第WZD19号自动监测报告显示,该公司1号烧结烟囱排口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于20xx年12月19日11时至16时、21日6时至9时、22日11时至17时(20时至23时)、23日1时至9时等时段连续超过《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2-20xx)情况,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0.72倍、0.17倍、1.47倍、1.52倍。

  有下列证据为证:

  1.《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2-20xx)。证明xx股份有限公司1号烧结烟囱排口二氧化硫排放浓度限值为200毫克/立方米。

  2.《xx市环境监测中心监测报告》(渝环(监)字[20xx]第259-ZXQ号)。证明xx股份有限公司1号烧结烟囱排口废气自动监测系统20xx年第四季度比对监测合格,自动监测设施运行正常。

  3.《xx市环境监测中心自动监测报告》(渝环(监)字〔20xx〕第WZD10号、第WZD19号)。证明xx股份有限公司1号烧结烟囱排口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于20xx年12月19日11时至16时、21日6时至9时、22日11时至17时(20时至23时)、23日1时至9时超过国家规定标准,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0.72倍、0.17倍、1.47倍、1.52倍。

  4.《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实施该违法行为的责任主体是xx股份有限公司。

  xx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其污染物排放浓度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规定。

  xx市环境监察总队于20xx年2月13日向xx股份有限公司邮寄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渝环监告〔20xx〕60号),告知陈述申辩权和听证申请权。xx股份有限公司于20xx年3月2日提交了一份《关于1#烧结机二氧化硫排放超标的申诉报告》,述称:公司通过调阅中控系统和1#烧结机原始数据,发现公司1#烧结机烟气脱硫系统于20xx年12月19日、21日、22日、23日正常运行,均未出现连续超标3小时情况,且平均排放浓度也均未超标,请求免予处罚。

  xx市环境监察总队认为:

  1.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应当协调并重,相互促进,互惠共赢。因此,xx股份有限公司既是发展经济主体又是保护环境主体的企业,在努力创造社会财富、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同时,应当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关于排污许可和达标排放的规定,切实履行保护环境的法定义务。

  2.xx股份有限公司1号烧结烟囱排口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于20xx年12月19日11时至16时、21日6时至9时、22日11时至17时(20时至23时)、23日1时至9时超过国家规定标准,构成超标排污的违法行为,应当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xx股份有限公司1号烧结烟囱排口废气自动监测系统20xx年第四季度比对监测合格,且环保部门未接到该公司及其运维公司有关自动监测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报告,证明该公司自动监测设施运行正常。对该公司12月19日、21日、22日、23日的自动监测数据,xx市环境监察总队和xx市环境监测中心均进行了核实,数据真实有效,是法定的行政执法依据。企业中控室数据由企业自行运行维护,不能作为执法依据。故对xx股份有限公司免予处罚的请求不予采纳。

  3.我市正在实施环保 “五大行动”,努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本市一切排污单位都因此负有重大而不可推卸的责任。xx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次处罚后应当引以为戒,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同时加强管理,落实各项措施,杜绝违法行为再次发生,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二、行政处罚依据及其履行方式和期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向大气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应当限期治理,并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xx市环境监察总队决定对xx股份有限公司予以如下行政处罚:

  对上述4起环境违法行为分别处伍万元、壹万元、伍万元、壹拾万元罚款,共贰拾壹万元整。

  罚款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指定银行。缴款时,请将《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一式三联一起交给银行工作人员做账。缴款完毕后请与xx市环境监察总队法规处联系(联系电话:89188806),罚款到账后将银行返还的第一联“回单”交回结案,同时换取“收据”联。

  逾期如不缴纳,xx市环境监察总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xx市环境保护局申请复议,也可在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xx市环境监察总队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xx市环境监察总队

  20xx年4月xx日

公司处罚决定 篇六

  当事人:xx数控工具有限公司;住所:xx市工业城;法定代表人:赵xx;公司类型: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数控工具加工、销售;注册号:3310xx00168183(1/1)。

  20xx年11月27日,本局行政执法人员对xx数控工具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该公司涉嫌未按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此作出限期整改要求,并对该公司涉嫌违法行为于20xx年11月27日进行立案调查。

  经过调查取证,本局查明以下事实:

  被处罚单位存在未按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违法行为。

  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证实:

  1.被处罚单位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证明其是合法的主体经营单位,具有民事行为主体资格。

  2.本局执法人员在20xx年11月27日检查时制作并经法定代表人任思成签字确认的《现场检查记录》及《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证明被处罚单位存在未按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事实。

  3.本局执法人员在20xx年11月27日对该厂法人代表赵益富,管理人员林佳询问制作的询问笔录,证明被处罚单位存在未按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事实。

  上述证据相互印证,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

  20xx年12月16日,本局依法向被处罚单位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温安监管罚告〔20xx〕xx1号),告知其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具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向本局提出陈述、申辩要求。

  本局认为,浙江省中鸿数控工具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其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八条之规定。

  鉴于被处罚单位在本局发出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之后,及时组织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积极整改,主动消除了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符合《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五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具有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

  被处罚单位未按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导致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得不到及时整改。为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被处罚单位的安全生产法制意识,应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六)项和相关自由裁量标准,结合《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五条有关从轻处罚情形,决定对xx数控工具有限公司司处罚款三千七百五十元的行政处罚。

  被处罚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邮政储蓄银行xx分行缴纳罚款,逾期未缴纳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xx市人民政府或者台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xx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附件:本处罚决定书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条文

  xx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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