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篇一
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的制定旨在规范学院的招生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得以贯彻。本章程明确了学院招生的基本条件、招生政策以及招生程序,为广大考生提供了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
首先,学院招生章程明确了招生的基本条件。根据学院的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招生条件主要包括高中毕业或与高中同等学力的考生,并按照国家的招生政策进行录取。同时,学院还要求考生具备一定的身体条件,以确保学生能够适应农业科技职业学院的学习和实践要求。
其次,招生章程明确了学院的招生政策。学院坚持以培养应用型、技能型人才为目标,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因此,在招生政策上,学院将优先考虑具备农业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考生。此外,学院还鼓励优秀的农村学生报考,并提供相应的奖励政策,以促进农业科技的发展。
招生章程还明确了招生程序。学院将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录取方式进行招生,同时也将考虑通过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等形式来全面评估考生的综合素质。招生程序将严格按照国家的招生政策和相关规定进行,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此外,招生章程还规定了学院对考生的待遇和权益保障。学院将为每位考生提供公平的竞争机会,并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对考生的录取、奖学金和就业等问题进行公正处理。同时,学院也将加强对考生权益的宣传和保护工作,确保考生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总之,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的制定为学院的招生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导,确保了招生工作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学院将严格按照章程的规定进行招生工作,为广大考生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培养更多优秀的农业科技人才。同时,学院也将不断完善章程,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和学生的培养要求。
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篇三
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的制定是为了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的公平性和公正性,为学生提供公平的接受教育的机会。该章程的制定不仅是学院招生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学院办学理念和教育质量的体现。
首先,该章程明确了招生的基本原则。学院将依法依规招生,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要求,注重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学院将为每一位有志于农业科技职业教育的学生提供平等、公正的报考机会。
其次,该章程规定了招生的程序和流程。学院将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包括网上招生平台、招生宣传、招生咨询等。学生可根据招生信息进行报名,学院将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筛选和审核,并进行面试、体检等环节的评估。最终,学院将根据综合评价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并通过公示的方式公布录取名单。
此外,该章程还规定了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学院将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教育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学院的办学特色和发展需求,确定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招生政策包括招生对象、招生计划、招生条件等方面的规定;录取标准则是根据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综合考虑考生的成绩、面试表现、体检结果等方面的综合评价,进行录取。
最后,该章程还规定了学院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学院将建立健全招生工作的监督机制,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和指导,确保招生工作的规范和公正。学院还将建立学生投诉渠道,接受学生和社会的监督,及时解决招生工作中的问题和纠纷。
综上所述,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的制定是为了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性和公正性,保障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学院将始终坚持依法依规招生,并不断完善招生工作的机制和制度,为学生提供高质量的教育资源和良好的学习环境。
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篇四
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篇五
(国颁代码12965)
一、办学性质及层次:
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隶属成都市人民政府的公办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二、办学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德通桥392号;
三、录取规则:
1、录取对象为报考我院并符合各省市自治区教育厅、考试院录取条件的考生,调档比例为105 %以内。
2、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对非第一志愿报考考生的投挡,我院执行考生所在地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已投档到我院的非第一志愿考生只能录取到一志愿未满额的专业。
3、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考生按照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设专业级差;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4、 按照考生志愿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退档。
5、 艺术类专业不举行加试,按照艺术考试成绩与文化成绩之和排序择优录取。
6、 我院执行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7、我院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填报志愿时,须慎重。
8、填报我院建筑装饰工程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园林工程技术专业的学生最好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
9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院执行教育部、 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10、旅游管理专业建议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性疾病的考生方可填报;身高低于 1.58米的女生、身高低于1.68米的男生因就业原因不宜填报该专业。
11、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12、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按照属地化原则,我院按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杂费。
四、学生奖、贷、助学金措施
学院设有各种奖学金、助学金,按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定章程执行,对贫困生实行资助、补贴或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8-82732146 028-82732733。
传真:028-82731147。
学院网站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