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治安管理制度 篇一
学校治安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与挑战
学校治安管理制度是为了维护校园安全和学生身心健康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它对于学校来说至关重要,因为一个安全的学习环境是学生学习的基础,也是家长放心送孩子上学的保障。然而,学校治安管理制度面临着一些挑战,需要不断完善和适应变化的需求。
首先,学校治安管理制度需要与时俱进,适应社会的变化。随着社会的发展,新的安全问题和挑战不断出现。例如,网络安全问题的出现给学校的治安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学校需要及时跟进社会的变化,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来保护学生的网络安全。
其次,学校治安管理制度需要注重预防和教育。预防是最好的治安管理方式,学校应该加强预防工作,提前发现和解决潜在的安全隐患。例如,学校可以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此外,学校还可以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培训,提高他们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另外,学校治安管理制度需要与家庭和社会协同合作。学校治安管理不仅仅是学校内部的事情,它需要家庭和社会的共同努力。学校应该与家长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及时了解学生在家庭中的情况和问题,共同解决学生的安全隐患。同时,学校也应该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管理工作,与社区、警察等相关部门合作,共同维护学校的安全。
最后,学校治安管理制度需要注重合理的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当学生违反治安管理制度时,学校需要进行适当的纪律处分。然而,单纯的惩罚并不能解决问题,学校还需要进行教育和帮助,引导学生认识错误并改正。学校可以通过开展心理咨询、组织安全教育活动等方式来帮助学生重新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综上所述,学校治安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对于学校和学生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然而,学校治安管理制度也面临一些挑战,需要不断完善和适应变化的需求。只有不断努力,学校才能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学习环境,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学校治安管理制度 篇二
学校治安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实施
学校治安管理制度是为了维护学校的安全和秩序,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学校治安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需要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学校需要明确治安管理的目标和原则。学校治安管理的目标是为了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学习环境,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学校治安管理的原则是依法治校、预防为主、惩罚与教育相结合。明确了治安管理的目标和原则,有助于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和措施。
其次,学校需要制定具体的治安管理规章制度。治安管理规章制度是学校治安管理的基础和依据,它规定了学校的治安管理制度、学生的行为规范和违纪处分等内容。制定治安管理规章制度需要综合考虑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学生的需求,确保规章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第三,学校需要建立健全的治安管理组织机构。治安管理组织机构是学校治安管理的重要保障,它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治安管理工作。学校可以设立治安管理委员会或安全保卫处等机构,明确各职责和权限,确保治安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另外,学校还需要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宣传和教育是学校治安管理的重要手段,它可以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学校可以通过举办讲座、开展安全教育活动等方式,向学生传达治安管理的重要性和要求。
最后,学校需要加强监督和评估工作。监督和评估是学校治安管理的重要环节,它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治安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学校可以通过定期检查、评估和听取意见等方式,对治安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工作。
综上所述,学校治安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是一个复杂而系统的工作。它需要学校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和积极参与,也需要学校与家庭、社会的协同合作。只有建立了科学完善的治安管理制度,才能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学习环境,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学校治安管理制度 篇三
1、进入校园的外来人员须出示相关证件,经门卫查验登记和值班人员同意,方可进入。未经同意者,不得进入。
2、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不得超速行驶,上课期间,禁止按喇叭。所有车辆必须按指定停放地点停放整齐,不得乱停乱放。
3、校园内禁止摆摊设点,禁止贩卖、观看、复制、传播反动、淫秽书刊和声像制品,禁止非法组织活动和出版非法刊物。
4、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禁止在校园内张贴大小字报。告示、通知、启事、广告、海报等应张贴在学院指定的宣传栏内。
5、禁止在校园内赌博、抽游烟、酗洒、打架等扰乱校园治安的行为;防止盗窃、破坏、流氓滋扰等违法犯罪行为。
6、在校园内举行文化、体育、娱乐等大型人员聚集活动,主办部门须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并报保卫部门批准。不得干扰学院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7、校园内禁止大声喧哗、起哄、吵闹,不得敲、砸物品,不得乱扔、乱吐、乱倒垃圾。
8、所有人员有义务爱护公共财物,严禁破坏消防设施。
9、严禁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进入校园和在校园内佩带管制刀具。发现校园内有被管制刀具,保卫人员有权查禁。
10、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严禁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
学校治安管理制度 篇四
一 、总则:
为了加强学校治安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学校治安管理以预防为主,确保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各科室和全校师生员工自觉遵守本制度。
二、治安管理责任部门:
1、学校保卫科是学校治安管理的责任部门,有权处理学校内部发生的一般治安事件和协助公安部门处理学校发生的一切重大事件。
2、协助和配合公安部门对全校师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保密和以防盗,防爆,防毒为中心的安全知识教育。
3、负责对全校保卫人员各岗位值班人员进行安全保卫工作的指导,教育和业务的领导,组织、安排并经常性的检查治安,消防,值班等各项有关制度的落实和实施情况。
4、每个学期对全校治安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每个学年进行全面治安工作总结和评价,并向学校领导汇报,并提出有关建议和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
三、治安管理:
1、保卫科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全校治安,执行治安管理职责(另见治安管理岗位职责),对保卫科科长负责。
2、治安管理人员有权对全校一般治安问题进行处理和向有关科室提出处理意见,整改建议,有权对有关人员进行查问,并做出查问笔录。
3、全校师生员工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积极维护学校安全,爱护公共财物和公共设施,不得损毁和破坏,不得盗窃公私财物。
4、校内不准以任何形式进行赌博,打架,斗殴,辱骂,诽谤他人等扰乱公共秩序,不得组织或参加任何非法组织,非法活动,取消学生自发组织的一切所谓哥们组织,不准参与反动活动。
5、维护校内教学,工作,生活秩序,不得无理取闹,起哄,妨碍公务,侵犯人权和支持,包庇任何危害学校内部治安秩序的行为。
6、末经允许,不得占有或挪用公共财物,不得损毁,跨越学校围墙,不得在围墙下堆放杂物,不是擅自槌学校的门窗。
7、自觉检举揭发坏人坏事,同违法纪罪分子作斗争,发现案件灾害事故要保护现场,及时报告,不得报假案,不得伪造现场。
四、治安责任书的签订:
1、保卫科每一年与全校各个科室签订治安责任书,加强学校内部治安管理层层负责。
2、治安责任书完成情况,作为年终评比先进科室和主管科室,年终评比先进的必备条件之一,全年本科室管理无案件,无违法犯罪,无事故,成绩显著,可评为安全先进科室,由学校发给科室安全先进奖励。
3、科室因管理不善造成本科室所管范围发生重大治安案件,本科室主管科长,当年不得评为任何先进,性质严重的按有关法规执行。
五、重点保卫区域划定:
1、学校财务室。
2、语音室微机室。
3、实验室。
六、门卫会客管理:
1、门卫人员必须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坚守岗位,礼貌待人,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做到门岗时刻不离人,来人来车验证登记。来客登记,离校销号。
2、学生一律佩戴学生证,平时出入校门凭学生证出入校门。
3、门卫人员有权就进出学校大门的物资,物件或其它财物进行合法检查,有关人员应自觉接受检查。
4、外来摊贩,外来人员一律禁止进入校内摆摊或推销物品,禁止外校人员在校内嘻闹,打架等,集体到学校搞任何活动必须经校领导同意,并持有关证件。
5、上课和自习时间不准探访学生,探访学生一般在值班室进行,无特殊情况,探望完毕即离开学校。
6、外出人员应在规定的锁门时间前回校,超时返校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开门,采取不正当手段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后果自负。
七、大型活动场所集合管理:
1、学校会议室是学生活动的大型场所,若搞大型活动,除举办科室应加强管理外,学校保卫科应派1至2名保卫人员在场,负责场内治安和突发事件。
2、活动场所保卫人员应时时提高警惕,如发现事故,应即时通知举办负责人,应即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进行疏散。
3、保卫人员应配合举办科室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会议制度进行检查,严禁在场内吸烟,打闹,外校人员末经邀请不得进入场内。
4、在活动前和活动结束后,保卫人员应对场内及时疏散通道进行检查,以避免各类事故安全隐患。
八、值班管理:
1、由学校保卫科承担全校节假日及正常时间的值班任务,每学期开学后,保卫科应安排值班名单并上报,值班执行轮流值班查巡任务,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2、总值班实行“值班日责任制”制度,值班人员要对当日学校的安全负责,并有权处理学校发生的各种纠纷和突发事件。
3 、学校保卫科应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健全各种值班保卫制度,学校领导和各科室应大力支持配合保卫值班人员的工作。
九、奖励与处罚:
1、凡执行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于表彰和奖励:
(1)及时发现并排除,制止破坏事故者。
(2)配合保卫科及公安部门查破案件有功者。
(3)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为查破案件提供线索者。
(4)敢于与坏人坏事 作斗争,维护内部治安秩序有功者。
(5)模范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对学校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提出重要合理化建议者。
2、违反本制度,尚未触犯刑法,不构成犯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行政处分或交由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实施处罚,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法律责任。
学校治安管理制度 篇五
第一条为优化育人环境,加强校园治安管理,维护教学、科研、生活秩序和安定团结的局面,根据《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类人员、车辆、物资进出校园应主动出示相应证件、证明,经门卫审验、办理手续后方可通行;严禁任何人员爬越围墙(栏)、翻越校门,或将物资掷出校园。
第三条在校园内,师生员工或校园保安都有权对可疑人员进行问询;被查人员须接受问询,如实讲明情况。
第四条师生员工应当严格按照学校的安排进行教学、科研、生活和其他活动。任何人员不得在校园内从事破坏学校正常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的活动。
第五条在校园内,严禁寻衅滋事、打架斗殴、酗酒、赌博、流氓、偷窃、起哄闹事、摔砸物品、损坏公物及封建迷信等违纪违法行为;严禁在校园内豢养猫、狗等宠物;校园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第六条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或同意,任何人员不得在校园内摆摊设点经商、不得对校外人员开设诸如文娱、体育培训、文化补习、业务训练等活动;也不准擅自主办接洽校外人员来校演讲、文娱、体育、竞赛等活动。
第七条凡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大型文娱、体育、集会或对外开放性活动,主办单位须事先到保卫处备案,按照“谁主管(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安全工作,维护好现场秩序。
第八条告示、通知、启事、广告等,应当张贴或悬挂在学校指定或者许可的地点。禁止随意张贴或散发宣传品、印刷品,未经保卫处同意,将予以没收。
第九条禁止任何人员在教学区、办公区以及学生组团内摆摊设点、流动叫卖。未经保卫处同意,任何人员和商家不得在校园内设立临时摊点和推销商品。长期驻校商业网点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定规范经营。
第十条对违反校园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等处理,触犯法律的交公安机关处理;对维护学校治安安全工作做出贡献者给予表扬或奖励。
学校治安管理制度 篇六
一、学校成立安全保卫组,各班成立安全保卫小组,在学校安全文明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工作。负责抓好全校的治安保卫工作,保护全校师生的利益。
二、保卫室每天二十四小时安排有人员值班,并加强巡查护校,值日教师应积极配合。节假日及其他重要时期,安全保卫组安排专人值班巡逻,值班人员应尽职尽责,确保学校公私财产免受损失。
三、学生进出校门,必须佩戴校徽。
四、来访来客要到保卫室登记。学生来客不准在学生宿舍留宿,确因情况特殊,必须事先向安全保卫组报告。
五、教室、宿舍、饭堂及其他重要场所,应按统一规定时间关锁,任何人不许用非法手段进入。
六、发现陌生人在校内活动,要进行查问;发现行迹可疑者,应及时向安全保卫组报告。
七、严禁一切不安全行为,不准在教室、宿舍生火,不准乱动各种电器设备,不准将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带进公共场所,不准爬越攀登危险物,不准逞强斗殴,不准单独游泳,不准抛掷硬物,不准在校内打枪、放弹弓、放爆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