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工作制度(通用6篇)

时间:2014-08-08 08:45:41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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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篇一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的重要性及实施

学校是孩子们学习和成长的地方,保障学校的安全是学校管理者的首要任务。为了确保学生、教职员工和校园环境的安全,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应该得到充分的重视和实施。本文将重点介绍学校安全工作制度的重要性及如何实施。

首先,学校安全工作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学校是一个集众多师生于一体的场所,人员众多,活动频繁,因此安全问题容易发生。学校安全工作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预防和应对各类安全风险,保障师生的身体和财产安全。同时,学校安全工作制度的完善也是学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保障,只有在安全的环境中,学生才能更好地学习和成长。

其次,学校安全工作制度的实施需要多方共同参与。学校管理者应该制定明确的安全工作制度,包括安全责任、安全流程、安全设施等方面的要求。同时,教职员工应该积极参与安全工作,了解并遵守学校的安全制度,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定。家长也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参与者,他们应该积极配合学校的安全工作,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

再次,学校安全工作制度的实施需要不断的监督和改进。学校管理者应该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定期检查和评估学校的安全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同时,学校应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推动学校安全工作的改进和提升。

最后,学校安全工作制度的实施需要注重宣传和培训。学校管理者应该加强对安全制度的宣传,让师生和家长都了解学校的安全规定和要求。同时,学校应该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综上所述,学校安全工作制度的实施对于保障学校的安全至关重要。学校管理者应该重视安全工作,制定明确的安全制度,并与教职员工和家长共同参与安全工作。同时,学校应该加强监督和改进,注重宣传和培训,确保学校的安全工作不断提升。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为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学习环境。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篇二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的优势及问题与对策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是保障学校安全的重要手段,它能够规范学校安全管理行为,提供有力的保障。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学校安全工作制度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本文将重点介绍学校安全工作制度的优势及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首先,学校安全工作制度的优势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学校安全工作制度能够明确学校管理者和教职员工的安全责任,规范他们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其次,学校安全工作制度能够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流程和措施,确保安全工作的系统性和有效性。再次,学校安全工作制度能够提供法律依据,保障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然而,学校安全工作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首先,学校安全工作制度的制定和执行缺乏科学性和系统性,往往只是形式上的规定,缺乏实质性的内容和操作指导。其次,学校安全工作制度的宣传和培训不够到位,导致师生和家长对安全工作的了解和参与度不高。再次,学校安全工作制度的监督和评估不够严格,存在着监管不力和问题发现不及时的情况。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应该采取相应的对策。首先,学校管理者应该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制度的制定和执行,确保其科学性和系统性。可以借鉴其他学校的经验,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制度。其次,学校应该加强对安全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师生和家长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如举办安全讲座、组织演练等,增加安全知识的普及和学习机会。再次,学校应该建立健全的安全监督机制,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综上所述,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在保障学校安全方面具有重要的优势。然而,学校安全工作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我们采取相应的对策加以解决。只有不断完善学校安全工作制度,提高其科学性和有效性,我们才能够真正实现学校安全工作的目标。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篇三

  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增强其安全防护意识,使其掌握必要的自救自护技能;及时排除学校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防范措施,切实降低事故发生率;依法处理学校发生的各类突发事故。学校安全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群防群治”的方针,坚持“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动与乡、村及派出所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学校安全工作。根据以上任务、方针和原则,根据教育主管部门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定期组织全体师生学习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以及教育主管部门有关学校安全工作文件,增强其安全防护意识,杜绝伤亡事故发生。

  二、学校成立安全领导小组,校长负总责,具体工作由总务主任分工负责,成员由值班人员、值周教师及班主任组成,根据学校安全责任书中具体要求做好工作。

  三、值班教师负责日常护校工作,按时开关校门,经常巡视校园及周边,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如果由于擅离职守造成经济损失的,要照价赔偿,并且要以经济损失10%的金额进行处罚。若坚守岗位造成的经济损失另行处理。

  四、值周领导、教师务必于上课前三十分钟到校履行职责,负责本周的作息时间、升降旗、卫生工作、校园内偶发事件。每天放学督促学生整队离开校园,检查教室是否关好锁好,是否有学生逗留。课间及课外活动巡视管理学生,防止学生伤亡事故发生。对进入校内的闲杂人员要及时询问,督促其离开校园,如不按规定操作,出现校园安全事故,应负主要责任。每周在升旗活动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五、班主任要经常性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和自我防范意识的教育,活动内容有记载有资料;对中途离校或当日不到校的学生要及时追踪了解,家长取得联系;经常性的检查门、窗、桌、凳、玻璃,电源等是否存在不安全隐患,遇到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理;中午、下午放学要组织本班学生关好教室门窗,送学生安全离校;教育学生不要吃过期或有毒食物;做好本班学生传染病、流行病的预防和报告工作;做好灾害性天气时学生离校回家工作;每月将安全排查月报表上交工会处。

  六、上课教师每天上课时检查学生是否到齐,对缺席学生要询问原因,及时协同班主任做好处理工作;在班主任请假期间在该班 任语、数课的教师为代理班主任,责任同班主任安全责任内容相同。

  七、幼儿教师负责好幼儿在校期间的一切活动,及时了解幼儿身体状况,每天所吃零食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遇到灾害性天气,协同家长使幼儿安全回家;对幼儿园内设施要经常检查,及时清除不安全因素;幼儿的一切活动必须在教师指导下进行;做好对幼儿安全知识和自我防范意识教育。

  八、总务主任经常检查学校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定期(三周一次)查看校内一切设施消除不安全因素;对校外周边设施每月巡视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建议有关人员和部门,清除不安全因素;掌握校园周边经营摊店情况,是否有不利于学生安全的商品和过期食品出售。

  九、学校每学期安排第一周和第十二周为安全教育周,内容根据季节和实际情况而定,以班级为单位开展活动,必要时请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讲座或观看安全教育录像或图片。

  十、远程教育设备安全防护措施。管理人员,要按程序操作,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值班人员每晚查看两次设备教室门窗是否完好(早晚各一次),如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十一、冬季取暖,值班教师把门头窗开启一定缝隙,防煤气中毒,同时做好防火工作,班主任教育学生注意防火,防煤气中毒,并教给学生一些预防方法及自救常识。

  十二、以上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对于玩忽职守,不负责任造成责任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篇四

  为保证全体住宿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生宿舍安全卫生、健康文明、规范和谐的生活秩序,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1、住宿学生要严格遵守学生宿舍各项管理制度,按时归宿,严禁不请假夜不归宿。

  2、严令禁止打架斗殴,滋事,散布恐慌言论,扰乱学生宿舍管理正常秩序。

  3、学生宿舍禁止私自串宿他舍和私自留宿他人。

  4、住宿学生禁止在宿舍内使用明火,私接电源和使用电器。宿舍内规范配备的照明,电扇及其他电器设施出现故障,住宿生要及时通知宿管员和维修人员,禁止住宿学生擅自处理故障。

  5、维护宿舍周围的消防设施,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宿管员,由专业人员解决。禁止一切破坏消防设施的行为。

  6、自觉维护宿舍内的生活设施、床具等,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宿管人员由专业人员及时维修,禁止在床上打闹,禁止上铺学生在床上进行剧烈活动影响他人或伤及自身。

  7、学生宿舍内禁止携带手机及贵重钱物,贵重钱物自己妥善保管,丢失自负。

  8、学生宿舍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及各种危险品,管制工具、器械进入宿舍。

  9、在突发应急的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刑事案件,住宿生要及时报警,及时通报宿管人员,服从统一指挥,未成年人禁止参与救护。

  违反以上安全管理制度的住宿学生,造成不良后果者,责任自负,触及刑法的交司法部门处理。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篇五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促,强化管理职责,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xx省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xx省学校安全管理办法》、《xx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程》、《达州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程》、《xx县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xx县xx职业技术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安全领导小组”)是学校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总负责,副校长分管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科)综合协调、督促和检查,各处室(部门)结合业务工作具体负责落实的管理责任体制和运行机制,全校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具体落实“管业务必须管业务范围内安全工作”的“一岗双责”要求。

  第三条 全校教职员工必须不断强化安全责任意识,熟悉并掌握学校安全工作政策和安全工作知识,自觉把确保安全的要求融入教学和各项具体管理工作之中。

  第四条 学校安全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落实上级机关关于安全教育、培训、治理、整改等方面的文件、会议等精神。

  (二)负责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督促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三)编制学校安全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部署学校安全工作;

  (四)定期召开安全形势分析会,对学校安全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总结、研究和形势预测,制定校园安全预案;

  (五)妥善处理学校安全事故,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六)负责学校教职员工的教育、培训,组织师生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实效;

  (七)其他涉及学校安全的工作。

  第五条 安全领导小组成员由校级领导和各处室(部门)、各年级组负责人组成。

  (一)校长为组长;

  (二)书记、副校长为副组长(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长为第一副组长);

  (三)成员有:行政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体艺卫处、招生就业处、生产实习处、保卫科、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教科室、工会、女工委、团委等处室(部门)负责人、各年级组长。

  第六条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的安全工作职责:

  (一)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抓好安全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在学校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并严格考核奖惩;

  2.将安全工作与主要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检查考核;

  3.研究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与各处室(部门)、年级组签订安全责任书,指导、督促学校安全工作,组织和领导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制定安全隐患整治措施,实施整治;

  5.组织编制学校安全应急总体预案,并按规定报送备案。指挥事故处置。按规定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或协助抢险救援及相关工作。

  (二)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为具体责任人,具体负责抓好安全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结合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意见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学校安全工作检查方案,并开展安全督查;

  3.按月(季度)分析、研究全县学校安全工作,部署安排学校安全工作任务;

  4.学校发生安全事故时,按规定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或协助抢险救援及相关工作;

  5.负责做好校长委托的其他有关安全的工作;

  (三)学校导班子其他成员以分管业务为职责范围,主动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1.根据上级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学校的具体安排,结合分管工作提出落实意见,把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纳入业务工作统筹安排并考核。

  2.掌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建立健全本处室(部门、年级组)安全工作制度,做好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

  4.指导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总结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

  5.对分管职责内存在的重大隐患必须现场察看,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

  (四)各处室(部门)、各年级组负责人负责职能范围内的相关安全职责,具体如下:

  1.行政办公室:负责安全工作相关文件、信息的对外报送和保密工作;负责职能范围内的各类档案及档案室的安全工作;协调各处室有效开展安全工作,处理相关安全事故;

  2.教务处:负责督促指导全体教师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全校学生和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中的安全管理;督促指导常规性安全工作和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处理相关安全事故;

  3.政教处:负责全校学生的各种违纪违规、打架斗殴的处理;负责班主任、宿舍管理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学生寝室内的安全工作;处理相关安全事故。

  4.总务处:负责督促指导校舍、基建、设施等安全工作;建立校舍、设施隐患台帐;处理相关安全事故;

  5.体艺卫处:负责督促做好体育和艺术教育活动安全工作;做好各种传染性疾病防控工作;做好食堂、小卖部、营养餐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做好学生军训的安全管理工作;处理相关安全事故;

  6.招生就业处:负责督查指导高考、中考、招生方面的安全工作;处理相关安全事故。

  7.生产实习处:负责督促指导各种实验实习活动中的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负责做好各种实验室、实训场、实验设备设施和实验药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特种设备的安全工作;处理相关安全事故;

  8.保卫科: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负责编制学校安全工作计划、起草综合性文件,制定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拟定学校安全工作制度;负责学校安全工作信息的汇总分析,为领导提供基础情况,负责安全事故情况通报及数据发布工作;协调学校各部门迎接安全检查;负责门卫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负责督促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协助校长处理安全事事故;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综合性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9.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督查指导电化教育设备设施及使用的安全工作;负责各计算机室、多媒体室等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学生办理资助材料中的相关安全工作;处理相关安全事故。

  10.教科室:负责督查指导所开展的教育教学研究活动的安全工作;处理相关安全事故。

  11.工会、女工委:负责督查工会会员的安全工作;负责涉及安全的信访工作,负责指导、督促和维护学校政治稳定工作,协调指导、督促涉及校园及周边的WW工作;处理相关安全事故。

  12.团委:负责青年、团员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的各种活动的安全工作;处理相关安全事故。

  第七条 事故处理。

  (一)一般安全事故由分管领导、相关责任处室(部门、年级组)负责处理。相关情况及时通告给校长。

  (二)重(特)大安全事故要按照要求上报教育局,按学校《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依法依规合理妥善处理。

  (三)实行应急处置的“首遇责任”制。全体教职员工在涉及师生伤亡的事故现场,必须承担应急处置的“首遇责任”,要以人为本,协调各方力量,采取措施,尽最大努力,最大程度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损失。

  第八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

  学校安全工作实行分层负责分层考核制,各教职员工对各处室(部门、年级组)负责人负责、各处室(部门、年级组)负责人对分管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对校长负责。校长考核分管领导、分管领导考核各处室(部门、年级组)负责人、处室(部门、年级组)负责人考核教职工。

  建立健全责任倒推追究制。凡发生学校安全责任事故,学校内部实行责任倒推制,当事人、处室(部门、年级组)负责人、分管领导、校长分别为第一、二、三、四责任人;组织开展各类活动,实行部门负责制,“谁审批、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凡发生安全事故,按事故性质,根据“一岗双责”落实责任。由于相关人员未履行应尽职责导致事故发生,或者导致事故损失扩大的,对有关责任人要加重处罚;构成犯罪的,送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篇六

  为了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管理,保护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确保学校校产,校舍安全,特制定安全工作制度。

  1、排好护校值班表,要求护校人员严格按规定时间护校,确保校舍安全,并做好护校记录,有问题及时解决汇报。

  2、定期组织人员检查校舍,有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汇报。

  3、教室的灯头,插座不准学生触摸,应用电教设施时,教师应亲自动手,不能让学生帮忙。

  4、课间活动,体育课间严禁追逐打闹,做危险游戏,玩危险玩具。严禁在任何场合玩火。

  5、不准到深水地方游泳,防止发生溺水事故。

  6、外出时,要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要注意过行人和车辆,放学时要排好路队。

  7、校园内的树木,花草,篮球架等禁止学生攀登。

  8、严禁乱买一些不卫生,不合格的零食,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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