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师奖励制度【精选6篇】

时间:2011-01-03 06:17:32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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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师奖励制度 篇一:激励教师创新与发展

随着教育领域的不断发展,学校教师奖励制度的重要性也逐渐凸显出来。一个良好的奖励制度不仅可以激励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还可以促进教师的个人发展和学校的整体提升。因此,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教师奖励制度是每个学校需要重视的问题。

首先,学校教师奖励制度要注重激励教师的创新能力。教师是学校中最直接面对学生的人群,他们的创新能力直接影响着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学习效果。因此,学校应该设立相关的奖项,来表彰那些在教学实践中具有创新意识和方法的教师。比如,可以设立教学设计大赛,鼓励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积极探索新的教学方式和方法,以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此外,学校还可以设立教育研究项目,鼓励教师深入研究教育领域的新理论和新技术,以促进教育改革和创新。

其次,学校教师奖励制度要关注教师的个人发展。教师是一个专业的职业,他们需要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因此,学校应该设立相关的奖项,鼓励教师参加各类专业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和专业能力。同时,学校还可以设立职称评定制度,为那些具有较高职业素质和教学水平的教师提供晋升的机会。这样不仅可以激励教师的个人发展,也可以提高整个学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最后,学校教师奖励制度要注重公正和公平。教师奖励制度的建立必须要公正、公平、透明,不能存在任何的人为偏好和不合理的规定。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激励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学校的整体发展。因此,学校应该建立一个科学的评价体系,通过多方面的指标来评价教师的教学质量和专业水平。同时,学校还应该建立一个公开透明的评审机制,确保奖励的公正和公平。

总之,学校教师奖励制度的建立对于激励教师的创新与发展至关重要。一个科学合理的奖励制度可以激励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他们的个人发展和学校的整体提升。因此,学校需要重视教师奖励制度的建立,努力营造一个激励教师创新与发展的良好环境。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出更多优秀的人才。

学校教师奖励制度 篇二:构建激励机制 提升教师教学质量

学校教师奖励制度是激励教师教学创新,提升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奖励制度,可以有效激发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在构建学校教师奖励制度时,应注重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要注重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学校应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学评价体系,通过对教师的教学效果和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来确定奖励的对象。评价指标应包括教学效果、学生满意度、教学方法、教学资源的利用等方面,以全面客观的方式评价教师的教学质量。同时,评价结果要及时反馈给教师,帮助他们发现问题并改进教学方法,提升教学水平。

其次,要关注教师的专业发展。学校应该鼓励教师参加各类专业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和专业能力。通过参加培训和交流,教师可以了解最新的教育理论和教学方法,更新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可以设立相应的奖励机制,为参加培训和交流的教师提供奖励,激励他们积极参与专业发展。

再次,要注重教师的教学创新。教师是学校教育改革和创新的重要力量,他们的创新能力直接关系到学校的教学质量和发展。学校应设立相关的奖项,鼓励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积极探索新的教学方式和方法,以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可以组织教学设计大赛、教学研讨会等活动,为教师提供展示和交流的平台,鼓励他们分享教学经验和创新成果。

最后,要注重奖励的公正和公平。学校教师奖励制度的建立必须要公正、公平、透明,不能存在任何的人为偏好和不合理的规定。学校应建立一个公开透明的评审机制,确保奖励的公正和公平。评审过程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评审结果应及时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总之,学校教师奖励制度的建立是提升教师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奖励制度,可以激发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学校应重视教师奖励制度的建设,注重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和专业发展的支持,鼓励教师的教学创新,确保奖励的公正和公平,以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出更多优秀的人才。

学校教师奖励制度 篇三

  为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学校各项工作,学校建立奖励措施如下:

  凡是获得各级教育部门组织的论文评选、科研成果获奖、赛课等,或专业教育教学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科研成果的,或取得各级教育部门、政府表彰的,学校按照下列奖励政策予以一次性奖励,并公开表彰表扬。各项评奖费用自理,获奖(荣誉)或论文发表以证书(或发表专业学术杂志)为准,向学校提供原件予以说明方可享受相应奖励。多人次取得的成果,荣誉以此奖金作为奖金总额,由参与者共同享受,不单独享受。

  正式教育组织、机构论文、评选获奖或在教育类杂志、报纸正式发表奖励发放对照表:

  奖级

  等次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

  一等奖500元200元150元100元

  二等奖300元150元100元50元

  三等奖200元100元80元30元

  优秀奖根据情况酌情奖励。

  正式行文通报表彰、表扬或具备荣誉证书的个人奖励办法:(单项工作集体奖和全面工作集体奖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分管负责人奖励时应比获得相应荣誉的个人奖励高一个奖次。)

  奖级

  等次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

  政府部门政府部门政府部门政府部门

  表彰XX元1500元1000元800元500元150-200元200元80-100元

  表扬1500元800元600元300-500元300元100-150元100元50-80元

  除以上奖励外的各项其它需要奖励的荣誉、成果等,学校根据实际酌情考虑,原则上没有证书、奖状等说明的一律不予以奖励。对含金量高的荣誉、获奖可增加奖励幅度。对科研成果获奖和参加各类赛课获奖的将加大相应的奖励力度。对推荐参加区点赛课或演讲等活动未获奖的同志予以适当的工作奖励(30元以内),以资鼓励。

  对以上奖励办法如有疑问,可向学校行政办咨询,学校校长主持负责解释。

学校教师奖励制度 篇四

  坚持对人机制、激励机制、实绩优先的原则,突出优劳多得,为表彰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业绩突出的教师,不断提升学校品牌,特制订本奖励制度。

  一、单项奖励

  1、奖励项目

  ①辅导学生参赛奖。

  ②学生习作发表辅导奖。

  ③论文(经验)发表奖。

  ④报道奖。

  ⑤教育科研课题奖。

  ⑥满勤奖。

  ⑦参与校本研训活动奖。

  ⑧业务竞赛奖。

  ⑨个人荣誉奖。

  2、说明

  ①团体获奖。获盛市、县奖励给奖,省级双倍取值给奖。

  ②有几个辅导者(作者),成果集体共享(各人所占比例,由行政组酌情审定)。

  ③以上奖励和奖分视当年本校具体情况,再看奖励级别和人数,由行政组集体确定。

  二、教学质量奖

  1、成绩达标奖。

  2、成绩优胜奖。

  三、目标管理奖

  1、方式。依教师德、能、勤、绩四方面的计分分等给奖。

  2、德、能、勤、绩的考评计分依《七星河中心小学教师岗位目标考核细则》相关条款进行。

  四、特殊贡献奖

  以在某领域做出了公认的重大贡献为依据给奖。

  可由行政组加记目标管理分。

  五、说明

  1、各项奖金额,由行政组讨论依实情而定。

  2、本方案由行政组负责解释。

学校教师奖励制度 篇五

  为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全面积提高教学质量,发展学生多元智能,扩大教学成果,特制订教师教学成果奖励制度。

  一、学科教学质量及学科竞赛奖励。

  1、乡质量抽测:按均分进行奖励。(40%+及格率40%+优秀率20%+学生人数权重<以50人为基数>=综合成绩,每超过一百个分点奖励10元,寄宿部超过6个百分点以上计算奖励,不享受寄宿部待遇的老师除外。)

  2、学校质量抽测:

  (1)四、五、六年级语文,寄宿班质量抽测成绩均分高出走读班最高成绩均分2分以上的奖励前两名,第一名奖50元,第二名奖40元,均分多一分加奖10元;走读班成绩均分与寄宿班最低成绩均分比,相差2分范围内(含2分)奖励前两名,第一名奖50元,第二名奖40元,均分多一分加奖10元。四、五、六年级数学,寄宿班质量抽测成绩均分高出走读班最高成绩均分4分以上的奖励前两名,第一名奖50元,第二名奖40元,均分多一分加奖10元;走读班成绩均分与寄宿班最低成绩均分比,相差4分范围内(含4分)奖励前两名,第一名奖50元,第二名奖40元,均分多一分加奖10元。

  (2)一、二、三年级衡量方法与四、五、六年级相同,奖次设:一、二年级奖前两名,三年级寄宿班、走读班各奖前一名。综合科、英语科等学科仿照语、数学科计算方法执行。专职教师所带班级要高出兼职老师所带班级2分,享受寄宿班待遇的要高出走读班5分。

  3、县质量检查:集体获前十名的分别奖500、400、300、280、260、240、200、160、120、100元,个人单项奖100、90、80、70、60、50元。(集体与个人不重奖)市级以上加倍。

  4、学科竞赛:(属闭卷竞赛)获县一、二、三等奖(含选拔参加省竞赛,视县一等奖看待),每生50、30、20元,省竞赛获一、二、三等奖每生奖300、200、100元。以上奖金奖给辅导老师,若各班抽出集训的,辅导老师得奖额的五分之四,任课教师得奖额的五分之一。其它形式竞赛参照体育文艺比赛执行。

  5、单元过关要及时,作为教师业务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改好试卷,填好录分表上交,过关是否及时以查作业批改日期为准可误差2—3天。)

  二、体育与文艺比赛奖励。

  1、乡校团体赛前三名,按50、40、30元奖,未设团体奖的情况下,个人单项奖前三名,按20、15、10元奖(奖给辅导教师)。

  2、县级团体比赛一等奖300(第一名5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个人单项奖按县设奖的奖次进行奖励,最低名次奖5元,每上升一个名次加5元(奖给辅导老师)。

  三、优课评选奖励。

  乡一等奖50元、二等奖30元、三等奖20元,区以上逐级加倍(二、三等不加奖)。

  四、教科研成果奖励。

  1、在正规出版社、报刊社公开出版发表的教育专著、论文、调查报告、研究报告、实验报告、经验报告等。市级报刊每篇100元,省级报刊每篇300元,国家级报刊每篇500元。

  2、在县、市、省、国家级有关部门论文评比中获奖的教育教学论文、调查报告、研究报告、实验报告、经验总结等。县级:一等奖60元,二等奖40元,三等奖20元。市级: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60元。省级: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国家级:一等奖5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300元。

  3、县级以上教育科研机构批准立项的课题、成果鉴定、评审的科研成果等。立项的课题:县级100元,市级200元,省级300元,国家级500元。通过成果鉴定的课题:县级200元,市级500元,省级1000元,国家级XX元。在教科研成果评比中获奖的课题按“第二项论文评比”进行奖励。

  4、乡、校级论文评比中获奖的教育教学论文、经验总结等。一等奖40元,二等奖20元,三等奖10元。

学校教师奖励制度 篇六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建立一个健康的导向和合理的激励机制,来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推动学校可持续发展。特制订本校教师奖惩制度如下:

  一考德(20分)

  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有团结协作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的行为。完成学校分配的任务。计基本分20分。

  本学年内,有下列情形的予以扣分:

  1、无故不参加政治业务学习或校内集体活动的一次扣1分,扣完基本分为止。

  2、乱定学习资料、私自向学生收费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3、歧视差生经查属实一次扣2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作为师德规范不合格处理。

  4、受教体局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

  5、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经查属实一次扣1.5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一票否决)。

  6、推卸教育责任,无故把家长叫到学校告状的。每人次扣2分。

  7、经提醒不服从学校分配的每次扣4分,消极怠工的每次扣1分,未完成学校布置工作任务的每次扣2分。

  二、考能(30分)

  1、学历、计算机、普通话(3分).每一项不达标扣1分。

  2、继续教育(2分)。能按规定要求参加继续教育的记1分。完成作业的记1分.

  3、备课(6分)。以教务处检查结果记分。

  4、上课(8分)。按教学业务能力分成a、b、c三级,a级记8分、b级记7分、c级记6分。

  5、作业批改(4分)。以教务处检查结果记分。

  6、计划总结(2分)。按要求制定教育教学(复习)计划总结得满分,缺一次扣一分,未按要求制定一次扣0.2分。

  7、教师代表学校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比、说课比赛、技能比武、录像课评比。获县级一等奖记1分,二等奖记0.75分,三等奖记0.5分;获市级一等奖记2分,二等奖记1.5分,三等奖记1分;省级及以上记3分。参加其它未经层层选拔,但经学校备案的比赛,按降级减半记分。参加校级比赛获一、二、三等奖的加记0.3、0.2、0.1分,最高分为0.4分。每人只能记一次分。

  8、承担公开课、观摩教学、示范课或专题讲座。校级记0.25分,县级记0.5分,市级记1分,省级记1.5分,全国级记2分。可累计最高分为2分。

  三、考勤(10分)

  全勤记满分。病假每天扣0.4分,事假每天扣0.5分。迟到、早退每次扣0.2分。旷课一节扣0.5分,旷工一天扣5分。病事假必须办理请假手续。法定产假、婚丧假等除外。

  四、考绩(40分)

  1、教育效果(10分)。任教班级学生有违法、严重违纪或重大安全事故,主要责任教师每人扣2-10分,并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其他任课教师每人扣1——2分。

  2、教学效果(30分)。

  (1)、语、数教师期末教学质量检测,平均分获得年级第一、第二、第三者,基础分为25分、24分、23分。(带双课头者取平均分)

  (2)、提高得分。计算公式为(本学期平均分—上学期平均分)x0.2

  (3)、其他教师该项取语数教师平均分。

  (五)附加分

  教育科研(5分)。有论文在省级及以上获得一等奖记2分,二等奖记1.5分,三等奖记1分;市级一等奖记1.5分,二等奖记1分,三等奖记0.5分;县级一等奖记1分,二等奖记0.8分,三等奖记0.6分。发表的论文按同级获奖论文一等奖记分,校刊上发表论文每篇记0.25分,教学设计、教案、教学实录、课件按同级获奖论文减半记分。期末有教育教学研究专题总结的每学期记0.1分。合格课题按同级获奖论文三等奖记分,组长、课题执笔人各得1/2分,其他成员每人记0.1分。同篇论文由2人以上合著,由合著者平均记分。同一内容不重复记分。论文发表指在正式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性刊物上发表。论文获奖指在教育行政部门、教研室、教科所、教育学会(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奖。论文记分应学科对口,教育管理、德育类可记一篇。最高记5分。

  2、辅导学生加分。

  (1)辅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批准的各类竞赛活动。县级竞赛获一等奖记0.3分,二等奖记0.2分,三等奖记0.1分;市级一等奖记0.5分,二等奖记0.3分,三等奖记0.2分;省级一等奖记1分,二等奖记0.5分,三等奖记0.3分;国家级记1.5分。团体、个人不重复记分,有团体的以团体为准加倍记分。参赛奖、纪念奖、鼓励奖、优胜奖等按省、市、县记0.3、0.2、0.1分.最高记3分。

  (2)竞赛的得分由任课教师、班主任与指导教师分配,其中指导教师记50%,50%由班主任和任科教师平均分配(以文字记载为依据),任课教师、班主任加记的累计总分最高为0.5分,不能突破规定分。

  (3)辅导学生作品在正式报刊发表的市级及以上每篇记0.2分。最高分为1分。

  3、为了更好的宣传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情况,每发表一篇报导县级加记0.2分,市级加记0.3分,省级加记0.4分(发表在各级教育网的报道按同级减半记分,最高记0.5分)。校园网上发表按县级减半加分。最高分为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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