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后老师返校通知 篇一
尊敬的老师们:
大家好!暑假即将结束,新学期即将开始,为了更好地迎接新的学年,我校特通知全体教师于8月30日返校报到。以下是有关返校事项的具体安排,请大家务必仔细阅读。
一、报到时间与地点
教师返校报到时间为8月30日上午8:30,请准时前往学校行政楼三楼会议室报到。
二、返校事项
1. 办理相关手续:教师返校后,请前往行政楼三楼会议室,按照学校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包括签到、领取工作证、更新个人信息等。
2. 参加返校会议:返校当天上午9:00,学校将召开返校会议,会议内容包括学校新学年工作计划、教学目标等,请各位老师提前做好准备,积极参与讨论。
3. 教材采购:在返校期间,学校将组织教师进行教材采购,教师们可以提前了解所负责教授的课程教材,并准备好相关资料。
4. 教学准备:返校后,各位老师需要尽快完成新学期教学计划的制定与教材的备课工作,为开学做好充分准备。
三、其他事项
1. 交通安排:返校时请自行安排交通工具,如有需要,学校将提供校车接送服务,请提前联系学校行政办公室。
2. 防疫措施:疫情仍然存在,为了保障师生的健康与安全,请大家注意个人卫生,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并按照学校的防控措施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3. 请假申请: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如期返校,请提前向学校行政办公室请假,并说明请假原因及预计返校时间。
希望各位老师能够准时返校报到,并按照学校的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新学年,新目标,让我们一起努力,为学生的成长与发展贡献我们的力量!谢谢大家!
学校行政办公室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暑假后老师返校通知 篇二
尊敬的教职工:
大家好!暑假即将结束,新学期即将开始,为了确保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我校特通知全体教师于8月30日返校报到。以下是返校事项的具体安排,请大家务必注意。
一、报到时间与地点
教师返校报到时间为8月30日上午8:30,请准时前往学校行政楼三楼会议室报到。
二、返校事项
1. 办理相关手续:返校后,请前往行政楼三楼会议室办理相关手续,包括签到、领取工作证、更新个人信息等。
2. 参加返校会议:返校当天上午9:00,学校将召开返校会议,会议内容包括学校新学年工作计划、教学目标等,请各位老师提前做好准备,积极参与讨论。
3. 教材采购:在返校期间,学校将组织教师进行教材采购,教师们可以提前了解所负责教授的课程教材,并准备好相关资料。
4. 教学准备:返校后,各位老师需要尽快完成新学期教学计划的制定与教材的备课工作,为开学做好充分准备。
三、其他事项
1. 交通安排:返校时请自行安排交通工具,如有需要,学校将提供校车接送服务,请提前联系行政办公室。
2. 防疫措施:疫情仍然存在,为了保障师生的健康与安全,请大家注意个人卫生,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并按照学校的防控措施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3. 请假申请: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如期返校,请提前向行政办公室请假,并说明请假原因及预计返校时间。
希望各位老师能够按时返校报到,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新学年,新起点,让我们携手共进,为学生的成长与发展贡献我们的智慧与力量!谢谢大家!
学校行政办公室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暑假后老师返校通知 篇三
全体教职工:
根据省教育厅、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20XX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部署,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教职工返校上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返校上班时间:
20XX年8月23日
二、返校人员范围:
暑假期间未离开齐齐哈尔市域、从市域外抵返齐已满14天及现居低风险地区的单身公寓住宿教职工,无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新冠肺炎不适症状。
三、返校上班集中核酸检测
检测时间:20XX年8月20日
检测地点:学院卫生所检测点
检测对象:暑假期间未离开齐齐哈尔市域及8月7日前(含7日)返回本市的教职工
检测人员统计上报:各部门严格按照返校人员范围审核并统计参加核酸检测人员,填报《XX部门秋季学期返校教职工核酸检测统计表》(附件1),于8月18日11:00前发送至邮箱XXX。
四、具体要求
1、全体返校教职工要持续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填报《齐齐哈尔医学院20XX年秋季学期开学前14天自我健康监测登记表》(附件2),监测期满将健康监测记录上报所在部门留存备查。
2、抵返齐未满14天的教职工要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监测期满持齐齐哈尔本地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向所在部门及学院疫情防控教工管理组申请入校。
3、未返齐教职工按齐齐哈尔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第36号公告(附件3)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落地进行核酸检测,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城市抵返齐人员要主动配合执行隔离管控措施。
4、现居低风险地区的单身公寓住宿教职工,返齐后在校外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持齐齐哈尔本地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向所在部门及学院疫情防控教工管理组申请入校。
5、教职工要坚决落实属地和学院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不得瞒报市域外旅居史及行程;入校教职工要严格落实“防疫四宝”(扫码、测温、戴口罩、手部和鞋底消毒),不扎堆、不聚集、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餐、分餐制、使用公勺公筷,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或肘袖遮挡,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暑假后老师返校通知 篇四
校内各单位:
根据校历安排,20XX年秋季学期全体教职工于8月27日开始上班。鉴于目前学校新冠疫情防控需要,全体教职工(停留在中高风险地区、在外地接受隔离或居家健康管理的人员除外)应不晚于正式上班前14天(即8月13日)返回武汉住地,返汉途中做好个人防护,不得在中高风险地区停留,严格开展个人健康管理,坚持每日健康打卡、“日报告”“零报告”。各单位于8月14日中午12时前将本单位教职工返汉情况报学校人事处,人事处将汇总情况报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未能按期返汉的.人员需说明详细原因、现居详细地点、预计返汉时间等。
因学校第四次党代会筹备需要,中共党员按照所属二级单位党组织工作安排参加党内相关活动,参加活动期间须按照校内各场所防疫规定接受测温、验码等,保持必要社交距离、科学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
20XX年8月5日
暑假后老师返校通知 篇五
根据部、省、市、区关于秋季学期开学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部署要求,现将秋季开学师生返校相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师生返校健康条件
入校报到时,须持有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疫苗接种码(有禁忌症者除外)、《健康承诺书》,省外返校人员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并完全满足以下健康条件。
1.入校前14天健康监测正常,无发热(体温高于37.3度)、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如出现以上症状的,须在当地医院就诊确认排除新冠肺炎,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或医院诊断证明报到。
2.有入校前不少于14天健康信息打卡记录。
3.入校前1个月未接触确诊或疑似新冠肺炎患者;入校前28天内无国(境)外旅居史或未接触过国(境)外人员。
4.入校前14天内无疫情中高风险区所在地市、县(区)旅居史。
未达到条件的师生,一律暂缓返校,等候学校通知。
二、开学报到要求
1.返校途中严密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医用口罩。遵守扫码、测温等相关要求,严禁乘坐非法运营车辆;随时保持双手卫生,尽量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避免经停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中途不得改变行程;做好健康监测,如来校途中身体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就近到定点医院检查,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学校。
2.报到时主动接受查验,有序进入校园。长安校区东门(1号门)、雁塔校区北门为返校核验入口,返校师生持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疫苗接种码、核酸检测证明和《健康承诺书》,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距离排队接受查验。查验合格人员从指定入口进入校园,在读学生进校后,直接入住公寓;新生进入校园后,在学校划定区域完成报到注册等手续。陪同人员及车辆原则上禁止进入校园。
三、开学后相关要求
目前, “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即将在西安开幕,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是保障赛会精彩圆满的重要基础和前提。 为响应十四运会疫情防控倡议,根据西安市长安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通知精神,全体师生开学后要落实以下防控政策要求。
1.加强疫情防控政策和知识学习。主动关注疫情防控形势,提高自我防控意识和防护技能,进入教室及其他公共区域应全程佩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养成健康良好生活习惯。
2.开学后两周内实行“半封闭”式管理。学生“非必要不离校”,因特殊原因确需离校的要在手机移动校园平台履行请假手续,并向学工部(研工部)报备。教职工“非必要不离市”,因特殊原因确需离市须按程序审批。
3.切实防止人员聚集。暂停举办100人以上的各类大型会议、讲座、论坛、比赛等活动,坚持错峰用餐、洗浴,保持1米社交距离,避免进入人员密集场所。
4.严格落实晨午晚检打卡要求。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就医;如校内出现密接人员或疑似病例,须按照分类防控政策,积极配合做好健康监测、隔离等防控措施。
5.主动配合做好扫码、测温。学校将在校门、食堂、浴室、图书馆、实验楼、行政楼等区域分片区设置健康码,师生进入前须在管理人员监督下进行扫码、测温。
希望广大师生员工理解支持,继续配合防控工作、落实防疫要求,努力营造健康校园环境。
暑假后老师返校通知 篇六
全体教职员工:
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备案通过,我校学生将于20XX年X月X日起分期分批错峰返校。为做好学生返校各项准备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全校符合返校条件的教职工于4月26日开始正常上班。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返校条件
1.身体健康,持有“健康码”绿码;
2.返校前14天未接触确诊、疑似新冠肺炎患者和无症状感染者;
3.返校前14天无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旅居经历,未密切接触疫情防控重点地区返乡人员;
4.返校前14天无国(境)外旅居经历,未密切接触国(境)外返回人员。
二、返校安排
(一)在宁波的教职工
符合返校条件的在甬教职工,于4月26日开始正常上班。
(二)在境内、宁波以外地区的教职工
1.非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教职工应立即返回宁波,符合返校条件后,正常返校工作。
2.在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经过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教职工,严格按属地疫情防控政策执行落实,符合返校条件后,经本单位(部门)批准可正常返校工作。
(三)在境外的教职工
在境外的教职工暂不返校,学校将根据上级部署另行通知返校时间。
三、返校须知
1.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实行网格化管理和晨午检制度,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
2.教职工上下班途中,乘坐公交车、出租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要全力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与他人近距离接触和交谈,尽可能采用自驾、步行等方式。
3.教职工应严格配合所在单位(部门)进行的个人健康情况排摸,严格按要求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不得瞒报个人旅居史、流行病学史、健康状况和居住地点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须承担法律责任。
4.教职工上班离家前应自行检测体温,体温正常、身体无不适者可到校上班。进入校园时请佩戴口罩,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和身份排查。
5.教职工在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区域和其他人员聚集场所,均应佩戴口罩。
6.教师在上课时发现学生出现发热、干咳、呼吸困难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上课,按应急预案要求及时处置。
7.在校期间教职工如发现身体出现发热、干咳、呼吸困难等异常情况,应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报告。
8.对于应返校正常上班的教职员工,因特殊情况无法返校上班的,应提前向所在单位(部门)请假。各单位(部门)要严格落实缺勤追踪制度,并将具体情况汇总至人事部。
9.疫情期间严控教职工外出,一律暂缓到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参加活动。因特殊原因,确需离开浙江省的,须事先报所在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同意,并向人事部报备后方可离浙,返浙后经所在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同意,方可返校工作。
10.教职工要严格遵守属地和学校发布的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密切关注属地和学校发布的疫情防控信息。及时调整起居时间,加强身体锻炼,健康合理饮食,为工作开展储备良好的身体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