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制度(优质6篇)

时间:2019-03-06 06:14:20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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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制度 篇一

农贸市场是城市中重要的食品供应渠道,对保障城市居民的食品安全和满足居民的日常需求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为了规范农贸市场的经营管理,保障市场的运行秩序和食品的质量安全,制定和执行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首先,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制度应包括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市场准入机制是指对农贸市场的经营者进行资质审核和准入条件的规定,确保经营者具备相关的经营能力和资质,同时也能避免无序竞争和低水平的经营者进入市场。市场退出机制是指对经营不善、违规操作或者食品质量不达标的经营者进行处罚和撤销营业执照的规定,以保证市场中的经营者具备一定的经营水平和质量意识。

其次,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制度还应包括市场秩序的管理和维护。市场秩序管理是指对市场内的经营者和消费者行为进行规范和监督,防止商家之间的不良竞争行为,维护市场的公平和正常的经营秩序。同时,也需要加强对农贸市场的卫生和环境管理,保持市场的整洁和环境的卫生,提高市场的形象和消费者的满意度。

第三,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制度还应包括食品安全的管理和监督。食品安全是农贸市场管理的核心内容,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食品安全标准进行管理。制定和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对农产品的质量检测、追溯体系建设、食品安全知识宣传等方面的要求,确保市场中的食品安全无虞。

最后,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制度还应包括市场信息的公开和透明。市场信息的公开和透明是保障市场的公平竞争和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手段,要求市场管理部门及时发布市场行情、价格信息和经营者信息,供消费者参考和选择。同时,也要求市场经营者对自身的经营情况进行公开,接受消费者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综上所述,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保障食品安全和满足消费者需求具有重要意义。只有通过规范的制度和监管,才能使农贸市场成为一个安全、有序和公平的场所,为城市居民提供优质的食品供应。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制度的完善和落实是一个长期而持续的过程,需要政府、市场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共同努力,形成合力,促进农贸市场的健康发展。

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制度 篇二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贸市场在城市中的地位和作用逐渐凸显。为了规范农贸市场的经营管理,保障市场的运行秩序和食品的质量安全,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制度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和落实。

首先,制度应明确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市场准入机制是指对农贸市场的经营者进行资质审核和准入条件的规定,以确保经营者具备相关的经营能力和资质。同时,也应制定明确的市场退出机制,对经营不善、违规操作或者食品质量不达标的经营者进行处罚和撤销营业执照的规定,以维护市场的健康发展。

其次,制度应加强市场秩序的管理和维护。市场秩序管理是指对市场内的经营者和消费者行为进行规范和监督,防止商家之间的不良竞争行为,维护市场的公平和正常的经营秩序。同时,也需要加强对农贸市场的卫生和环境管理,保持市场的整洁和环境的卫生,提高市场的形象和消费者的满意度。

第三,制度应加强食品安全的管理和监督。食品安全是农贸市场管理的核心内容,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食品安全标准进行管理。制定和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对农产品的质量检测、追溯体系建设、食品安全知识宣传等方面的要求,确保市场中的食品安全无虞。

最后,制度应加强市场信息的公开和透明。市场信息的公开和透明是保障市场的公平竞争和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手段,要求市场管理部门及时发布市场行情、价格信息和经营者信息,供消费者参考和选择。同时,也要求市场经营者对自身的经营情况进行公开,接受消费者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综上所述,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制度的完善和落实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保障食品安全和满足消费者需求具有重要意义。只有通过规范的制度和监管,才能使农贸市场成为一个安全、有序和公平的场所,为城市居民提供优质的食品供应。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政府、市场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共同努力,形成合力,促进农贸市场的健康发展。

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制度 篇三

  凡是进入市场的经营者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以及市场的各项制度,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严禁下列产品及其制品进入市场进行销售:

  一、严禁无生产日期、有效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生产地址及有毒、有害、霉烂、变质、过期产品和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市场。

  二、严禁按规定应当检疫而未检疫的不合格的家禽家畜及病死的猪、牛、羊肉及其加工产品进入市场销售。

  三、严禁国家和本市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进入市场。

  四、严禁外包装与食物不相符的产品进入市场。

  五、进入市场经营的物品必须按规定进行存放,不准乱摆、乱设摊点。

  六、在销售过程中必须实行公平交易,严禁短斤少两。

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制度 篇四

  第一部分 经营户及从业人员管理规范

  一、需入市交易的经营户应当根据所经营的商品及服务的类别,取得相应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后方可入市经营。

  二、进入农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需凭本人有效的健康证到市场管理部门领取经营服务证。从业人员在营业期间内必须佩戴经营服务证,以便于消费者的监督。

  三、进入农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在营业期间应当着装整齐、举止端正、用语文明、诚实经营。

  四、进入农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如有变化,应当到市场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上岗证后,方可入场营业。未经登记的从业人员及闲杂人员不得私自进入营业区域。

  五、进入农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农贸市场规定的作息时间。本农贸市场的作息时间根据季节随时变动。

  六、进入农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在店、摊位内乱拉电线,不得使用煤气及其他非经营性电器设备。

  第二部分 商品质量管理规范

  一、经营户应当确保入市的商品符合国家有关质量、计量、价格、环保、卫生、安全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二、进入市场销售的商品应当具有厂名、厂址、合格证等标识以及有关质量标准的证明文件,不得有引人误解的

虚假表示。食品类商品标注生产日期,有效期和保质期。

  三、经营户应当严格执行入市商品的进货索证索票和查验制度,以确保进货渠道明确,商品质量合格。并积极配合市场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经营户必须接受市场管理部门对其商品进行的抽检检测,经检测为不合格的商品应当积极配合市场管理部门进行妥善处置。

  五、经营户应当经常对自身商品质量进行检查,对变质、损坏商品应立即撤柜、撤摊,并做好商品退市的台帐记录。

  六、经营户应当严格按照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在店外、摊外经营。

  七、经营户必须保证计量设备完好、准确,应定期对计量器具进行检查,严禁短斤缺两。

  八、经营户对经营的商品应当明码标价,不得高于市场管理部门公示的商品最高指导价。

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制度 篇五

  为进一步清理整顿城区,城乡结合部的市容市貌,和农贸市场管理办法,创建省级卫生城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一个舒适、整洁、美观的市场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生命安全,促进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特制定我镇两个农贸市场管理制度如下:

  1、整理肉摊。要摆成一条线,按指定的地点和摊位距离不动,不准调换摊位和随时搬走摊位,违者警告、处罚、自离市场。

  2、水果摊点。要摆成一条线,按指定的地点和摊位距离不动,严禁变动和流动,违者警告、处罚、自离市场。

  3、蔬菜类的摊点。严禁乱摆乱放乱占,按指定的地点不动和流动,违者警告、处罚、自离市场。

  4、豆腐卤肉摊点和老鸡老鸭等摊位,按指定的地点和距离不变,摆成一条线,严禁变换和流动,违者警告、处罚、自离市场。

  5、各类鱼摊位,按指定的地点和距离不变,摆成一条线,严禁变换和流动,违者警告、处罚、自离市场。

  6、群众上市卖鸡、鸭、鹅蛋的摆在指定的地点销售,严禁乱放乱占行为按指定的地点和距离不变,摆成一条线,严禁变换和流动,违者警告、处罚、严禁上市。

  7、群众上市卖鱼的,要求摆在固定卖鱼的地点位置,严禁乱放乱占行为。

  8、群众上市卖狗肉、羊肉、猫肉、蛙等要按指定的地点进行销售,严禁乱摆、乱占流动行为,违者警告处罚严禁上市。

  9、凡在我镇农贸市场收购的老板,必须按照我镇市场管理条例,进行收购,并在指定的地点不变,严禁流动收购,避免发生矛盾和交通事故,违者警告处罚。

  10、对外来老板在我镇农贸市场卖食品、五金等行业的必须遵守市场管理制度和指定地点经营,否则严禁上市。

  11、凡在我镇农贸市场经营者,各人搞好自己摊点环境卫生,严禁公民在市场内乱扔纸屑、果皮等垃圾物品。请用塑料袋装好垃圾倒在指定的垃圾箱内,违者警告处罚。

  12、凡上市场购买、卖的顾客、大小车辆必须服从镇管理工作人员的安排停在指定地点,严禁乱停乱放行为,违者警告处罚、扣车。

  13、市场内有一名保洁人员,做到每天上午12时下午6时清扫市场内的卫生和周边地段的环境卫生。

  14、我镇市场管理人员蒋永龙、杨文斌两位同志做到每月三次上市督查,规范整治四次,早上6时前赶到市场值班管理、整顿服务制。

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制度 篇六

  发布内容: 为了进一步加大友助农贸市场管理力度,切实解决集贸市场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提高场镇内集贸市场环境卫生质量,落实长效化管理机制,保障环境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市场管理规范,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无超范围占道(地)经营现象。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

  第二条 市场应做到净菜进市,蔬菜进筐,垃圾进袋,摊位(点)周边卫生承包;

  第三条 市场内商铺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摊位(点)实行环境卫生区域责任制;

  第四条 摊位应配备垃圾收集容器(前桶、后筐),清洁工具;()摊位(点)设置规范、物品摆放整齐,周边无垃圾、杂物和污迹,垃圾随产随清。

  第五条 垃圾收集容器要加盖并保持完好、清洁,垃圾袋装化率达到100%;

  第六条 有足够数量的专职保洁人员,服装统一、有明显标志;

  第七条 配备足够数量的果皮箱,垃圾无外溢、外观整洁;

  第八条 市场撤市后,清扫、清运及时,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垃圾车转运保持清洁、密闭,使用滞留消杀药物灭蝇;

  第九条 地面全日保洁,摊前、摊底、摊后垃圾随扫随清,1000㎡≤8片果皮、10片纸屑、10个烟蒂、10处痰迹、1.5㎡污水,市场内不得有暴露的乱堆放垃圾和垃圾死角;

  第十条 市场内排水口无污水(积冰);

  第十一条 市场内环卫设施齐全,给、排水设施完善,公厕、垃圾站建设符合卫生要求,公共厕所做到专人管理,水冲式、无臭味、无尿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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