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卸搬运公司管理制度(通用6篇)

时间:2015-04-01 04:30:48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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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卸搬运公司管理制度 篇一

装卸搬运公司是负责货物装卸和运输的重要环节。为了提高装卸搬运工作的效率和安全性,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本文将介绍装卸搬运公司的管理制度,包括工作流程、安全措施和员工培训等方面。

首先,装卸搬运公司的管理制度应明确工作流程。在货物装卸过程中,需要按照一定的顺序和步骤进行操作,以确保货物的安全和准确。管理制度应明确装卸搬运的先后顺序,确定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和工作内容。比如,在装卸搬运前,需要进行货物清点和标记,以便后续操作的顺利进行。在装卸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避免人员和货物的碰撞和损坏。在搬运完成后,还需要进行货物的清点和整理,确保每一件货物都被正确处理。

其次,安全措施是装卸搬运公司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装卸搬运作业存在一定的风险,比如货物的重量过大、操作不当等都可能导致人员伤害和货物损坏。因此,管理制度应包含一系列的安全措施,以确保员工的安全和货物的完好。首先,员工应穿戴适当的劳动保护用品,比如手套、安全鞋等,以防止手部和脚部的受伤。其次,搬运设备和工具应经过检验和维护,确保其良好的工作状态。再次,员工需要接受安全培训,了解操作规程和应急措施,提高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最后,装卸搬运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安全区域,以提醒员工和其他人员注意安全。

最后,员工培训是装卸搬运公司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装卸搬运作业需要一定的技能和经验,员工需要熟悉操作规程和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因此,管理制度应包括员工培训的内容和要求。培训内容可以包括货物装卸的基本知识和技巧、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措施等。培训方式可以采用集中培训和现场指导相结合的方式,以确保员工能够掌握必要的技能和知识。此外,装卸搬运公司还可以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技能竞赛和培训考核,以激励员工学习和提高。

综上所述,装卸搬运公司管理制度是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性的重要保障。管理制度应明确工作流程、安全措施和员工培训等方面的内容,以确保装卸搬运工作的顺利进行。只有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装卸搬运公司才能更好地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装卸搬运公司管理制度 篇二

装卸搬运公司是负责货物装卸和运输的重要环节,为了保证装卸搬运工作的顺利进行,需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本文将介绍装卸搬运公司的管理制度,包括人员管理、设备管理和质量管理等方面。

首先,人员管理是装卸搬运公司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装卸搬运作业需要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他们需要具备一定的技能和经验,能够熟练地完成装卸搬运工作。因此,管理制度应包括员工的招聘、培训和评价等方面的内容。在员工招聘方面,装卸搬运公司应根据工作需要和要求,招聘具备相关经验和技能的人才。在员工培训方面,公司可以组织集中培训和现场指导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员工的技能水平和工作效率。在员工评价方面,公司可以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能力,进行绩效考核和激励,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其次,设备管理是装卸搬运公司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装卸搬运作业需要使用一定的设备和工具,比如吊车、叉车等。这些设备的运行状态和维护情况直接影响到装卸搬运的效率和安全性。因此,管理制度应包括设备的购置、检验和维护等方面的内容。在设备购置方面,装卸搬运公司应根据工作需要和要求,选择合适的设备和工具。在设备检验方面,公司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其正常运行。在设备维护方面,公司应制定维护计划,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以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和保证其工作效果。

最后,质量管理是装卸搬运公司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装卸搬运作业需要保证货物的安全和完好,以及工作的高效和准确。因此,管理制度应包括质量控制和质量评估等方面的内容。在质量控制方面,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工作流程和质量标准,加强对工作过程的监督和检查。在质量评估方面,公司可以定期对工作进行评估和复核,以发现问题和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综上所述,装卸搬运公司管理制度是保障装卸搬运工作的正常进行的重要保障。管理制度应包括人员管理、设备管理和质量管理等方面的内容,以确保装卸搬运工作的安全和高效。只有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装卸搬运公司才能更好地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装卸搬运公司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搬运装卸业管理,保护承托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我省境内从事搬运、装卸、排筏、起重、仓储、理货、非机动车货物运输等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搬运装卸作业活动,是指为社会提供劳务,发生各种方式费用结算(包括将搬运装卸费计入产品、商品、工程成本或运费结算等)的营业性搬运装卸活动。

  第四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是搬运装卸的管理机关,负责本办法的监督实施。

  第二章:开业和停业管理

  第五条从事营业性搬运装卸业的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相对稳定的货源,为社会所需要;

  (二)有与作业相适应的工具、设备和场所,超重作业机械应有技术检验合格证书;

  (三)有经营管理的组织机构、场所、业务章程及安全、质量、分配等管理制度;

  (四)有与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自有流动资金,并具备商务事故赔偿能力;

  (五)有相对固定的从业人员,从业人员应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批准的证明。

  从事搬运装卸业的个人应具备上述(一)、(二)、(四)三项条件,并缴纳一定的从业保证金。

  第六条申请从事营业性搬运装卸业的单位和个人,须经县(市、区)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

  从事搬运装卸的机动、人力、畜力的运输车辆和起重设备(车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县(市、区)以上交通主管部门申报,办理有关营运证照手续。

  第七条从事营业性搬运装卸业的单位和个人,需变更经营项目和作业范围的,应报原审核机关审核同意,并办变更手续;要求停(歇)业的,应提前三十日向原审核机关申报,并办理注销手续,缴还原发的各种证照,方可停(歇)业。

  第三章:经营管理

  第八条从事营业性搬运装卸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当地交通主管部门核准的作业区域范围进行作业。国家指令性计划物资和县(市、区)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港、站的疏运,由当地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安排。

  第九条搬运装卸承托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水路货运运输合同实施细则》、《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的规定,签订搬运装卸合同,报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从事搬运装卸业的单位和个人自主确定用工计划,报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劳动合同鉴证、养老、待业保险等有关手续。因搬运装卸需招用农村合同制劳动力的,应报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一条厂矿企事业单位(包括部属企业自备、专用码头、部门对外经营码头、各大物资仓库)、商店等雇用劳动力从事搬运装卸作业,须到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二条从事搬运装卸业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守操作规程,改善服务态度,保证装卸质量;

  (二)凡超重、剧毒、危险品物资的搬运装卸,按《公路危险品货物运输规则》及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三)搬运装卸业人员应持省交通主管部门统一制发的作业证进行作业;

  (四)使用统一票据结算,国家有定价的,执行规定价格,并按规定缴纳各种规费;

  (五)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填报有关统计资料。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政府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从事搬运装卸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检查,保护合法经营,取缔非法经营。

  第十四条从事搬运装卸业的单位和个人,应自觉接受检查,如实提供经营活动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第十五条检查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应向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出示有效证件。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单位或个人,由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依法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搬运装卸活动或擅自变更经营范围的,责令其停业,没收其全部非法收入,并处以当月营业收入10%至30%的罚款。

  第十八条以不正当手段经营,欺行霸市,强装强卸的,予以取缔,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500元至1000元的罚款。

  第十九条违反操作规程,野蛮装卸,造成货损的,除责令赔偿损失外,处以货损额10%至30%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整顿无效的,吊销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第二十条违反使用统一发票管理规定,弄虚作假,偷漏税费的,责令其补缴税费,并按有关规定罚款。罚款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票据,罚款全额上交同级财政。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对上述行政处罚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该处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自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二条行政执法人员违反本办法,滥用职权或超越职权行事的,除向当事人赔礼道歉,予以纠正外,有关部门应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直到开除公职。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省交通厅负责解释。各省辖市具民政府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装卸搬运公司管理制度 篇四

  为确保公司的货物能得到正确、妥善的装卸、搬运、与保护,维护公司的整体服务质量与服务形象,从装卸工、叉车工的劳动纪律和作业流程乃至着装,言行等方面进行规范与要求,特制定本管理方案。

  一:条例

  1、积极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动作要迅速,按要求装卸、搬运、堆码货物,不得找借口货磨洋工。

  2、严格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和调遣,禁止顶撞上司。

  3、严禁上班前和上班时间喝酒,上班严禁溜岗。

  4、当班时间不得随便外出,擅离岗位,离开时要在钉钉APP软件申请,经同意后方可离开。

  5、同事之间应团结协作,避免发生冲突、争吵、辱骂、打架。

  6、树立尊客爱货思想,确保货物完好无损,杜绝蛮干以免造成事故,禁止与客户发生争吵。

  7、严禁在车上吸烟,禁止穿拖鞋。抽烟后烟头不得随意乱丢。

  8、工作前要按规定穿戴反光衣,安全帽。

  9、客户发货时了解实际件数、目的地,协助开单员清点货物的件数、方位、重量。

  10、卸货开车门时,要慢慢试着打开车门,以防车门开启过快造成货物突然掉落。

  11、在托盘上码放货物时,要达到垛型整齐,层与层之间交错码放、每层件数尽量一致。

  12、在堆码货物较高时,要注意货垛的稳定性,以防货物掉下来或货使货物倾倒。

  13、装卸工当班期间休息时不要过于靠近码放较高的货垛货存放安全性差的货物旁。

  14、装卸工作业轻拿轻放,打板稳固。根据货物的特性,注意好易碎、易损、贵重物品、货物朝向、做好大不压小、重不压轻、好不压坏、木不压纸、干湿分开,并按包装箱上标识的箭头方向正方,不得抛扔、翻滚、脚踢、在地上拖拉货物等野蛮装卸动作。

  15、装卸过程中如发现货物(包装)变形、破损、泄露等质量问题或者是违禁物品时,要立刻报告经理处理。

  16、装卸时防止货物混杂、破损、漏装。

  16、装卸人员在用手推车时,不得强行将手推车插入货板内,以保证货物包装的完好。

  17、协助好叉车司机及时、准确地叉货。当叉车在叉放托盘或货物时,不得站在叉车前后,装货人员不得越过行车线,注意人躲车。叉车装卸货物时,叉车下严禁站人。

  18、叉车、手推车在货物搬运过程中,行车速度适中而平稳,不得开飞车,要保证人员与货物的安全。

  19、装卸人员在经理确认货物已经全部装车后,做好车厢的安全封闭措施。上好封签。

  20、每次作业结束后要做好装卸工具与货物防护材料归位整理,以及现场的清洁。

  二:奖罚制度

  1、本公司大车上装卸货时吸烟罚款50元/次,如造成货物损坏、损失、起火等损失全责赔偿。

  2、严禁穿拖鞋,违者罚款50元/次。

  3、随意对货物乱丢乱扔、拖拽、脚踹、及用叉车拖车造成货物变形,损坏,罚款100元/次,并负责货物全责赔偿。

  4、装卸货要求上轻下重、货物朝向,性质(如易碎品,冻品,贵重物品等),造成损坏、损失、污染,罚款100元/次,且加班翻板到正确为止(没有加班费)。并负责货物全责赔偿。

  5、不服从管理人员安排,不按要求装卸、堆码货物、找借口磨洋工的罚款50元/次。

  6、客户发货时未了解实际件数、目的地、未协助开单员清点货物件数、方位、重量的罚款50

  7、返货自提件与公司配送件,按签收单上注明的货物出仓,不按要求或多装少装的罚款200元/次,多装的货物未找回,将赔偿所丢货物的全部价值。

  8、卸返货按票打板,单票单件小票货物需标签朝外,容易区分,如不按要求罚款50元/次。并且加班翻板到正确为止(没有加班费)。

  9、晚班在货少的情况下轮流休息,如有来货叫不醒、叫不动的罚款50元/次。

  10、与同事之间不团结协作,发生争吵、辱骂、打架的罚款500元/次。

  11、与客户之间发生争吵、辱骂、打架的罚款500元/次。

  12、必须遵纪守法,不能偷盗,如有违反罚款1000元/次,并且以10倍的价格赔偿,并报警处理。

  13、现场操作时未按照安全作业要求,(未穿反光衣安全帽等)被扣叉车或罚款,负责全部责任。以上如出现费用问题,责任问题,法律问题,将责任到人。

  1、如当月无上述罚款,并获得同事上级表扬认可奖励500元。

  2、如当月无上述罚款奖励300元。

  三、考勤制度

  1、早班时间:上午8点至下午8点

  1、中班时间:中午12点至晚上12点

  2、晚班时间:下午8点至次日上午8点

  3、班次为固定班次和轮班制,需遵守上级安排班次进行上班。

  4、上下班迟到早退10分钟内超过5次罚款50元,超过10次罚款100元。5次50元叠加。

  5、上下班迟到早退20分钟至1小时扣除半天工资。

  6、上下班迟到早退1小时至3小时扣除当天工资。、

  7、上下班迟到早退3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罚款2天工资。

  8、上班时间随意外出者不足一小时扣除半天工资。

  9、上班时间随意外出者不足三小时扣除当天工资。

  10、上班时间随意外出者超过三小时旷工处理,罚款2天工资。

  11、忙时加班按小时计算加班一小时15元。需钉钉手机APP申请。

  12、请假或外出及加班未按公司要求在钉钉手机APP申请者,将不算请假或外出及加班。

  13、全勤奖励200元。

  14、按月考核。

  四、入职离职工资结算及手续

  1、工资为入职上班第一天开始计算,未满一月按140元每天计算,次月后按4500元每月计算。当月工资次月月底最后一天发放。

  2、辞职需提前15天申请。经审批后15天内正常上班,第16天结算工资。

  3、辞工未经审批离职者,上班最后一天未满上班时间不结算工资,离职当月未满一月按130元每天计算工资。工资发放时间为离职当天起次月月底最后一天发放。

  4、被公司辞退者,按《入职离职工资结算及手续第一条》执行。

  以上制度自员工入职日期开始实施执行。

装卸搬运公司管理制度 篇五

  为提高装卸工作质量,规范装卸工作行为,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装卸工作基本要求

  1、装卸过程中对货物应轻拿轻放,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严禁野蛮装卸,如损坏货物应照价赔偿。

  2、严禁在货物上乱写乱画。严禁踩踏产品。严禁滑行装卸小车。

  3、在进行装卸作业中应注意安全,严禁打闹嬉戏和上班前酗酒。上班时应着装整洁,不得赤膊装卸。

  4、香烟、火种、个人衣物、水具等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应放在休息室,不得放在库区内。严禁在禁烟区吸烟。装卸工应在休息室休息,不允许在库房内休息。

  5、在装卸过程中应听从库房管理人员的指挥,按堆码规定进行堆放。

  6、装卸作业中不能刁难客户和送货司机,更不得向客户和司机索取钱物。

  二、成品装卸工作要求

  (一)成品出库

  1、承运车辆到达公司货场时,装卸组长负责指挥承运车辆按规定停放。停放的位置应不影响现场通行,有利装车,有利安全。

  2、货物装车前要检查承运车辆的货厢及卫生情况。承运车辆应不会污损装运的产品。

  3、按公司出库单指定的产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取货和装车。如有疑问,应及时报告当班保管员。

  4、取货从货位尾部开取,为方便取货,可并排两列开取。取完两列再从头至尾取另两列,取货后,货位上剩余的产品应齐整。取货后堆码不符合要求的,应在装车结束后主动进行整理。

  5、取货结束后,由最后一次取货的人员,对照货位卡,对该批号产品发货数,结存数进行核实。核实后发现货位卡和实物不一致的,应立即报告发货保管员处理。

  8、固定货位的垫仓板严禁移动。非固定货位的垫仓板被移动的,取货结束后,必须复位。

  9、发现出库产品外包有损坏的应立即处理,处理不了的报告当班保管员。出库产品外包上有灰尘的,应清理后再装车。

  10、发现产品有污损、漏液现象的,应立即报告库管员,严禁把污损或漏液的产品装车出厂。

  11、成品出库结束后,必须将装卸小车、机械、物资放在指定位置,存放整齐。

  12、产品装卸高度:软袋产品在装货小车上堆码高度不超过7层,玻瓶产品堆码高度不超过层,若采用叉车装车以叉车安全装车作为小车堆码高度。

  (二)外出卸货

  1、按照指定时间、指定地点乘车准时前往卸货。自行乘车返回时,不得故意延误。

  2、卸货过程中,必须轻拿轻放,按照收货单位的要求堆码。

  3、卸货过程中,应清点产品与出库单是内容否一致,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

  4、外出卸货时应着装整齐,说话和气,不能与收货单位工作人员发生争执,不乱讲企业情况,自觉维护公司形象。

  三、原辅包材装卸工作要求

  1、卸货过程中应轻拿轻放,爱惜货物,装卸玻璃瓶时不能随意抛扔。

  2、卸货中听从库房管理人员的指挥,按时、按堆码要求进行堆放。

  3、卸货中发现异常情况应报告库房管理人员处理。

  四、装卸工作奖励与处罚

  (一)奖励

  1、发现成品未封口的,经确认奖励20元/次。

  2、发现出库成品未打批号、“三期”和电子监管码的,经确认奖励50元/次。

  3、发现出库成品箱内数量不足时、包装不全的(如应有小盒包装,但未装小盒的),奖励50元/次。

  4、发现保管员所发产品与出库单不一致的,经确认奖励20元/次。

  5、装卸作业中发现货物短少、破损、漏液的,经确认奖励20元/次。

  6、通过合理方式阻止其他有损公司利益的现象或情况发生的,视其行为对公司的贡献,经领导批示予以奖励。

  (二)处罚

  1、对违反工作要求的,按10元/次进行处罚。有具体处罚规定的,按具体规定执行。

  2、如发生因装货清点造成的发货差错,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装卸工和当班库管员共同承担处罚和赔偿责任,各承担50%。如未造成损失的按50元/次处罚,按上述比例各自承担。

  3、取货后堆码不符合要求,在半个工作日内仍未整理的,按10元/次予以处罚。

  4、取货后,垫仓板在半个工作日内未复位的,按10元/次予以处罚,由装卸工承担。

  5、将已经污损、漏液产品装车出厂的,按50元/次予以处罚,并赔偿损失和承担往返费用。无法确定责任人的,加倍处罚,由装卸组承担。

  6、与收货单位的工作人员发生纠纷,受到客户单位投诉,影响公司形象,乱讲企业情况的,按50元/人给予以处罚。

  7、损坏产品或货物应按照价赔偿。非因装卸过程中造成的产品污损,不承担赔偿责任。

  8、装卸原辅包材时不按堆码要求堆放,未区分货物品种、规格及批号混堆货物的,按50元/次处罚。

  9、装卸作业中刁难客户和送货司机,向客户和司机索取钱物的,公司予以除名处理。

  9、在工作中,装卸工必须服从保管员的安排和批挥。如不服从的,经确认,按50元/次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退回公司行政部,予以辞退。

  (三)奖励和处罚由当班保管员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公司领导批示,交行政部执行。上述奖惩能确定具体人员的应落实到个人,无法落实到个人的由装卸组集体承担。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装卸搬运公司管理制度 篇六

  为确保公司的货物能得到及时、妥善的装卸、搬运、堆码和保护,维护公司的整体服务质量与服务形象,从装卸工的劳动纪律、作业流程乃至言行、食宿等方面进行规范与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积极服从经理和队长的工作安排,按要求装卸、搬运、堆码货物。

  二、如有顶撞上司,不服从安排的每次给予50元的罚款。

  三、当班时间严禁脱岗、串岗,有事需请假,经同意后方可离开。

  四、同事之间应团结合作,避免发生冲突,如有严重争吵、辱骂、打架的现象,公司给予主动方罚款200元,被动方1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则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严禁刁难威胁客户或司机,不得吃拿卡要,发现一次罚款100元,收取钱财的,处以10倍以上罚款。

  六、装卸工人与客户内外勾结、有损公司利益的,除赔偿直接经济损失外,另处10倍的罚款,并立即开除,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七、严禁野蛮装卸,装卸作业时,要轻拿轻放,不得抛掷、翻滚、脚踢、在地上拖拉货物等野蛮装卸动作。装卸过程中如有发现破损,要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装卸过程中如有因人为损坏客户货物的情况,一经发现,由装卸人负责赔偿并罚款100元。

  八、自觉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不违章和冒险作业,并及时制止其他人的违章行为,对无视安全,强令冒险作业指令应拒绝执行,并向现场负责人汇报。

  九、每次作业结束后要立即做好装卸工具与货物防护材料的归位理,以及现场的清洁,装车完毕,要将篷布叠好收回,如有余货,要用篷布盖好。

  十、发生事故及时组织抢救和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领导汇报,认真吸取教训。

  十一、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其它各项规章制度。

  十二、完成上级领导临时安排的做作任务。

装卸搬运公司管理制度(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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