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管理制度【优质6篇】

时间:2016-08-09 04:34:22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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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管理制度 篇一

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凸显,各国纷纷加强环境保护力度,制定了一系列环保管理制度。环保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护环境、减少污染和资源浪费,通过规范和监督企业和个人的行为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

环保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可持续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通过建立环保管理制度,可以规范企业和个人的环保行为,推动绿色生产和消费,减少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保护生态环境,改善人民生活质量。

一方面,环保管理制度有助于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制度的实施要求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减少污染排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通过引导企业实施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保护措施,可以促使企业改变传统的生产方式,转向绿色、可持续的发展道路。这对于提高企业的竞争力、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具有重要的意义。

另一方面,环保管理制度对于个人的环保行为也起到了引导作用。制度的实施要求个人减少废弃物的产生,节约能源和水资源,鼓励绿色出行和低碳生活方式。通过宣传教育、奖惩激励等手段,可以提高个人的环保意识和行为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

然而,环保管理制度的实施也面临一些挑战。首先,制度的执行需要监督和执法的支持。只有严格的监管和有效的执法,才能保证制度的有效实施和执行。其次,环保管理制度需要与其他政策和制度相互配合。例如,与产业政策、税收政策、经济政策等相协调,才能形成合力,推动环保工作的开展。最后,环保管理制度需要与公众的参与相结合。只有广泛动员和调动社会各界的力量,才能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环保的合力。

总之,环保管理制度是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通过规范企业和个人的环保行为,推动绿色生产和消费,可以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然而,实施环保管理制度也面临一些挑战,需要政府、企业和公众的共同努力。只有形成合力,才能保护好我们的美丽家园。

环保管理制度 篇二

随着全球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各国纷纷加强环境保护力度,制定了一系列环保管理制度。这些制度的出台,有助于促进经济的绿色发展,减少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保护生态环境,改善人民生活质量。

环保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于企业来说,既是挑战也是机遇。一方面,环保管理制度的要求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需要加大环保投入,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减少污染排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这对于传统企业来说,可能需要进行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增加了企业的运营成本和压力。另一方面,环保管理制度也为企业带来了商机。随着环保产业的发展,环保技术和产品的市场需求日益增加。企业可以通过研发环保技术和推出绿色产品,抢占市场先机,实现可持续发展。

对于个人来说,环保管理制度的实施也对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提出了新的要求。人们需要减少废弃物的产生,节约能源和水资源,鼓励绿色出行和低碳生活方式。这需要个人提高环保意识,改变传统的消费观念和生活方式。然而,环保管理制度的实施也给个人带来了好处。例如,通过节约用水和用电,个人可以减少生活成本;通过绿色出行,个人可以减少交通拥堵和空气污染。因此,环保管理制度对于个人来说,既是一种责任和义务,也是一种机遇和福利。

然而,环保管理制度的实施还面临一些挑战。首先,环保管理制度需要政府的坚定决心和有效执行力。只有政府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才能保证制度的有效实施和执行。其次,环保管理制度需要企业和公众的共同参与。只有企业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公众积极参与环保行动,才能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环保的合力。最后,环保管理制度需要与其他政策和制度相互配合。例如,与产业政策、税收政策、经济政策等相协调,才能形成合力,推动环保工作的开展。

总之,环保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于促进绿色发展、保护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它既给企业带来了挑战,也带来了商机;既对个人提出了要求,也带来了福利。然而,实施环保管理制度还面临一些挑战,需要政府、企业和公众的共同努力。只有形成合力,才能保护好我们的共同家园。

环保管理制度 篇三

  一、受理范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昭通市辖区范围内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和侵害公民合法环境权益的行为,都可以通过“12369”环保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揭发。

  二、办理程序

  (一)登记受理:热线电话分为人工接听和录音留言相结合。上班时间热线电电话确定专人负责接听,详细记录电话内容,热情回答有关事项,询问来电人姓名、住址和联系电话。非正常上班时间热线电话采取录音留言受理投诉,信访登记人员每天上午上班时负责查询上一个工作日之后的信访投诉留言,并予立案登记。所有来电、来信、来访登记受理后,当日交分管领导批转办案人员或有关部门查办。

  (二)调查取证:监察人员在接到案件后3个工作日内到现场调查取证,并作好调查记录。

  (三)提出处理意见:对办理的案件,监察人员要进行案情分析,重大问题要报局办公会研究、讨论,明确责任,做到依法、秉公、科学办案。

  (四)协调监督落实:复杂案件必须经局办公会议研究,由分管领导组织召开有关部门协调会,统一认识后监督污染责任方按期履行职责和义务。

  (五)结案时间:一般

性投诉案件在15日内结案,复杂性投诉案件在30日内结案,特殊情况延期须在期限内告知投诉人未处理完毕的原因。

  (六)回访:除匿名和无法联系的电话外,都应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

  (七)结案归档:整理已结案的所有资料,经分管领导审查签名后交档案人员立卷。

  三、奖惩措施

  信访投诉案件在30日内未办结,又未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办案人员被新闻媒体批评或曝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单位将对办案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办案人员办案及时,受到各新闻媒体表扬或者送锦旗的,单位在年度考核时将作为评选先进个人的参考依据,列入年度考核。

  四、其他规定

  “12369”环保热线电话投诉案件实行急事急办制度,对一些紧急重大的信访案件,及时处理并向局领导报告。

环保管理制度 篇四

  一、总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认真执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环境方针,搞好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企业环境保护管理主要任务是:宣传和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充分、合理地利用各种资源、能源,控制和消除污染,促进本企业生产发展,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使企业的经济活动能尽量减少对周围生态环境的污染。

  3、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企业员工、领导都要认真、自觉学习、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正确看待和处理生产与保护环境之间的关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提倡车间清洁生产、循环利用,从源头上尽量消灭污染物,并认真执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二、组织结构

  1、根据环境保护法,企业应设置环境保护管理机构,企业环保技术人员全面负责本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改善企业环境状况,减少企业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并协调企业与政府环保部门的工作。

  2、建立企业环境保护组织机构,由企业领导和企业环保员组成,定期召开企业环保情况报告会和专题会议,负责贯彻会议决定,共同搞好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

  3、企业环境保护机构应配备必须的环保专业技术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设置一名厂级领导来分管环境保护工作,并指定若干名专职、兼职环保技术员,协助领导工作。

  三、基本原则

  1、企业环保工作由分管环保领导主管,搞好企业内的环保工作,并直接向企业负责人负责。

  2、环保人员要重视防治“三废”污染,保护环境。要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生产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到日常生产中去,实行生产环保一起抓。

  3、环境保护工作关系到周边环境和每个职工的身体健康及企业生产发展,企业员工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工作制度,任何违反环保工作制度,造成事故者,必根据事故程度追究责任。

  4、防止“三废”污染,实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所有造成环境污染和其它公害的车间都必须提出治理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实施,企业在财力、物力、人力方面应及时给予安排解决。

  5、对环保设施、设备等要认真管理,建立定期检查、维修和维修后验收制度,保证设备、设施完好,运转率达到考核指标要求。

  6、在下达企业考核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同时,把环保工作作为评定内容之一。

  7、凡新建、扩建、改造项目中的“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工作所需资金、设备材料,必须同时列入计划,切实予以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借口排挤“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工程的资金、设备、材料和人力等。

  四、环保机构职责

  1、本企业环保机构职责:

  (1)、在企业分管领导负责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环保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企业本企业环保工作的管理、监察和测试等。

  (2)、负责组织制定环保长远规划和年度总结报告。

  (3)、监督检查本厂执行“三废”治理情况,参加新建、扩建和改造项目方案的研究和审查工作,并参加验收,提出环保意见和要求。

  (4)、组织企业内部环保检查,掌握原始记录,建立环保设施运行台帐,做好环保资料归档和统计工作,按时向上级环保部门报告。

  (5)、对员工进行环保法律、法规教育和宣传,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并对环保岗位进行培训考核。

  五、奖励和惩罚

  1、凡本企业员工,在环境保护工作中,成绩明显者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2、凡本企业员工玩忽职守,任意排放企业“三废”,造成污染环境事件,按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论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赔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

  1、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等部门文件有抵触时,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2、本管理制度属企业规章制度的一部分,由企业负责贯彻落实和执行。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并监督、检查。

环保管理制度 篇五

  1.目的

  为加强企业内部管理,规范外来施工人员在厂区的行为,确保外来施工人员在厂区作业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外来施工人员,包括:土建、设备安装、独立承包施工等。

  3.工作程序

  3.1外来施工方管理人员需接受我厂安全培训教育后方可进入厂区,此项培训由安全环保科负责组织进行。

  3.1.1培训内容包括:规章制度、环保知识、产品特性。

  3.2外来施工方的施工人员由其施工管理人员负责安全培训。

  3.3施工方在施工前,必须先同甲方签定安全环保管理协议。

  3.4经双方培训教育合格后,乙方施工人员应到甲方公司保卫部门办理进入厂内务工的出入证。没有经过安全教育的,不得向公司保卫部门申办出入证。

  3.5施工人员应在规定区域内工作,不得随意进入与工作无关的生产场地,要服从厂方工作指派人或负责人的指挥,不得擅自超出厂方规定范围行动。

  3.6施工方厂区施工时必须单独办理我厂规定的各类作业票证,不得随意动用甲方的一切设备。

  3.7外来施工人员不得私自接水、电、汽(气),因施工需要必须征得我厂同意,并安装相应的计量仪表,按规定缴费。

  3.8安全环保科有权审查进入厂区的施工队伍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对无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不符合的或失效的.,有权予以清退出厂。

  3.9安全环保科有权经常监督、检查外来施工人员对安全要求的执行情况,对违章作业有权加以制止和处罚。

  3.10凡因违章操作造成的安全环保事故,甲方概不负责,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3.11所有外来施工方施工前,根据实际情况向安全环保科交纳1000-10000元的安全风险保证金,待施工完毕退还。厂方各相关管理部门(如设备科、土建办、安全环保科、生产科等)对在现场检查到的不符合要求的项目的处理可在此保证金中扣除。

环保管理制度 篇六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实施《学校校园设施节能运行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落实我校节能减排工作,规范和指导有序开展节能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能源,是指学校使用的水、电、煤常规能源。凡使用学校能源的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都必须遵守此规定。

  第三条学校开展节能工作坚持依法节能、合理用能和师生共同参与的原则。学校加强对节能工作的领导,制定科学合理、适应学校发展的节能计划,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努力将学校建设成为节能型校园。

  第二章节能管理组织

  第四条学校成立的节能工作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管理全校的节能工作。学校节能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长、总务处负责人、年级组长和后勤水电工组成。全校教职员工必须履行节能义务,有权检举浪费能源的行为,学校对在节能管理、节能技术推广方面有显著成绩的老师和学生予以奖励。

  第五条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学校节能领导小组在组长组织下,领导学校的节能工作,实施学校能源管理的基本任务,统筹、综合、协调、管理学校的各项节能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节能方针政策、法规、标准,组织制定节能管理细则、节能目标和各种有关管理标准、制度并组织实施。

  3、组织制定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4、组织制定并实施规划,节能技术改造和技术攻关计划及年度节能计划。

  5、组织审定学校年度各类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指标。

  6、审定学校的重大节能成果和重大奖惩事宜。

  7、检查学校的各项节能工作。

  8、组织召开节能工作例会,进行节能工作的计划、布置、检查、总结。

  第六条学校节能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后勤处,以下简称“节能办公室”),具体负责全校节能工作,负责节能技术改造,对全校水、电、煤及相关的能源使用进行宏观调控,对全校日常节能工作进行指导,研究解决节能工作中的主要问题。

  第七条节能办公室为学校节能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是学校节约能源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部门,在学校节能领导小组、主管能源领导下,负责做好学校节能任务的综合和协调管理,督促、检查学校的各项节能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学校节能领导小组的决定,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地方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节能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

  3、具体开展学校的能源利用普查、能量平衡测试和能量审计。

  4、具体组织编制学校节能规划、节能技改计划和年度节能计划并汇总入全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中。

  5、参与审查学校的改建、扩建和新建工程设计,确保工程设计内容具有明确和正确的节能评估,合理选用节能工艺、设备和材料,并协助工程管理部门,抓好节能工程竣工验收和效果鉴定工作。

  6、组织广大师生开展节能合理化建议活动。

  7、负责对学校各科室用能进行计量监督、统计监督和能源节约的巡回检查。

  8、按月、季、年汇总各单位能源消耗报表并做好能耗分析,编写节能简报,节能工作总结和各种能源报表,建立节能管理技术档案。

  9、根据学校节能奖惩制度,审核校内各单位节能奖惩的依据,提出节能奖惩方案,报节能领导小组后实施。

  10、协助学校宣教部门,组织节能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师生的节能意识。

  第三章节能目标责任制度

  第八条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中确定的节能目标计划,为本责任制定落实和完成的目标。

  第九条各有关科室的负责人为本部门节能管理工作的最终责任人。

  第十条学校逐步推行水电计量管理机制,进行节能目标责任制的管理。

  第十一条各科室要建立和完善节能管理机构,配备节能管理人员,明确岗位责任,将节能目标纳入本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予以实施,严格执行和完成学校下达的节能目标任务。

  第四章节能指标分解

  第十二条学校参照上级和本地区的用能、用水定额标准和实际能耗统计结果,制定合理的校园用能、用水定额及节能指标。

  第十三条各科室负责将学校下达的节能目标做进一步分解,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到位,明确责任,逐级考核,保证完成。

  第五章节能措施基本要求

  第十四条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倡导以下节能措施。各科室可在此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采取更多样、更广泛的节能措施;

  1、学校用电实行“计划用电,节约用电,安全用电”的原则。对违反用电原则的应予以制止和纠正。

  2、学校用水按照年度水指标进行使用,并贯彻执行“节流与开源”的节水原则。

  3、整个校园的用水用电,逐步纳入计量管理。新建和改造的建筑物,必须安装水电计量装置,加强目标管理。

  4、公共区域卫生间使用节水延时阀水龙头。

  5、教室照明使用节能灯。

  6、夜间灯使用节能灯或声、光控灯。

  7、校区绿化、冲厕节约用水。

  8、实施室内温度节能设定,夏季室内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20℃。

  第六章节能监督与考核

  第十五条节能办公室负责对各科室的节能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各科室负责本部门内部的节能监督、考核工作。

  第十六条根据学校目前的管理体制,节能办公室对学校进行节能监督考核。

  第十七条因水电超指标的办公室,及时予以警示。

  第十八条学校每年召开一次节能表彰大会,对有效节能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对未完成节能指标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第十九条学校能源用以满足教育教学、办公为主,非学校办学、生活用能学校不予解决。

  第二十条学校领导要重视节能宣传教育工作,要利用各种形式强调搞好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调提倡搞好节能工作是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一项重要内容;强调做好节能工作目的是更好地保证学校教学、生活的正常进行。

  第二十一条认真搞好节能宣传教育,做好每年9份月新生入学后的节能教育;评选“绿色班级”及环保小卫士并予以表彰。

  第二十二条在学生中开展节能宣传教育,设立学生义务节能宣传员岗位,办好节能宣传网站。

  第二十三条学校逐步对非节约能源的设备、设施、器具进行改造、更新。同时对改造后使用情况及经济效益进行评估。节能技术改造计划须按项作出可行性报告(包括措施的针对性、先进性、质量、节能效益等),上报校节能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第七章能耗的统计和公示

  第二十四条能耗统计和抄表计量每月一次同时进行(寒暑假两个月一次)。但实验室和有关单位要对大功率用电设备做好用电台帐记录和统计。

  第二十五条每个季度负责对全校水电计量数据进行一次汇总统计,于每季度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报节能办公室进行公示。

  第二十六条在完成水电计量、统计工作的同时,还要负责水电计量报表、数据资料和统计台帐等档案的保管工作。

  第八章专项节能管理

  第二十七条公共教学办公区的节能工作,纳入学校专项节能管理。进行专项节能目标、专项能耗经费等重点监控和管理。其节能目标和能耗经费按上年水电实际消耗量为基数进行核定。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由总务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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