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制度 篇一
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制度的重要性
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制度是指针对社区内流动人口的管理措施和规定。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流动人口日益增多,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社区的稳定和发展至关重要。
首先,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制度有助于维护社区的社会稳定和安全。流动人口的增多给社区带来了许多安全隐患和社会问题,如盗窃、抢劫、扰民等。通过建立管理工作制度,社区能够对流动人口的身份进行核实,并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日常管理和监督。这样可以有效预防和打击犯罪行为,保障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其次,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制度有利于改善社区的环境卫生和公共卫生状况。流动人口的增加对社区的环境和公共卫生状况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他们可能存在不文明行为,如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给社区的环境和公共卫生造成了一定的污染。通过建立管理工作制度,社区可以对流动人口进行教育宣传,加强对他们的环境卫生和公共卫生意识的培养,从而改善社区的环境和公共卫生状况。
此外,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制度还有助于促进社区的和谐发展。流动人口的到来给社区带来了新的人口结构和文化背景,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社会矛盾和问题。通过建立管理工作制度,社区可以加强与流动人口的沟通和交流,了解他们的需求和问题,并积极为他们提供适应社区生活的支持和帮助。这样可以促进社区居民与流动人口之间的相互理解和融合,实现社区的和谐发展。
综上所述,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社区的稳定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建立管理工作制度,社区能够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改善环境卫生和公共卫生状况,促进社区的和谐发展。因此,社区应该重视并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不断完善管理制度,为社区的繁荣提供有力保障。
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制度 篇二
加强社区流动人口管理的思考与建议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社区流动人口规模逐年增长,流动人口管理成为社区管理的重要课题。为了提高社区流动人口管理的水平,必须加强思考和探索,制定出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
首先,需要建立健全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制度。流动人口信息登记是流动人口管理的基础和前提。社区应建立完善的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制度,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流动原因、流动时间等信息。通过登记信息,社区能够及时掌握流动人口的情况,为后续的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其次,要加强流动人口的日常管理和服务。社区应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包括提供居住证明、办理社保等手续,确保他们的基本权益得到保障。同时,社区应加强与流动人口的沟通和交流,了解他们的需求和问题,积极为他们提供适应社区生活的支持和帮助。
另外,要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教育宣传和引导。流动人口的素质和文化水平参差不齐,他们的文化背景和价值观可能与社区居民存在差异。因此,社区应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教育宣传和引导,提高他们的文明素质和法律意识,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
最后,要加强社区与流动人口之间的互动和合作。社区应主动与流动人口建立联系,了解他们的需求和问题,积极解决他们的困难和困扰。同时,社区可以充分利用流动人口的资源和优势,促进社区的发展和改善。
综上所述,加强社区流动人口管理是社区管理的重要任务。为了提高管理水平,社区应建立健全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制度,加强流动人口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加强教育宣传和引导工作,加强社区与流动人口之间的互动和合作。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社区的稳定和和谐发展。
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制度 篇三
军乐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制度 根据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推进情况,为不断提高推进工作质量和整体水平,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制度
1、镇流管办代表党委、政府具体负责此次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推进工作的组织协调,对各流管站的工作进行指导。同时,组织人员培训与信息录入工作。
2、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推进工作联席会会议制度,由镇分管计生工作的副镇长牵头,每月组织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相关职能部门,主要收集此次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的工作情况,研究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意见和要求。
3、各流管站负责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推进的日常工作。主要包括宣传动员、信息采集小组的人员组成、采集人数和每个人员的具体选择确定、信息采集的组织、信息倒查、表格审查、建立台账,以及常态化管理等事项。
4、镇各职能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相互配合,相互协作,共同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推进工作。群工办、经发办、派出所等部门落实相关服务与管理工作。
5、落实用工单位、经营业主的协调责任,全面推进“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业主责任制,
各用工单位、经营业主要确定人员,积极协助所在村(社区)流管站做好用工人员情况、员工租住情况的信息采集与报送工作,规模主要企业由社区民警协调相关人员采集信息。
6、对流动人口实行与常住人口“同宣传,同教育,同服务,同管理”四同管理机制,不断增强他们的归宿感,真正从各方面全面融入军乐生活。
7、村(社区)民警和流动人口专职协管员负责对各村(社区)流动人口的检查与质量考核,指导各村(社区)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二、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工作制度
1、各流管站主要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单位、企业、住宅小区、商业店铺、居民小组的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工作,包括《房屋基本信息调查表》、《流动人口基本信息调查表》和《大型用工单位基本信息调查表》。
2、按照方便群众、便于管理、发挥实效的原则,各流管站应确定足够数量的信息采集员、信息采集点,除逐户采集信息外,还应在显著位置公示流管站或信息采集的联系电话。
3、信息集中采集过程中,应主动宣传流动人口信息调查的意义,积极争取房主或流动人口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如遇到仍不配合时,应及时通知片区民警前来协调。
4、采集信息时,所填写的调查表应当真实、准确、可靠,确保信息采集质量,不得漏采和采集不完整。
5、整个信息采集工作,由镇流管办、各流管站负责指导与检查。
三、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三级巡查制度
(一)巡查工作
实行三级巡查责任制,即镇流管办巡查各流管站,各流管站巡查本辖区内的信息采集与维护情况,流动人口协管员巡查网格化管理责任区域,分别由镇流管办和各流管站制定巡查计划并组织实施。通过开展实地倒查,检查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与流动人口的登记情况、用工单位的流管工作。
(二)巡查时限
镇流管办每周对各流管站工作进行一次巡查;所有巡查工作应当做好记载。
(三)巡查人员
镇流管办对各流管站工作的巡查,由镇流管办工作人员承担,各流管站对各(村)居民小组长信息采集情况、系统增减维护情况的巡查由站长、专兼职协管员或站长指定一名村(社区)干部承担;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对辖区或责任区内用工单位的巡查由承担责任区的专兼职协管员负责。
(四)巡查内容
1、镇流管办对各流管站的巡查,主要包括该村(社区)一周内流动人口的变动情况,各采集点对变动房屋、人员的信息采集情况,以及系统信息数的增减维护等内容。
2、各流管站对本辖区内的信息采集与系统增减情况的巡查,主要查信息采集小组是否认真履行信息采集工作、所采集的信息是否真实、有无遗漏或错误等内容,查是否按时对系统进行信息增减与维护等内容。
3、专兼职协管员对责任片区的巡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新增流动人口情况,及时登记上报并入户开展“三查三见面”。
b、原有出租房屋变动情况,发现变动的及时登记上门登记。
c、对片区内用工单位使用流动人口情况,及时收集人员名册。
(五)巡查要求
1、各级巡查组织要将巡查情况如实登记,并建立巡查台账,包括巡查单位名称、时间、地点、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或防范意见,巡查人员签名等内容。
2、各级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责令立即整改。
3、巡查方式,应结合实际,统筹协调,科学安排,讲求实效。要将日常检查与各级政府布置的专项检查计划紧密结合起来,将自行组织巡查和联合开展巡查结合起来,做到巡查工作的全覆盖。
四、用工单位经营业主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协管制度
1、为进一步落实使用流动人口的用工单位、经营业主的协管责任,根据《成都市暂住人口治安管理规定》、《四川省暂住人口治安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2、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使用流动人口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负责对流动人口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负责协助当地政府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
3、全面推进用工单位、经营业主流动人口服务协管责任制,使用流动人口的用工单位负责人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责任人,负责落实本单位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
4、使用流动人口的单位法人及其他组织应当每年与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管理责任书,认真履行治安责任,协助搞好社会稳定工作,维护良好的治安秩序。
6、用工单位和经营业主负责督促使用流动人口办理暂住证,不得雇佣为依法申报暂住证的流动人口。
7、镇流管办和各流管站负责对本单位业主的协管责任
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对违法相关法规的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罚。
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制度 篇四
贯彻落实市关于维护稳定的方针政策,建立健全、规范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机制,确保我社区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上级对流动人口的管理要求,特制定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制度。
一、每季度由社区和社区的民-警组织召开流动人口管理委员会工作会议,沟通社区内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情况,制定下一步工作安排。
二、社区工作人员对所属包户责任区的流动人口来往去向、现实表现要做到准确、清楚,并将流入、流出情况及时反馈。及时做好流动人口变更登记和信息录入工作。配合辖区民-警对“重点”流动人员作好跟踪排查和帮教转化工作。
三、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要与住区单位签订流动人口管理责任书,明确职责。各单位要做好流动人口登记、排查管理工作,做好信息核对工作。
四、社区对社区内流动人口入住前的表现和现实表现要做到清楚、准确,对辖区内有劣迹的流动人口做好跟踪调查和帮教工作。
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制度 篇五
为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保障外来旅游和暂住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我社区居住秩序,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共建繁荣、共保安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坚决贯彻和执行上级领导机关有关外来人口管理工作的各项规定和制度;
二、要对各旅店、客栈入住人口登记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督促他们做好台账,发现可疑人员及时向公安部门、村委会报告。
三、加强暂住证管理。做到一人一证,最长有效期为一年,不得随意转让、冒领、伪造、骗取。每月一次对我村的流入暂住人口进行排查,全面掌握外来人员的流量和动态,对新暂住人口或暂住证过期的,要督促其到派出所申报临时暂住户口,办理暂住证。对不及时办理暂住证的,按有关规定处罚。
四、在排查中如发现暂住人口有违反国家的法律、法令和计划生育规章制度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五、对我社区外出人口开展必要的、有效的计划生育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审核工作,对已外出的应予补办。负责做好与现居住地的联系和信息沟通工作。
六、加强和改进收容遣送工作。对于无合法证件,无固定场所和无正当生活来源的流浪乞讨人员,要采取有效措施,按有关规定予以收容和遣送。
七、切实保护流动人员的合法权益。对有序流动、遵纪守法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在政治上、经济上、法律上一视同仁。
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制度 篇六
根据一社区一特色的定位工作开展,我社区被定为“流动人口绿色信箱”服务管理型,为加强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了“流动人口绿色信箱”管理制度。
一、结合“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每一位包片的责任区干部都要对自己管辖区内的流动人口做到底数清,将接收到的信件、包裹及时送到流动人口居住地,亲手交到流动人员手中,不得私自收藏,严格落实与流动人口签订的代办协议。
二、每天要及时收集信箱里的各类信件材料,按照急、中、缓分类,对于急需办理社区可以办理的及时进行办理,办不了的,进行调解限时办理,不准找任何理由进行拖延。 三、对于每天收集的各类信息,进行甄别分类,去伪留真,各类信息要在第一时间进行上报,不得拖延暂缓。
四、本条例所称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本县(市、区)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县(市、区)暂住的公民。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领导,负责组织协调公安、劳动、计划生育、民政、司法、工商、教育、卫生、城建、城-管等部门,共同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负责流动人口的管理和办证、登记工作。对距离乡镇人民政府驻地较远、交通不便的边远山区村民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办理有关流动人口的证件和登记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接纳流动人口的单位和个人,应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第四条 流动人口的人身权、财产权、受教育权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流动人口应当服从有关部门的管理,依法履行义务。 流动人口对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监察部门检举揭发或向司法机关控告。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对在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