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库存现金管理制度(推荐6篇)

时间:2014-03-03 08:29:32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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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库存现金管理制度 篇一

企业库存现金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及实施方法

企业的库存现金管理制度是指企业为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防范风险、规范现金流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良好的库存现金管理制度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它能够保障企业的资金安全,并有效提高现金的流动性和利用率。本文将从制度的重要性和实施方法两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首先,库存现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一个良好的库存现金管理制度可以帮助企业及时掌握自身的资金状况,合理安排资金的使用和投资,避免资金的浪费和滞留。此外,制度的实施还能够提高企业的风险防范能力,降低企业面临的金融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更重要的是,一个严格的库存现金管理制度能够增强企业的竞争力,提高企业的市场信誉度和形象,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其次,实施企业库存现金管理制度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企业需要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库存现金管理制度,包括库存现金的核算、监督、使用、调配等方面的规定。制度中应明确资金流动的各个环节和责任人,确保资金的流动过程规范有序。其次,企业应加强内部控制,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防范各类风险的发生和资金的滞留。同时,企业还应加强与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合作,确保资金的及时回笼和利用。最后,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对于库存现金管理制度的认识和理解,增强员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综上所述,企业库存现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制度,企业能够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防范各类风险,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和市场信誉度。因此,企业应高度重视库存现金管理制度的建立,并不断完善和优化制度,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企业库存现金管理制度 篇二

企业库存现金管理制度对企业发展的影响及优化建议

企业的库存现金管理制度是企业为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防范风险、规范现金流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本文将从库存现金管理制度对企业发展的影响以及优化建议两个方面进行阐述。

首先,良好的库存现金管理制度对企业的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首先,它可以帮助企业提高资金利用效率。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制度,企业能够合理规划和调配现金,减少现金的滞留和浪费,提高资金的周转率和利用率。其次,库存现金管理制度能够降低企业面临的金融风险和流动性风险。通过制度的实施,企业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风险问题,保障企业的资金安全。此外,库存现金管理制度还能够提高企业的市场信誉度和竞争力,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其次,为了进一步优化企业的库存现金管理制度,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几点建议。首先,企业应加强内部控制,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确保资金的流动过程规范有序,降低各类风险的发生概率。其次,企业可以利用信息化技术提升库存现金管理的效率。通过引入先进的信息管理系统,企业能够实时掌握资金的流动情况,减少人为错误和漏洞,提高管理的准确性和效率。此外,企业还应加强与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合作,充分利用金融工具和服务,优化资金的回笼和利用。最后,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对于库存现金管理制度的理解和执行能力,增强员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综上所述,企业的库存现金管理制度对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制度,企业能够提高资金利用效率,防范各类风险,增强企业的市场信誉度。为了进一步优化库存现金管理制度,企业可以加强内部控制、利用信息化技术、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以及加强员工培训和教育。通过这些措施,企业能够更好地管理和利用现金资源,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企业库存现金管理制度 篇三

  库存现金是指存放于企业财会部门由出纳人员经管的货币。

  一、现金的使用范围

  凡不属于国家库存现金结算范围的支出,一律不准使用库存现金结算,而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二、库存现金限额

  库存现金限额,是由银行核定的,其依据一般是企业3—5天的正常开支需要量,远离银行机构或交通不便的企业可以依据情况适当放宽,但最高不超过15天的开支需要量。

  三、库存现金收支的规定

  1、企业库存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银行,当日送存如有困难,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2、企业支付库存现金,可从企业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中提取,不得从本企业的库存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库存现金,应事先提出限额和用途,报请开户银行核定,并在事后将坐支情况通知银行。

  3、企业在规定范围内从银行提取库存现金,应当写明用途,由本企业会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开出库存现金支票,经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

  4、企业因采购地点不固定,交通不便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必须使用库存现金的,应向银行提出申请,经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

  5、各单位购买国家规定的专控商品一律采用转账的方式支付,不得以库存现金的方式支付。

  四、库存现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

  1、钱账分管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库存现金开支审批制度。

  3、库存现金日清月结制度。

  4、库存现金保管制度。

  五、备用金的管理

  备用金是企业财会部门为了便于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预付给企业内部各单位或职工个人备用的款项。

  备用金的管理可采用非定额管理和定额管理两种方式。

  库存现金保管制度

  1、超过库存限额以外的现金应在下班前送存银行。

  2、为加强对现金的管理,除工作时间需要的小量备用金可放在出纳人员的抽屉内外,其余则应放入出纳专用的保险柜内,不得随意存放。

  3、限额内的库存现金当日核对清楚后,一律放在保险柜内,不得放在办公桌内过夜。

  4、库存现金的纸币和铸币,应实行分类保管。出纳人员应对库存票币分别按照纸币的票面金额和铸币的币面金额,以及整数(大数)和零数(小数)分类保管。

  六、库存现金的总分类核算

  库存现金的总分类核算应设置“库存现金”账户,借方登记库存现金的增加数,贷方登记库存现金的减少数,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期末库存现金的实有数。

  (一) 库存现金收入的核算

  库存现金收入是企业在其生产经营和非生产经营业务中取得的库存现金。

  (二) 库存现金支出的核算

  库存现金支出是指企业在其生产经营和非生产经营业务中向外支付的库存现金。

  常见的库存现金支出原始凭证包括:(1)借据(2)工资结算单(3)报销单(4)差旅费报销单(5)领款收据

  (三) 备用金的核算

  对定额备用金应通过“其他应收款——备用金”账户或单独设置“备用金”账户进行核算。

  七、库存现金清查的核算

  待查明原因后作如下处理:

  1、库存现金短缺。应由责任人赔偿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库存现金短缺款(××)”,贷记“待处理财产损益”账户;应由保险公司赔偿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保险赔款”,贷记“待处理财产损益”账户;无法查明原因部分,经批准后,借记“管理费用——现金短缺”账户,贷记“待处理财产损益”账户。

  2、现金溢余。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应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贷记“其他应付款——应付现金溢余(某某个人或单位)”账户;无法查明原因的,经批准后,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账户,贷记“营业外收入——现金溢余”账户。

企业库存现金管理制度 篇四

  现金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在西方会计中的“现金”包括企业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现金等价物,属于广义的概念;在我国企业会计报表的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概念,包括企业的库存现金、随时可以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现金等价物也属于广义的现金概念。狭义的“现金”概念,是仅指企业的库存现金,包括库存人民币和外币。在我国的会计核算中所指的现金即为狭义的概念。

  现金是企业流动性的货币资金,能够随时购买材料、物资等各种物品,是有通用性的、也是最容易受到侵吞和挪用的资产。因此,企业必须加强对现金日常收支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务院的《现金管理条理》,建立和完善现金内部管理制度,确保现金的完好无损。现金管理内容包括如下:

  1、库存现金的开支范围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条理》,企业可以在以下范围内使用现金支付: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方面的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等。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1 000元)以下的零星开支。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企业与其他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除在规定的范围内可使用现金外,必须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账结算。

  2、库存现金限额

  库存现金限额是指企业保留库存现金的数额。根据我国现行规定,企业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数额,由开户银行根据企业的规模大小、日常现金开支的多少、企业距离银行的远近以及交通是否便利等实际情况来核定。库存现金限额一般为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限额可以多于5天,但最多不得超过15天的需要量。库存现金限额一经开户银行核定,企业必须严格遵守。超过限额规定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在库存现金限额不足以保证日常零星开支时,企业应当及时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经开户银行核定后进行库存限额的调整。

  3、不得坐支现金

  坐支现金是指企业用经营业务收入的现金直接支付自身的支出。企业支付现金时,可以从本企业的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也可从银行存款账户中提取现金支付,但不能用经营业务收入的现金直接支付,即不得坐支现金。企业的经营业务收入的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应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核定其坐支范围和限额。企业应该按规定定期向开会银行报告其坐支现金情况。

  4、现金管理的其他规定

  (1)不得挪用现金和不符合财务手续的原始凭证(俗称“白条”)抵库。

  (2)不得公款私存,将单位收入的现金存入个人储蓄账户。

  (3)不得私设小金库,企业一切现金收入都必须入账,不得保留账外现金。

  (4)不准私人借用公款。

  (5)单位之间不得转借现金。

  (6)不准编造、谎报用途套取现金。

  (7)不准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个人收入或主持现金等。

  企业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现金余额相符。

  开户银行有权对企业的现金收支情况和库存现金限额的遵守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开户银行可进行相应的罚款和处罚。

企业库存现金管理制度 篇五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规范企业的现金管理,防范在现金管理中出现舞弊、腐败等行为,确保企业的现金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现金限额管理、库存现金管理以及盘点监督管理。

  第3条 现金管理原则

  1、企业的现金管理按照账款分开的原则,由专职出纳负责。

  2、出纳与会计岗位不能由同一人兼任,出纳也不得兼管现金凭证的填制及稽核工作。

  第2章 现金限额管理

  第4条 企业按规定建立现金库存限额管理制度,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第5条 企业应当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本企业的现金开支范围和现金支付限额。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或超过现金开支限额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第6条 财务部要结合本企业的现金结算量以及与开户行的距离合理核定现金的库存限额。

  第7条 现金的库存限额以不超过2~3个工作日的开支额为限,具体数额由财务部向主办的银行提出申请,主办的银行核定。

  第8条 核定后的现金库存限额,出纳必须严格遵守。如果发生意外损失,超限额部分的现金损失由出纳承担赔偿责任。

  第9条 需要增加或减少现金的库存限额时,应申明理由,经会计人员、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审批后,向主办的银行提出申请,由主办的银行重新核定。

  第10条 库存的现金不准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超过限额要当日送存银行。如因特殊原因确需滞留超额现金过夜的(如待发放的奖金等),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并做好保管工作。

  第3章 现金保管

  第11条 现金保管的责任人为出纳。出纳应由诚实可靠、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会计人员担任。连续担任出纳岗位一般不得超过5年。

  第12条 超过库存限额以外的现金应由出纳在下班前送存银行。企业的现金不得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银行一旦发现公款私存,可以对相关企业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冻结单位现金支付。

  第13条 为加强对现金的管理,除工作时间需要的少量备用金可放在出纳的抽屉内,其余则应放入出纳专用的保险柜内,不得随意存放。保险柜应存放于坚固实用、防潮、防水、通风较好的房间,房间应有铁栏杆、防盗门。

  第14条 限额内的现金当日核对清楚后,一律放在保险柜内,不得放在办公桌内过夜。保险柜密码由出纳自己保管,并严格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以防为他人所利用。出纳调动岗位,新出纳应更换并使用新的密码。

  第15条 保险柜钥匙、密码丢失或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报请领导处理,不得随意找人修理或修配钥匙。

  第16条 纸币和铸币,应实行分类保管。出纳对库存票币分别按照纸币的票面金额和铸币的币面金额,以及整数(即大数)和零数(即小数)分类保管。

  第17条 现金应整齐存放,保持清洁。如因潮湿霉烂、虫蛀等原因而发生损失的,由出纳负责。

  第18条 出纳向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提取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财务部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4章 现金盘点与监督管理

  第19条 出纳要每天清点库存的现金,登记现金日记账,做到按日清理、按月结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1、按日清理,是指出纳应对当日的经济业务进行清理,全部登记日记账,结出库存现金的账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的实地盘点数进行核对,以确认账实是否相符。

  2、按日清理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清理各种现金收付凭证,检查单证是否相符,并检查每张单证是否已经盖齐“收讫”、“付讫”的戳记。

  (2)登记和清理现金日记账。

  (3)现金盘点。

  (4)检查现金是否超过规定的库存限额。

  第20条 每月会计结账日后,出纳应及时与负责账务处理的其他会计人员就“现金日记账”和“现金明细账”进行核对,并编制“现金核对记录表”,由财务部经理、出纳、会计三方签字,以确保账账相符。

  第21条 出纳有义务配合财务部经理或其他稽查人员不定期地抽查“现金盘点”工作,并确保抽查现金没有差异。

  第22条 财务部经理、资金主管应定期监督盘点现金,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发现长款或短款的,应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程序报批处理。因出纳自身责任造成的现金短缺,出纳负全额赔偿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还应依法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23条 财务部经理、资金主管应高度重视现金管理工作,对现金收支进行严格审核,不定期进行实地盘点。对现金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5章 附则

  第24条 本办法由财务部会同企业其他有关部门解释。

  第25条 本办法自 年 月 日起开始实施。

企业库存现金管理制度 篇六

  内容提要:库存现金是企事业单位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日常经营支付的重要手段。加强库存现金的管理,对保证企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和经营效益意义重大。因此,应建立库存现金的预算制度,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现金的保管和控制,实行统一的财务管理,防范资金风险。文章通过对企业库存现金的研究,指出了现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提出了相应的措施。

  一、库存现金的含义及管理意义

  库存现金是指企业持有可随时用于支付的现金限额,存放在企业财会部门由出纳人员经管的现金,包括人民币现金和外币现金。库存现金与会计核算中“现金”科目所包括的内容一致。它是企业流动性最强的资产,而库存现金的管理在中小企业保持资金流动性中占最重要的部分。资金的流动性的作用是保证中小型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如果出现资金断流中,小型企业将面临极大程度的企业倒闭危险。库存现金的管理对于维持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具有重要作用,但库存现金也是企业资产中最容易流失的资产,加强库存现金管理对于企业和国家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库存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1)“小金库”,是指不在本单位财会部门列支列收,私自在单位库存之外保存的现金和银行存款。私设“小金库”是侵占、截留、隐瞒国家和单位收入的一种违法行为,不仅会搞乱各单位正常的现金收支业务,更严重的是,“小金库”还为各种违法乱纪活动提供了温床,危害极大。因此,国务院历来强调严禁各单位私设“小金库”。

  (2)“白条”抵库,是指用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和审批手续的字

条或单据,顶抵库存现金的做法。“白条”抵库,使实际库存现金减少,造成正常业务开支所需的现金不足,各种现金收付业务得不到及时的账务处理,很容易导致财务管理出现混乱;“白条”未经合法手续审批,随意支取现金会产生挪用、挥霍和贪污公款等,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白条”一旦丢失,无据可查,给单位或个人都会造成不该有的损失。

  (3)单位的库存现金,不准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

  为防止有关人员利用公款私存取得利息收入,也防止单位利用公款私存形成账外小金库,单位收入的现金,一律不准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银行一旦发现公款私存,可以对单位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冻结单位现金支付。

  (4)加强安全防范,确保现金的安全和完整

  为加强对现金的管理,除工作时间需要的少量备用金可放在出纳的抽屉内外,其余的都应放入出纳专用的保险柜内外,不得随意存放,更不得携款回家;单位的库存现金不得与私人的现款混在一起,也不得将公款借给私人使用;为了确保安全,出纳向银行提取现金,或交存现金,均应采取相应的保安措施等。

  三、目前企业库存现金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随意使用现金,现金交易频繁。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除发放工资、奖金、收购单位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支付个人劳动报酬和各种劳保、福利等零星支付可使用现金外,开户单位之间的往来,必须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但目前情况是开户单位使用现金结算极为随意,一些企业,尤其是承包企业和乡镇企业及个体私营企业,携带巨款外出结算的现象十分普遍,金额少则几万多则几十万,甚至上百万,但很不安全,偶尔会发生被偷盗、被抢劫案件。

  某些专业银行和城、乡信用社为了多拉客户,采取不正当的竞争,对企业承诺:企业开户,给予使用现金方便,并保证充足供应。对这些企业来说,用现金做生意比转账结算方便得多。因为有些商品和原材料紧俏,非现金不供货,客观上迫使该企业搞现金交易。企业需用现金做生意,银行要拉企业成为客户以争业务,双方之间互有需求,造成企业用现金购货、收现销货的现象非常盛行和普遍。

  (2)白条抵库严重。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发生白条抵库可谓家常便饭,这些白条多为领导临时应酬,内部职工和推销员等出差或办其他事而借款。不仅借款时间长,而且有些款额高,笔数也很多。个别出纳员利用时间差将库存现金挪作他用,而用白条抵充,有时甚至不能收回外借现金,从而给企业造成损失。

  (3)无库存现金限额。按规定,开户银行原则上以开户单位三至五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核定起库存现金限额,一年核一次,开户单位如在几家银行同时开户,应以一家开户行核定的限额为准。可现在所谓限额核定名存实完。在多头开户情况下,企业不愿主动执行规定,而银行也不去过问,开户单位多头开户,多头提现,库存现金远远超过限额,对于多出的部分从不主动,及时地交送银行。企业内部也不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盘点。目前,开户单位库存现金超过限额的少则几倍,多则几十倍,甚至有的现金库存多达几十万。

  四、库存现金管理存在的主要原因分析

  1、经济成份多元化发展因素

  库存现金管理改革开放以来,城乡集体,个体经济迅速发展。全国私营、乡镇企业总产值占社会总产值三分之一,它的发展客观上增加了对现金的需用量。私营、乡镇企业的基地在农村,其原材料、半成品等来自农户,而这些商品的购进绝大部分是现金交易。同时,许多规模较小的私营、乡镇企业没有固定账户,客观上促使大中型企业认购他们商品时也使用现金。八十年代中后期,各种合资合营合作企业也得到了迅速发展,伴随着股份制及股份合作企业的出现和发展,客观上也增加了对现金用量的需求。而多种形式的承包以及单位内部层层承包,单立账户,独立核算、独立现金收付,现金的需求更是大幅度地增加,各有关部门一味地强调和注重为企业创造一个良好的宽松的外部环境,忽视必要的制约配套制度的执行,特别是现金管理完全被放松了。

  2、环境因素

  (1)、社会环境因素,企业间的商品交易中的现金收付比重上升,一些紧俏商品,原材料等非现金不供货,而以现金结算的价格比通过银行转账结算便宜。

  (2)、金融环境因素。现阶段中国银行结算制度跟不上形势发展的要求,资金结算在途时间过长,很不利于企业加速资金周转,提高经济效益。这一令企业深感头痛的问题不能得到有效的解决,就影响企业遵守国家现金管理政策。

  3、思想认识偏差因素

  错误的认识是导致漏洞产生的根源。目前,在中国现金管理工作中主要存在着两种错误的认识:一种是认为现金管理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在现时市场经济条件下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其理由是市场经济的建立使社会商品交易活动更加频缺,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企、事业单位为加速资金周转,提高效益,在结算种类上有权作出自己的选择。如果继续保留对其现金运用的严格约束则不利于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和自主权的充分发挥,同时也不利于银行本身的商业化进程。而且大多数新生的非国有企业对现金使用有着十分严重的偏好,“钱是我的,我有自由支配的权力”的认识根深蒂固,对银行严格管理现金支付业务不理解;另一种是认为现金结算范围扩大和现金投放量增加是经济发展的突出表现与客观需要,人们没有必要大惊小怪等等。由于这些认识的偏差导致了银行、企业对现金管理工作产生了松懈,忽视甚至排斥的思想,使不少机构原有现金管理制度隐入了瘫痪状态,纵有保留也多半只是走过场做形式罢了。

  4、监管因素

  人民银行的现金管理宣传和培训主要针对的是金融机构,而针对企事业等开户单位的宣传培训活动则很少开展。人民银行作为国家现金管理工作的主管机关没有充分有效发挥职能作用。制度不全和措施不力使其对辖区内所发生的违规事例处理很不及时,即使最后得到了处理一般也只限于“下不为例”而已,达不到以儆效尤的目的。作为国有商业银行和非商业银行的金融机构,为了争存款,揽业务、拉客户,不惜以放松现金管理为代价来“招凰引凤”,另一方面,社会监管系统信息传递不灵,如企业实行效益工资后,社会劳动人事部门,一般仅与企收保持单线联系,很少再给有关银行送报《工资基金册》,企业单位的人数、工资基金总额及其浮动幅度等,银行很难确切掌握。同时,部分集体单位本身己取消了《工资基金册》,当企业用现金时,现金支票上注明“工资”用途的,银行只有认可。

  5、《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缺陷因素

  现行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是1988年颁布实施的,时隔七年,经济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条例》本身着实存在不少缺陷,有待完善。

  ①《条例》没有将承包单位、私营企业、乡镇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等考虑在内,伴随这些开户单位迅速发展,数量众多,现金结算有增无减。

  ②现金使用范围规定过于狭窄,与人民币作为无限清偿货币应用于一切债权债务的清算实际情况相矛盾。

  ③结算起点1000元偏低,阻碍了正常的商品交易。

  ④原则上以开户单位三至五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核定库存现金限额,在物价大幅度上涨情况下,通货膨胀的今天已严重偏离实际,根本不够周转使用。《条例》本身的缺陷和不足,导致现金管理的各种问题伴随经济发展而越发突出。

  五、加强企业库存现金管理的措施

  1、加强企业现金管理。

  (1)加强对企业单位大额支现的柜台监管审查,建立大额提现支现的登记申报管理制度,堵住大额支现漏洞。考虑是否可采用适当收费征税的办法来调节企业大额用现行为,对除工资、农副产品采购用现外,其他用现,按金额收取一定比例的用现手续费和用现税金,使企业用现比转账付出更大的代价,迫使企业自动放弃使用现金,主动采取转账结算方式。

  (2)加强库存现金限额管理,要坚持库存限额一年核一次的原则,并以一家主要开户行核定为准。

  (3)把控制企业坐支、套取现金、大额支现扩大消费支出作为现金监督管理的重点。

  (4)严格开户管理,坚决纠正无证开户随意支现现象。

  (5)当前企业和有关部门应配合中央认真抓好“小金库”清理工作,并以此为突破口,狠抓现金管理工作。

  2、事后检查,保障现金的安全性、完整性、合法性和效益性。

  (1)库存现金的安全性控制。账实盘点控制。即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进行定期盘点,日清月结,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严禁“白条”抵库,确保企业资产账实相符。如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就是实施账实定期盘点控制。库存限额控制。核定企业每日库存现金余额,超过限额的货币资金及时送存银行。这样做既可降低货币资金被盗风险,还能高度集中货币资金,便于统筹使用。岗位分离控制。将不相容岗位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比如,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不得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出纳人员连续工作应不超过三年;空白支票、密码与印鉴的保管必须分离;实行回避制度,单位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出纳工作;严禁未经授权的单位或个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及直接接触货币资金,经办人只能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货币资金业务。

  (2)库存现金的效益性控制。服从企业财富最大化的财务管理目标,合理、高效地持有和使用资金,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

  3、健全监督体系,即健全金融与社会两套监督体系

  (1)应着重加强中央银行对金融业的监督能力,同时建立金融同业间相互监督制度。重点是强化检查和处罚,可采取日常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处罚应高金额,能起到罚一警十的效果。

  (2)对企业的社会监督考虑到企业与商业银行的利益关系,其监督权应主要由财政、审计、监察、企业主管部门并联合社会审计机构去从严执行,对企业违犯现金管理规定也应处以重罚。同时,在企业内部应从建立健全现金内部控制制度。对于违犯现金管理规定建立举报制度,对举报有功者给予奖励。

  (3)统一管理,相互配合。由人民银行统一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工商、税务、财政、审计、监察、企业主管等部门配合管理,相互协调,做好现金管理工作。

  库存现金在企业中起着很大的重要,但也要对库存现金管理做好合理的安排和健全的制度,才能让企业的经营会更好,收益会更高,企业更强大。

  综上,现金在人们的日常生活、经济活动、社会活动中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是管理阶层关注的重点,也是许多人向往或追逐的目标。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现金必将成为企业管理的重中之重。对于现金流通中管与贪、防与漏的'博弈,一直是人类社会道德、制度、法律等关注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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