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管理制度(通用6篇)

时间:2019-08-06 05:33:16
染雾
分享
WORD下载 PDF下载 投诉

市场管理制度 篇一

市场管理制度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

市场管理制度是指政府通过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对市场经济进行管理和调控,以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市场管理制度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首先,市场管理制度能够保护消费者权益。市场是商品和服务的交换场所,消费者作为市场的主体之一,享有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权利。市场管理制度可以通过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规范市场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比如,规定商家必须提供真实的商品信息和质量保证,禁止商家欺诈消费者等行为。这样,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了保护,消费者信心增强,从而促进了市场的繁荣和经济的发展。

其次,市场管理制度能够维护市场秩序。市场经济是自由竞争的经济形态,但自由竞争并不意味着无序竞争。市场管理制度可以通过制定反垄断法律法规,打击市场垄断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同时,市场管理制度还可以规范市场交易行为,维护交易秩序。比如,规定商家必须按照合同履行义务,禁止商家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这样,市场就能够形成公正、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各个市场主体能够在公平竞争中实现价值,市场经济也能够更好地发展。

最后,市场管理制度能够促进经济创新。市场是创新的源泉,而市场管理制度能够为创新提供良好的环境。市场管理制度可以通过知识产权保护、技术创新支持等政策措施,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创新活动。同时,市场管理制度还可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打击侵权行为,保护创新成果。这样,市场就能够成为创新的热土,各个市场主体能够在创新中获得利益,经济也能够实现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市场管理制度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它能够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创新。因此,我们应该进一步完善市场管理制度,提高其科学性和有效性,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

市场管理制度 篇二

构建健全的市场管理制度促进经济发展

市场管理制度是指政府通过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对市场经济进行管理和调控,以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为了实现经济的健康发展,我们需要构建健全的市场管理制度。

首先,我们需要加强市场监管。市场监管是市场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能够有效地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我们应该建立健全的市场监管机构,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置市场违法行为。同时,我们还需要加强对市场信息的监测和发布,提供完整、准确、及时的市场信息,增强市场透明度,为市场主体提供公平竞争的环境。

其次,我们需要加强市场准入管理。市场准入管理是指对市场主体的准入条件和程序进行管理和监督。我们应该建立健全的市场准入制度,明确市场准入的条件和程序,加强对市场主体的资质审核和监督。同时,我们还需要简化市场准入手续,提高市场准入的便利性,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公平、公正的准入机会,促进市场竞争的活跃性和市场经济的发展。

最后,我们需要加强市场规则的制定和执行。市场规则是市场管理制度的核心,它对市场主体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我们应该建立健全的市场规则制定机制,通过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制定出符合市场发展需要的市场规则。同时,我们还需要加强市场规则的执行,对违反市场规则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提高市场规则的权威性和约束力。只有通过健全的市场规则,才能够保护市场秩序,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构建健全的市场管理制度是促进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我们需要加强市场监管,加强市场准入管理,加强市场规则的制定和执行。只有通过这些努力,才能够建立一个公平、公正、有序的市场环境,推动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

市场管理制度 篇三

  为了加强废旧物资市场的管理,保障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实现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促进废旧物资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指的废旧物资是指社会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可以利用的各种废旧物,包括企事业单位生产和建设中产生的金属和非金属边角废料、废液,报废的各种设备和运输工具,城乡居民和企事业单位出售的各种废品和旧物。

  废旧金属包括生产性废旧金属(指废旧机械设施及零部件,交通、通讯、建筑、供电、市政设施的废旧金属原材料以及生产中报废的金属制品和切削金属边角下料等)和非生产性废旧金属(指城乡居民使用过的废旧金属工具、农具和自行车、人力车的金属零部件以及废旧生活金属器皿等)。

  第二条、经营废旧物资收购业务的单位,必须有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资储存库(场)。

  废旧物资代购站(店)的工作人员和个体流动代购人员,必须有经营地常住户口或暂住证。

  第三条、申请经营废旧物资收购(代购)业务的单位和个人,按分工范围,经市供销社或市物资总公司批准后,报市公安机关审查同意,领取《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方可收购(代购)废旧物资。

  第四条、废旧物资收购单位、代购站(店)必须公开悬挂《特种行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亮证经营。

  第五条、外地到我市经营废旧物资收购业务的应持派出单位所在地市、县公安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外出经营证明,经我市供销社或市物资总公司同意,向我市公安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换领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方准经营。

  第六条、废旧物资收购实行三级网点管理。第一级是由市供销社的“东莞市物资回收公司”和市物资总公司的“东莞市再生资源利用公司”经营;第二级是由各镇(区)供销社牵头组成的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经营;第三级是由各镇(区)的代购站(店)经营。各镇(区)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实行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对于生产性废旧金属,第一级公司可以在全市范围内经营;第二级限于本镇(区)范围内经营;第三级代购站(店)限于代购经营一般废旧物资和非生产性废旧金属。各镇(区)物资回收有限公司负责本镇(区)废旧物资经营业务,并负责对本镇(区)的代购点的申报和行业管理。

  第七条、生产性废旧金属的收购必须由供销、物资部门经营。其他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对于个人检拾的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单位应登记销售者身份证号码。

  第八条、严禁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从个人手中收购铁路、油田、供电、电信通讯、矿山、水利、测量和城市公用等生产性和军用设施的专用金属器材。对出售以上的废旧金属器材的单位必须持有关部门证明和经办人身份证,由一、二级网点收购,并建帐登记,其它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准收购。

  第三级代购站(店)只限于收购城乡居民出售的生活器具和废旧工具、农具、自行车、人力车等的废旧零件。

  第九条、三资、三来一补、加工贸易企业所产生的废旧物资特别是废旧金属(含边角料、碎料),需在国内交售、办理核销的,凭海关核销手续,一律交售给一、二级网点收购。

  第十条、各级公安、工商等部门依法收缴和没收废旧物资、国有企业的报废生产线和大型生产设备,经市价格事务所估价后,交一、二级网点收购。

  第十一条、废旧物资的收购和销售价格,国家有规定的执行国家规定;国家规定了最高限价的,不得超越最高限价;国家无限价的按市场价格收购和销售。对国家规定专营的报废汽车以及国有企业的报废生产线和大型生产设备等,其收购价格由市价格事务所估价。

  第十二条、废旧物资回收实行管理者与经营者相分离的原则。由政府统一领导,工商、公安、物价、供销、物资部门要互相配合,各司其职,切实加强对废旧物资市场的管理。经营废旧物资收购、代购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和政策,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接受公安、工商、物价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十三条、坚决取缔无证经营和非法转让出租证照。严禁一证多店和超越经营范围;严禁收赃、窝赃、销赃;严禁物资、供销系统以外的单位、企业、个人插手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如有违反,严肃处理。

  第十四条、凡违反上述规定,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属于价格管理方面的,由物价部门处理;属于治安管理方面的,由公安部门处理;触犯刑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本规定公布前已领有营业执照经营废旧物资收购、代购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自本规定公布之日起3个月内重新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过去我市有关规定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市场管理制度 篇四

  凡是进入市场的经营者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以及市场的各项制度,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严禁下列产品及其制品进入市场进行销售:

  一、严禁无生产日期、有效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生产地址及有毒、有害、霉烂、变质、过期产品和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市场。

  二、严禁按规定应当检疫而未检疫的不合格的家禽家畜及病死的猪、牛、羊肉及其加工产品进入市场销售。

  三、严禁国家和本市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进入市场。

  四、严禁外包装与食物不相符的产品进入市场。

  五、进入市场经营的物品必须按规定进行存放,不准乱摆、乱设摊点。

  六、在销售过程中必须实行公平交易,严禁短斤少两。

市场管理制度 篇五

  第一部分经营户及从业人员管理规范

  一、需入市交易的经营户应当根据所经营的商品及服务的类别,取得相应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后方可入市经营。

  二、进入农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需凭本人有效的健康证到市场管理部门领取经营服务证。从业人员在营业期间内必须佩戴经营服务证,以便于消费者的监督。

  三、进入农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在营业期间应当着装整齐、举止端正、用语文明、诚实经营。

  四、进入农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如有变化,应当到市场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上岗证后,方可入场营业。未经登记的从业人员及闲杂人员不得私自进入营业区域。

  五、进入农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农贸市场规定的作息时间。本农贸市场的作息时间根据季节随时变动。

  六、进入农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在店、摊位内乱拉电线,不得使用煤气及其他非经营性电器设备。

  第二部分商品质量管理规范

  一、经营户应当确保入市的商品符合国家有关质量、计量、价格、环保、卫生、安全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二、进入市场销售的商品应当具有厂名、厂址、合格证等标识以及有关质量标准的证明文件,不得有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食品类商品标注生产日期,有效期和保质期。

  三、经营户应当严格执行入市商品的进货索证索票和查验制度,以确保进货渠道明确,商品质量合格。并积极配合市场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经营户必须接受市场管理部门对其商品进行的抽检检测,经检测为不合格的商品应当积极配合市场管理部门进行妥善处置。

  五、经营户应当经常对自身商品质量进行检查,对变质、损坏商品应立即撤柜、撤摊,并做好商品退市的台帐记录。

  六、经营户应当严格按照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在店外、摊外经营。

  七、经营户必须保证计量设备完好、准确,应定期对计量器具进行检查,严禁短斤缺两。

  八、经营户对经营的商品应当明码标价,不得高于市场管理部门公示的商品最高指导价。

市场管理制度 篇六

  为进一步清理整顿城区,城乡结合部的市容市貌,和农贸市场管理办法,创建省级卫生城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一个舒适、整洁、美观的市场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生命安全,促进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特制定我镇两个农贸市场管理制度如下:

  1、整理肉摊。要摆成一条线,按指定的地点和摊位距离不动,不准调换摊位和随时搬走摊位,违者警告、处罚、自离市场。

  2、水果摊点。要摆成一条线,按指定的地点和摊位距离不动,严禁变动和流动,违者警告、处罚、自离市场。

  3、蔬菜类的摊点。严禁乱摆乱放乱占,按指定的地点不动和流动,违者警告、处罚、自离市场。

  4、豆腐卤肉摊点和老鸡老鸭等摊位,按指定的地点和距离不变,摆成一条线,严禁变换和流动,违者警告、处罚、自离市场。

  5、各类鱼摊位,按指定的地点和距离不变,摆成一条线,严禁变换和流动,违者警告、处罚、自离市场。

  6、群众上市卖鸡、鸭、鹅蛋的摆在指定的地点销售,严禁乱放乱占行为按指定的地点和距离不变,摆成一条线,严禁变换和流动,违者警告、处罚、严禁上市。

  7、群众上市卖鱼的,要求摆在固定卖鱼的地点位置,严禁乱放乱占行为。

  8、群众上市卖狗肉、羊肉、猫肉、蛙等要按指定的地点进行销售,严禁乱摆、乱占流动行为,违者警告处罚严禁上市。

  9、凡在我镇农贸市场收购的老板,必须按照我镇市场管理条例,进行收购,并在指定的地点不变,严禁流动收购,避免发生矛盾和交通事故,违者警告处罚。

  10、对外来老板在我镇农贸市场卖食品、五金等行业的必须遵守市场管理制度和指定地点经营,否则严禁上市。

  11、凡在我镇农贸市场经营者,各人搞好自己摊点环境卫生,严禁公民在市场内乱扔纸屑、果皮等垃圾物品。请用塑料袋装好垃圾倒在指定的垃圾箱内,违者警告处罚。

  12、凡上市场购买、卖的顾客、大小车辆必须服从镇管理工作人员的安排停在指定地点,严禁乱停乱放行为,违者警告处罚、扣车。

  13、市场内有一名保洁人员,做到每天上午12时下午6时清扫市场内的卫生和周边地段的环境卫生。

  14、我镇市场管理人员蒋永龙、杨文斌两位同志做到每月三次上市督查,规范整治四次,早上6时前赶到市场值班管理、整顿服务制。

市场管理制度(通用6篇)

手机扫码分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