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状格式 篇一
尊敬的法院:
原告XXX(姓名):男,现年XX岁,户籍所在地为XXXX,身份证号码为XXXXXXXXXXXXXX,住所地址为XXXXXX。
被告XXX(姓名):男,现年XX岁,户籍所在地为XXXX,身份证号码为XXXXXXXXXXXXXX,住所地址为XXXXXX。
原告提起民事诉讼,现向贵院提出以下诉讼请求:
一、请求判决被告归还原告借款本金XXXX元及相应利息共计XXXX元。
事实和理由如下:
自XXXX年XX月XX日起,原告借给被告XXXX元,出于友好关系,约定被告于XXXX年XX月XX日前归还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然而,约定期限届满后,被告却未归还借款,且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多次与被告沟通,但被告以各种借口推脱,造成原告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借款合同是指出借人将一定数量的货币或其他可替代货币的权利借给借款人,借款人经出借人同意而取得,并在约定期限内归还本金和支付利息的合同。本案中,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借款合同关系,被告未按约定归还借款,构成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告的行为给原告造成经济损失,被告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基于上述事实和法律依据,原告要求贵院判决被告归还借款本金XXXX元及相应利息共计XXXX元。
特此请求判决。
原告: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民事起诉状格式 篇二
尊敬的法院:
原告XXX(姓名):女,现年XX岁,户籍所在地为XXXX,身份证号码为XXXXXXXXXXXXXX,住所地址为XXXXXX。
被告XXX(姓名):女,现年XX岁,户籍所在地为XXXX,身份证号码为XXXXXXXXXXXXXX,住所地址为XXXXXX。
原告提起民事诉讼,现向贵院提出以下诉讼请求:
一、请求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劳动报酬XXXX元。
事实和理由如下:
原告于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在被告经营的XXXX店工作,双方约定原告的劳动报酬为XXXX元/月。原告按约定工作期间,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完成了被告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然而,被告未按时支付原告工资,违反了劳动合同的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应当按期领取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期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未按期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应当按照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支付赔偿金。本案中,被告未按期支付原告劳动报酬,构成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者主张权益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原告在提起诉讼前已经向被告提出支付工资的请求,但被告拒绝履行。因此,原告的诉讼请求符合诉讼时效期间的要求。
基于上述事实和法律依据,原告要求贵院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劳动报酬XXXX元。
特此请求判决。
原告: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民事起诉状格式 篇三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二、诉讼请求
三、事实和理由
四、证据、证据来源和证人、证人住址
此致
××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 月 日
附:
民事起诉状
(一)
控告人:XX,男,现年AA岁,X族,XX省XX市人,
农民,家住XX市办事处院内(死者之夫)。
被告人:YY,男,现年BB岁,X族,XX省XX市人,
XX区卫生院院长,家住XX卫生
院。
请求事项:
一、要求XX市人民检察院依法起诉玩忽职守者YY,追究被告的刑事责任。
二、要求XX区卫生院偿付安葬费壹萬元及死者之子XX抚恤金贰萬伍仟元。
事实和理由:
XXXX年XX月XX日凌晨XX时XX分,控告人之妻张XX因产前大出血被送至XX区卫生院急诊(前胎曾作剖腹产术),该院院长YY听取了经管医师吴XX诊断病情后的汇报。吴XX提出由妇产科唯一的.医师凡XX参加剖腹产手术的建议,并通知天明即作手术(因当夜停电)。XX月XX日上午X时,被告YY来到病房见张下肢浮肿已至腹股沟部,宫底在脐下四指,无宫缩等症状,在场保健员朱XX建议即行手术,同日下午5时,产妇全身水肿,宫缩无进展,病情严重,经管医师吴XX建议立即转院或即行剖腹产手术。但是,被告YY对医护人员的上述正确意见均置若罔闻,未采取任何具体措施。被告明知产妇病情严重,唯妇产科医师凡XX参加会诊,方能保障安全,否则应当立即转院。但被告不顾产妇家属的请求,()仍安排凡XX继续下乡搞计划生育工作。更为严重的是XX日上午XX时,产妇宫缩加强,胎心音消失,病情危急,但YY仍然让凡XX下乡,而未采取及时的抢救措施。至 10时,产妇岌岌可危,王方派人寻找凡XX。同日下午1时4O分凡仍未归,产妇张XX终因未被及时剖腹,子宫破裂合并低血容量休克,于1时45分死亡。XXXX年XX月XX日,原X县医疗事故鉴定小组认定产妇张XX之死为“一级医疗责任技术事故”。
被告YY,身为医院院长,竟玩忽职守,对病危产妇漠不关心,不积极组织会诊小组,让妇产科唯一医师离院下乡,置病危产妇于不顾;不采纳医护人员的合理建议,要想看病无经济压力,还少不了医疗保险今后将更显重要及时为产妇作剖腹产手术或及时转院,致使产妇张XX长达36个小时之久未得到及时医治,以致病情恶化死亡。后果严重,影响极坏。有关机关给予其行政处分并不能代替政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为了保障公民的生命安全,维护医疗卫生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8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3条第一款及第13条第二项之规定,特告于你院,请依法立案、侦查、起诉。
此致
XX省XX市人民检察院
具状人:李XX
代书人:XX市法律顾问处律师XX
附:
1.《XX市卫生局X卫字[84]第05》一份。
2.X县医疗事故鉴定小组《鉴定报告》一份。
3.本案刑事附带民事诉状另呈于XX市人民法院。
4.证人凡XX,女,40岁,XX区卫生院妇产科医师,家住本院。证人吴XX,男,40岁, XX区卫生院外科医师,家住本院。证人朱XX,女, 31岁, XX区卫生院保健员,家住本院。
XX年X月X日
民事起诉状
(二)
原告:北京XX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X号。
法定代表人:张XX,总经理。
电话:010-XXXX
被告:北京XX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X路X号。
法定代表人:李XX,总经理。
电话:010-XXXX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货款152 100元及违约金50 766元(暂计算至2011年7月15日),合计202 866元;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11年2月10日至3月12日,原告与被告以传真的方式签订三份《产品购销合同》,合同均约定原告为被告供应CISCO交换机,货物总价款为162 100元。双方约定了交货地点、验货及付款时间,逾期付款应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支付合同总额的3‰的滞纳金。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于当日将货物发出,并由被告签收。但被告并未依约履行付款义务,仅支付货款1万元。经原告多次催促,被告均以帐户无足够现金为由予以拖延,并于2011年6月7日向原告出具《承诺书》一份,其承诺自愿按合同条款支付违约金。被告至今尚欠原告货款162 100元。
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北京XX技术有限公司
20xx年7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