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考勤管理制度(通用3篇)

时间:2019-03-07 08:12:14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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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一

职工考勤管理制度是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提高工作效率起着重要的作用。良好的考勤管理制度不仅能够确保员工按时上下班,还能够规范员工的请假、加班等行为,有助于提高企业的整体运营效率。本文将介绍职工考勤管理制度的一些基本内容和实施方法。

首先,职工考勤管理制度应明确规定员工的上下班时间。这包括员工的上班时间、下班时间以及午休时间等。同时,还应规定迟到、早退和旷工等情况的处理方式。例如,对于迟到、早退的员工,可以采取扣除工资或者扣除绩效奖金的方式进行惩罚,以提醒员工按时上下班。

其次,职工考勤管理制度还应规定员工请假的程序和要求。员工请假前需要提前向上级领导或人力资源部门提交请假申请,并说明请假的原因和请假的时间。对于短期请假,可以由直接上级批准;而对于长期请假,需要由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审批。此外,还应明确请假期间的工资计算方式,以避免员工请假后工资计算上的争议。

再次,职工考勤管理制度还应规定员工加班的程序和要求。加班是指员工在规定的工作时间之外继续工作的情况。员工需要提前向上级领导或人力资源部门提交加班申请,并说明加班的原因和加班的时间。对于加班,可以根据公司的政策进行加班费的支付或调休的安排。同时,还应规定加班时长的限制,避免员工过度加班对身体健康造成影响。

最后,职工考勤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有相应的考勤系统和工具的支持。现代化的考勤系统能够帮助企业实时监控员工的考勤情况,提供准确的考勤数据。而工具如考勤机、考勤卡等能够方便员工进行签到和签退,减少考勤管理的繁琐性。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考勤系统和工具,提高考勤管理的效率。

综上所述,职工考勤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提高工作效率起着重要的作用。良好的考勤管理制度需要明确规定员工的上下班时间、请假和加班的程序和要求,并通过相应的考勤系统和工具的支持来实施。只有健全的考勤管理制度才能有效地提高企业的整体运营效率。

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二

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和员工数量的增加,职工考勤管理成为了企业管理中的重要环节。职工考勤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不仅能够帮助企业维持正常的工作秩序,还能够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积极性。本文将介绍职工考勤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建立和执行一个有效的考勤管理制度。

首先,职工考勤管理制度的建立对于维持正常的工作秩序是至关重要的。通过明确规定员工的上下班时间和迟到早退的处理方式,能够使员工养成守时的习惯,减少迟到早退的情况发生。同时,职工考勤管理制度也能够规范员工请假和加班的行为,避免员工滥用请假和加班的权利。这样能够有效地维持企业内部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

其次,职工考勤管理制度的建立能够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积极性。通过明确规定员工的工作时间和加班制度,能够激励员工按时上下班和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合理的加班制度也能够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让员工主动加班为企业的发展贡献力量。这样能够提高企业的整体运营效率,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然后,建立和执行一个有效的职工考勤管理制度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制度的内容应该明确、具体,并能够得到员工的理解和认同。其次,制度的执行应该公正公平,不能对不同的员工有不同的标准。再次,制度的执行需要有相应的考勤系统和工具的支持。现代化的考勤系统能够提供准确的考勤数据,方便企业进行考勤管理。最后,需要及时跟踪和评估考勤管理制度的执行效果,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进。

综上所述,职工考勤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企业管理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建立一个明确、公正、有效的考勤管理制度,能够维持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积极性。同时,需要注意制度的内容明确、执行公正,并有相应的考勤系统和工具的支持。只有这样,才能够有效地提高企业的整体运营效率。

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三

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1 总则

根据一九八o年国家水利水电部生产司制定的《发电厂考勤管理试行办法》、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国营大中型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云南省《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国营大中型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实施细则》和《企业法》的有关规定,结合电力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2 职工的基本职责

2.1 全体职工必须模范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法令,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持统一规定的工作制度,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听从指挥,服从分配,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工作时间内不得做私活、办私事、中途溜号、脱岗窜岗或未经批准从事其他社会活动。

2.2 工作时间

2.2.1 上、下班时间:公司机关执行每周5天工作制作息时间,其余生产单位执行本单位作息时间,不得随意改变和违反。具体时间按各单位规定的新工作制度严格执行。

2.2.2 上班时间不按时到岗位的,视为迟到,提前离开工作岗位的视为早退。

2.3 工作时间职工不得个人之间互相协商调换工作,该上班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该休息不休息的按休息对待。

2.4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和保护儿童的身心健康,一律不准携带小孩到生产工作岗位,如有带小孩者一律按事假处理。

2.5 倒班职工,在工作时间内一律不得回家吃饭,严格按交班制度执行。

3 请假手续及批准权限

3.1 凡职工因病、丧、婚、探亲、生育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离开岗位的,必须事先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方可交清工作手续离开岗位,否则视为旷工。

3.2 事假:职工因事请假,各生产单位一天以内由值(班)长批准,五天以内(包括五天)由上一级领导批准,五天以上由单位(部门)领导批准;公司机关5天以内(包含5天)由各科室批准,5天以上由公司领导批准。

3.3 病假:凡需请病假的必须持有医院证明才能请病假。三天以内(包括三天)由各单位(部门)领导审批,三天以上需报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确需住院治疗的,凭特约医院证明,经单位(部门)领导审批后,按有关规定执行。

3.4 婚、丧、探亲、产假由所在单位(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经所在单位办公室核准。

3.5 工伤假:职工因工负伤,由特约医院出据证明,确需休息者,视为工伤假,一律由厂司领导审批,各部门在五天内出据工伤事故报告报公司备案,否则视为病假,其后果由部门负责人承担。

4 请、消假的.具体规定及工资待遇:

4.1 事假

4.1.1 请假期间,遇有休息日,法定节日不另给假,统一按事假计算。按本人的基本工资、奖金除以22天按实际上班天数计发。行政人员事假每季不超过四天,全年不得超过16天,经批准的事假不扣工资,当季有效,不得提前使用,跨季允许五天,平时因工作需要晚上加班不发加班费。节日,休息日不能休息的发给加班费,超过事假天数的按上述规定扣减工资。

4.2 病假

4.2.1 具体规定

4.2.1.1 职工因病请假,腊庄发电厂须由厂医务室或特约医院诊断出具休息证明,经电厂领导批准,其余单位(部门)须由指定医院出据证明并报经单位(部门)领导

审批后方可休息,否则视为事假。

4.2.1.2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受伤(外出人员除外)一律在指定医院或特约医院就诊,自行到其他医院就诊开据的病休证明一律无效。

职工考勤管理制度(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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