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经典3篇】

时间:2011-07-05 05:30:35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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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 篇一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安全生产问题日益凸显,给社会和个人带来了严重的伤害和损失。为了更好地保障安全生产,许多企业纷纷建立了相应的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本文将从制度的目的、内容和实施效果三个方面,探讨安全生产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的重要性。

首先,安全生产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的目的在于明确企业和个人在安全生产中的责任和义务,形成一种风险共担的意识。通过建立制度,能够加强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同时,制度的建立还能够规范企业的安全行为,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其次,安全生产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奖励和惩罚两个方面。对于安全生产工作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团队,可以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荣誉称号,以激励他们继续保持良好的安全行为。而对于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应该依法追究其责任,给予相应的处罚和惩戒,以起到警示作用。此外,制度还应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最后,安全生产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的实施效果是显著的。通过奖惩机制的建立,能够有效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安全意识和责任心。同时,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及时给予惩罚,能够起到震慑作用,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此外,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也能够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综上所述,安全生产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对于保障安全生产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明确责任和义务,加强管理和监督,能够有效地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企业和社会应该共同努力,加强对安全生产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的宣传和推广,共同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发展。

安全生产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 篇二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安全生产问题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为了更好地保障安全生产,许多企业纷纷建立了安全生产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本文将从建立制度的意义、制度的具体内容和制度的实施效果三个方面,探讨安全生产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的重要性。

首先,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一方面,制度的建立能够明确企业和个人在安全生产中的责任和义务,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心。另一方面,制度能够规范企业的安全行为,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制度的建立还能够形成一种风险共担的意识,激励企业和个人共同参与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发展。

其次,安全生产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奖励和惩罚两个方面。对于安全生产工作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团队,可以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荣誉称号,以激励他们继续保持良好的安全行为。而对于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应该依法追究其责任,给予相应的处罚和惩戒,以起到警示作用。此外,制度还应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最后,安全生产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的实施效果是显著的。通过奖励机制的建立,能够有效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安全意识和责任心。同时,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及时给予惩罚,能够起到震慑作用,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此外,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也能够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综上所述,安全生产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对于保障安全生产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建立制度,能够明确责任和义务,加强管理和监督,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企业和社会应该共同努力,加强对安全生产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的宣传和推广,共同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发展。

安全生产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 篇三

第一条 总则

1、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增强员工的安全责任感,提高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保证员工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作规定,是公司在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方面,执行《企业员工奖惩条例》的具体实施办法。

3、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遵守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努力学习安全生产技术业务知识,掌握操作技能,提高事故预防能力,确保安全生产。

4、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形成劳动关系的所有员工

第二条 奖励

1、对于有下列表现行为之一的员工给予奖励:

(1)贯彻实施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和法规,长期坚持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认真遵守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成绩显著的。

(2)在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消除职业危害方面,取得成效或者有重大贡献的。

(3)在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取得重大科研成果

或者提出被采纳合理化建议而取得成效的。

(4)在消除事故隐患或者事故抢险中有功的人员。

(5)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6)其它应当给予奖励的。

2、对员工的奖励分为:通报表扬、记功、记大功、晋级、授予安全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物质奖励或奖金,奖励标准50元—500元。

3、对员工的奖励,发给奖金,授予荣誉称号,由工会部门向安全职能部门提出建议,或者由单位及部门报送材料,安全部门审核并提出奖励意见,由公司领导决定,并记入本人档案。

第三条 处罚

1、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1)严重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

(2)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3)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

(4)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及对事故调查隐瞒实情或串通提供伪证,情节严重的。

(5)对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者进行打击报复的。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员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对员工的经济处罚分为:一次性罚款、赔偿经济损失。

3、对员工的一般违章行为给予一次性罚款处理和记分,罚款额为50元—100元。对员工的严重违章行为或屡教不改的给予一次性罚款处理,罚款额为100元—300元。同时可令其下岗学习1至3个月,情节特别严重者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对严重违章导致事故发生,不能正确认识其错误行为,态度恶劣,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直至开除。

4、对因违章而造成的重大人身、设备险肇事故(包括交通、火灾、爆炸、中毒、污染等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员的处分按事故处理的程序进行,直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事故有关责任人员或“三违”人员如果迅速认识错误并改正,态度诚恳,表现良好的,行政处分可酌情减轻,赔偿金额酌情减少,反之,不能正确认识错误且态度恶劣,表现极差的,加重行政处分,赔偿金额加重。

安全生产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经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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