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应诉范文大全(优秀6篇)

时间:2014-01-03 08:40:24
染雾
分享
WORD下载 PDF下载 投诉

开发商应诉范文大全 篇一

开发商应诉范文大全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火爆,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的纠纷也屡见不鲜。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购房者可能会向开发商提起诉讼,期望得到合理的赔偿或解决方案。本文将介绍几个开发商应诉的范文,以供相关购房者参考。

1. 施工质量问题

某购房者起诉开发商,原因是新购房的外墙存在明显的裂缝,严重影响了居住环境和房屋的使用功能。购房者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维修责任,并赔偿因此带来的经济损失。

开发商作出回应,首先承认了施工质量存在问题,并表示愿意为购房者提供免费的维修服务。同时,开发商还强调了购房合同中的免责条款,该条款规定了购房者应该在一定时间内检查房屋,并在发现问题后及时报告开发商。由于购房者未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义务,开发商认为其应该承担部分责任。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开发商同意免费修复房屋,并赔偿购房者部分经济损失。

2. 交付延迟问题

某购房者以交房延迟为由起诉开发商,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和滞纳金。购房者指出,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交房日期,但实际交房时间已经超过了合同约定的期限。购房者认为,开发商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开发商回应称,交房延迟是由于一些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例如工程进度受到政府相关部门审批的限制,或者是天气恶劣等原因。开发商表示,他们已经尽最大努力加快工期,并将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房屋的交付。同时,开发商强调购房合同中的免责条款,该条款规定了开发商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免除交付延迟所引发的责任。最终,法院判决开发商应支付部分违约金和滞纳金,但并未追究其全部责任。

总结起来,开发商应诉范文主要涉及施工质量问题和交付延迟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开发商在应诉过程中通常会承认存在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同时,开发商也会强调购房者在购房合同中的义务和免责条款,以减轻自身的责任。购房者在起诉开发商之前,应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购房合同的内容,以免因为一些条款的存在而导致自己的维权难度增加。

开发商应诉范文大全 篇二

开发商应诉范文大全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开发商面临越来越多的购房者维权诉讼。在购房者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开发商需要妥善处理,并给予合理的回应。本文将介绍两个开发商应诉的范文,以供相关开发商参考。

1. 房屋质量问题

某购房者向开发商提起诉讼,原因是房屋存在漏水和墙体开裂等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了居住环境和房屋的使用功能。购房者要求开发商承担维修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开发商作出回应,首先要求购房者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房屋质量问题是由开发商造成的。开发商强调了购房合同中的免责条款,该条款规定了购房者应该在一定时间内检查房屋,并在发现问题后及时报告开发商。如果购房者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义务,开发商认为其应该承担部分责任。同时,开发商表示愿意为购房者提供免费的维修服务,并在维修过程中积极与购房者沟通,解决相关问题。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开发商同意免费修复房屋,并赔偿购房者部分经济损失。

2. 交付延迟问题

某购房者以交房延迟为由起诉开发商,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和滞纳金。购房者指出,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交房日期,但实际交房时间已经超过了合同约定的期限。购房者认为,开发商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开发商回应称,交房延迟是由于一些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例如政府相关部门审批的限制,或者是天气恶劣等原因。开发商表示,他们已经尽最大努力加快工期,并将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房屋的交付。同时,开发商强调购房合同中的免责条款,该条款规定了开发商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免除交付延迟所引发的责任。最终,法院判决开发商应支付部分违约金和滞纳金,但并未追究其全部责任。

综上所述,开发商应诉范文主要涉及房屋质量问题和交付延迟问题。开发商在应诉过程中应该要求购房者提供相关证据,以证明问题是由开发商造成的。同时,开发商也要重视购房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合理解释和运用这些条款,以减轻自身的责任。同时,开发商应积极与购房者沟通,寻求和解协议,以避免长期的法律纠纷。购房者在起诉开发商之前,应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购房合同的内容,以免因为一些条款的存在而导致自己的维权难度增加。

开发商应诉范文大全 篇三

案号:(20XX)南民一初字第1号

答辩状

答辩人:李四

被答辩人:张三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答辩人针对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及事由,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20XX年4月16日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协议”,属于无效合同。

现行合同法第52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现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

”强制性规定是和任意性规定相对的,“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很显然这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不是任意性规定。

从本案涉及的事实来看,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的确于20XX年4月16日签订了一份“房地产买卖协议”,但签订该协议时,答辩人并未取得本案所涉及之鲁能领寓1号楼1403室之权属证书(答辩人于 20XX年8月10日取得该房屋权属证书)。

根据上述所列及之法律条款分析,该协议因违反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之强制性规定,而导致无效。

二、无效合同后的处理原则为:当事人相互返还因合同取得的财产,而不是继续履行合同。

现行合同法第58条明确约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

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根据本条款之规定,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所涉争房屋,合法的处理方式为:被答辩人将涉争房屋即刻交还答辩人,答辩人将被答辩人已支付的房款退还给被答辩人。

事实上,当答辩人意识到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协议”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后,本着人人都应该做一名公民的原则,答辩人委托青岛所张三律师于2010年5月1日给被答辩人发送了“律师函”。

该律师函中叙明,当事人确认合同无效,请被答辩人于2010年5月3日前提供合法帐号以便答辩人返还其已付房款,被答辩人应从接到“律师函”后15日内将该房屋返还答辩人。

被答辩人接到此律师函后,竟至国家法律于不顾,完全置之不理。

对于被答辩人非法占用答辩人房屋的行为,答辩人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在坚持上述答辩意见的基础上,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的诉请,于法无据。

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诉称,要求答辩人按照原协议之约定履行过户手续。

从上述分析看,原协议已因违法法律之强制性规定而导致无效。

被答辩人要求双方继续履行合同一份,是非常荒谬的,也不应得到法律的支持。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之诉请因于法无据而不应得到法律支持。

请贵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维护法律之神圣权威,驳回答辩人的诉讼请求。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张三

20XX年1月13日

附件:

1、 青房市地权字第001号房产证复印件一份

2、 律师函复印件一份

开发商应诉范文大全 篇四

答辩人:,,汉族,X岁,现住路(楼) 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及事实与理由答辩如下:

一、本案客观事实是答辩人于X年12月与合作伙伴投资经营“托运部”,在项目经营开始的时候由于缺资金,答辩人当时跟原告商量,能否出资占股经营托运部,经协商,原告同意出资X元占托运部一股资金投入,同时借贷X元支持答辩人做入股投资资金。在托运部经营期间,因合伙人()挪用资金,导致托运部资金运转不及,答辩人在跟原告商量后,原告人同意借款X元支持托运部运转2个月。事后,在X年X月XX日,原告人说干脆他不入股做托运部了,并要求答辩人将X元转为借款,由于托运部资金短缺,所以没有资金退股及归还借款,之后托运部于X年XX月结账亏损,由合伙人一人经营,但退股资金及借款结余X元至今没有钱退给答辩人。

之后,在原告多次要求下,因出于当时是真诚合作,答辩人被逼同意转为个人借款,因为生意亏损,答辩人没钱还,在原告多次要求答辩人付给其3%利息,并于X年XX月XX日出具一份具体的借款协议和情况说明,总计借款X元,至X年XX月开始收取X元3%利息计算。(另X元又从X年加在原X元并加3%的利息累计转为本金计算)之后答辩人分几次还款,至今已还款X元(见收条或收据)。之后原告并多次要求更改借条,后于X年X月,原告又将利息转为本

金继续向答辩人累计收取2%的利息,答辩人虽然以被告的名义出具了借条,但答辩人从未和原告有过公平协商的情节,答辩人所有的借贷行为真实是这样与原告发生,答辩人将借款及合理利息偿还原告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二、关于利息问题。

答辩人虽然已经支付被答辩人X元。但双方对被强迫借款期间的利息明确约定为月利3%,明显过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的规定,即约定的利息不能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息的4倍。适用于本案,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xx年7月7日公布执行的贷款基准利率:贷款6个月以内的年利率为(即月息为),×4=×=×53(X年10月—2X年2月)=X元(还包括被答辩人于X年承诺的X元一年不算利息在内,现答辩人一并合算给其)。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的规定,本借条利息约定,明显超出了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超出部分应当属于无效的约定。在还款时双方都没有约定所还款项是作为利息还是本金之前,答辩人以公平原则承诺,在本金没有还完之前,所还款项任按付利息结算,那么本案答辩人已实际按约定支付了原借款的X元利息,所剩款项为+(.6-)=.6元。

三、原告刘安体所述与事实不符。

原告以合伙经营资金转为借款合约及借款约定期间的高额且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利率、及利转本不合理要求支付利息,显然无事实和法律依据,结合我国的现行法律法规中,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xxx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24条规定“借款双方因利率约定发生争议,如果约定不明,又不能证明的,可以比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这条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常见于对约定期间内利率争议的处理,但它仍包含和适用于逾期利率的计算,因此,《意见》124条立法原意本身就包括了比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算无约定的逾期利息。所以说,以银行基准利率来支付逾期借款利率最为合理、科学和简便,而且能与现行法规保持一致。

综上所述,答辩人对以上陈述事实予以认可并愿意对尚未归还的借款予以偿还,只是因为答辩人目前经营亏损,暂无力偿还,希望原告方能够本着互谅的原则给予答辩人一定时期的期限,以便双方能够较为妥善的处理纠纷。 请法庭依法予以驳回原告不公平要求,依照相关法律及同案裁决。

此 致

X人民法院

答辩人:

X年XX月XX日

开发商应诉范文大全 篇五

原告:,男,汉族,xx年x月x日出生,住

委托代理人 , 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汉族,xx年x月x日出生,住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偿还本金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元)及到期未归还借款的利息人民币

2、判令本次诉讼所有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xx年12月原告个人借款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给xx公司,约定还款期限为 年 月 日,利息按 计算。由于xx公司到期无力还款,该公司股东、于xx年6月27日在责任公司达成协议,约定原告借给xx公司的借款由被告、分两次偿还,还款时间为xx年1月30日还款人民币元,xx年6月30日还款人民币元,被告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并有见证人 和 见证。

现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届止,被告并未向原告支付所述借款,原告多次催收讨要无果,现原告代文东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特根据相关民事法律诉至贵院,请求贵院支持为盼。

xx人民法院

具状人:

xx年7月4日

1、起诉状副本3份;

2、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

3、贵阳鑫富商贸有限公司出具的《收款收据》复印件1份;

4、被告出具的《还款承诺书》复印件1份。

开发商应诉范文大全 篇六

答辩人因起诉离婚一案,根据相关事实及法律答辩如下:

一、答辩人同意解除与婚姻关系

我与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正如原告所述,由于双方婚前相处时间较短,缺乏深入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婚后双方经常因家庭琐事争吵,且原告在争吵之后多次打电话到被告单位无理取闹,严重影响了被告的生活及工作。基于双方均同意离婚,原、被告双方已经多次尝试协议离婚,在协商过程中,双方自x年6月起一直分居至今,因此,被告同意解除与婚姻关系。

二、 请求人民法院对双方共同财产依法进行分割,共同财产情况:

1、共同财产:位于xx市XX大道2号x幢2单元2层号房产一套,产权证号xx市房权证下关字第x0号,建筑面积平方米,当时购买价为元,现市值大约为元左右;

2、共同债务:因购买上述房产向银行按揭贷款25万,目前尚欠银行款项元。

三、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上的第二条进行的答辩:

1、原告在婚前买给被告的首饰不能算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这是原告婚前以缔结婚姻为条件进行的赠与行为,后来双方已经缔结结婚,该赠与物也已经实际交付,赠与合法有效,应该视为被告方的个人财产。而且,退一步讲,该首饰系被告方的时候用品,根据婚姻法规定,在离婚时也应该归被告所有;

2、原告声称其母亲给双方买房钱元,与事实不符。该元实际是原告母亲在结婚前10天左右拿给女方(被告)的彩礼,根据婚姻法及婚姻法司法解释,应该属于被告方所有,并非原告所述的共同债务。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原告的起诉状杜撰事实,混淆视听,其诉讼主张与事实不符,与法律无据,特提出上述答辩意见,请法院核实并予以采纳。

xx市人民法院

答辩人:

x年2月1x日

附:本答辩状副本2份。

开发商应诉范文大全(优秀6篇)

手机扫码分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