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整治简报 篇一
近期,我市交通违法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通过加强执法力度、优化交通管理措施,有效减少了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了道路交通安全水平。以下是我市交通违法整治工作的简要情况。
一、加大执法力度
我市交通部门加大了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如摄像头、卫星定位等,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监控和抓拍。同时,加强对交通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执法水平和效果。通过这些措施,有效遏制了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优化交通管理措施
我市交通部门根据道路交通情况和交通流量变化,及时调整和优化交通管理措施,提高道路交通通行效率和安全性。例如,在交通拥堵的路段增设交通信号灯、禁停标志,加强对占道停车、闯红灯等违法行为的巡查和处罚。同时,通过加强交通引导和宣传教育,提高驾驶员和行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减少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加强协作合作
我市交通部门积极与公安、城管、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强交通违法整治的协作合作。通过共享信息、联合执法等方式,形成合力,共同打击交通违法行为,提高整治效果。
截至目前,我市交通违法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交通秩序得到有效维护。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部分驾驶员对交通法规不够了解,交通违法行为仍然存在一定的顽固性。下一步,我市交通部门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优化交通管理措施,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推进交通违法整治工作,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
交通违法整治简报 篇二
近期,我市交通违法整治工作持续深入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以下是我市交通违法整治工作的简要情况。
一、加强交通执法
我市交通部门加强了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超速、酒驾、疲劳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通过加大巡逻频次和执法人员数量,加强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有效遏制了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强化交通宣传教育
我市交通部门积极开展交通宣传教育活动,提高驾驶员和行人的交通安全意识。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举办交通安全讲座等形式,普及交通法规和安全知识,引导广大市民文明出行,减少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完善交通设施
我市交通部门加大了对道路交通设施的维护和改善力度,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性。例如,修复路面坑洼、加设防护栏、清理交通标志等,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同时,加强对交通设施的巡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四、加强交通管理
我市交通部门加强了对交通管理的监管和指导,推动各部门、各单位加强交通安全工作。通过建立健全交通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加强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和整治,提高道路交通管理水平。
截至目前,我市交通违法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交通违法行为有所减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向好。下一步,我市交通部门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宣传教育,完善交通设施,不断优化交通管理措施,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
交通违法整治简报 篇三
近段时间以来,分宜辖区强阵雨、雷雨天气频发,路面湿滑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为确保汛期辖区道路交通秩序的安全、有序、畅通,有效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分宜大队采取五个进一步举措,不断完善恶劣天气条件下的事故预防工作,全力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一、进一步强化应急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汛期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认识,针对道路可能因恶劣天气造成的堵塞或中断等情况,制定完善了相应的交通疏导和绕行分流预案,避免因准备不充分和处置不当造成大量车辆和人员长时间滞留;同时,加强与气象部门、交通等部门联系,建立汛期信息预警通报机制,及时掌握气象变化信息。
二、进一步强化路面巡逻管控。坚持以雨为令、降雨到岗,最大限度的组织警力上路执勤,全面加强城区各拥堵路段的指挥疏导,特别是加强对桥梁、高架路、涵洞以及易积水路段等重点路段的管控,及时发现排除各类隐患、险情,并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排水工作,必要时采取交通管制等措施,全力保障交通安全顺畅。
三、进一步强化道路隐患排查。大队针对汛期交通特点,并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实际情况,立即对辖区道路进行一次全面、细致地摸底排查工作,准确掌握易发生积水的桥梁、坡路、弯路等交通安全隐患点段,按照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在最短的时间内落实整改措施。对短时间内无法整改的,采取必要管控措施,确保安全。同时,做好道路施工现场的防汛工作,落实防汛责任和安全措施。特别是安排专门警力加强辖区道路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注意发现因雨水浸泡、冲刷等原因而引发的路面塌陷等影响道路通行和安全的问题,及时采取应急措施,保证施工现场及沿线的道路通行安全。
交通违法整治简报 篇四
为切实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10月23日,水田镇联合市交管局乌当分局四中队民警,在水田镇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动。
整治中,执勤民警根据辖区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和特点,采取定点检查、突击检查、流动巡查等方式,对过往的车辆逐一进行检查登记,重点对三轮车、摩托车等机动车辆进行检查,依法严查涉牌涉证、超员超载、未佩戴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此次行动共收缴无牌、无证驾驶摩托车7辆、宣传教育30人次,起到“处罚一起、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作用。
整治行动中,执勤民警采取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向驾驶人及乘车群众、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讲解安全出行常识,免费发放安全头盔38个,有效提高广大驾驶人及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交通违法整治简报 篇五
今日上午,株洲石峰交警大队在辖区内两个广场开展主题为“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的交通安全日集中宣传活动,民警和志愿者们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给来往的市民上了一堂既生动又深刻的交通安全教育课。
上午9点30分,石峰交警在辖区清石广场、响石广场人流车流密集场所,发动50余名准驾驶员和志愿者上路进行文明交通劝导行动。在此基础上,石峰交警大队法宣中队民警深入客运企业、长途汽车站开展交通安全咨询活动,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通过宣传让广大交通参与者进一步重视交通安全工作,树立人人做文明交通使者的`理念。各中队在辖区加强专项整治行动,并将这些非法行为予以公开曝光,扩大“122”宣传日活动的影响。
从11月20日起,石峰交警大队积极开展“交通安全面对面”宣教活动,制定宣传方案,对辖区大型企业、运输公司、客运站、学校等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杜绝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不礼让斑马线、违规运载危险品等严重违法行为,进一步深化宣传的成果。同时,通过报纸、电视台、电台、网络等新闻媒体曝光一些重点交通违法和典型事故案例,大力营造“安全行车,文明守法”的浓厚氛围。石峰交警呼吁交通参与者,在日常出行中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珍爱生命。
交通违法整治简报 篇六
12月2日上午,聊城市交巡警支队举行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启动仪式。会上,聊城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授予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等20个单位“文明交通示范单位”称号,授予王建博等113人“文明交通之星”称号。
聊城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任奎军,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杜泽华,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巡警支队长刘占军等领导出席活动。
针对本次“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任奎军表示,公安、安监、交通等部门要加强运输企业的源头监管,对主体责任不落实、内部管理漏洞多、违法违规突出的运输企业,要集中约谈企业负责人,责令加强内部管理;要结合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工作,联合曝光、公布一批涉及公路客运企业、旅游客运企业、校车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对问题严重的,要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责任。
任奎军强调,教育、公安部门要针对未成年人和农村地区两个薄弱环节,开展交通安全精准教育。要充分发挥儿童交通安全示范活动的引导作用,在城乡结合部、公路沿线和农村地区小学、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送教活动;针对冬季天气转冷,农村、城乡结合部地区面包车、电动三轮车非法接送学生问题曝光典型案例,开展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防护意识教育、防护技能教育,提升安全自护能力,最大限度减少未成年人交通安全隐患。
启动仪式结束后,参会领导来到金鼎购物中心路口,与交通志愿者一起进行主题宣传和文明劝导活动。向广大市民发放宣传资料,大力宣传文明交通新风尚,倡导文明交通好习惯;针对行人闯红灯、非机动车随意停放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宣传劝导。同时,民警针对超速、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等突出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