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计划 篇一
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计划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犯罪问题也日益突出。为了减少犯罪率和促进社会稳定,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变得越来越重要。本文将介绍一个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计划,旨在帮助罪犯重新融入社会并改变他们的行为。
首先,该计划将通过提供职业培训和就业机会来帮助罪犯重新适应社会生活。职业培训将包括技能培训和心理辅导,以帮助他们提升就业竞争力并解决潜在的心理问题。同时,与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合作关系,为罪犯提供就业机会,鼓励他们通过正当的工作方式改变自己的生活。
其次,该计划还将重点关注教育和文化活动,以提高罪犯的素质和修养。通过组织各种教育培训班和文化活动,如读书会、音乐会等,罪犯将有机会接触到正能量的影响,培养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兴趣爱好,从而减少犯罪的倾向。
此外,该计划还将重视家庭和社区的支持。家庭和社区是罪犯重返社会的重要支持系统。通过建立家庭和社区支持网络,提供心理咨询和家庭辅导等服务,帮助罪犯解决家庭问题和适应社区生活,降低再次犯罪的风险。
最后,该计划还将加强监督和评估机制,确保帮教工作的有效进行。建立健全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对罪犯的行为和改变进行跟踪和评估,及时调整帮教措施和方法,提高帮教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综上所述,该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计划通过提供职业培训和就业机会、关注教育和文化活动、加强家庭和社区支持以及加强监督和评估机制,旨在帮助罪犯重新融入社会并改变他们的行为。希望通过这些努力,能够减少犯罪率,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的发展。
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计划 篇二
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计划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犯罪问题也日益突出。为了减少犯罪率和促进社会稳定,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变得越来越重要。本文将介绍另一个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计划,旨在从预防犯罪的角度出发,全面提升社区安全和秩序。
首先,该计划将加强社区矫正机构的建设和管理。社区矫正机构是帮教工作的重要载体,其建设和管理的完善性直接关系到帮教工作的质量和效果。通过增加人员配备、提供培训和改善设施条件等措施,提升社区矫正机构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帮教工作的顺利进行。
其次,该计划将加强社区矫正与其他社会机构的合作。社区矫正的目标是帮助罪犯重新融入社会,这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与警察、学校、医院等社会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开展犯罪预防和安全教育活动,提高社区居民的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从根本上减少犯罪的发生。
此外,该计划还将注重社区矫正帮教人员的培训和素质提升。帮教人员是社区矫正工作的中坚力量,他们的素质和能力直接影响到帮教工作的成效。通过加强培训和提供学习机会,提高帮教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加强他们的沟通和引导能力,使其更好地履行帮教职责。
最后,该计划还将加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的宣传和推广。通过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如举办帮教成果展览、发布帮教案例等,向社会公众传递正能量,树立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的良好形象,促进社会对帮教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综上所述,该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计划通过加强社区矫正机构建设和管理、加强社区矫正与其他社会机构的合作、注重帮教人员的培训和素质提升以及加强宣传和推广,旨在从预防犯罪的角度出发,全面提升社区安全和秩序。希望通过这些努力,能够减少犯罪率,促进社会和谐的发展。
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计划 篇三
20xx年,全县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全县政法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的社会管理特征和社区矫正的刑罚执行本职,坚持贯彻控制重新犯罪率这一“首要标准”,不断提高社区矫正质量和安置帮教成效,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我县经济跨越式发展作出新贡献。
一、主要工作指标
社区矫正人员衔接率达100%,教育率达100%,司法E通入网监管率100%,重新犯罪率确保为零;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率达100%,帮教率达100%,重新犯罪率确保为零;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员符合低保的应保尽保,确保不发生重大特大案件。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
1、各司法所应明确专人负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要有牌子、有章子、有班子。
2、在有3名以上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的村(社区)、单位建立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站,村(社区)、单位应有专人负责日常工作。
3、各司法所按要求建立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五老”志愿者的作用,并对他们登记造册,落实责任,实行规范化行业管理。
4、加强业务培训学习,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培训学习外,继续采取市级考试、县级培训、自学的方式组织相关业务培训。
(二)强化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
1、各司法所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落实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例会、联席会议、衔接、述职、目标考核等制度,充分发挥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
2、加大信息共享机制建设。要严格落实孝社区矫正〔20xx〕2号文件要求,各司法所必须确定1名专人负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的信息管理和报送,要及时完成并报送社区矫正人员基本情况电子档案。
3、健全和完善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员交接制度。落实中办发〔20xx〕5号、鄂办发〔20xx〕45号、孝司发通〔20xx〕20号文件要求,力争刑释解教人员重点对象由乡镇政府派人将其接回,确保一般对象由其家属与村(社区)、单位代表将其接回,对高危刑释解教人员,协调公安机关做好管控工作。
4、全面建立社区矫正宣告机制,重点抓好交接、入矫、解矫、转入安置帮教等环节的工作,尽量减少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各司法所今年全面完成社区矫正宣告室的建设。
5、加强目标责任考核,把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
纳入综合治理考核范围,建立重大事故责任倒查机制和县局目标百分考核一票否决制。
(三)加强工作措施和各项政策的落实
1、全面推进社区矫正人员风险评估方案的实施,严格落实分类管理阶段教育措施,深化个案矫正,提高日常矫正工作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2、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以《社区矫正实施办法》颁发一周年为契机,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一是以摸排衔接为基础,切实摸清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底数;二是公正客观、科学、规范地进行审前调查,形成有分量的评估意见,维护审前调查的严肃性;三是科学、客观地制定矫正方案,提高矫正效果;四是认真落实相关规定,重点对社区矫正人员的遵纪守法、监督管理、学习教育、社区服务和公益劳动、请销假等情况进行严格的监督、审批;五是加强工作档案的制作保留,做到各类活动有图可证、有迹可查;六是认真贯彻相关文件精神,与各成员单位密切协调,落实好工商、信贷、税收、低保、社保等各项帮扶安置政策。
(四)积极做好心理咨询网络平台和各类基地建设
1、抓好心理咨询网络平台建设。对社区矫正人员提供心理咨询和矫治的心理咨询网络平台基本建成,并初步发挥作用,以提高教育矫正效果。拟定在今年建立一个县级心理咨询室,以此带动心理咨询工作群常态化,促进风险评估、心理咨询档案的规范化。
2、抓好基地项目申报工作。积极争取省、市政策支持,申报好两个项目,一是申报建立一个以实现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必要惩戒目的劳动基地;二是申报建立一个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员提供技能培训、集中教育、警示教育、过渡安置的基地。
(五)开展“落实年”活动,进一步夯实基础业务工作
1、抓好基础业务工作。在“基础年”、“规范年”活动的基础上,一是加大宣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知晓率;二是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要求,规范社区矫正执法过程中的各类文书;三是进一步提高档案台账规范化建设水平。
2、继续推进和扩大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曙光工程”,构建社会大帮教工作格局。
3、继续实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基层基础业务工作水平。
(六)加强调查研究和信息报道
各司法所要切实加强信息报道、理论调研和经验总结,按照局工作规划,积极撰写工作信息、调研文章,每个司法所应完成信息报道12篇、调研文章2篇。
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计划 篇四
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是中央作出的一项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发〔20xx〕5号和“两高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到20xx年,把龙文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建设成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管理体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规范化管理,提高社区矫正人员教育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质量,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现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制定《龙文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十二五”规划活动》如下:
一、指导思想
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十二五”规划活动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按照宽严相济刑事工作原则,以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体系为目标,以提高教育矫正和安置帮教质量为中心,以规范管理工作为主线,以落实各项保障为重点,以服务管理创新为动力,着力规范和强化工作运行机制、管理机制和保障机制,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成效,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龙文区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
按照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十二五”规划活动的要求,努力实现“底数清、管得住、帮得上、教育好”的总体目标,具体要做到六个“进一步”:
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正确把握非监禁刑罚执行性质,正确理解安置帮教特殊服务管理要求,认真贯彻依法、科学、文明的'工作理念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工作要求。
部门配合进一步协调。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职责更加明确,配合更加协调,成效更加突出。
执法活动进一步规范。统一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内容、标准,切实提升规范化水平,不发生严重违法违纪现象。
工作质量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脱漏管率分别控制在0.5%、1%以内。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率、安置率分别达98%、96%以上,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2%以内。
服务管理进一步创新。联合市政法委、市司法局建成1个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管理教育服务“中途之家”,建立2个以上安置帮教基地,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人员信息录入及时准确,社区矫正对象手机定位管理形成规范,全面提高司法行政信息管理水平。
基础保障进一步完善。设立专门工作机构,人员结构逐步优化,经费保障基本到位。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专职社工分别按不低于1:15和1:30的比例进行配备,志愿者队伍组织化程度提高。
三、规划内容
(一)规范工作衔接。根据省、市、区换届情况,及时调整、充实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人员,充分发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作用,进一步加强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各部门间的衔接配合。落实工作例会、联席会议和工作通报等制度,整合社会资源,形成工作合力。规范社区矫正人员交付衔接工作,健全完善与法院、监狱、看守所的交付衔接机制,有效减少脱管、漏管;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必接必送制度,重点帮教对象、一般帮教对象必接必送分别达到100%、70%。
(二)规范制度建设。要依据“两院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从组织领导、工作管理、矫正执行、业务指导等方面入手,健全完善评估、接收、管理、教育、考核、奖惩、解除等环节的规章制度,实现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制定出台刑释解教人员无缝衔接、分类帮教、文书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度,形成一套有约束力、能执行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制度体系,提升安置帮教工作规范化水平。
(三)规范矫正执行。规范调查评估,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人、罪犯进行社会调查评估的,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做出真实、客观、准确的调查评估意见并提交委托机关;规范入矫、解矫程序,做到登记有表格、谈话有记录、期满有鉴定、宣告有文书。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有关执法权限、工作时限、调查取证等方面的规定开展工作,维护程序公正。规范考核奖惩,明确考核内容、标准、程序、要求,依法惩处违反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监管规定的社区矫正人员。规范执法监督,完善监督机制,落实公示制度,增强执法透明度,及时处理举报、投诉和申诉等案件,主动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严格廉洁执法,不断提高社区矫正执法能力和水平。
(四)规范监管帮教。规范监管机制,认真落实“日定位、周听声、月见面、季评议、年考评”措施,严格执行报到、报告、请假、变更居住地等制度以及人民法院禁止令。规范排查分析,做到每月自查、法定节日必查、敏感时段和重要时期严查,及时掌握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动态。规范风险评估,对请假外出、异地托管以及有其他异常动向的社区矫正人员科学测评其人身危险性、社会危害性和再犯可能性,实施有针对性管控措施。规范应急处置,建立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应急预案演练,落实应急管理措施。规范教育矫正,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法律、道德以及心理健康教育,落实社区服务,实施个案矫正,对未成年人积极采取适合其特点的矫正措施,不断提高教育矫正的成效。规范帮困扶助,全面落实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就学、低保、临时性救助等政策,努力解决其生活、工作、学习中面临的困难问题,帮助其顺利融入社会。
(五)规范基础管理。规范信息管理,使用好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信息管理平台、福建省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信息管理系统,认真落实《福建省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办法(试行)》,完善信息内容,加快手机配备,强化定位管理,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监管上的独特作用。规范基地管理,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管理教育服务“中途之家”建设、规范化管理、科学化运作,发挥教育矫正、技术培训、就业指导、救助安置等方面的功能作用,加快区社会企业安置基地建设。规范工作场所,建立健全司法所宣告室、谈话室、心理咨询室、学习活动室等,做到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流程清晰、职责明确、制度上墙。规范档案管理,建立执行档案和工作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分级管理,确保档案内容真实完整、管理严格规范。
(六)规范机构队伍。规范机构建设,按照(闽司〔20xx〕242号)文件要求,我区全部完成机构设立,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体系,用足用好政法专项编制,配备2-4人,做到有专门机构、有专职人员负责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规范队伍建设,司法所要确保有司法助理员承担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日常工作。规范专职社会工作者的招聘、使用和管理,要通过社会人员招聘、退转军人接收、富余教师转岗、退休人员返聘等多种渠道,按照规定比例配备专职社工。要按照“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核心价值观要求,开展业务培训,通过委托培训、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等形式,提高队伍的政治和业务水平。
四、规划要求
要把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十二五”规划活动摆在突出位置,认真部署,周密安排,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要加强领导。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认识“十二五”规划活动的重要性,把它作为今后几年司法行政的重点工作来抓,摆上议事日程,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要根据本地情况制定“十二五”规划活动方案。
(二)要统筹兼顾。要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有计划按步骤地组织实施,做到活动内容不省略、活动形式多样化、活动结果有实效。要把“十二五”规划活动与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推进社区矫正全面试行工作、开展“创先争优”和“法律服务到一线、司法行政促发展”活动等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科学实施,确保活动扎实有序开展。
(三)要强化指导。加强工作指导,采取挂钩联系,重点帮扶等形式,深入基层一线,了解活动进度,掌握活动内容,督促活动开展,防止搞形式、走过场,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加大对基层的指导力度,协助基层查弱项、摸实情、解难题,努力解决困扰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瓶颈问题。要善于发现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推广,以点带面推进活动有效开展。
(四)要加大宣传。充分利用平面媒体、电视广播、报刊等形式,加强舆论宣传,制造活动声势,扩大社会影响,形成良好氛围。通过简报、动态、专报、呈阅件等形式,积极向党政领导报送“十二五”规划活动开展成效,努力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
(五)要建立机制。司法行政机关要以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十二五”规划活动为契机,牢固树立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的执法理念,不断完善规范化制度建设,全面规范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努力形成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规范运行长效机制,促进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科学规范发展。